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州市審計局2021年部門預算
目??錄
第一部分??隨州市審計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部門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隨州市審計局2021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1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二、2021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第三部分??隨州市審計局2021年部門預算表
一、部門收支預算總表
二、部門收入總表
三、部門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財政專項支出預算表
十、政府采購預算表
第四部分??隨州市審計局2021年預算績效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目標編制情況說明
二、重點項目績效目標編制情況說明
第五部分??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隨州市審計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一)負責對市級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于審計監督范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和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實行審計全覆蓋,對領導干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對國家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審計。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并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二)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方針政策和審計工作法律法規,制定地方性審計執法、審計管理制度辦法并監督執行。制定并組織實施審計工作發展規劃、專業領域審計工作規劃和年度審計計劃。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作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
(三)向市委審計委員會提出年度市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報告。向市長提出年度市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會提出市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報告。向市委、市政府報告對其他事項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情況及結果。依法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向市委和市政府有關部門、縣(市、區)黨委和政府通報審計情況和審計結果。
(四)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范圍內作出審計決定:國家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市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市本級各部門(含直屬單位)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縣(市、區)政府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市財政轉移支付資金;使用市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市政府投資和以市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重大公共工程項目的資金管理使用和建設運營情況;自然資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與修復情況;市屬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市政府規定的市屬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和金融機構的境內外資產、負債和損益;市駐外非經營性機構的財務收支;市政府部門、縣(市、區)政府管理和其他單位受市政府及其部門委托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事項。
(五)按規定對市管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
(六)組織實施對國家財經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宏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及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市本級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七)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整改審計查出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或市政府裁決中的有關事項,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八)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于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九)與縣(市、區)黨委和政府共同領導縣(市、區)審計機關。依法領導和監督下級審計機關的業務,組織下級審計機關實施特定項目的專項審計或審計調查,糾正或責成糾正地方審計機關違反國家規定作出的審計決定。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協管縣(市、區)審計機關負責人。
(十)組織開展審計領域對外交流與合作,指導和推廣信息技術在審計領域的應用。
(十一)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二)職能轉變。進一步完善審計管理體制,加強全市審計工作統籌,明晰各級審計機關職能定位,理順內部職責關系,優化審計資源配置,充實加強一線審計力量,構建集中統一、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審計監督體系。優化審計工作機制,堅持科技強審,完善業務流程,改進工作方式,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充分調動內部審計和社會審計力量,增強監督合力。
二、部門基本情況
隨州市審計局由市審計局機關和市投資審計局組成,局機關內設辦公室、教育人事科、綜合科、法規審理科、電子數據審計科、財政外資審計科、金融經貿審計科、行政事業審計科、農業農村審計科、社會保障審計科、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科、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審計科、經濟責任審計一科、經濟責任審計二科、市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秘書科。截至2020年12月31日,人員編制47人,其中:行政編制37人、事業編制6人、以錢養事4人。實有人數54人,其中:行政人員35人、事業人員5人、以錢養事4人、退休人員10人(工資由社保局發放)。
第二部分??隨州市審計局2021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1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情況
2021年市審計局收入預算總計1399.63萬元,主要有:經費撥款(補助)1148.63萬元、上級專項轉移支付16萬元、其他收入110萬元、上年結轉125萬元。較上年收入預算安排增加314.15萬元,同比增加28.94%。增加原因一是本年度預算包含五項獎;二是新招錄3名事業編制人員,人員費用增加。
(二)支出預算情況
2021年市審計局支出預算總計1399.63萬元,支出按經濟分類分工資福利性支出862.67萬元、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9.46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477.5萬元、其他資本性支出50萬元;按功能分類分一般公共服務1230.27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67.15萬元、醫療衛生46.43萬元、住房保障支出55.78萬元。較上年支出預算安排增加314.15萬元,同比增加28.94%,增加原因一是本年度預算包含五項獎;二是新招錄3名事業編制人員,人員費用增加。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21年市審計局財政撥款預算支出1164.63萬元,比上年增加339.15萬元,同比增加41.09%,增加原因一是本年度預算包含五項獎;二是新招錄3名事業編制人員,人員費用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2021年市審計局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情況
2021年市審計局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六)機關運行經費等重要事項的說明
2021年市審計局日常公用支出預算180.59萬元,其中:辦公費18萬元、印刷費3萬元、水費3萬元、電費15萬元、郵電費4萬元、差旅費16萬元、因公出國(境)費5萬元、維修(護)費10萬元、物業管理費19萬元、會議費3萬元、培訓費4萬元、公務接待費3.65萬元、工會經費6.38萬元、福利費7.98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3.37萬元、公務交通補貼30.16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29.05萬元。較上年日常公用支出預算安排減少1.04萬元,同比降低0.57%,減少原因主要是行政編制實有人員減少一人。
(七)政府采購情況
2021年市審計局政府采購預算總額85萬元,其中:新增資產購置15萬元、政府購買服務70萬元。較上年政府采購預算安排減少55萬元,同比減少39.29%,減少原因是根據2021年實際需求編制預算。
(八)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市審計局資產總額247.59萬元,其中:流動資產149.18萬元,較上年增加120.43萬元,同比增長418.89%,增加原因是年底結轉結余資金增加;非流動資產98.41萬元,均為固定資產,較上年減少26.52萬元,同比減少21.23%,減少原因是固定資產計提折舊。
二、2021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2021年隨州市審計局“三公”經費年初預算安排12.02萬元,比上年減少1.89萬元,同比降低13.59%,主要原因是行政編制實有人員減少一人。其中:
因公出國(境)費5萬元,比上年減少1.5萬元,同比降低23.08%,主要原因是根據實際需求編制預算。
公務接待費3.65萬元,比上年減少0.21萬元,同比降低5.4%,主要原因是行政編制實有人員減少一人。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3.37萬元,比上年減少0.18萬元,同比降低5.1%,主要原因是行政編制實有人員減少一人。
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比上年預算金額一致。
第三部分??隨州市審計局2021年部門預算表??











第四部分??隨州市審計局2021年預算績效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目標編制情況說明
1、本部門整體績效總目標是:
長期目標3個,目標1:加大審計影響力;目標2:加大審計影響力;目標3:提高審計質量。
年度目標3個,目標1:加大審計影響力;目標2:擴大審計覆蓋面;目標3:擴大審計覆蓋面。
2、長期目標1:加大審計影響力。
產出指標:審計資金覆蓋面=100%,審計成本控制=合理。
效益指標:審計監督職能效果=加大,審計整改率=100%。
長期目標2:加大審計影響力。
產出指標:審計結果準確率=100%,審計評價=客觀公正。
效益指標:糾正管理不規范問題=及時,處理上繳=及時。
長期目標3:提高審計質量。
產出指標:審計監督職能=及時。
服務對象滿意度:審計反饋情況=滿意。
效益指標:審計執法力度=加大。
年度目標1:加大審計影響力。
產出指標:審計資金覆蓋面=100%,審計成本控制=合理。
效益指標:審計監督職能效果=加大,審計整改率=100%。
年度目標2:擴大審計覆蓋面。
產出指標:審計結果準確率=100%,審計評價=客觀公正。
效益指標:糾正管理不規范問題=及時,處理上繳=及時。
年度目標3:擴大審計覆蓋面。
產出指標:審計監督職能=及時。
服務對象滿意度:審計反饋情況=滿意。
效益指標:審計執法力度=加大。

二、重點項目績效目標編制情況說明
2021年市審計局申報項目4個,沒有重點預算項目。
(一)購買社會服務
2021年購買社會服務項目經費預算216.91萬元,資金來源為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200萬元、上級轉移支付16萬元、其他資金0.91萬元。指標完成情況分析:
(1)審計項目完成及時率:審計項目是否按計劃時間及時完成,用以反映和考核項目產出時效目標的實現程度。
(2)審計問題整改率:項目實施后,提出的審計問題促使被審計單位整改落實完成情況,用以反映和考核產出質量目標的實現程度。
(3)審計項目數:2021年度實際完成審計項目數,用以反映和考核項目產出數量目標的實現程度。
1、該項目的主要內容是:委托第三方機構開展審計業務費用和聘請臨時工作人員完成全年審計任務和日常工作。
2、項目績效總目標是:根據市委、市政府、省審計廳的要求和有關會議精神,本著突出重點、量力而行的原則,在切實做到始終關注宏觀政策的落實、始終關注群眾利益的維護、始終關注法律法規的執行、始終關注各項改革措施的推進、始終關注經濟運行的安全、始終關注重大違法違紀問題和經濟案件線索的基礎上,重點完成重大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的跟蹤審計、財政審計、民生審計、經濟責任審計、政府重大投資項目審計、資源環境審計。
3、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產出指標:是否提高審計質量=是,是否完成下達的審計任務=是,是否提高審計質量=是,
效益指標:是否提高審計工作效率=是。

(二)審計信息化建設
2021年審計信息化建設項目經費預算30萬元,資金來源為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15萬元,上年結轉結余15萬元。指標完成情況分析:
(1)成本控制情況:未超預算開支。
(2)信息化辦公效益:信息化程度較高,實現無紙化辦公,開展大數據審計。
(3)服務對象滿意度:系統操作者和使用者滿意率在90%以上。
1、該項目的主要內容是:為保證單位計算機網絡和業務信息化系統正常運行和信息安全,按規定用于硬件設備維護、軟件維護和數據更新等方面支出。
2、項目績效總目標是:加大信息技術應用投入,重視信息化建設工作,充分發揮數據審計的優勢,為現場審計提供技術支撐和保障,實現審計一線作業與后臺數據分析一體化。加大軟硬件投入,強化計算機審計人才培養。
3、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產出指標:是否提高審計工作效率=是,是否嚴格控制開支=是,是否提高審計質量=是,
效益指標:是否實現無紙化辦公,減少資源浪費=是。

(三)辦公樓維修維護和辦公設備購置
2021年辦公樓維修維護和辦公設備購置項目經費預算50萬元,資金來源為上年結轉結余。指標完成情況分析:
(1)辦公運行保障:辦公大樓內沒有出現設施故障、安保安全等問題。
(2)成本控制情況:費用合理,未超預算。
(3)服務對象滿意度:職工滿意度在90%以上。
1、該項目的主要內容是:為保證單位保障辦公環境需進行辦公樓電路改造和辦公設備購置。
2、項目績效總目標是:對辦公場地進行維修維護及添置必要的辦公設備,有效消除辦公樓存在的安全隱患,確保國有資產安全完整使用,進一步改善局機關辦公條件,降低行政成本,提升行政效能,提升審計外部形象。
3、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產出指標:是否達到改善辦公環境的目標=是,費用是否合理、是否按合同約定支付=是。
效益指標:是否降低單位行政運行成本=是,是否提高審計工作效率=是。

(四)扶貧、法制宣傳、黨建和文明創建
2021年扶貧、法制宣傳、黨建和文明創建項目經費預算50萬元,資金來源為上年結轉結余。指標完成情況分析:
(1)經濟效益:明顯改善扶貧點基礎設施條件和發展生產,促進農戶增收。
(2)社會效益:樹立法治理念,提升文明素質和文明程度。
1、該項目的主要內容是:扶貧、法制宣傳、黨建和文明創建經費。
2、項目績效總目標是:提高扶貧對象的自我發展能力,確保扶貧對象同步實現小康;增強審計人員法治意識,提高依法行政、依法辦事能力;進一步加強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設,進一步樹立審計機關的良好形象,更好地履行審計監督職責,推動審計事業科學發展。
3、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產出指標:扶貧人口是否達到脫貧的條件=是,村民生產生活條件是否改善=是,目標是否按要求完成=是。
效益指標:群眾是否滿意=是。

第五部分??名詞解釋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審計事務(款)行政運行(項):反映審計部門用于保障機構正常運行、開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審計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反映審計部門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審計事務(款)審計業務(項):反映審計部門的審計、專項審計調查、聘請社會審計組織人員及技術專家等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審計事務(款)信息化建設(項):反映審計部門用于信息化建設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審計事務(款)其他審計事務支出(項):反映審計部門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審計事務方面的支出。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反映審計部門為職工繳納基本醫療保險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反映審計部門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補貼(項):反映審計部門按規定標準向職工發放的住房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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