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州市委政法委2022年部門預算
目??錄
第一部分??隨州市委政法委(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部門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隨州市委政法委2022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2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二、2022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第三部分??隨州市委政法委2022年部門預算表
一、部門收支預算總表
二、部門收入總表
三、部門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財政專項支出預算表
十、政府采購預算表
第四部分??隨州市委政法委2022年預算績效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目標編制情況說明
二、項目績效目標編制情況說明
第五部分??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隨州市委政法委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一)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深入貫徹黨中央和省委關于政法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政法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二)對全市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加強對政法工作的督查。統籌推進平安建設、法治建設,加強政法隊伍建設,深化政法智能化建設,堅決維護國家政治安全、確保社會大局穩定、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人民安居樂業。
(三)指導協調全市維護社會穩定工作,分析研判社會穩定形勢。協調政法部門做好涉及國家政治安全重要事項和重大問題的聯動處置。協調推動預防、化解全市影響社會穩定的矛盾和風險,協調應對和處置重大突發事件。指導全市見義勇為工作。
(四)負責全市平安建設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研究制定并推動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重大政策措施。指導協調掃黑除惡、社會重點地區和突出問題排查整治、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和重點領域、行業、物品安全管理等工作。組織推動基層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矛盾糾紛排查化解、特殊人群服務管理、護路護線聯防等工作。
(五)監督和支持政法部門依法行使職權。指導和協調政法各部門密切配合,依法協調督導重大、敏感案件的辦理和政法部門在執行法律、政策中出現的重大爭議事項。協調督導政法部門依法辦理涉法涉訴信訪事項。組織政法部門開展案件評查工作。對政法部門重大執法活動和事項進行備案。
(六)組織研究政法改革中帶有方向性、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問題,深化政法改革。
(七)指導協調全市政法部門媒體網絡宣傳工作。指導協調政法部門做好涉及政法工作和社會穩定的網絡輿情監控分析、引導和應急處置等工作。
(八)指導推動全市政法系統黨的建設和政法隊伍建設。組織指導全市政法隊伍的教育、培訓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協助黨委及其組織部門管理政法部門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
(九)協調指導全市反邪教工作。
(十)統籌規劃和組織推進全市政法智能化建設。
(十一)指導下級黨委政法委的工作。
(十二)代管隨州市法學會。
(十三)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部門基本情況
隨州市委政法委是市委領導政法工作的職能部門(市法學會掛靠市委政法委員會),承擔著組織、領導、協調全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護社會穩定、反邪教工作、政法隊伍建設、政法智能化建設、代管法學會等職能。市委政法委機關內設政治部(副處級)和辦公室、干部科、宣傳教育科、執法監督科、維穩指導科、反邪教協調科、綜治督導科、基層社會治理科(市鐵路護路聯防辦公室)、法學會秘書科9個職能科室。
下設隨州市城市社區網格化建設管理中心(加掛“市政法信息管理中心”的牌子)1個二級事業單位。
2021年設獨立編制機構2個,核算機構2個。
2021年末單位設行政編制數16個、事業編制數4個、以錢養事編制數1個。實有在職人員21人(其中行政編制16人、事業編制4人、工勤人員1人),退休人員3人。
第二部分?? 市委政法委2022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2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情況
2022年部門財政預算收入719.18萬元,其中財政撥款619.18萬元,其他收入、上年結轉100萬元,比上年減少610.56萬元,同比減少45.9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暫無政法機關信息化建設經費預算。
(二)支出預算情況
2022年財政預算支出719.18萬元,其中基本支出436.18萬元,比上年減少54.76萬元,同比減少11.15%,主要原因是:機關干部調整,工資福利支出減少;項目支出283.00萬元,比上年減少555.80萬元,同比減少66.2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暫無政法機關信息化建設經費預算。支出預算按資金性質分類:一般公共預算619.18萬元,上年結轉100萬元。支出預算按功能分類:一般公共服務支出531.45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40.58萬元,醫療衛生支出21.14萬元,住房保障支出26.01萬元。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22年財政撥款支出719.18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531.45萬元,公共安全支出100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40.58元,醫療衛生支出21.14萬元,住房保障支出26.01萬元,比上年減少436.19萬元,同比減少37.7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暫無政法機關信息化建設經費預算。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2022年本部門沒有使用政府性基本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情況
2022年本部門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六)機關運行經費等重要事項的說明
2022年機關運行經費支出436.18萬元,比上年減少7.39萬元,同比減少1.67%,主要原因是:機關干部調整,工資福利支出減少。其中工資福利支出379.81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44.84萬元,包括辦公費8.89萬元,印刷費1.50萬元,咨詢費0.5萬元,電費0.09萬元,郵電費0.10萬元,差旅費4.60萬元,公務接待費1.89萬元,委托業務費0.5萬元,工會經費6.19萬元,福利費6.79萬元,其他交通費用13.79萬元,對個人和家庭補助11.53萬元。
(七)政府采購情況
2022年市委政法委無政府采購預算安排,較上年減少490萬元,減少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暫無政法機關信息化建設項目經費預算。其中:貨物類政府采購0萬元,服務類政府采購0萬元,工程類政府采購0萬元。
(八)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2022年初部門(含二級單位)資產總額540.19萬元,其中,流動資產487.09萬元,固定資產53.1萬元。流動資產中,貨幣性資金5萬元;固定資產中,通用設備36.32萬元,車輛8.8萬元,家具7.98萬元。比上年增加213.23萬元,同比增加65.22%,主要原因是:2021年末部門收到政法機關信息化建設項目資金,因未到合同付款期暫未支付導致流動資產增加;同時,當年新購置一批辦公家具,固定資產增加。
二、2022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2022年部門“三公”經費年初預算安排4.89萬元,比上年減少4.18萬元,同比減少46.09%,主要原因是:機關堅決落實過“緊日子”要求,厲行節約原則,逐年壓減“三公”經費支出,且未撥公車運行維護費預算。其中:
公務接待費4.89萬元,比上年減少0.81萬元,同比減少14.21%,主要原因是:進一步嚴格執行公務接待標準要求,減少公務接待經費支出;
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無購置公務用車預算支出;
公務用車購置經費0萬元,無購置公務用車預算支出;
公車運行維護費預算0萬元,比上年減少3.37萬元,今年未撥公車運行維護費預算。
第三部分?? 市委政法委2022年部門預算表
一、市委政法委匯總預算表








備注:本單位無政府性基金收支


備注:本單位無政府采購預算
第四部分?? 預算績效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目標編制情況

1、本部門整體績效目標是: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及中央政法工作會議、省委政法工作會議精神,堅持黨對政法工作的絕對領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緊緊圍繞中心,服務大局,以防控風險為著力點,以現代科技應用為支撐點,深入推進“四大建設”,切實履行“四大任務”,努力為隨州經濟社會發展創造安全的政治環境、穩定的社會環境、公平的法治環境、優質的服務環境。年度目標為:堅持黨對政法工作的絕對領導,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以加強政法隊伍建設為統領,以防范化解各類風險為牽引,以營造優良法治化營商環境、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工作、加快政法智能化建設,努力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隨州、法治隨州,奮力推動政法工作高質量發展,為奮力打造“漢襄肱骨、神韻隨州”提供有力政法保障。
2、長期目標設置情況
(1)長期目標1:以實施平安建設“四大工程”為抓手,努力實現社會治理“社會化、法治化、智能化、專業化”水平“四個提升”,確保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滿意感“四個增強”,實現社會平安穩定,人民群眾安居樂業。具體指標設置為:
產出指標1:4個以上媒體進行宣傳報道,指標設立依據是:歷史標準
產出指標2:鐵路運輸安全暢通,指標設立依據是:歷史標準
效益指標:理順工作體制機制,充實完善工作職能,確保各項工作落實,指標設立依據是:經驗標準
(2)長期目標2: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安全決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關于國家安全工作的各項要求,扎實抓好信息情報、危機管控、安全防范、宣傳教育、綜合協調等工作落實,全力維護國家政治安全,特別是政權安全和制度安全。
產出指標:每季度通報1次反邪教形勢,指標設立依據是:鄂發〔2018〕22號
效益指標:完善反邪教機制,厚積的邪教土壤,防控涉邪教問題風險,指標設立依據是:鄂發〔2017〕14號
(3)長期目標3:著力破解“入口不利、程序空轉、出口不暢”三大難題,實現源頭預防,有效化解積案,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和司法權威,全力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產出指標:提高專項資金使用率,指標設立依據是:第九屆〔2018〕38號
效益指標:化解一批信訪積案,指標設立依據是:市委常委會會議紀要〔2012〕2號
(4)長期目標3:大力推動信息化高科技在政法機關各系統領域的應用,實現政法機關網絡互通、資源共享、業務協同,增強政法工作的科學性、規范性、公開性,推動全市政法工作的跨越式發展。
產出指標1:完成運維中心平臺建設,指標設立依據是:鄂發〔2016〕18號
產出指標2:建立符合安全防護等級三級要求的政法大數據,實現政法機關信息資源充分整合和高度共享,指標設立依據是:鄂發〔2016〕65號
效益指標:提升政法智能化、信息化水平提,實現政法機關網格互通、資源共享、業務協同,指標設立依據是:隨發〔2017〕2號
二、重點項目績效目標編制情況
(一)政法專項工作經費績效目標編制情況
1、政法專項工作經費主要內容是:依據中央、省平安建設的要求和平安隨州建設的實際,統籌推進我市社會治理、維護穩定和平安建設工作。
2、項目績效總目標是:緊緊圍繞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緊扣新時代社會主要矛盾的新變化和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按照“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社會治理改革創新總要求,堅決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會議精神,注重聯動融合、開放共治、民主法治、科技創新,以實施綜治(平安建設)心臟工程、血管工程、細胞工程、免疫工程“四大工程”為抓手,努力實現社會治理“社會化、法治化、智能化、專業化”水平“四個提升”,努力確保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滿意感“四個增強”,為隨州經濟社會發展營造更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公正規范的法治環境。
3、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產出指標:鐵路運輸安全暢通,績效標準為確保鐵路運輸安全暢通。指標設立依據是:歷史標準
效益指標1:加強平安建設,理順工作體制機制,充實完善工作職能,績效標準為社會平安穩定,人民群眾安居樂業。指標設立依據是:歷史標準
效益指標2:推動基層基礎建設,維護全市社會穩定,績效標準為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和諧發展。指標設立依據是:歷史標準
效益指標3:健全完善維穩工作機制,妥善處置涉穩突發事件,充實完善工作職能,績效標準為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和諧發展。指標設立依據是:歷史標準
效益指標4:組織法學研究,參與法宣傳和法學教育,法學法律工作者投身法治實踐,績效標準為有力推動法治隨州、平安隨州建設。指標設立依據是:經驗標準
效益指標5:把握時代特征,推動工作創新,實現“把邪教問題管住管好”的目標,績效標準為突出基層基礎、防范打擊、教育轉化三個重點,全面推進反邪教工作。指標設立依據是:鄂發〔2017〕14號
效益指標6:黑惡勢力違法犯罪得到根本遏制、基層組織建設環境優化、基層社會治理能力明顯提升,績效標準為人民群眾安全感、滿意度明顯提升指。指標設立依據是:提高人民群眾滿意度
效益指標7:從政治上建設建設政法隊伍,確保忠誠、純潔、可靠的必然要求;是堅持全面從嚴治黨、從嚴治警、全面推進政法隊伍自我革命;更好地回應人民群眾的新期望,樹立政法隊伍的新形象;推動政法隊伍與時俱進,履行新時期的職責和使命,績效標準為堅持全面從嚴治黨、從嚴治警、全面推進政法隊伍自我革命。指標設立依據是:歷史標準
(二)涉法涉訴工作經費績效目標編制情況
1、涉法涉訴工作經費主要內容是:1、完善制度機制,著力破解三大難題。2、突出工作重點,著力深化信訪改革。3、加強組織保障,著力推動責任落實。
2、項目績效總目標是: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會議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法治引領,堅持問題導向,堅持實事求是,著力破解“入口不利、程序空轉、出口不暢”三大難題,加強源頭預防,有效化解積案,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和司法權威,全力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3、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產出指標1:資金管理使用規范到位,績效標準為涉法涉訴信訪人員司法救助資金管理使用規范到位。指標設立依據是:第九屆〔2018〕38號
產出指標2:司法救助30余人計75萬元,績效標準為30余人75萬元。指標設立依據是:第九屆〔2018〕38號
效益指標:積極化解一批信訪積案,績效標準為維護群眾合法權益和司法權威,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指標設立依據是:第九屆〔2018〕38號
(三)政法信息化系統運維費績效目標編制情況
1、政法信息化系統運維費主要內容是:隨著隨州市委政法委政法智能化“1234”工程項目業務發展的不斷推進,信息化已成為各項業務的重要支撐體系,政法委信息系統的建設已經成為建設的熱點,信息系統是支撐政法委系統運作及政法各部門共同合作與營運的關鍵應用,是承載著政法委主要的業務數據。而政法委信息系統的安全性直接關系到政法委日常工作的正常運行,一旦信息系統出現問題或遭受安全攻擊,會給政法委和下轄單位帶來巨大的災難和難以彌補的損失。同時,政法委信息系統涉及大量業務數據及私密信息,信息的泄露會給政法委和社會帶來安全風險。因此政法大數據的日常維護工作顯得尤為重要。
2、項目績效總目標是:隨州政法委通過幾年的信息化建設已經初具規模,應急指揮大廳、信息中心、云計算、云存儲、安全運維體系都已經投入使用,按照后期拓展建設整個網絡構架還將橫向聯通公檢法司安等政法部門,縱向聯通縣(市、區)、鎮辦,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政法資源平臺。目前隨州政法委的信息化建設正朝向智慧政法方向發展演進,在項目建設的同時,為加強設備管控、防止網絡數據泄露或者被竊取、篡改,日常運行維護、網絡安全檢查、系統安全檢查等工作必須同步,以保障系統高效、安全、優質的運行。
3、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產出指標1:全面安全運維管理,績效標準為實現24小時響應制度。指標設立依據是:鄂發〔2016〕18號
產出指標2:運維中心建設,績效標準為完成運維中心建設。指標設立依據是:鄂發〔2016〕65號
效益指標:全面安全運維管理,績效標準為實現突發事件應急策略。指標設立依據是:隨發〔2017〕2號
第五部分??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補助)收入:指財政預算安排且當年撥付的資金。
2、行政運行(2160201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3、行政單位醫療(2101101項):反映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行政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退休人員的醫療經費。
4、基本支出:反映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和公用支出(包括辦公費、水電費、郵電費、交通費、會議費、差旅費等)。
5、項目支出:反映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包括平安建設、法治建設、信息化系統、掃黑除惡等費用支出。
6、“三公”經費:按照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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