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人民政府關于完善城鄉(xiāng)居民基本養(yǎng)老保險制度的意見》(鄂政發(fā)〔2015〕41號)和《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關于建立城鄉(xiāng)居民基本養(yǎng)老保險待遇確定和基礎養(yǎng)老金正常調整機制的實施意見》(鄂人社發(fā)〔2019〕42號)精神,按照激勵約束有效、籌資權責清晰、保障水平適度的原則,經省人民政府同意,2023年調整我省城鄉(xiāng)居民基本養(yǎng)老保險繳費有關政策。
關于繳費標準及繳費補貼
(一)繳費標準。參加城鄉(xiāng)居民基本養(yǎng)老保險的人員(以下簡稱參保人員)應按規(guī)定逐年繳納養(yǎng)老保險費,繳費金額為100元的整數倍。最低繳費標準原則上不低于參保人員所在市州上年度公布的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最高繳費標準原則上不超過當地城鎮(zhèn)靈活就業(yè)人員參加職工基本養(yǎng)老保險的年度最低繳費額。參保人員可在上述繳費區(qū)間內自主選擇繳費標準,多繳多得。對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保留現行最低繳費標準。
從2023年起,各市州人社部門會同當地財政、稅務部門于每年10月31日前測算確定當地次年繳費標準,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湖北省稅務局備案同意后實施。2023年,參保人員個人最低繳費標準不低于300元。
(二)繳費補貼。省和地方政府對參保人員繳費給予補貼,補繳年限不享受政府的繳費補貼。省級確定的繳費補貼標準分六檔:一檔45元,二檔81元,三檔138元,四檔180元,五檔285元,六檔402元,繳費補貼由省和地方政府按2∶1負擔。省級確定的繳費補貼對應的繳費標準將跟隨繳費區(qū)間的變化動態(tài)調整,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適時公布。
2023年度省級確定的繳費補貼對應的繳費標準分別為:一檔補貼對應繳費標準為300元、400元,二檔補貼對應繳費標準為500元、600元、700元,三檔補貼對應繳費標準為800元、900元,四檔補貼對應繳費標準為1000元、1100元、1200元、1300元、1400元,五檔補貼對應繳費標準為1500元、1600元、1700元、1800元、1900元,六檔補貼對應繳費標準為2000元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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