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參保繳費
所有用人單位職工都應參加職工醫保,靈活就業人員自愿選擇參加職工醫保。
(一)繳費基數
1、繳費基數為職工工資總額。繳費基數上下限為全省統一公布的個人繳費基數的上下限。
2、靈活就業人員繳費基數為全省統一公布的個人繳費基數的下限。
(二)繳費費率
1、總費率為9%,其中,用人單位7%(基本6.5%+大病0.5%),個人2%由用人單位代繳。
2、靈活就業人員自愿選擇按單建統籌(費率為用人單位費率)或統賬結合方式(費率為用人單位加職工個人繳率之和)繳費;單建統籌不設個人賬戶。
(三)繳費年限
1、累計繳滿男30年,女25年,且在隨州繳滿10年的,退休后不再繳費,繼續享受醫保待遇。(男職工退休年限設置過渡期:2025年底之前退休的累計繳費年限為25年、2026年26年、2027年27年、2028年28年、2029年29年、2030年(含)后30年。)
2、繳費年限不足的,退休后繼續繳費至規定年限。
3、職工退休后,累計繳費年限或實際繳費年限不足的,按經辦時繳費基數逐年遞增5%的標準,一次性躉繳至退休當年規定繳費年限。
(四)待遇等待期
1、單位職工參保次月即可享受醫保待遇。2、靈活就業人員首次參保繳費,待遇等待遇期為3個月(待遇等待期為繳費當月1日起至等待期滿當月最后一日止)。
二、醫保待遇
(一)基本醫保





一個年度內多次住院的,每增加一次住院,起付標準遞減200元,最低不少于400元。統籌區內由低級別醫療機構轉診到高級別醫療機構,按高級別醫療機構起付標準補差;高級別醫療機構轉診到低級別醫療機構住院的,不設起付標準。
(二)大額醫療費用補助
年度內患者的門診慢特病、特殊藥品、住院醫療費用經基本醫保報銷后的政策范圍內費用累計金額在6000元以上10萬元(含)以下部分報銷85%;10萬元以上部分報銷90%。無封頂線。
(三)異地就醫
1、安置退休人員、異地長期居住人員、常駐異地工作人員備案后與本地報銷政策一致。
2、異地轉診人員住院起付線為1200元,報銷比例在市域內住院的基礎上降低10%。
3、其他臨時外出就醫人員住院起付線為1200元,報銷比例在市域內住院的基礎上降低20%。
三、職工生育保險待遇
生育保險費由用人單位按醫保繳費基數的0.5%繳納,職工個人不繳費。
(一)生育醫療費用。1、自2025年11月1日起產前檢查費1000元。2、住院分娩不設起付標準,發生的醫療費用按職工住院相關政策執行。3、計劃生育醫療費用最高支付限額:放置節育環500元;取出節育環450元;流產1000元;引產2500元;輸卵(精)管結扎2800元。同時開展多項手術項目的,支付限額累加。
(二)生育津貼。參加生育保險女職工享受生育津貼待遇。女職工分娩或施行計劃生育手術享受生育津貼支付假期天數:產假128天;難產假143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懷孕4個月以內流產的,假期15天;懷孕4個月以上流產的,假期42天;輸卵管結扎的,假期15天。
(三)相關人員待遇。參加職工醫保的靈活就業人員及參加生育保險男職工未就業配偶按照生育保險政策規定享受產前檢查、住院分娩、計劃生育醫療費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貼。
(四)孕產婦因合并癥或并發癥、先兆流產住院按職工住院政策報銷。
四、斷保續費
1、用人單位中斷3個月的視為斷保,暫停醫保待遇。6個月以內續保,繳費之日起享受待遇,并追溯待遇;超過6個月續保,繳費次月享受待遇,不追溯待遇。
2、靈活就業人員斷繳次月停止待遇,3個月以內續保,繳費次日起享受待遇,并追溯待遇;3個月至6個月以內續保,繳費次月享受待遇,不追溯待遇;超過6個月續保按首次參保執行。
五、轉移接續
辦理醫保關系轉移接續的職工醫保參保人員,在轉移接續前中斷繳費3個月(含)以內的,辦理職工醫保費補繳手續,補繳后不設待遇等待期,繳費當月即可按規定享受待遇,中斷期間的待遇可按規定追溯;中斷繳費3個月以上的,單位職工繳費的次月起享受待遇,不追溯待遇,靈活就業人員待遇等待期為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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