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第一部分?隨州市交通運輸綜合執法支隊預算公開情況說明
一、部門(單位)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情況
三、預算收支及增減變化情況
四、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
五、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及增減變化情況
六、政府采購預算安排情況
七、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八、重點項目預算績效情況
九、其他情況說明
十、專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隨州市交通運輸綜合執法支隊2026年部門預算公開表
一、部門收支預算總表
二、部門收入總表
三、部門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項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購預算表
第一部分?隨州市交通運輸綜合執法支隊預算公開情況說明
一、單位主要職責
隨州市交通運輸綜合執法支隊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交通運輸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決策部署,落實市委、市政府和市交通運輸局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交通運輸執法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以市交通運輸局名義統一行使行政執法權,具體行使行政檢查、行政強制、行政處罰等綜合執法和監督職能。主要職責是:(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市有關交通運輸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擬訂全市交通運輸綜合執法工作制度、工作計劃,經批準后組織實施。(二)根據有關交通運輸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指導、監督、協調全市公路路政、道路運政(含城市客運)、水路運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交通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等交通運輸領域行政處罰以及與行政處罰相關的行政檢查工作。(三)負責曾都區、高新區轄區內的交通運輸領域行政處罰以及與行政處罰相關的行政檢查工作;承擔權限范圍內的公路水路交通工程項目質量安全監督執法職能。(四)協調全市交通運輸領域重大和跨區域案件查處工作,依法查辦全市交通運輸領域重大案件;承擔“兩法銜接”相關工作,協調、參與“雙隨機、一公開”相關工作。(五)承擔有關交通運輸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及其行政執法的普法宣傳工作。(六)指導、組織全市交通運輸綜合執法隊伍的業務培訓。(七)協助參與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調查和重大自然災害、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等工作。(八)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機構設置情況
隨州市交通運輸綜合執法支隊隸屬隨州市交通運輸局,為副處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設下列內設機構:辦公室、人事教育科、財務審計科、政策法規科、信息裝備科、一大隊、二大隊、三大隊、四大隊、五大隊、六大隊、七大隊。
核定事業編制82名,實有在職74人,退休44人。與2025年初預算相比,實有在職減少8人,退休人員增加6人。主要原因是:在職人員轉退休7人,退休人員去世1人,本單位在職在編轉到其他單位2人。
三、預算收支及增減變化情況
(一)收入預算情況
2026年預算總收入1920.86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771.43萬元、其他收入0萬元、上年結轉結余149.41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收入2276.61萬元減少355.75萬元,降幅15.6%,主要原因:一是在職人員減少,財政預算的人員和公用經費相應變動;二是上級轉移支付的專項項目經費未下達。
(二)支出預算情況
2026年預算總支出1920.86萬元。
1.按部門預算資金性質:一般公共預算支出1771.45萬元、上年結余結轉149.41萬元。
2.按部門預算支出功能分類: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371.19萬元、衛生健康支出51.31萬元、交通運輸支出1402.27萬元、住房保障支出96.1萬元。
3.按部門預算支出經濟分類:工資福利支出1356.38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398.72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162.76萬元、資本性支出3萬元。
較上年預算安排支出2276.61萬元減少355.75萬元,降幅15.6%,主要原因:一是在職人員減少,財政預算的人員和公用經費相應變動;二是上級轉移支付的專項項目經費未下達。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財政撥款支出預算數1771.45萬元。
1.按部門預算資金性質:一般公共預算支出1771.45萬元。
2.按部門預算支出功能分類: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371.19萬元、衛生健康支出51.31萬元、交通運輸支出1252.85萬元、住房保障支出96.1萬元。
3.按部門預算支出經濟分類:工資福利支出1356.38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167.52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133.55萬元、資本性支出3萬元。
較上年預算安排2134.77萬元減少363.32萬元,降幅17%,主要原因:一是在職人員減少,財政預算的人員和公用經費相應變動;二是上級轉移支付的專項項目經費未下達。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2026年隨州市交通運輸綜合執法支隊無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收支,無此項收支預算,公開表中此表為空表。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情況
2026年隨州市交通運輸綜合執法支隊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收支,無此項收支預算。
四、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
2026年隨州市交通運輸綜合執法支隊公用經費167.52萬元。其中:辦公費27.05萬元、水費0.3萬元、電費4萬元、郵電費1萬元、差旅費2萬元、公務接待費1萬元、工會經費19.77萬元、勞務費2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4.62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77.78萬元。
較上年預算安排142萬元增加25.52萬元,增幅18%,主要原因是:對比上年預算及執行分析,編列和調整了預算經濟分類科目,其中增減變化較大的支出主要有: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77.78萬元,增幅100%,主要原因是:福利費科目的取消,在職人員的伙食補助和在職人員及退休人員福利等的核算列入該科目。公務接待費和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分別較上年減少2萬元、10.41萬元,降幅分別為66.7%、41.6%,主要原因是:貫徹落實市“政府過緊日子”和堅持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的精神,進一步壓減“三公”經費支出,強化公務接待經費管理、細化公務用車管理,厲行節約,費用壓縮至最低運行狀態。
五、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及增減變化情況
2026年隨州市交通運輸綜合執法支隊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年初預算安排51.62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28.03萬元增加23.59萬元,增長率84.2%,主要原因:機構改革后根據工作需要,需購置新能源公務用車2臺36萬元。
其中: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較上年無增減情況,主要原因是:2026年單位無因公出國(境)工作安排。
公務接待費1萬元,與上年度3萬元相比壓減2萬元,壓減率達66.7%,主要原因是:貫徹落實市“政府過緊日子”和堅持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的精神,強化公務接待經費管理。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4.62萬元,與上年度25.03萬元相比壓減10.41萬元,壓減率達41.6%,主要原因是:貫徹落實市“政府過緊日子”和堅持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的精神,公務車輛均實行統一管理,厲行節約,費用壓縮至最低運行狀態。
公務用車購置費36萬元,較上年公務用車購置增加2臺36萬元,主要原因是:機構改革后,已報廢無法正常運行的公務用車2臺,且還有1臺公務用車處于無法正常使用狀態,為確保執法執勤工作需要,2026年預算安排公務用車更新購置2臺36萬元。
六、政府采購預算安排情況
2026年政府采購預算總額為36.65萬元,主要是單位公務用車更新購置2臺36萬元、復印紙30箱0.65萬元。其中,面向中小企業采購36.65萬元,份額比例100%。政府采購貨物預算36.65萬元、工程預算0萬元、服務預算0萬元,較上年下降31萬元,降幅45.8%,主要原因是:業務所需的辦公設備類以及按照上級要求逐步更新國產電腦已于上年更新,2026年度無國產電腦等辦公設備類購置需求。
七、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2026年初資產總額498.42萬元,其中:
1、流動資產15.08萬元,占資產總額的3%,主要為其他應收款。
2、固定資產凈值461.42萬元,占資產總額的92.6%。其中,房屋5686.25平方米、原值750.73萬元、凈值324.18萬元,占固定資產總額的70.3%;通用設備392件(臺)、原值171.88萬元、凈值76.88萬元,占固定資產總額的16.6%;車輛10臺、原值154.12萬元、凈值34.93萬元,占固定資產總額的7.6%;家具用具344件、原值52.12萬元、凈值22.43萬元,占固定資產總額的4.8%;圖書檔案1批、原值3萬元、凈值3萬元,占固定資產總額的0.7%。
3、無形資產凈值21.92萬元,占資產總額的4.4%,主要為辦公樓土地使用權。
國有資產占有較上年增加103.58萬元,主要原因:一是增加構筑物改擴建23萬元,二是購置無人機、相機、國產電腦等辦公設備68.76萬元,三是購置辦公類家具用具11.82萬元。
八、重點項目預算績效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目標編制情況
隨州市交通運輸綜合執法支隊為隸屬隨州市交通運輸局的二級預算單位,部門整體績效目標由主管部門隨州市交通運輸局統一編制。
(二)重點項目績效目標編制情況
隨州市交通運輸綜合執法支隊2026年申報特定目標項目3個,按照“費隨事定”的原則,從項目完成、項目效益、滿意度等方面設置了績效指標,綜合反映項目預期完成的數量、成本、時效、質量,預期達到的社會效益、經濟效益、可持續影響以及服務對象滿意度等情況。績效指標設立的主要依據是湖北省交通運輸廳文件《關于發布湖北省交通運輸系統績效指標標準體系(試用版)的通知》(鄂交發〔2021〕53號)。分別說明如下:
項目一:“交通運輸綜合執法專項”(持續性項目),項目金額55萬元。
1、主要內容是:一是開展執法人員培訓。采取集中培訓、現場教學、網絡培訓、練兵比武等“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開展教、學、練、戰一體化培訓,切實增強培訓的實效性;二是推行輕微違法告知承諾制。貫徹落實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嚴格履行法定程序,落實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制保障當事人合法權利,杜絕選擇性執法,切實維護執法權威和公信力;三是推廣說理式執法。把法治宣傳教育融入執法辦案全過程廣泛運用說服教育、勸導示范、警示告誡、指導約談等方式開展執法工作;四是完善群眾監督評價機制。開展常態化執法大走訪大調研活動,定期深入企業工地戰場與企業群眾互訪交流,了解實際訴求,宣傳法規政策收集改進執法工作的意見建議;五是堅持不懈為群眾辦實事解難題。聚焦解決人民群眾急難愁盼問題,制定為群眾辦實事解難題年度計劃和項目清單,并采取適當方式公開方案進度和結果,接受群眾評價和監督;六是開展聯建共建活動。定期接待群眾來訪,面對面解決實際困難問題,打造黨員先鋒隊、黨員示范崗,推行黨員志愿服務,組織黨員干部到基層執法站所參加志愿服務活動;七是建立綜合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工作體系。充分發揮行政執法監督、統籌協調、規范保障、督促指導的重要作用,切實形成監督合力。
2026年預算資金安排55萬元,資金來源為當年一般公共預算資金。
2、項目績效年度目標是:建立一個責權明確、運轉協調、政令暢通的運行機制,建設一支政治堅定,素質過硬,紀律嚴明,作風優良,廉潔高效交通運輸綜合執法隊伍。
3、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產出指標:
宣傳法律法規≥2次,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指標;
全市開展明察暗訪督查≥8次,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指標;
行政執法合規率=100%,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指標;
線上線下培訓合格率=100%,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指標;
執法類投訴處理及時,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指標;
效益指標:
重大政策落實保障納入預算,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指標;
勤儉節約過緊日子堅決落實,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指標;
滿意度指標:
基層執法人員對交通運輸執法行業滿意度≥95%,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指標。
4、項目支出主要有:開展轄區內執法法監管人員培訓費;開展聯建共建活動、黨建活動、普法宣傳活動的費用;加強重點營運車輛動態監控管理、組織跨部門跨區域執法協作工作經費;執法業務監管、法律顧問費等支出。
項目二:路政超限站運維工作經費(持續性項目),項目申請財政撥款20萬元。
1、主要內容是:一是負責指導全市普通公路超限運輸治理工作,并具體負責市轄區范圍內的國省干線超限運輸治理工作。二是以淅河超限運輸檢測站為依托,聯合公安交警等開展聯合執法,監督超限運輸車輛卸載貨物、消除違法狀態;三是協調、配合行業主管部門履行監督職責,督促貨運源頭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四是加強公路運輸源頭企業檢查監管,依法查處運輸源頭企業違反交通運輸法律法規行為;五是開展科技治超,探索運用治超非現場執法;六是落實貨運車輛違法超限運輸信息通報、抄告和案件協查移送機制,依法依規實施“一超四罰”。
2、項目績效年度目標是:在市治超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嚴格按照領導小組的工作安排和部署,積極履職,切實保障轄區內超限檢測站點的正常運轉,全力做好貨車超限運輸治理工作,努力消除貨車非法改裝和超限運輸帶來的公共安全隱患,有效保護我市境內公路基礎設施,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有力打擊和有效震懾公路超限運輸行為。
3、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產出指標:
超限運輸執法類宣傳≥8次,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指標;
開展聯合治超≥4次,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指標;
行政執法合規率=100%,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指標;
效益成本指標:
治超執法裝備投入使用率=100%,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指標;
滿意度指標:
社會公眾對站點服務滿意度≥85%,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指標。
4、項目支出按照機構改革交接前治超站運行實際支出測算,主要有:地面硬化、站內綠化、檢測大棚、外墻粉刷、水溝清理等站內設施維護費;站內檢測設備和地磅的更新維護、站內外監控設備設施用電費;省級治超專項行動所需經費“百日治超”“百噸王”“非法改裝”等專項治理工作的等運行維護費用。
項目三:公務用車購置(新增項目),項目申請一般公共預算財政非稅收入36萬元。
1、主要內容是:2026年,根據隨州市機關事務管理局《關于印發關于加強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公務用車更新管理的有關規定的通知》(隨機事發〔2023〕1號)、《關于同意更新購置公務用車的復函》以及本單位2026年度公務用車需求,申請更新購置公務用車2臺。
2、項目績效年度目標是:在市治超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嚴格按照領導小組的工作安排和部署,積極履職,切實保障交通運輸綜合執法工作正常運轉,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執法應急保障速度、減少碳排放、促進綠色出行。
3、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成本指標:
資產配置和年度預算執行率=100%,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指標;
執法裝備投入使用率=100%,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指標;
產出指標:
年度內購置批復數=2臺,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指標;
采購驗收合格率=100%,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指標;
新能源車輛=100%,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指標;
效益指標:
預算成本可控=100%,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指標;
車輛運行維護費=穩定,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指標;
滿意度指標:
基層執法人員新購置車輛滿意度≥90%,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指標;
4、項目支出主要是新能源車輛購置、車輛購置稅、車輛標識噴涂等。
九、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一)對空表的說明
隨州市交通運輸綜合執法支隊2026年無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收支,無此項預算,公開表中政府性基金預算表為空表。
(二)對其他情況的說明
無其他情況說明。
十、專業名詞解釋
1.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單位運行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2.“三公”經費:指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3.政府采購:是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政府采購不僅是指具體的采購過程,而且是采購政策、采購程序、采購過程及采購管理的總稱,是一種對公共采購管理的制度,是一種政府行為。
4.財政撥款(補助)收入:市級財政預算安排且當年撥付的資金。
5.事業收入: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6.事業單位經營收入: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7.其他收入:填列單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項收入。
第二部分?隨州市交通運輸綜合執法支隊2026年部門預算公開表
1、部門收支預算總表

2、部門收入總表

3、部門支出總表
??
????4、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5、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注:隨州市交通運輸綜合執法支隊2026年無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收支,無此項預算,此表為空表。
9、項目支出表

10、政府采購預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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