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供水有限公司現行水價及文件依據
水價名稱 | 價格 | 污水處理費 | 合計 |
居民用水20m3/月以內 | 1.50元 | 0.95元 | 2.45元 |
居民用水每月20m3-30m3/月以內 | 2.25元 | 0.95元 | 3.20元 |
居民用水30m3/月以上 | 3.00元 | 0.95元 | 3.95元 |
行政事業用水 | 1.60元 | 1.40元 | 3.00元 |
工業及經營服務用水 | 1.80元 | 1.40元 | 3.20元 |
特種用水 | 3.00元 | 1.40元 | 4.40元 |
居民生活垃圾處理費 | 6元/戶·月 | / | 6元/戶·月 |
水價依據
1、隨發改函【2024】3號《關于明確隨州城區供水收費主體有關問題的函》,居民生活用水1.50元/立方米,行政事業用水1.60元/立方米,工業及經營服務用水1.80元/立方米,特種用水3.00元/立方米。對居民生活用水實行階梯式計量水價,其水價分為三級,級差為1:1.5:2。城市居民用水戶每月每戶用水量的第一級水量基數為20立方米以內(含20立方米),價格為1.50元/立方米:第二級水量基數為20-30立方米(含30立方米),價格為2.25元/立方米;第三級水量基數為30立方米以上,價格為3.00元/立方米。對未實施一戶一表改造抄表到戶的居民小區和單位,暫按1.50元/立方米執行。以上水價自2024年12月20日起執行。
2、隨發改價管【2023】8號文件,關于轉發鄂發改價管【2023】130號文件暨《省發改委關于印發湖北省城鎮供水價格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的通知。
3、隨價文【2015】29號文件,市物價局、市財政局、市住建委轉發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省住建廳關于制定和調整污水處理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調整隨州城區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即:居民0.95元/噸、非居民1.40元/噸,自2016年1月1日起執行。
4、隨發改價格【2023】14號文件,《市發改委關于進一步規范隨州市城區生活垃圾處理收費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隨州城區居民(含暫住人口)生活垃圾處理費征收標準為6元/戶·月,自2023年12月22日起執行。
隨縣供水有限公司現行水價及文件依據
水價名稱 | 價格 (元/立方米) | 污水處理費 (元/立方米) | 合計 |
居民用水20m3/月以內 (含20m3) | 1.50元 | 0.85元 | 2.35元 |
居民用水20m3-30m3/月以內(含30m3) | 2.25元 | 0.85元 | 3.10元 |
居民用水30m3/月以上 | 4.50元 | 0.85元 | 5.35元 |
非居民用水 | 1.80元 | 1.20元 | 3.00元 |
特種用水 | 3.00元 | 1.20元 | 4.20元 |
居民生活垃圾處理費 | 6元/戶?月 | / | 6元/戶?月 |
水價依據:
1、隨縣發改價格【2023】10號文件,關于明確隨縣城區分類水價的通知。“城鎮供水實行分類水價根據使用性質分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用水、特種用水三類”。明確隨縣城區居民生活用水1.5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水為1.8元/立方米;特種用水3.00元/立方米。
2、隨縣發改價格【2023】6號文件,關于轉發《省發改委關于印發湖北省城鎮供水價格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明確居民生活用水階梯水價設置應當不少于三級,級差按不低于1:1.5:3的比例。
3、按隨縣發改價格【2016】3號文件,隨縣發展和改革局、隨縣財政局、隨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調整污水處理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調整縣城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即:居民0.85元/噸,非居民1.2元/噸。自2016年7月1日起執行。
4、隨縣發改價格【2010】15號文件,關于隨縣城區生活垃圾處理費征收標準(暫行)的批復。鄂發改規【2021】2號文件,關于印發《湖北省城鎮生活垃圾處理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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