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部門預算公開(匯總)
目錄
第一部分隨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部門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隨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2023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3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二、2023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第三部分隨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2023年部門預算表
一、收支預算總表
二、部門收入總表
三、部門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項目支出預算表
十、政府采購表
第四部分隨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2023年預算績效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目標編制情況說明
二、項目績效目標編制情況說明
第五部分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隨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市市場綜合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國家、省、市有關市場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政策,起草市場監督管理有關規范性文件,組織實施質量強市戰略、食品安全戰略、標準化戰略和知識產權戰略。擬訂并組織實施有關規劃,規范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市場主體統一登記注冊。組織指導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注冊工作,以及食品、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計量、特種設備等行政審批相關工作。
(三)負責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統籌推進市場監管領域綜合執法事前公開與政務信息公布、權責清單公布、“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
(四)負責組織和指導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工作。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關于市場監管綜合執法改革相關文件精神,指導全市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工作,推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負責本級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整合和建設。指導縣級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整合和建設。組織查處或督辦重大違法案件和有重大影響的跨縣(市)區案件。規范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行為。統籌推進競爭政策實施,組織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
(五)負責監督管理規范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規范市場交易,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組織指導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知識產權、合同違法、質量違法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組織實施合同行政監督管理。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行為。指導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指導消費維權工作和消費環境建設。負責市場監督管理領域的投訴、申訴和舉報工作。
(六)負責宏觀質量管理。擬訂并實施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統籌質量基礎設施建設與應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組織重大質量事故調查,貫徹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七)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產品質量監督抽檢和安全風險監控工作。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實施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負責纖維質量監督管理工作。
(八)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
(九)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統籌指導食品安全重工作。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指導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承擔市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食品藥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推動健全協調聯動機制。督促檢查縣市區人民政府履行食品藥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并負責考核評價。
(十)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實施覆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防范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工作。組織實施特殊食品監督管理。組織開展餐飲質量安全提升行動,負責指導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十一)負責統一管理計量工作。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執行國家計量制度,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規范、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二)負責統一管理標準化工作。依法協調指導和監督地方標準、團體標準的制修訂工作。規范標準化行為。綜合協調標準化事業發展,推進建立支撐高質量發展的標準體系。
(十三)負責統一管理檢驗檢測工作。推進檢驗檢測機構整合和改革,規范檢驗檢測市場,完善檢驗檢測體系,指導協調檢驗檢測行業發展。
(十四)負責統一管理、監督和綜合協調認證認可工作。依法監督管理認證認可和合格評定工作。
(十五)負責市場監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交流與合作。按規定承擔技術性貿易措施有關工作。
(十六)負責藥品(含中藥、民族藥,下同)、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組織起草相關規范性文件和政策規劃并監督實施。
(十七)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標準管理。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標準和分類管理制度,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十八)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質量管理。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監督實施化妝品經營、使用衛生標準和技術規范。
(十九)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上市風險管理。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妝品不良反應的監測、評價和處置工作。依法承擔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風險監測和應急管理工作。
(二十)負責組織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監督檢查。制定檢查制度,依法查處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經營、使用環節違法行為,監督實施問題產品召回和處置制度,依職責組織查處其他環節的違法行為。
(二十一)負責知識產權保護。貫徹執行國家知識產權相關法律、法規。推動知識產權保護工作體系和信用體系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建立知識產權保護協作機制。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制定實施知識產權戰略。擬定知識產權強市政策措施和發展規劃。指導知識產權爭議處理、維權援助以及糾紛調處。承擔原產地地理標志、官方標志和展會知識產權的相關保護。
(二十二)負責促進知識產權運用。擬訂知識產權運用和規范交易政策措施,促進知識產權轉移轉化。規范知識產權無形資產評估工作。承擔專利強制許可相關工作。制定知識產權中介服務發展與監管政策措施。負責知識產權中介服務業監管。
(二十三)負責建立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體系。推動商標、專利等知識產權信息的傳播利用,建設便企利民、互聯互通的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平臺。組織開展知識產權宣傳培訓和知識產權品牌培育工作。推動知識產權人才培養體系。
(二十四)管理隨州高新技術產業園區市場監督管理分局、大洪山風景名勝區市場監督管理分局。指導市消費者委員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
(二十五)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六)轉變職能。
1、大力推進質量提升。加強全面質量管理和全市質量基礎設施體系建設,完善質量激勵制度,推進品牌建設。組織實施企業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及經營者首問和賠償先付制度,創新第三方質量評價,強化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方法。全面實施企業產品與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培育發展技術先進的團體標準,對標國際提高標準整體水平,以標準化促進質量強市建設。
2、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業名稱核準、市場主體退出等制度,深化“證照分離"改革,推動 “照后減證",壓縮企業開辦時間。加快建設知識產權信息平臺,加強知識產權信息服務,為創業創新提供便捷查詢服務。加快檢驗檢測機構市場化社會化改革。進一步減少評比達標、認定獎勵、示范創建等活動,減少行政審批事項,落實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的大幅壓減,促進優化營商環境。
3、嚴守安全底線。遵循“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要求,依法加強食品安全、藥品安全、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強化現場檢查,嚴懲違法違規行為,有效防范系統性風險,讓人民群眾買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4、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加快清理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加強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統一執法。強化依據標準監管,強化風險監管,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和“互聯網+監管",加快推進監管信息共享,構建以信息公示為手段、以信用監管為核心的新型市場監管體系。
5、提高服務水平。加快整合消費者投訴、質量監督舉報、食品藥品投訴、知識產權投訴、價格舉報專線,實行統一受理承辦。推進市場主體準入到退出全過程便利化,主動服務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發展,運用大數據加強對市場主體服務,積極服務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和辦事群眾,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二十七)有關職責分工。
1、與市公安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與市公安局建立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工作銜接機制。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發現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移送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應當迅速進行審查,并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決定。公安機關依法提請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作出檢驗、鑒定、認定等協助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予以協助。
2、與農業農村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農業農村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后,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市農業農村局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建立質量安全情況通報制度,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3、與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會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組織進行檢查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并及時向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報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對于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應當立即采取措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在監督管理工作中發現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應當及時向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提出建議。
4、與市商務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商務局負責擬訂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在藥品監督管理工作中配合執行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藥品零售、醫療器械經營的許可、檢查和處罰,以及化妝品經營和藥品、醫療器械使用環節質量的檢查和處罰,并按照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安排部署,抓好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生產經營監管工作。
5、與隨州海關的有關職責分工。建立機制,避免對各類進出口商品和進出口食品、化妝品進行重復檢驗、重復收費、重復處罰,減輕企業負擔。隨州海關負責進口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進口的食品以及食品相關產品應當符合我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境外發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可能對我國境內造成影響,或者在進口食品中發現嚴重食品安全問題的,隨州海關應當及時采取風險預警或者控制措施,并向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報,市場監督管理局應當及時采取相應措施。兩部門要建立進口產品缺陷信息通報和協作機制。隨州海關在口岸檢驗監督中發現不合格或者存在安全隱患的進口商品,依法實施技術處理、退運、銷毀,并向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統一管理缺陷產品召回工作,通過消費報告、事故調查、傷害監測等獲知進口產品存在缺陷的,依法實施召回措施;對拒不履行召回義務的,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向隨州海關通報,由隨州海關依法采取相應措施。
6、與市城市管理執法委員會有關職責分工。對市區戶外公共場所違規設置戶外廣告、占道經營的游散攤點、場外(店外)經營的無照商販,由城市管理執法委員會負責監督管理和行政處罰。
二、部門基本情況
隨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內設33個科室、4個二級單位和大洪山分局。
內設科室有:辦公室、綜合規劃和改革科、政策法規科、執法稽查科、登記注冊和行政審批科、信用監督管理科、網絡交易監督管理科、市場合同監督管理科、價格監督管理和反壟斷科、反不正當競爭科、廣告監督管理科、消費者權益保護科、新聞宣傳與綜合協調應急科、質量發展科、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科、食品生產安全監督管理科、食品流通安全監督管理科、餐飲服務監督管理科、商品質量和食品安全抽檢監測科、藥品生產監管科、藥品經營監管科、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監管科、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計量科、標準化科、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管理科、科技與信息化科、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促進科、商標和地理標志科、財務審計科、人事教育科、機關黨委、老干部科。
所屬二級單位包括:隨州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隨州市信息與標準化所、隨州市行政許可技術審查中心、隨州市市場監督綜合執法支隊。
隨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預算管理單位5個,實有人數254人,其中:在職人員178人,退休76人。
第二部分隨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2023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3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情況
2023年隨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預算收入5682.66萬元,比上年減少949.49萬元,減少14.31%。其中:財政撥款4908.09萬元,比上年減少929.74萬元,減少15.92%;其他收入644.6萬元,比上年上升238.78萬元,上升58.83%;上年結轉130萬元,比上年減少258.5萬元,下降66.53%。總體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高新區分局成為獨立預算單位,人員調出;二是本年執法服裝費和企業合規改革工作經費減少。
(二)支出預算情況
2023年隨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預算支出5682.66萬元,比上年減少949.49萬元,下降14.31%,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高新區分局成為獨立預算單位,人員調出;二是本年執法服裝費和企業合規改革工作經費減少。
按照支出功能分類科目,主要用于: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3701.08萬元,占總支出預算的65.13%。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660.02萬元,占總支出預算的11.61%。
3、衛生健康支出200.14萬元,占總支出預算的3.52%。
4、住房保障支出346.82萬元,占總支出預算的6.1%。
按照支出經濟分類科目,主要用于:
1、工資福利支出3394.09萬元,占總支出預算的59.72%。主要用于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績效工資、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和其他工資福利支出等。其中:基本工資860.33萬元、津貼補貼420.27萬元、獎金843.65、績效工資122.75萬元、養老保險303.86萬元、醫療保險134.82萬元、公務員醫療補助65.32萬元、其他社會保障繳費51.14萬元、住房公積金307.96萬元、其他工資福利支出284萬元。
2、商品和服務支出366.95萬元,占總支出預算的6.45%。主要用于單位人員日常辦公、水電、差旅、公務接待、勞務費用、會議培訓、公務用車、其他交通費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其中:辦公費9.6萬元、印刷費3.2萬元、咨詢費0.5萬元、手續費0.5萬元、水費5.8萬元、電費12.1萬元、郵電費14.55萬元、物業管理費6.28萬元、差旅費27.7萬元、維修費8.8萬元、租賃費6萬元、會議費16.1萬元、培訓費7.1萬元、公務接待費8.96萬元、專用材料費1萬元、勞務費28.64萬元、委托業務費2萬元、工會經費43萬元、福利費4.44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9.06萬元、其他交通費用85.34萬元、其他商品與服務支出66.28萬元。
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305.02萬元,占總支出預算的5.36%。主要用于退休費和醫療費補助支出。其中:退休費278.89萬元、醫療費26.13萬元。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23年隨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財政撥款支出4908.06萬元,比上年減少929.77萬元,下降15.92%。總體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高新區分局成為獨立預算單位,人員調出;二是本年執法服裝費和企業合規改革工作經費減少。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本部門無政府性基金預算。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情況
本部門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
(六)機關運行經費等重要事項的說明
2023年隨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機關運行經費366.95萬元,比上年減少65.69萬元,下降15.1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高新區分局成為獨立預算單位,人員調分出。主要支出科目:辦公費9.6萬元、印刷費3.2萬元、咨詢費0.5萬元、手續費0.5萬元、水費5.8萬元、電費12.1萬元、郵電費14.55萬元、物業管理費6.28萬元、差旅費27.7萬元、維修費8.8萬元、租賃費6萬元、會議費16.1萬元、培訓費7.1萬元、公務接待費8.96萬元、專用材料費1萬元、勞務費28.64萬元、委托業務費2萬元、工會經費43萬元、福利費4.44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9.06萬元、其他交通費用85.34萬元、其他商品與服務支出66.28萬元。
(七)政府采購情況
2023年隨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政府采購總金額488.2萬元,比上年增加10.2萬元,上升2.13%。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類336.45萬元,服務類31.75萬元,工程類120萬元。采購金額面向中小企業170萬元。主要用于日常辦公耗材、辦公設備及家具更新、信息化建設、業務技術用房及配套項目。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納入到政府采購的品目進一步增多。
(八)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2022年底隨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資產總額9734.39萬元,比上年減少106.69萬元,減少1.08%,主要原因是報廢處理到達年限不能繼續使用的一批固定資產。其中:流動資產866.22萬元,比上年增加42.42萬元,增加5.15%,主要原因是結余結轉資金增加。非流動資產8868.16萬元,比上年減少149.11萬元,減少1.65%,主要原因是報廢處理到達年限不能繼續使用的一批固定資產。(固定資產凈值2825.26萬元、在建工程5831.02萬元、無形資產凈值267.6萬元)。
二、2023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2023年隨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三公”經費預算安排152.72萬元,比上年減少21.56萬元,下降12.37%。總體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進一步壓縮“三公”經費支出。
其中: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上年無此項費用支出,與上年持平;
公務接待費25.16萬元,比上年減少8.77萬元,下降25.84%,主要是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壓減支出;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52.56萬元,比上年減少37.79萬元,下降41.8%,主要是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壓減支出;
公務用車購置費75萬元,比上年增加25萬,上升50%,主要是車輛老化需更換車輛。
第三部分隨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2023年部門預算表








備注:本部門無政府性基金預算。


第四部分隨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2023年預算績效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目標編制情況
1、本部門整體績效目標。
長期目標:承擔市場主體登記、經營活動和產品質量監管、消費維權、食品藥品監管,保護合法經營,取締非法經營,維護正常市場經濟秩序。指標設立依據是市委、市政府關于印發《隨州市市場監管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
年度目標:①加強黨建引領,確保黨的二十大精神落實落地。②突出“一個大市場”建設,優化市場主體生存環境。
③推進“兩個強市”戰略,激發經濟發展內生動力。④提升“三個監管”能力,增強現代化市場監管效能。⑤力守“四個安全”底線,為社會穩定保駕護航。
2、長期目標:承擔市場主體登記、經營活動和產品質量監管、消費維權、食品藥品安全監管,保護合法經營,取締非法經營,維護正常市場經營秩序。
產出指標:市場主體增長≥5%,消費者投訴按時辦結率≥95%,及時發現和控制產品安全危害和風險。指標設立依據為年度工作計劃。
效益指標:保護合法經營,取締非法經營,維護正常市場經營秩序。指標設立依據為年度工作計劃。
滿意度指標:群眾滿意度逐年提高。指標設立依據為年度工作計劃。
3、年度目標:
(1)加強黨建引領,確保黨的二十大精神落實落地。
加強全面從嚴治黨,壓實“兩個責任”和“一崗雙責”,深入推進作風建設,持之以恒正風肅紀,馳而不息強化監督執紀問責,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打造忠誠干凈擔當的市場監管“鐵軍”。
(2)突出“一個大市場”建設,優化市場主體生存環境。
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是構建新發展格局的堅強支撐、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重要保障。持續優化營商環境,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持續加強市場秩序監管,做好重要民生商品價格穩價工作。持續開展重點領域專項治理。持續優化消費環境,深化”放心消費在隨州”創建活動,加大放心消費示范單位培育力度。
(3)推進“兩個強市”戰略,激發經濟發展內生動力。
圍繞質量強市和知識產權強市兩項中心工作,繼續發揮計量、標準、檢驗檢測技術支撐作用,助力“2236”產業集群建設,推進“國家專用汽車車載裝置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湖北)”驗收工作。加強品牌培育,深度挖掘特色鮮明、富農成效顯著的農副產品進行培育,加強商標地標的保護與服務,開展海外商標布局。
(4)提升“三個監管”能力,增強現代化市場監管效能。
大力推進以法治為根本、以信用為基礎、以智慧為手段的現代化監管平臺建設。加強法治宣傳教育,結合“八五”普法規劃,落實學法用法制度,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結合主題宣傳日,開展法律法規宣傳,推進普法與執法相結合,持續強化執法監督。加快推進“三網一中心”建設和深度應用,加強信息化干部隊伍建設,繼續完善網絡和基礎設施建設,做好智慧監管平臺的宣傳推廣工作。完善“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系統聯動協同機制。繼續推進知識產權領域以信用為基礎的分級分類監管工作,推廣運用湖北省知識產權領域市場主體信用分級分類系統平臺。
(5)力守“四個安全”底線,為社會穩定保駕護航。
深入推進食品安全“守底線、查隱患、保安全”專項行動,大力推進“鄂食安”平臺應用,壓實“兩個責任”,大力推進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工作,做優“你點我檢”品牌,將群眾關心的大宗食品、熱銷食品、特色食品、風險較高的食品類別等納入抽檢范圍,確保全域全年食品安全。創新藥品監管,進一步優化“隨州市化妝品互聯網大數據監測系統”功能,為建設化妝品一體化信用監管中心做準備。
二、重點項目績效目標編制情況
隨州市市場監管局2023年共有項目10個,項目資金1587萬元,其中:市場監管專項經費165萬元、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專項工作經費170萬元、消費者協會工作經費8萬元、質檢運行經費50萬元、質量監督管理專項經費50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經費125萬元、大洪山風景名勝區分局業務用房及配套項目120萬元、委托檢驗經費90萬元、企業合規改革工作經費99萬元、執法運行經費260萬元。
1、市場監管專項經費
(1)“市場監管專項經費項目”主要內容是:用于全市市場主體登記注冊,承擔依法規范和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負責監督管理市場交易行為和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2023年預算安排165萬元,資金來源:本年撥款一般公共預算資金。
(2)項目績效總目標是:依法規范和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營造更加公平、透明、法治化的營商環境。
(3)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產出指標:
①市場主體戶數增長率:目標值為≥5%。
②消費者投訴辦結率:目標值為≥95%。
③企業年報公示率:目標值為≥90%。
④農民專業合作社年報公示率:目標值為≥85%。
⑤新商標申請注冊率:≥8%。指標設立依據為年度工作任務。
效益指標:通過強化日常監管,嚴格行政執法,優化服務等舉措,使市場環境健康有序發展,當地經濟逐步增長。指標設立依據為年度工作任務。
滿意度指標:2022年全市12315系統處理消費者訴求1.8萬余件,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近600余萬元。指標設立依據為年度工作總結。
2、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專項工作經費
(1)“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專項工作經費”主要內容是:用于全市各類食品、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等監管、審批相關工作;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妝品不良反應的監測、評價和處置工作;依法承擔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風險監測和應急管理工作;依法查處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經營、使用環節違法行為,監督實施問題產品召回和處置制度,依職責組織查處其他環節的違法行為。2023年預算安排170萬元,資金來源:本年撥款一般公共預算資金。
(2)項目績效總目標是:高效落實食品“兩個責任”,深化餐飲質量安全提升行動,加強藥品零售、使用環節監管,加大重點單位、重點品種、重點環節藥械化違法行為整治力度。
(3)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產出指標:
①食品安全監督抽檢:≥8000個批次。
②完成食品快檢:≥2.5萬個批次。
③完成藥品安全監督抽檢任務:≥300個批次。
④食品經營戶檢查:覆蓋率100%。指標設立依據為年度工作任務。
效益指標:通過強化日常監管,嚴格行政執法,優化服務等舉措,使市場環境健康有序發展,當地經濟逐步增長。指標設立依據為年度工作任務。
滿意度指標:消費者滿意度≥80%。指標設立依據為年度工作任務。
3、消費者協會工作專項經費
(1)“消費者協會工作專項經費”主要內容是:用于向消費者提供消費信息和咨詢服務,引導文明、健康、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消費方式;受理消費者的投訴,并對投訴事項進行調查、調解。2023年預算安排8萬元,資金來源:本年撥款一般公共預算資金。
(2)項目績效總目標是: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穩定,促進市場經濟健康發展。
(3)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產出指標:持續優化消費環境,深化”放心消費在隨州”創建活動,加大放心消費示范單位培育力度。充分發揮“湖北消費投訴和解平臺”功能,拓展消費維權網絡社會覆蓋面,推進12345、12315平臺深度融合,為市場環境和消費環境的整體研判、科學決策提供全面數據支撐。指標設立依據為年度工作任務。
效益指標:2022年培育放心消費創建市級示范單位50家,發展53家市場主體為“線下無理由退換貨”承諾單位。全年共受理消費者投訴咨詢1.8萬余件,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近600余萬元。指標設立依據為年度工作總結。
滿意度指標:消費者投訴辦結率≥95%,消費者滿意度逐年提高。指標設立依據為年度工作任務。
4、質監運行專項經費
(1)“質監運行專項經費”主要內容是:用于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運行、安全風險監控。2023年預算安排50萬元,資金來源:本年撥款一般公共預算資金。
(2)項目績效總目標是:常態化開展打非治違,突出化工企業、燃氣和液化石油氣、景區娛樂場所及人員密集場所等生產和使用單位的特種設備檢查工作。有力保障傳統節假日和重要政治節點全市特種設備安全平穩運行。
(3)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產出指標:
①推動特種設備領域智慧監管,基礎數據清理完成率≥90%。
②抽檢21家車載常壓罐體23個批次。
③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常態化。
④特種設備專項檢查安全隱患排查:全覆蓋。指標設立依據為年度工作任務。
效益指標:有效開展車載罐體質量安全整治排查行動,抽檢21家車載常壓罐體23批次,全省唯一實現全批次合格。認真開展兒童和學生用品等重點消費品品質監管和產品質量抽檢不合格后處理。
滿意度指標:群眾滿意度逐年提高。指標設立依據為年度工作任務。
5、質量監督管理專項經費
(1)“質量監督管理專項工作經費”主要內容是:用于產品質量監督管理,加強質量發展與質量強市。實施質量提升行動,做好計量檢測與監管工作,加強標準化戰略工作,強化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執行國家計量制度。2023年預算安排500萬元,資金來源:本年撥款一般公共預算資金300萬元,其他資金200萬元。
(2)項目績效總目標是:圍繞質量強市中心工作,繼續發揮計量、標準、檢驗檢測技術支撐作用,助力“2236”產業集群建設,推進“國家專用汽車車載裝置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湖北)”驗收工作。著力推動編鐘質量獎評選表彰工作,長江質量獎后備企業培育工作。充分發揮質量強市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牽頭作用,建立健全質量提升工作推進機制,壓實各部門職責,形成高效有序的大質量工作格局。
(3)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產出指標:
①全市質量工作會議:1次。
②推進質量強市戰略:工作顯著。
③質量提升行動:≥300家企業。
④編鐘質量獎金:80萬元。
⑤標準化自助獎勵資金:30萬元。
⑥對標達標質量提升:≥50家企業。
⑦充電樁計量創新試點:創建工作。
⑧定期監督檢驗和省級監督抽查完成率≥100%。指標設立依據為年度工作任務。
效益指標:2022年在全市推動了300家中小企業開展質量提升行動,支持25家規模以上企業導入先進質量管理模式,培育3家標桿企業。積極創建國家、省、市各級標準化試點,在建國家級節能標準化試點高分通過驗收。積極推進“省級食用菌質量檢測中心”創建工作,“國家專用汽車車載裝置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湖北)”驗收工作,湖北省專用汽車產業計量測試中心建設工作,香菇產業、應急產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籌建工作。圓滿完成充電樁計量創新試點創建工作。
滿意度指標:群眾滿意度逐年提高。指標設立依據為年度工作任務。
6、公務用車購置經費
(1)“公務用車購置項目”主要內容是:用于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更新。2023年預算安排125萬元。資金來源:本年撥款一般公共預算資金。
(2)項目績效總目標是:提高市場監管服務效率,降低能耗,提高用車安全性。
(3)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產出指標:降低能耗。指標設立依據為公車辦購車批復。
效益指標:提高監管服務效率。指標設立依據為公車辦購車批復。
滿意度指標:群眾滿意度逐步提高。指標設立依據為年度工作任務。
7、大洪山風景名勝區分局業務用房及配套項目。
(1)“大洪山風景名勝區分局業務用房及配套項目”主要內容是:用于隨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大洪山風景名勝區分局業務用房及配套設備購置。2023年預算安排120萬元,資金來源:其他收入資金。
(2)項目績效總目標是:提高市場監管服務水平,改善服務環境,打造潔凈、美觀、舒心、安全的標準化辦公環境,提高市場監管形象。
(3)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產出指標:服務企業、群眾,服務社會,監管執法形象提升。指標設立依據為年度工作任務。
效益指標:打造標準化辦公環境,為服務對象提供高效舒適的服務環境。指標設立依據為年度工作任務。
滿意度指標:群眾滿意度逐步提高。指標設立依據為年度工作任務。
8、委托檢驗經費
(1)“委托檢驗經費”主要內容是:承擔面向社會的非法定強制性檢驗檢測項目的企業委托檢測業務。2023年預算安排90.00萬元,資金來源:其他收入資金。
(2)項目績效總目標是:加強產品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提高產品質量水平,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3)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產出指標:
①定期監督檢驗和省級監督抽查完成率≥100%。
②成本控制率≥100%。指標設立依據是歷史標準。
效益指標:為公眾挽回損失≥100%,指標設立依據是歷史經驗。
滿意度指標:社會公眾滿意率≥95%,指標設立依據是歷史經驗。
9、企業合規改革工作經費
(1)“企業合規改革工作經費”主要內容是:為企業技術審查提供服務,組織實施行政許可事項的技術評審和現場評審,為行政決策和建立行政審批監管體系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撐和信息保障。2023年預算安排99萬元,資金來源:本年撥款一般公共預算資金。
(2)項目績效總目標是:為企業技術審查提供服務,積極配合協調省審查中心及市市場監管局在隨州組織的技術評審工作。
(3)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產出指標:
①積極配合協調省審查中心及市市場監管局各科室在隨州組織的技術評審工作,工作完成率100%。
②資質復審個數完成率100%。
③成本控制率100%。指標設立依據是歷史標準。
效益指標:努力爭取辦好一個案件,整治一個行業,凈化一個領域。指標設立依據為年度工作計劃。
滿意度指標:社會公眾滿意率≥95%,指標設立依據是歷史經驗。
10、執法運行經費
(1)“執法運行經費”主要內容是:用于市場監管執法辦案中所產生的工作經費。2023年預算安排260萬元,資金來源:其他收入資金。
(2)項目績效總目標是:貫徹執行市場監管相關法律法規;負責指導、監督、檢查和考核全市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工作;負責上級交辦案件、跨縣(市、區)案件、消費者投訴舉報等領域的案件查處工作;協助主管部門做好事中事后監管工作。
(3)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產出指標:
①人大政協會、中高考、炎帝尋根節、其他重大活動食品安全檢查:≥40次。
②食品藥品安全抽檢:≥1700個批次。
③物價、知識產權、反壟斷等各項工作檢查:≥100次。
④產品質量抽檢:≥4500個批次。指標設立依據為年度工作計劃。
效益指標:進一步優化市場經營環境,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凈化市場營商環境。指標設立依據為年度工作任務。
滿意度指標:群眾滿意度逐步提高。指標設立依據為年度工作任務。
第五部分名詞解釋
(一)收入科目
財政撥款收入: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上級補助收入:指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項收入。
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上年結轉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和經營結余。
(二)支出科目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
市場監督管理事務(款):反映市場監督管理事務方面的(包括工商管理、質量技術監督、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下同)支出。
行政運行(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市場主體管理(項):反映市場準入、許可審批、信用監管等市場主體管理專項工作支出。
市場秩序執法(項):反映反壟斷、價格監督、反不正當競爭、規范直銷與打擊傳銷、網絡交易監管、廣告監管、消費者權益保護、綜合執法等市場秩序執法專項工作支出。
信息化建設(項):反映市場監督管理、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用于信息化建設及運行維護方面的支出。
質量基礎(項):反映計量、標準、認證認可、檢驗檢測等質量基礎專項工作支出。
質量安全監管(項):反映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特種設備安全監管等質量監管專項工作支出。
食品安全監管(項):反映食品安全監管等專項工作支出。
其他市場監督管理事務(項):反映用于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市場監督管理事務方面的支出。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
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方面的支出。
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實際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
3.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
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反映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方面的支出
行政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下同)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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