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我委共主辦市人大代表建議3件,人大代表簽署意見均為滿意。現將辦理情況報告如下:
一、辦理情況
第10號市人大代表建議:朱艷代表所提的“優化國有資本布局、提高國有資本經營收益”建議正在積極落實,人大代表簽署意見為滿意。關于“有序推進‘僵尸企業’處置”的問題:市屬經營性國有資產改革按照直接劃轉、關閉注銷、重組整合的方式進行,其中:對資不抵債、停業停產、扭虧無望、生產經營難以為繼、不具備償債能力的“僵尸企業”和“空殼企業”等,由主管單位依據國家、省、市相關規定,實施關閉注銷退出市場。目前已完成關閉注銷“僵尸”“空殼”企業20家。關于“對提供重要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的企業……回歸社會公益屬性”的問題:市政府成立了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林常倫為組長,市委常委、市政府黨組成員吳丕華為副組長的市供水保障機制改革工作領導小組。此項工作由市住建局牽頭,市國資委在國企改革及國有產權交易監管方面給予指導配合。市城投公司將按照市政府的要求,通過增資擴股的方式,依法依規回購隨州玉龍供水公司股權,達到50%以上的國有控股權。目前中介機構已進駐玉龍供水公司,正在進行財務審計和資產評估。關于“加大力度整合產業關聯度的企業”的問題:加快推進平臺公司市場化改革。組建隨州國投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常務會議和市委常委會議審議通過,7月9日以市政府辦文件予以印發,待隨州國投組建到位后深化實施。關于“管好國有資本布局投向”的問題:對各企業2020年度投資計劃實行備案,一定額度以上的主業投資進行審批,進一步加強了對市出資企業的投資管理。關于“完善經營業績考核指標”的問題。根據《隨州市市屬出資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和薪酬審核管理辦法(試行)》(隨國資委發〔2017〕9號)精神,結合2016年來的工作實踐,我委依據企業功能定位,突出不同的考核重點,修訂完善考核指標,合理確定考核目標值,對出資企業負責人年度經營目標完成情況實行全面考核。2020年11月17日,我單位通過電話方式,向朱艷代表反饋了最新落實情況,朱艷代表對辦理情況表示滿意。
第49號市人大代表建議:張華濤代表所提的“支持曾都區國有企業改革”建議已經落實。建議曾都區政府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依據相關政策積極審慎推進改革。對于在推進改革中涉及需要在市級層次解決的國土、規劃、財政收益等職能權限問題,建議在全面弄清基礎數據基礎上,提出意見建議報市政府或市相關部門研究解決。2020年11月17日,我單位通過電話的方式,向張華濤代表反饋了最新落實情況,張華濤代表對辦理情況表示滿意。
第59號市人大代表建議:龔承明代表所提的“進一步加強縣(區)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隊伍和制度建設”建議已經落實。今年6月19日全市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工作會上,我委主要負責人對參會的各縣市區政府分管領導及國資局長就落實縣級企業國有資產監管職責進行了強調指導。目前,曾都區國資局已增加了編制和人員。省政府國資委編印的《國企改革與國資監管政策法規匯編》,已印發各市州縣國資監管機構。結合我委今年開展的國資系統履職能力提升年活動,9月22-23日已開展為期2天的國資監管業務培訓,加大對全市國資監督隊伍培訓力度,培訓面覆蓋至各縣市區及所屬重點國有企業。2020年11月16日,我單位通過電話的方式,向龔承明代表反饋了最新落實情況,龔承明代表對辦理情況表示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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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辦理工作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4月份接市政府辦《關于交辦市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的通知》后,我委高度重視,針對朱艷等代表建議中提到的問題,結合委職責分工,迅速確立建議辦理工作機制。明確委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分管辦公室領導為直接責任人,委辦公室負責統籌協調,各相關業務科室配合辦理,確保工作任務按時保質完成。
(二)加強溝通密切配合。委辦公室結合各科室工作職責,迅速將我委主辦的3件人大代表建議分解到相關科室。隨后,委主要負責人召開相關分管領導及科室負責人參加的專題會,親自教授辦理步驟和方法。委辦公室按照時間節點,定期督促各科室擬定、送達書面答復意見,及時與人大代表溝通交流,反饋最新落實情況,積極爭取人大代表滿意率。今年委主辦的3件人大代表建議滿意率均為100%。
(三)強化措施積極推進。人大代表提出的“僵尸企業”處置、產業相近企業整合、管好國有資本布局投向、完善經營業績考核指標等工作的建議,也是我委今年重點推進的重要工作,各科室積極作為,依據國資監管法律法規及委權責清單,認真履職,加快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加強和改進國有資產監管,各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議已部分或全部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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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州市國資委
2020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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