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項目)信息:
項目名稱: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申報(企業招用)
二、適用范圍:本指南適用于符合條件的企業社會保險補貼的申請和辦理。
三、政策依據:
1.《湖北省就業促進條例》(2010年5月27日湖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107號,2019年、2020年分別修訂);
2.《省財政廳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湖北省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鄂財社發〔2017〕102號);
3.《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全力以赴做好穩就業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辦發〔2020〕10號)。
四、支持政策:
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企業,按其為就業困難人員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給予補貼,不包括就業困難人員個人應繳納的部分。社會保險補貼期限,除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就業困難人員可延長至退休外,其余人員最長不超過3年。
五、執行期限:長期執行
六、申報條件:
招用就業困難人員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企業。
七、申請材料
序號 | 提交材料名稱 | 原件/復印件 | 份數 | 形式 | 要求 | 備注 |
1 | 《湖北省企業招用就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申請表》 | 原件1份 | 1 | 紙質 | 申請單位蓋章 | |
2 | 《企業社保補貼人員花名冊》 | 原件1份 | 1 | 紙質 | 申請單位蓋章 | |
3 | 勞動合同 | 復印件 1份 | 1 | 紙質 | 申請單位蓋章 |
八、申報方式:
1.書面申報:申請人按本企業社保關系所在地向當地勞動就業部門提交申報材料。
2.窗口接收:市政務服務中心C區人社局窗口
九、辦理基本流程
1.申請。用人單位可在公共服務機構現場辦理或通過線上申請。
2.受理。核驗用人單位提供的相關材料,將信息錄入系統進行比對。若不符合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請人,將材料一并退回;若符合要求,當即受理。
3.審核。為用人單位辦理社會保險補貼申報,并在系統中記錄相關情況。
4.存檔。將業務資料歸檔留存。
十、咨詢及受理單位聯系方式:
聯系方式:0722-3229169(市人社局就業服務中心就業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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