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擬訂全市水利發展規劃和政策,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起草水利方面的規范性文件并組織實施,組織編制全市水資源綜合規劃、重要江河流域綜合規劃、防洪規劃等重大水利規劃。
(二)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科學配置和保障。組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擬訂全市和跨縣(市)水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并監督實施。負責相關調水工程的水資源調度。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水資源論證、指導開展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指導水利行業供水和鄉鎮供水工作?! ?/span>
(三)組織指導國家、省和市級水利工程投資建設,負責提出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具體安排建議并組織指導實施,按市政府規定權限審批、核準國家和省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水利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提出省和市水利資金安排建議并負責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
?。ㄋ模┲笇Y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并實施全市水資源保護規劃。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有關工作,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組織指導地下水超采區綜合治理。
(五)負責節約用水工作。擬訂全市計劃用水、節約用水政策,組織編制全市節約用水規劃并監督實施,組織擬訂有關標準。組織實施用水總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笇兴O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與綜合利用。組織指導全市水利基礎設施建設。指導市內重要河道的治理、開發和保護。指導河道生態保護與修復。負責全市河道采砂規劃和管理工作。指導全市水庫工程管理工作,對中型以上水庫蓄水、調洪,提出指導性意見。
?。ㄆ撸┲笇е卮笊嫠`法事件的督辦,負責辦理跨縣水事糾紛裁決事項,指導水政監察和水政執法。
?。ò耍┲笇ПO督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組織提出、協調落實有關政策措施,指導監督工程安全運行,參與組織工程驗收有關工作?! ?/span>
?。ň牛┴撠熕帘3止ぷ?。擬訂全市水土保持規劃并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治理。負責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國家和省、市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 ?/span>
?。ㄊ┲笇мr村水利工作。組織開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指導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工作,指導節水灌溉有關工作。指導農村水利改革創新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span>
(十一)指導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擬訂全市水利工程移民有關政策并監督實施,組織指導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驗收、監督評估等工作。指導監督水庫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實施。
(十二)依法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指導水庫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監管。指導全市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的監督。組織開展水利行業質量監督工作。
?。ㄊ┴撠熉鋵嵕C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全市洪水干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并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全市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災調度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序報批并組織實施。承擔防御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
?。ㄊ模┏袚泻雍L制的組織實施工作。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于推行河湖長制的精神,負責全面推行河湖長制工作的組織實施、綜合協調、檢查督辦和日常考核?! ?/span>
(十五)按規定要求,承擔對口事業服務機構業務工作的指導、協調和監督職責。
?。ㄊ┩瓿缮霞壗晦k的其他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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