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項目)信息:
項目名稱:購買農機具補貼
二、適用范圍:本指南適用于本區域內從事農業生產的個人和經營組織(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包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農業企業和其他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組織)購機補貼的申請和辦理。
三、政策依據:
1.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2021—2023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農辦計財〔2021〕8號)
2.省農業農村廳 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湖北省2021-2023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方案的通知》(鄂農計發〔2021〕13號)
四、支持政策:
我市行政區域內從事農業生產的個人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其中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包括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農業企業和其他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組織。????
五、執行期限:以國家及省級規定為準。
六、辦事條件(申報條件):
1.本區域內從事農業生產的個人和經營組織購買錄入湖北省補貼目錄的農機具。
七、申請材料
序號 | 提交材料名稱 | 原件/復印件份數 | 形式 | 要求 | 備注 |
1 | 有效身份證明 | 原件及復印件 | |||
2 | 購機發票 | 原件及復印件 | |||
3 | 牌證管理機具行駛證 | 原件及復印件 | |||
4 | “一卡通”卡號或銀行帳號 |
八、申報方式:
1.書面申報:申請人在工作時間內將申報材料帶至所屬縣(市、區)農機部門現場辦理,并簽署告知承諾書和補貼資金申請表。
2.手機APP申報:申請人登錄農機購置補貼APP,提交申報材料,在工作時間內將申報材料帶至所屬縣(市、區)農機部門審核,并簽署告知承諾書和補貼資金申請表。
3.信函接收:隨州市編鐘大道1號傳媒大廈農機局辦公室
九、辦理基本流程
1.申請人提供申報材料;
2.各縣(市、區) 農機部門審核,驗機核驗出廠編號和發動機號;
3.各縣(市、區) 農機部門在農機購置補貼公開專欄中對購機補貼者進行信息公示(注意保護購機者隱私);
4.各縣(市、區) 農機部門將符合條件的購機者信息報送至縣(市、區)財政局;
5.縣(市、區)財政局按照政策落實購機補貼;
6.各縣(市、區) 農機部門按一定的比例對購機者進行入戶核查。
十、咨詢及受理單位聯系方式:
聯 系 人:隨州市農機局辦公室;
聯系方式:0722-3325841;
公開查詢:湖北省農業農村廳政府網站(湖北省農機購置機具補貼額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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