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優待是指在高考錄取過程中,對某些特定群體的考生給予一定的優惠政策,以體現教育公平和社會公正。
1、政策宣傳:各地招生考試機構、學校和軍隊系統政治機關采取發函、網上公告等多種方式宣傳優待政策,或通知到學生。
2、申報與審核:符合加分和同等條件優先錄取政策的考生,需經過本人申請、有關部門審核、省地校多級網上公示后方能予以認可。
3、準備材料:不同類型的優待考生需對照要求提前準備相應的證明材料。
4、簽訂承諾書。符合高考優待條件的考生在申報時必須簽訂《考生誠信申報承諾書》。
5、其他服務:辦理高考優待時,有關機構和部門可提供加急制證、送證上門等服務。
高考優待的優勢和好處:主要包括加分投檔和優先錄取。
加分投檔指在考生高考成績總分基礎上增加一定分數投檔,實現考生投檔分數的變化。
優先錄取則是在同等條件下,對特定考生優先考慮錄取。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在其高考文化成績總分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由學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①少數民族聚居地的少數民族考生。在高中階段具有我省少數民族聚居地內完整戶籍、學籍,并3年實際就讀且在聚居地報名參加高考的少數民族考生。我省少數民族聚居地指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下轄的恩施市、利川市、建始縣、巴東縣、宣恩縣、咸豐縣、來鳳縣、鶴峰縣,以及長陽土家族自治縣和五峰土家族自治縣等10個縣(市)。
②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含臺灣戶籍)考生。
③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其高考文化成績總分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由學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①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軍人。
②在服役期間被戰區(原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
③烈士子女。
同時符合上述有關情形的考生投檔時,只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項分值,不得與其他項目分值累加。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①散居在漢族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在與漢族考生同等條件下,由高校決定是否予以優先錄取。
②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由高校決定是否予以優先錄取。
③殘疾人民警察、公安英模子女、因公犧牲民警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民警子女,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由高校決定是否予以優先錄取。
④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的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駐國家確定的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以上島嶼工作累計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國家確定的四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或者解放軍總部劃定的特類島嶼工作累計滿1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飛或停飛不滿1年或達到飛行最高年限的空勤軍人的子女,從事艦艇工作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崗位工作累計滿15年的軍人的子女,參加高考并達到有關高等學校投檔線的,由高校決定是否予以優先錄取。
⑤根據應急管理部、教育部《關于做好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及其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應急〔2019〕37號)文件,平時榮獲二等功以上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英雄模范的子女,一至四級因公傷殘消防救援人員的子女,因公犧牲消防救援人員的子女以及在職消防救援人員的子女,參加高考并達到有關高等學校投檔線的,由高校決定是否予以優先錄取;從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退出的(不含辭職、辭退)消防員考生,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由高校決定是否予以優先錄取。
上述人員因公犧牲、殘疾,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三等功以上獎勵時,應為在職消防救援人員。因參加重大應急救援行動記功的,享受戰時記功同等待遇,由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總隊級(含)以上單位政治部門確認。
⑥經共青團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聯合激勵系統認定,獲得5A級青年志愿者的,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由高校決定是否予以優先錄取。
2026年優錄項目、政策性加分分值和適用范圍以當年教育部和我省文件為準。
(一)少數民族
1.考生誠信申報承諾書。
2.本人有效身份證件。
3.戶口簿。戶口簿上應同時列有具有少數民族成分的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以及考生本人,如考生與具有少數民族成分的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不在同一戶口簿上,應出示相應關系證明,如出生證明等。戶口簿中考生民族成分要與登記表和高考報名信息中的民族成分一致。
4.申報聚居地少數民族優錄加分的考生,還需要提供聚居地所在學籍和3年實際就讀的佐證材料,如學籍系統打印的登記表、縣級教育部門開具的證明材料等。
(二)烈士子女
1.考生誠信申報承諾書。
2.本人有效身份證件。
3.烈士證書。
4.考生與烈士關系證明,如戶口簿、出生證明等。
(三)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軍人、被戰區(原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
1.考生誠信申報承諾書。
2.本人有效身份證件。
3.退役證件。證件由所在部隊發放。
4.立功獎勵證書。
(四)歸僑
1.考生誠信申報承諾書。
2.考生本人歸僑證。歸僑指回國定居的華僑,歸僑證由市(州)、省僑務部門發放。
(五)歸僑子女
1.考生誠信申報承諾書。
2.本人有效身份證件。
3.考生父親(或母親)歸僑證。歸僑證由市(州)、省僑務部門發放。
4.考生與歸僑關系證明材料。能夠證明考生為歸僑子女的證明,如戶口簿、出生證明等。
(六)華僑子女
1.考生誠信申報承諾書。
2.考生的僑眷證。僑眷證由市(州)、省僑務部門發放。
3.考生父親(或母親)的華僑證明。華僑是指定居在國外的中國公民,須出示由中國駐外使領館出具的定居證明材料。
4.考生與華僑的關系證明材料。能夠證明考生為華僑子女的證明,如戶口簿、出生證明等。
(七)臺灣省籍(含臺灣戶籍)
1.考生誠信申報承諾書。
2.證明考生為臺灣戶籍或籍貫注明為臺灣省籍的有效證件或證明。如: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居民居住證,籍貫為臺灣省的本人戶口頁面,縣(市、區)級及以上臺灣事務辦公室開具的證明,省臺灣同胞聯誼會開具的證明等。
(八)退役士兵
1.考生誠信申報承諾書。
2.本人有效身份證件。
3.退役證件。證件由所在部隊發放。
4.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還應提供能證明“自主就業”證件、證書或戶籍地區(縣)退役軍人事務局開具的“自主就業”證明材料。
(九)殘疾人民警察、公安英模子女、因公犧牲民警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民警子女
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號)相關規定,以下人員因公犧牲、傷殘或被授予榮譽稱號時,應為公安機關在職人民警察。
殘疾人民警察考生須提供以下材料:
1.考生誠信申報承諾書。
2.本人有效身份證件。
3.殘疾證明。
符合優待條件的民警子女考生須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1.考生誠信申報承諾書。
2.考生本人有效證件。
3.與民警關系證明,如戶口簿、出生證明等。
4.至少提供一項以下證明材料:
①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證。
②公安英模證書。
③因公犧牲證明。
(十)軍人子女
根據《湖北省軍人子女教育優待實施辦法》(政〔2022〕472號)第二條之規定:本辦法所稱軍人子女,包括現役軍人、烈士、因公犧牲、病故軍人子女。
1.考生誠信申報承諾書。
2.本人有效身份證件。
3.考生與軍人關系證明,如戶口簿等。
4.現役軍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如軍官證、士兵證等),因公犧牲和病故軍人除外。
5.提供以下任意一項優待項目證明材料:
①平時榮獲二等功以上獎勵證書。
②三等戰功以上獎勵證書。
③一至四級殘疾軍人證。
以下各項條件除提供證明材料外,還需軍人所屬部隊團級(包含團級)以上政治部門提供相關證明:
④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
⑤駐國家確定的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的軍人的子女。
⑥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以上島嶼工作累計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
⑦在國家確定的四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或者解放軍總部劃定的特類島嶼工作累計滿10年的軍人的子女。
⑧在飛或停飛不滿1年或者達到飛行最高年限的空勤軍人的子女。
⑨從事艦艇工作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
⑩在航天和涉核崗位工作累計滿15年的軍人的子女。
(十一)消防救援人員子女(不含烈士子女)
消防救援人員因公犧牲、殘疾,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三等功以上獎勵時,應為在職消防救援人員。因參加重大應急救援行動記功的,享受戰時記功同等待遇,由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總隊級(含)以上單位政治部門確認。
1.考生誠信申報承諾書。
2.本人有效身份證件。
3.考生與消防救援人員關系證明,如戶口簿等。
4.提供以下任意一項優待項目證明材料:
①因公犧牲證明。
②因公殘疾證明。
③立功獎勵證書。
(十二)從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退出的(不含辭職、辭退)消防員考生
1.考生誠信申報承諾書。
2.本人有效身份證件。
3.從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退出的(不含辭職、辭退)事實證明。
(十三)5A級青年志愿者
1.考生誠信申報承諾書。
2.本人有效身份證件。
3.從事志愿服務的有關資料證明。
根據省招辦當年文件通知,由生源學校通知考生及家長,登錄湖北省招生數智綜合平臺(https://zspt.hubzs.com.cn/login?redirect=/index)申報上傳相關資料,學校、招辦及相關部門審核上報省招辦。
申報流程:?
1、考生申報??忌鶕陨韺嶋H,填寫申報表格,準備相關加分項目材料,簽訂《考生誠信申報承諾書》,提交給所在學校(報名點)。
2、學校初核學校(報名點)收齊考生加分項目材料后,組織對材料進行初核,在班級、學校(報名點》公示無異議后連同填寫好的匯總表一并交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
3、部門審核??h(市、區)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對加分項目進行審核,其中,涉及考生身份的由相關職能部門核驗,在此基礎上,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確定加分項目考生名單并組織公示。?
4、市州復核。市(州)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對本地區內上報的加分項目信息進行復核,有異議的提交市(州)級相關職能部門復核。復核、公示無異議后將加分項目考生名單報送省教育廳。?
5、省教育廳將加分項目考生名單交省招辦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納入招生錄取系統。
隨州市教育招生考試院:0722-3590616、隨縣教育考試院:0722-3339863、廣水市教育招生考試中心:0722-6233623、曾都區招生考試辦公室:0722-3590201
盡早準備材料:各類證明(如烈士證、退役證、親屬關系證明等)需提前辦理齊全。
關注最新政策:要關注并清楚掌握教育部和我省2026年高考招生文件關于高考優待優錄項目、政策性加分分值和適用范圍。
按時申報:錯過申報截止日期將視為自動放棄資格。
誠信申報:提供虛假材料將被認定為考試作弊,取消當年高考資格,并可能暫停參加國家教育考試1–3年。
高考優待是國家為促進教育公平、照顧特殊群體而設立的政策機制,涵蓋加分、降分錄取、優先錄取及專項招生計劃等多種形式。這些政策旨在保障邊遠地區、農村學生、軍人軍屬、殘疾考生及其他貢獻群體子女的受教育權利。
湖北省高考優錄專項計劃分為以下幾種:加分投檔、優先錄取、專項計劃
加分投檔:符合加分投檔條件的考生,可以在其高考文化總成績基礎上加分投檔;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加分投檔條件,只取其中分值最大的一項。
優先錄?。?/strong>符合優先錄取條件的考生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專項計劃:專項計劃分為國家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和高職高專鄉村振興專項計劃。
地方專項計劃和高校專項計劃實施區域的農村范圍由湖北省根據本地實際情況確定。申請相關專項計劃的考生,可根據湖北省招辦發布的相關規定,查看具體實施區域。
外省隨遷子女考生須具有我省高中階段學校完整三年學籍,并在我省高中階段學校連續實際就讀三年,考生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在我省有合法穩定工作、在我省現居住地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 法定監護人需同時提供工作證明和居住證明,工作證明包括:我省居住地截止報名前近三月的社保繳費憑證或個稅納稅憑證,個體經營者可以是營業執照;居住證明包括居住證、房產證或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證明材料。
辦理高考優待審核通過后,考生可享受以下服務和優待:
1、進度查詢??忌傻卿浐笔〗逃荚囋壕W站查詢辦理情況,或致電隨州市教育招生考試院、隨縣教育考試院、廣水市教育招生考試中心、曾都區招生考試辦公室咨詢辦理情況。
2、享受優待。公示結束后按政策規定對申請人實施相應優待措施,如高考加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學校擇優錄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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