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州市衛生健康綜合監督執法局2021年
部門決算公開說明
目錄
第一部分單位概況
一、單位主要職責。
二、單位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二、“三公”經費支出說明
三、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四、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情況說明
六、國有資本經營支出情況說明
七、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八、2021年度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九、其他情況說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公開表01表)
二、收入決算表(公開表02表)
三、支出決算表(公開表03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公開表04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公開表05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公開表06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公開表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公開表08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公開表09表)
第四部分??名詞解釋說明
第一部分單位概況
一、單位主要職責。
市衛生健康綜合監督執法局在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委托下,負責宣傳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生活飲用水衛生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執業醫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等法律法規,行使全市衛生健康監督執法職責。市衛生健康綜合監督執法局成立于2003年1月,現有干部職工20人,根據鄂編辦發[2007]8號《關于印發<湖北省衛生監督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的要求,其主要工作職責:1、公共衛生監督:對餐飲具消毒和消毒產品、生活飲用水、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及其他健康相關產品的衛生及其生產經營活動進行衛生監督檢查,查處違法行為;對公共場所的衛生條件及其從業人員的健康管理進行衛生監督檢查,查處違法行為;對用人單位開展職業健康監護情況進行衛生監督檢查,查處違法行為;對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評價制度情況進行衛生監督檢查,查處違法行為。2、醫療衛生監督:對醫療機構的執業資格、執業范圍及其醫務人員的執業資格、執業注冊進行監督檢查,規范醫療服務行為,打擊非法行醫;對醫療機構的傳染病疫情報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離制度執行情況和醫療廢物處置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查處違法行為;對采供血機構的執業資格、執業范圍及其從業人員的資格進行監督檢查,打擊非法采供血行為;對采供血機構的采供血活動、傳染病疫情報告和醫療廢物處置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查處違法行為;對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傳染病疫情報告、預防控制措施和菌(毒)種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查處違法行為。3、學校衛生監督:對學校貫徹落實《學校衛生工作條例》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查處違法行為。4、職業、放射衛生監督:對涉及放射線和裝置的產品,經營使用單位進行監督檢查,查處違法行為。5、其他職責:負責對隨縣、廣水市和曾都區衛生監督工作進行稽查;負責全市衛生監督信息的收集、核實和上報;負責受理對衛生健康違法行為的投訴、舉報;開展衛生法律法規宣傳教育;承擔上級機關指定或交辦的衛生監督事項。
二、單位基本情況。
隨州市衛生健康綜合監督執法局原名為隨州市衛生計生綜合監督執法局,因職能調整于2020年12月11日更名為隨州市衛生健康綜合監督執法局,屬隨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管理機構,正科級公益一類委托執法單位,內設有辦公室、稽查科、綜合監督一科、綜合監督二科,財務科、人事科、職業衛生監督科及傳染病學校衛生監督科等八個職能科室。事業編制19名、工勤編制1名,實有在編在崗人員20人,退休人員1人。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1.2021年收入決算455.78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425.85萬元,占比93.44%,年初結轉29.94萬元,占比6.56%。2020年收入決算436.16萬元,同比增加了19.62萬元,增加率4.50%,增加原因為2021年結轉了2020年新冠肺炎防控公共衛生補短板資金。2021年支出決算429.80萬元,其中基本支出382.80萬元,占比89.07%,項目支出47.00萬元,占比10.93%。2020年支出決算406.22萬元,同比增加23.58萬元,增加率5.81%。增加原因為2021年常態化新冠感染疫情防控物資采購,公共衛生補短板項目的投入。
2.2021年財政撥款支出429.80萬元,與年初預算數對比,調增支出預算107.40萬元,增幅33.31%。其中:當年財政撥款基本支出382.80萬元,與年初預算275.40萬元調增107.40萬元,增幅39.00%,增幅原因:一是人員經費增加77.62萬元,主要是我局新招錄4名工作人員,因預算編制原因,2021年增加4人人員經費支出及對抗擊新冠肺炎疫情人員津貼經費的支出;二是增加公用經費29.78萬元,主要因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培訓會議等費用的增加。
二、“三公”經費支出說明。
2021年隨州市衛生健康綜合監督執法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5.03萬元,與年初預算數7.85萬元減少2.82萬元,減少率35.93%,與2020年年初預算數10.02萬元同比總量減少2.17萬元,減少率21.66%。主要原因是:一是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減少;二是因為公務接待費降低。其中:
1、2021年市衛生健康綜合監督執法局無因公出國費用,與年初預算數一致。
2、公務接待費0.11萬元,占比2.19%,全部用于國內公務接待,接待3批次,14人次。與年初預算數2.85萬元減少2.74萬元,減少率96.14%。主要原因是:2021年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上級督導檢查減少,致公務接待費降低。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4.92萬元,占比97.82%,與年初預算數5.00萬元減少0.08萬元,減少率1.60%,主要原因是:2021年因新冠感染疫情防控車輛運行維修費用減少。公務用車購置數為0萬元,與年初預算一致,主要是本年沒有購置公務用車。單位公務用車保有為3輛。
三、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事業單位不涉及機關運行經費。
四、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本部門2021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38.71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38.71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4.01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0.36%,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4.01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0.36%。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情況說明。
本單位本年度無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和支出。
六、國有資本經營支出情況說明。
本單位本年度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
七、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單位共有三輛車,均為執法車輛,運行維護費4.92萬元,主要是用于車輛維護、保養及購買保險費;因新型冠狀肺炎疫情防控需要及行車安全,本局按國有資產處置程序拍賣車輛一臺,并購置執法用車一臺。
本單位沒有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和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
八、2021年度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1、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我局組織對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全面開展績效自評,2021年我單位收入決算總額為425.85萬元,財政結轉29.94萬元;支出決算總額為429.80萬元(含工資福利支出311.28萬元、一般商品和服務支出100.79萬元、資本性支出17.74萬元),結轉25.99萬元。部門整體支出涉及在職人員工資、津補貼,單位日常運轉和維護、黨的建設、目標責任、綜合治理、日常監督和專項監督行動等方面。
????從評價情況來看,2021年預算資金覆蓋我局工作的各個需求方面,預算資金能保障單位正常運轉需要,能保障本單位按時按質完成市委市政府及上級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在預算執行過程中,嚴格按項目分類及資金性質進行管理,有效地利用財政性資金,完成了年初績效目標。
?? 2、部門預算中整體支出績效自評結果
????市衛生健康綜合監督執法局全年預算數為455.78萬元,執行數為429.80萬元,完成預算的94.30%,實現了預期目標,但從執行的情況來看,也還存在著一些問題。如:預算管理有制度,但在實際操作中沒有形成由下自上的申報,單靠財務人員根據往年經費使用情況制定預算,與各業務科室實際工作需要存在差距。預算績效目標實施情況完成進度沒有階段性考核,容易造成工作滯后。
????針對在預算績效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在今后的工作中將做到以下改進:科學編制預算并嚴格執行,預算要細化到各個科室,編制預算時,要讓各個科室也參與進來,執行預算時,財務根據各科室的預算分科室核算。加強內部控制,強化財務審核和紀檢監督,完善內部控制制度,加大宣傳,形成有效的審核審批流程,降低財務風險。加強紀檢定期檢查,對于發現的問題及時整改。
3、績效評價結果應用情況
預算嚴格按照計劃執行,與年初制定的績效目標緊密結合,穩步推進,確保高質量完成;編制年初項目預算指標,合理測算所需資金;無預算不支出,公用支出不超預算執行,各項資金用到實處,在預算執行過程中,嚴格按項目分類及資金性質進行管理,有效地完成了年初績效目標。
附:績效自評表




九、其他情況說明
本單位2021年度沒有財政專項支出。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公開表01表)

二、收入決算表(公開表02表)

三、支出決算表(公開表03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公開表04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公開表05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公開表06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公開表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公開表08表)

單位本年無政府基金收支。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公開表09表)

備注:單位本年無國有資本經營收支。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說明
(一)財政撥款(補助)收入:指單位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 (三)其他收入:包括未納入財政預算或財政專戶管理的投資收益、銀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贈收入,現金盤盈收入、存貨盤盈收入、收回已核銷應收及預付款項、無法償付的應付及預收款項等。指學校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以外的各項收入。
?? (四)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和公用支出(包括辦公費、水電費、郵電費、交通費、會議費、差旅費等)。
?? (五)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 (六)“三公”經費:按照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
?? (七)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 (八)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
?? (九)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
?? (十)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
您訪問的鏈接即將離開“隨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是否繼續?
您的瀏覽器版本太低!
為了更好的瀏覽體驗,建議升級您的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