一、政策(項目)信息
項目名稱:創業擔保貸款(小微企業)
二、適用范圍:在我市依法創辦的小微企業。
三、政策依據:
1.《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實施創業擔保貸款支持創業就業工作的通知》(銀發〔2016〕202號);
2.省財政廳、省人社廳、人民銀行武漢分行關于印發《湖北省創業擔保貸款財政貼息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鄂財金規〔2018〕5號);
3.財政部關于修訂發布《普惠金融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金〔2019〕96號);
4.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中國人民銀行關于進一步加大創業擔保貸款貼息力度全力支持重點群體創業就業的通知(財金〔2020〕21號);
5.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湖北省普惠金融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鄂財金規〔2020〕2號)。
四、支持政策
1.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2.貸款期限: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
3.貼息標準:具體貸款利率由經辦銀行根據借款企業的經營狀況、信用情況等與借款企業協商確定。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企業承擔,剩余部分財政給予貼息。
4.對還款積極、帶動就業能力強、創業項目好的借款個人和小微企業,可繼續提供創業擔保和貸款貼息,但累計次數不得超過3次。
五、執行期限:長期
六、辦事條件(申報條件)
1.一年內新招用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員數量應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人數的15%(超過100人的企業達到8%),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小微企業。
2.小微企業應無拖欠職工工資、欠繳社會保險費等嚴重違法違規信用記錄。
3.創業項目屬于建筑業、娛樂業、金融業、廣告業、桑拿、按摩、網吧、氧吧以及國家產業政策不予鼓勵的其他企業除外。
七、申請材料
序號 | 提交資料名稱 | 原件/ 復印件 | 份數 | 形式 | 要求 | 備注 |
1 | 《湖北省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借款人資質審核申請表》 | 原件 | 4 | 紙質 | 借款人企業蓋章 | |
2 | 營業執照副本 | 復印件 | 1 | 紙質 | ||
3 | 《職工花名冊》 | 復印件 | 1 | 紙質 | ||
4 | 企業與新招用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 | 復印件 | 1 | 紙質 | ||
5 | 一年內新招用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人員的身份證明材料 | 復印件 | 1 | 紙質 |
八、申報方式
1.書面申報:申請人在工作時間內將申報材料提交至營業執照注冊所在縣(市、區)就業部門。
2.窗口接收:市行政服務中心C區市人社局創業擔保貸款窗口
九、辦理基本流程
1.申請人提供申報材料;
2.各縣(市、區)就業服務中心初審;
3.市就業服務中心實地調查,審核認定借款企業資質;
4.市就業服務中心將符合條件的企業移交至銀行辦理放款;
5.市財政局按照政策落實貸款貼息。
十、咨詢及受理單位聯系方式
聯 系 人:市人社局??聶??佳
聯系方式:0722-3229565,0722-3222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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