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項目)信息:
項目名稱:隨州市編鐘質量獎評選
二、適用范圍:本指南適用于我市實施科學質量管理,有廣泛的社會知名度與影響力,在行業內處于領先地位,取得顯著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組織(企業,包括提供公共服務的非政府機構)。
三、政策依據:
隨州市編鐘質量獎管理規定
四、支持政策:
獲得隨州市編鐘質量獎主獎和提名獎的企業(組織),授予獎牌、證書和資金獎勵。
五、執行期限:每2年評選一次
六、辦事條件(申報條件):
1.在隨州市行政區域內登記注冊3年以上,從事合法生產經營或公益活動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2.符合國家和我市產業導向、環境保護、節能減排、安全生產、質量安全等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要求,具備相關資質或證照;
3.質量管理體系健全,行業、組織(企業)特色鮮明,經驗成熟可行,具有標桿示范作用;
4.具有突出的經營業績或社會貢獻,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其上年度經營收入、利稅總額等主要經濟指標名列市內同行業前列或者連續兩年增長率在20%以上,最近三年未發生虧損(政策性虧損除外);非營利性組織,其社會貢獻及影響力位于同行業前列;
5.積極履行社會責任,具有良好的誠信記錄和社會聲譽。近3年內無較大質量、安全、環境污染、公共衛生、食品安全等事故,無重大質量投訴,無國家、省、市質量監督抽查不合格記錄,無重大勞動保障失信記錄,無因重大質量、安全等問題被境外退運或境外通報,無其他嚴重違法違規不良記錄。
七、申請材料
序號 | 提交材料名稱 | 原件/復印件 | 份數 | 形式 | 要求 | 備注 |
1 | 隨州市編鐘質量獎申報表 | 復印件 | 3 | 紙質 (電子) | 申請單位蓋章/申請人簽字 | |
2 | 企業自評報告 | 原件 | 3 | 紙質 (電子) | 申請單位蓋章/申請人簽字 | |
3 | 相關佐證材料 | 復印件 | 3 | 紙質 (電子) | 申請單位蓋章/申請人簽字 | |
4 | 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報表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 復印件 | 3 | 紙質 (電子) | 申請單位蓋章/申請人簽字 | |
5 | 由行業主管部門或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推薦意見。 | 復印件 | 3 | 紙質 (電子) | 申請單位蓋章/申請人簽字 |
八、申報方式:
1.書面申報:申請單位(人)在評選工作時間內將申報材料提交至隨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信函接收:隨州市迎賓大道58號隨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質量發展科(市質強辦)B棟402室。
九、辦理基本流程:
1.市質強辦在開展隨州市編鐘質量獎評選后,將擬獎名單報市政府審批。
2.市質強辦在擬獎名單審批后按照獎勵標準制定獎勵方案報市政府;
3.經市政府批準后,函告市財政局,市財政局兌現屬市級財政承擔的獎勵資金。
十、咨詢受理單位聯系方式:
聯系人:隨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質量發展科
聯系方式:0722-3598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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