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州市生態環境局高新區分局2021年部門預算
目 錄
第一部分??隨州市生態環境局高新區分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部門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隨州市生態環境局高新區分局2021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1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二、2021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第三部分??隨州市生態環境局高新區分局2021年部門預算表
一、部門收支預算總表
二、部門收入總表
三、部門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財政專項支出預算表
十、政府采購預算表
第四部分??隨州市生態環境局高新區分局2021年預算績效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目標編制情況說明
二、項目績效目標編制情況說明
第五部分??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隨州市生態環境局高新區分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生態環境基本制度。貫徹執行國家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政策和標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地方生態環境政策、規劃并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并監督實施重點區域、流域、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規劃和水功能區劃。
(二)負責重大生態環境問題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配合高新區政府做好突發生態環境事件的應急、預警工作。牽頭指導實施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
(三)負責監督管理高新區減排目標的落實。組織落實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排污許可證制度,監督檢查污染物減排任務完成情況,實施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
(四)負責提出高新區環境保護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財政性資金安排的意見,按規定權限,審批、核準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并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組織實施和監督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清潔生產工作。
(五)負責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擬訂大氣、水、土壤、噪聲等環境管理制度及光、惡臭、固體廢物、化學品以及機動車等污染防治措施并監督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組織指導城鄉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監督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監督指導區域大氣環境保護工作,組織實施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協作機制。
(六)指導協調和監督生態保護修復工作。組織編制生態保護規劃,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組織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監督執法。監督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生態環境保護、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監督生物技術環境安全,牽頭生物物種??(含遺傳資源)工作,組織協調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參與生態保護補償工作。
(七)負責核與輻射安全的監督管理。牽頭負責核安全工作協調機制有關工作,參與核事故應急處理,負責輻射環境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監督管理核設施和放射源安全,監督管理核設施、核技術應用、電磁輻射、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八)負責生態環境準入監督管理。按國家和省、市規定審批或審查規劃、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擬訂并組織實施生態環境準入清單。
(九)負責生態環境監測工作。制定生態環境監測制度和規范。會同有關部門統一規劃生態環境質量監測站點設置,組織實施環境執法監測、污染源監督性監測、溫室氣體減排監測、應急監測,配合做好生態環境質量監測相關工作。建立和實行生態環境質量公告制度,統一發布生態環境綜合性報告和重大生態環境信息。
(??十)負責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組織擬訂并實施應對氣候變化的規劃和政策措施。
(??十一)配合做好中央、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協調落實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工作。
(十二)統一負責生態環境監督執法。組織開展生態環境保護執法檢查活動。指導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隊伍建設和業務工作。
(十三)組織指導和協調生態環境宣傳教育工作,制定并組織實施生態環境保護宣傳教育計劃,推動社會組織和公眾參與生態環境保護。
(??十四)開展生態環境科技和對外合作交流工作。組織生態環境重大科學研究和技術工程示范,推動生態環境技術管理體系建設,參與指導推動循環經濟和生態環保產業發展。組織協調有關生態環境國際條約市內履約活動,參與處理涉外生態環境事務。
(十五)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隨州市生態環境局高新區分局統一行使高新區范圍內生態和城鄉各類污染排放監管與行政執法職責,切實履行監管責任,全面落實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構建政府為主導、企業為主體、社會組織和公眾共同參與的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實行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和環境質量底線,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保障生態安全。
二、部門基本情況
市生態環境局高新區分局納入部門預算管理單位,是市生態環境局派出行政機構。在2021年市直部門預算編制中,預算人員11人,其中:事業在職編內3人,編外人數3人,勞務派遣人數3人、退休人員2人。分局實際人員13人,其中:事業在職編內3人,借用事業性質人員2人、編外人數3人,勞務派遣人數3人、退休人員2人。借用事業性質人員由所在編制單位預算。
第二部分 隨州市生態環境局高新區分局2021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1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情況
2021年收入預算總計267.73萬元,其中:1、財政撥款39萬元;2、其他收入228.73萬元。較上年減少216.24萬元,同比減少44.68%,主要原因本年結余資金較上年減少。
(二)支出預算情況
2021年支出預算267.73萬元,用于人員經費支出119.68萬元,占比44.7%;日常公用經費14.09萬元,占比5.27%;項目支出133.96萬元,占比50.03%,用于環境監察執法設備購置、重點企業污染物監測及農村綜合環境整治。較上年減少44.68%,主要原因上年有延續性項目支出,本年項目支出壓減。
(三)財政預算撥款收支預算總表
2021年經費撥款(補助)39萬,其中社會保障和就業5.39萬元,占比13.82%,醫療衛生1.74萬元,占比0.04%,環境保護28.26萬元,占比72.46%,住房保障支出3.61萬元,占比9.26%,較上年增加268%,主要原因為今年新增編制2人,預算收入增加,同時今年財政撥款中包含五項獎勵,但上年不含。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2021年本單位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情況
2021年本單位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六)機關運行經費等重要事項的說明
2021年,機關運行經費預算14.09萬元,明細如下:辦公及印刷費5萬元、、福利費2.1萬元、公務接待0.26萬元、差旅費0.53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4.69萬元以及其他費用1.51萬元。2021年機關運行經費比2020年預算12.74萬元增加萬元1.35萬元、同比增加10.59%。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員2名。
(七)政府采購情況
2021年無政府采購預算。
(八)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2021年本部門資產總額36.28萬元,其中流動資產32.46萬元,與2020年同期減少15.76萬元,同比減少32.68%,減少原因為本年收入減少,結余資金也較上年減少。固定資產52.18萬元,比2020年同期51.48萬元增加0.7萬元,同比增加1.36%,增加原因為本年新增購置會議室電視機一臺,固定資產增加。
二、2021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2021年隨州市生態環境局高新區分局“三公”經費年初預算為0萬元,比上年增(減)0萬元,同比減少(增加)0 %,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比上年增(減)0萬元,同比減少(增加)0 %,主要原因是:單位沒有公務用車購置費支出。
第三部分 隨州市生態環境局高新區分局2021年部門預算表











第四部分 隨州市生態環境局高新區分局2021年部門預算績效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目標編制情況說明
1、本部門整體績效目標是:長期目標為以改善環境質量和保護人民群眾環境權益為根本,以防止環境污染、遏制生態破壞為重點,改善環境質量。
2、年度目標1:為持續深化環保督察問題整改,具體指標設置為:
產出指標:完成中央、省環保督察交辦信訪件和整改銷號和深化中央、省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按照工作要求,依據時間進度按時完成整改銷號工作,完成目標100%。
效益指標:以“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為工作理念,提高社會群眾的生態環境水平,指標設立依據是市定目標任務。
滿意度指標:堅持以“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為工作宗旨,大大提高服務對象滿意度服務對象滿意率≥100%,指標設立依據是市定目標任務。
年度目標:2:堅決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具體指標設置為:
產出指標:持續開展水質提升攻堅行動強化重點涉水企業監管,持續開展重點企業異味專項整治,開展揮發性有機物專項整治,持續保持秸稈禁燒高壓嚴管態勢,開展廢礦物油廢鉛蓄電池專項整治,開展農村生活污水收集治理。完成目標100%。指標設立依據是市定目標任務。
效益指標:以“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為工作理念,提高社會群眾的生態環境水平,指標設立依據是市定目標任務。
滿意度指標:堅持以“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為工作宗旨,大大提高服務對象滿意度服務對象滿意率≥100%,指標設立依據是市定目標任務。
年度目標3:突出規劃引領作用和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具體指標設置為:
產出指標:嚴格落實“雙隨機”,做好環境信訪、污染投訴調查處理,嚴格環境執法,完成目標100%。指標設立依據是市定目標任務。
效益指標:以“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為工作理念,提高社會群眾的生態環境水平,指標設立依據是市定目標任務。
滿意度指標:堅持以“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為工作宗旨,大大提高服務對象滿意度服務對象滿意率≥100%,指標設立依據是市定目標任務。
二、項目績效目標編制情況說明
“污染防治攻堅戰工作項目”主要內容是:持續開展水質提升攻堅行動強化重點涉水企業監管,持續開展重點企業異味專項整治,開展揮發性有機物專項整治,持續保持秸稈禁燒高壓嚴管態勢,開展廢礦物油廢鉛蓄電池專項整治,開展農村生活污水收集治理。2022年預算安排133.96萬元,資金來源為上級補助資金。
項目績效總目標是:堅決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
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產出指標:持續開展水質提升攻堅行動強化重點涉水企業監管,持續開展重點企業異味專項整治,開展揮發性有機物專項整治,持續保持秸稈禁燒高壓嚴管態勢,開展廢礦物油廢鉛蓄電池專項整治,開展農村生活污水收集治理。完成目標100%。指標設立依據是市定目標任務。
效益指標:以“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為工作理念,提高社會群眾的生態環境水平,指標設立依據是市定目標任務。
滿意度指標:堅持以“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為工作宗旨,大大提高服務對象滿意度服務對象滿意率≥100%,指標設立依據是市定目標任務。
第五部分名詞解釋
一、收入科目。
1、財政撥款:指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其他收入:指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上年結轉: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二、支出科目
1、節能環保支出(211類)環境保護管理事務(21101款)行政運行(2110101項):指行政單位,用于保障機構正常運行、開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2、工資福利支出: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3、商品和服務支出: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資本性支出。
4、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反映單位用于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主要包括:退休費、生活補助、救濟費、住房補貼以及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等。
5、節能環保支出(211類)其他環境保護事務支出(2110299項)項目支出:指彌補基本支出之外末完成行政任務和環境綜合執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6、機關運行經費:指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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