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州市急救中心2023年部門預算
目錄
第一部分 隨州市急救中心(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部門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 隨州市急救中心2023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3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二、2023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第三部分 隨州市急救中心2023年部門預算表
一、部門收支預算總表
二、部門收入總表
三、部門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項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購預算表
第四部分 隨州市急救中心2023年預算績效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目標編制情況說明
二、重點項目績效目標編制情況說明
第五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隨州市急救中心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1、負責對全市院前急救資源實施“六統一”管理(機構運行統一、人員管理統一、經費安排統一、電話受理統一、車輛調度統一、站點管理統一)。
2、負責全市院前急救指揮調度,急救質量考核。
3、負責全市重要會議及重大活動的醫療保障。
4、負責全市突發公共事件現場緊急醫療指揮和救援任務。
5、負責全市醫療機構急救業務技術培訓及公共急救知識的培訓工作。 ?
二、部門基本情況
1、機構情況:
隨州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以隨編辦發【2021】3號文件下發了《市委編辦關于獨立設置市急救中心的批復》,同意將掛靠在市中心醫院的市緊急救援中心單獨設置,并更名為市急救中心,為隸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管理的正科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核定事業編制5名,勞務派遣崗位8個。
單位內設綜合科、財務科、站點管理科和調度科4個科室。
2、人員情況:2021年7月市衛健委正式組建成立市急救中心,明確了領導班子,目前到位4名在編人員和8名勞務派遣人員。
第二部分隨州市急救中心2023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3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情況
本部門2023年預算總收入2980.45萬元,其中:1、財政撥款(補助)收入133.41萬元;2、其他收入2847.04萬元。
2023年預算總收入同比增加679.17萬元,增幅29.51%,其中:1、財政撥款(補助)收入同比增加0.24萬元,增幅0.18%;2、其他收入同比增加678.93萬元,增幅31.31%。
2023年預算總收入變動主要因為增加其他收入預算安排,用于隨州市急救中心(暨120指揮調度中心)項目建設。
(二)支出預算情況
本部門2023年預算支出總額2980.45萬元,同比增加679.17萬元,增幅為29.51%,增加部分主要為隨州市急救中心(暨120指揮調度中心)項目建設經費。
按支出類別分:1、基本支出100.45萬元,同比減少10.73萬元,降幅為9.65%,主要為2023年人員的變動;2、項目支出:2880萬元,同比增加689.9萬元,增幅31.5%,主要為隨州市急救中心(暨120指揮調度中心)項目建設經費。
按功能分類劃分: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4.74萬元。2、衛生健康支出2971.56萬元(其中:基本支出91.56萬元,項目支出2880萬元)。3、住房保障支出4.15萬元。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23年財政撥款支出總額為133.41萬元,同比增加0.24萬元,增幅為0.18%,主要為人員薪級增加。其中:1、基本支出83.41萬元,同比增加0.24萬元,增幅0.29%,主要為人員薪級增加;2、項目支出50萬元,與上年持平。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本部門2023年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情況
本部門2023年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六)機關運行經費等重要事項的說明
本部門2023年公用經費3萬元,總額與上年保持持平無增減變化。其中:公務接待費0.15萬元;福利費0.05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2.8萬元。
(七)政府采購情況
本部門2023年政府采購預算總額2702萬元,同比增加629.84萬元,增幅30.4%,主要是120救護車以及應急救援業務用房建設的支出。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1900萬元,主要是120救護車、急救和生命支持設備以及通訊指揮車的配置支出。政府采購工程預算802萬元,主要是應急救援業務用房施工以及中心辦公用房建設支出。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八)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2023年初資產總額1536.80萬元,同比增加了339.58萬元,增幅28.37%,主要為固定資產增加。其中:流動資產0.85萬元,同比減少333.58萬元,主要因為流動資產中財政應返還額度減少333.58萬元;固定資產凈值670.28萬元,同比增加669.92萬元,主要是辦公設備、車載急救設備以及應急培訓教具的配置;在建工程865.68萬元,同比增加3.26萬元,為工程監理費。
二、2023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2023年隨州市急救中心“三公”經費年初預算安排0.95萬元,比上年減0.55萬元,同比減少57.89%,主要原因是厲行節約,壓減支出。其中:
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與上年持平。
公務接待費0.45萬元,比上年減0.05萬元,同比減少10%,主要原因是:厲行節約,壓減支出。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5萬元,比上年減0.5萬元,同比減少50%,主要原因是:厲行節約,壓減支出。
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與上年持平。
第三部分隨州市急救中心2023年部門預算表








備注:本單位無政府性基金預算


第四部分預算績效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目標編制情況
1、本部門整體績效目標是:長期目標為2023年市急救中心高效運轉,使院前急救的指揮調度、覆蓋范圍、出診速度、現場處理、院前轉運等綜合能力得到提升,有效解決公共衛生緊急救援任務,提高院前急救服務體系建設。年度目標為負責對全市院前急救資源實施統一管理;承擔全市重要會議及重大活動的醫療保障、全市突發公共事件的現場緊急醫療指揮和救援任務;承擔全市醫療機構急救業務技術及公共急救知識的培訓工作。
2、長期目標:2023年市急救中心高效運轉,使院前急救的指揮調度、覆蓋范圍、出診速度、現場處理、院前轉運等綜合能力得到提升,有效解決公共衛生緊急救援任務,提高院前急救服務體系建設,具體指標設置為:
產出指標:120救護車出車時間≤4分鐘,指標設立依據是鄂辦發〔2020〕11號;有效解決公共救援任務達標率≥98%,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院前急救工作達標率≥98%,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效益指標:服務對象生命救治率≥95%,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環境保護率=100%,指標設立依據是行業標準;提高急救知識普及率≥90%,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提高公眾對120急救認可度≥95%,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滿意度指標:服務對象滿意率≥95%,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指標。
3、年度目標:負責對全市院前急救資源實施統一管理;承擔全市重要會議及重大活動的醫療保障、全市突發公共事件的現場緊急醫療指揮和救援任務;承擔全市醫療機構急救業務技術及公共急救知識的培訓工作,具體指標設置為:
產出指標:處置突發事件2000余次,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處置傷員1300余次,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公眾對120急救體系知曉率≥90%,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效益指標:服務對象生命救治率≥95%,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環境保護率=100%,指標設立依據是行業標準;提高急救知識普及率≥90%,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提高公眾對120急救認可度≥95%,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滿意度指標:服務對象滿意率≥95%,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指標。
二、重點項目績效目標編制情況
1、“隨州市急救中心(暨120指揮調度中心)建設項目”主要內容是:對中心辦公大樓進行改建、購置20輛120救護車車載急救設備、購置100臺公共急救體外除顫儀(AED)、購置1輛通訊指揮車及4輛120救護車、消洗站的建設、在建項目工程審計以及其他經費支出。
2、項目績效總目標是:負責對全市院前急救資源實施統一管理;承擔全市重要會議及重大活動的醫療保障、全市突發公共事件的現場緊急醫療指揮和救援任務;承擔全市醫療機構急救業務技術及公共急救知識的培訓工作。
3、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產出指標:處置突發事件2000余次,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處置傷員1300余次,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公眾對120急救體系知曉率≥90%,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效益指標:服務對象生命救治率≥95%,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環境保護率=100%,指標設立依據是行業標準;提高急救知識普及率≥90%,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提高公眾對120急救認可度≥95%,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滿意度指標:服務對象滿意率≥95%,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指標。
第五部分名詞解釋
(一)收入科目
1.財政撥款(補助)收入:市級財政預算安排且當年撥付的資金。
2.事業收入: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3.事業單位經營收入: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填列單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項收入。
(二)支出功能科目
1.社會保障和就業:反映就業補助、撫恤、退役安置、社會福利、殘疾人事業等方面的支出。
2.應急救治機構:反映衛生健康部門所屬應急救治機構的支出。
3.事業單位醫療: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事業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待遇的醫療經費。
4.住房公積金: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5.提租補貼:反映按房改政策規定的標準,行政事業單位向職工(含離休人員)發放的租金補貼。
(三)經濟分類科目
1.基本工資:反映按規定發放的基本工資,包括公務員的職務工資、級別工資;機關工人的崗位工資、技術等級工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各類學校畢業生試用期(見習期)工資、新參加工作的工人學徒期、熟練期工資等。
2.津貼補貼:反映按規定發放的津貼、補貼,包括機關工作人員工作性津貼、生活性補貼、地區附加津貼、崗位津貼,機關事業單位艱苦邊遠地區津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特殊崗位津貼補貼,機關事業單位提租補貼、購房補貼、采暖補貼、物業服務補貼等。
3.獎金:反映按規定發放的獎金,包括機關工作人員年終一次性獎金、績效獎金(基礎績效獎、年度績效獎)等。
4.績效工資:反映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績效工資。
5.辦公費:反映單位購買日常辦公用品、書報雜志等支出。
6.印刷費:反映單位的印刷費支出。
7.郵電費:反映單位開支的信函、包裹、貨物等物品的郵寄費及電話費、電報費、傳真費、網絡通訊費等。
8.差旅費:反映單位工作人員國(境)內出差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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