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隨州市建筑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督站(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部門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 隨州市建筑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督站2023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3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二、2023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第三部分??隨州市建筑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督站2023年部門預算表
一、部門收支預算總表
二、部門收入總表
三、部門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項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購預算表
第四部分 隨州市建筑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督站2023年預算績效情況
一、 部門整體績效目標編制情況說明
二、 項目績效目標編制情況說明
第五部分??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隨州市建筑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督站概況
一、主要職責
1.宣傳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建筑工程質量及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政策和技術標準;負責擬訂全市建筑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督的實施細則,并組織實施。
2.負責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裝飾工程、建筑節能工程的質量和安全監督,監督參建各方主體質量行為;負責建筑業企業安全資質的初審、報批工作;參與組織省、市優質工程的評審和申報工作;參與重大工程質量和安全事故的調查、鑒定和處理工作;參與全市建筑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檢查的組織工作;負責受理建筑工程質量和安全投訴工作;參與全市建筑新標準、新技術、新產品的推廣工作。
3.在城市規劃區內,負責承辦建筑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督手續,出具建筑工程質量監督報告,負責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的初審、報批和發證工作;負責建筑預制構件的質量監督;對建筑工程質量和安全中的違法違規行為按程序報批后立案查處;負責監督建設工程監理企業履行質量責任行為;監督有關單位建立健全建筑工程質量和安全管理制度及質量安全保證體系。
4.指導區、市建筑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督工作。
5.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部門基本情況
根據市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設置隨州市建設委員會及其直屬機構等有關問題的通知》(隨編發[2003]35號)文件精神,設置隨州市建筑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督站,為正科級事業單位,核定全額撥款編制21名,現有人數34人,其中在崗人員28人(在職在編18人,在職不在編10人),退休人員6人。2015年核定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隸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質安站所設辦公室、質量室、安全室、消防室4個內設科室。
第二部分??隨州市建筑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督站
2023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3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情況
2023年收入預算總額為632.66萬元,其中:公共預算財政撥款594.01萬元,其他收入38.65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11.02萬元,減少1.7%。減少的主要原因是填報2023年預算時,單位人員有減少,導致預算總額減少。
(二)支出預算情況
2023年預算支出總額632.66萬元,較上年643.68萬元,減少11.02萬元,同比減少1.71%,主要原因是因為填報2023年預算時,單位人員有減少,導致預算總額減少。
按資金性質分: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594.01萬元,比上年的316.1萬元增加了了277.91萬,同比增加88%,主要是原因是2023年將非稅收入從其他收入計入了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其他收入38.65萬元,比上年的297.58萬元減少了258.93萬元,同比減少87%,主要是原因是2023年將非稅收入從其他收入計入了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
按照支出功能科目分類分: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46.37萬元,比上年的41.46萬元增加了4.91萬元,同比增加11.84%;衛生健康支出11.25萬元,比上年的13.04萬元減少了1.79萬元,同比減少13.71%;城鄉社區支出553.67萬元,比上年的563.97萬元減少了10.3萬元,同比減少1.8%;住房保障支出21.37萬元,比上年的25.21萬元減少了3.84萬元,同比減少15.23%。
按照部門預算支出經濟分類分:工資福利支出509.48萬元,占比80.5%,較上年490.45萬元增加19.03萬元,同比增加3.8%,增加原因是薪級工資晉級;商品和服務支出93.77萬元,占比14.82%,較上年115.74萬元減少21.97萬元,同比減少18.98%,主要原因是從嚴控制支出范圍和標準,落實過緊日子要求壓減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18.21萬元,占比2.88%,較上年11.1萬元增加7.11萬元,同比增加64%,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了2名退休人員;資本性支出11.2萬元,占比1.77%,較上年0萬元增加11.2萬元,同比增加100%,主要原因是2023年項目需購置設備儀器。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23年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總額為594.01萬元。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支出較上年增加178.08萬元,增加51.45%。增加的主要原因:按照財政預算填報要求,往年由上級部門返還的非稅收入2023年直接返還到本預算單位,導致非稅收入增加,所以財政撥款支出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2023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支出,與上年一致。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情況
2023年未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支出。與上年一致。
(六)機關運行經費等重要事項的說明
2023年預算支出安排機關運行經費58.77萬元,其中:辦公費5萬元、印刷費1.89萬元、水費1萬元、電費6萬元、郵電費1.2萬元、物業管理費1萬元、差旅費5.56萬元、公務接待費1.14萬元、、工會經費7萬元、福利費3.12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7.05萬元、其他商品服務支出18.8萬元。2023年預算支出安排機關運行經費較上年增加33.72萬元,增加134.61%,主要原因是上年機關運行經費部分在單位自有資金支出。
(七)政府采購情況
2023年無財政撥款的新增政府采購預算安排,與上年一致。
(八)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隨州市建筑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督站資產總額71.6萬元,其中:流動資產44.3萬元、固定資產27.3?? 萬元、在建工程 0?? 萬元、無形資產??0 萬元。固定資產中,房屋構筑物??0 萬元(其中:辦公用房 0 萬元、),單價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0 萬元,汽車 3??輛 22.8萬元,其他固定資產4.5萬元。與上年相比,資產總額增加42.9 萬元,其中: 流動資產增加34.6 萬元、固定資產增加8.3萬元、在建工程增加(減少)0萬元、無形資產增加(減少)0 萬元,變化的主要原因是 一是我站其他應收款增加;二是2022年有新增固定資產。
二、2023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2023年我單位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年初安排合計8.19萬元,較上年減少18.86萬元,同比減少70%,其主要原因是上年有公務用車購置,本年無此項開支。其中:
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與上年一致,主要原因是我站年度無因公出國(境)費用支出安排;
公務接待費1.14萬元,比上年增加100%,主要原因是財政安排的公務接待預算支出;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7.05萬元,與上年一致。
公務用車購置0萬元,比上年減少100%,主要原因是單位本年度無公務用車購置費預算安排。
第三部分??隨州市建筑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督站
2023年部門預算表








備注:本單位無政府性基金預算


備注:本單位無政府采購預算
第四部分隨州市建筑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督站2023年預算績效情況
我單位在2023年預算編制過程中,細化績效目標,進一步增強績效評價指標的科學性和合理性,加強了績效目標的審核,提高績效目標編審質量,編報了單位2023年整體支出績效目標和預算項目績效目標。
一、部門整體績效目標編制情況
1、本部門整體績效目標是:長期目標目標1:對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工程40個項目進行監督
目標2:改善城區交通環境,對城市建設市政16個工程進行監管、協調和督查
目標3:提升城市能力,接管驗收消防工程94個項外加60個裝電梯項目
年度目標:完成56項在建房屋市政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手續,完成94項在建工程消防驗收管理工作外加60個裝電梯項目,實現智慧工地信息化全覆蓋。
2、長期目標(1)保證全市在建市政房屋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手續合理規范化,確保全市在建房屋市政工程無安全事故;消防驗收手續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執行;定期進行消防驗收抽測,具體指標設置為:
產出指標:提高各項工作完成質量,按時按質完成年初工作目標,指標設立依據是文件標準。
效益指標:確保全市在建房屋市政工程質量安全,確保全市消防工程驗收合格率,指標設立依據是文件標準。
滿意度指標:服務對象滿意度≥90%,指標設立依據是文件標準。
長期目標(2)改善城區交通環境,對城市建設市政16個工程進行監管、協調和督查
產出指標:提高各項工作完成質量,按時按質完成年初工作目標,指標設立依據是文件標準。
效益指標:改善城區交通環境,提升質量安全監督水平。
滿意度指標:服務對象滿意度≥90%,指標設立依據是文件標準。
長期目標(3):提升城市能力,接管驗收消防工程94個項目外加60個裝電梯項目
產出指標:提高各項工作完成質量,按時按質完成年初工作目標,指標設立依據是文件標準。
效益指標:改善城區居住環境,提升質量安全監督水平。
年度目標:完成56項在建房屋市政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手續,完成94項在建工程消防驗收管理工作外加60個裝電梯項目,實現智慧工地信息化全覆蓋;具體指標設置為:
產出指標:在建房屋市政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手續完成16項,消防驗收備案完成94項,外加60個裝電梯項目;
效益指標:確保全市在建房屋市政工程質量安全。
滿意度指標:服務對象滿意度≥90%,指標設立依據是文件標準。

二、重點項目績效目標編制情況
(一)1、“消防驗收管理工作”項目主要內容是:消防質量抽測設備購置,消防驗收工作備案培訓。2023年預算安排40萬元,資金來源為當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資金。
2、項目績效總目標是:完成2023年度分配任務,完成消防驗收備案工作,定期完成消防抽測,保證消防驗收管理工作正常開展。
3、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產出指標:消防驗收合格≥100%,指標設立依據是文件標準。
效益指標:提升消防安全=100%,指標設立依據是文件標準。
滿意度指標:服務對象滿意度≥90%,指標設立依據是文件標準。

(二)1、“建筑信息化監督系統和智慧工地監管平臺”項目主要內容是:加快隨州建筑工程監督管理“智慧工地”建設工作全覆蓋,加快“互聯網+監管”進程,在全市范圍內全面實施湖北省質量、安全監督系統手機APP應用,2023年預算安排10萬元,資金來源為一般公共預算非稅收入4.23萬元,其他收入5.77萬元。
2、項目績效總目標是:完成2023年度分配任務,確保全市在建工地實現智慧工地互聯網監管工作正常開展。
3、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產出指標:智慧工地建設覆蓋≥100%,指標設立依據是文件標準。
效益指標:提升房屋市政質量安全監督水平=100%,指標設立依據是文件標準。
滿意度指標:服務對象滿意度≥90%,指標設立依據是文件標準。

(三)1.“老舊小區加裝電梯質量安全監管”項目主要內容是: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負責既有住宅增設電梯施工現場土建施工的質量安全監督站,督促電梯竣工驗收;對電梯加裝工程從前期施工現場踏勘,施工過程的質量安全監督,到后期竣工驗收,實行全過程監管。2023年預算安排20元,資金來源為一般公共預算非稅收入13.24萬元,其他收入6.76萬元。
2、項目績效總目標是:完成2023年度分配任務,確保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工程質量安全工作正常開展。
3、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產出指標:既有住在加裝電梯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手續≥100%,指標設立依據是文件標準。
效益指標:保障既有住宅加裝電梯質量安全工作正常開展=100%,指標設立依據是文件標準。
滿意度指標:服務對象滿意度≥90%,指標設立依據是文件標準。

(四)1.“揚塵治理城市維護”項目主要內容是:揚塵治理管理維護,揚塵治理專題培訓,揚塵治理信息化手段應用。2023年預算安排5元,資金來源為資金來源為一般公共預算非稅收入。
2、項目績效總目標是:完成2023年度分配任務,確保全市在建工程揚塵治理工作完成,保證環境質量。
3、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產出指標:揚塵治理管理維護工作正常開展≥100%,指標設立依據是文件標準。
效益指標:確保在建工程周邊環境質量=100%,指標設立依據是文件標準。
滿意度指標:服務對象滿意度≥90%,指標設立依據是文件標準。

(五)1、“安全檢查檢測儀器購置”項目主要內容是:在日常監督管理工作中,需要質量安全檢查檢測儀器進行監督抽測工作。2023年預算安排10元,資金來源為其他收入10萬元。
2、項目績效總目標是:完成2023年度分配任務,確保質量結構抽則工作效能提升,做到雙隨機一公開。
3、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產出指標:確保質量結構抽則工作正常開展,指標設立依據是文件標準。
效益指標:保證質量安全監督抽則工作效能提升=100%,指標設立依據是文件標準。
滿意度指標:服務對象滿意度≥90%,指標設立依據是文件標準。

(六)1.“建筑起重機械設備第三方檢查經費”項目主要內容是:聘請第三方檢查機構開展登高作業檢查,排查安全隱患。2023年預算安排30元,資金來源為資金來源為一般公共預算非稅收入26.12萬元,其他收入3.88萬元。
2、項目績效總目標是:完成2023年度分配任務,確保登高作業檢查工作無一疏漏,確保在建工程無安全事故發生。
3、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產出指標:聘請第三方登高作業安全檢排查工作正常開展≥100%,指標設立依據是文件標準。
效益指標:確保在建工程安全排查工作閉環管理=100%,指標設立依據是文件標準。
滿意度指標:服務對象滿意度≥100%,指標設立依據是文件標準。

第五部分??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補助)收入:指財政預算安排且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行政運行: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三、行政單位醫療:反映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行政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退休人員的醫療經費。
四、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和公用支出(包括辦公費、水電費、郵電費、交通費、會議費、差旅費等)。
五、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六、“三公”經費:按照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
七、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
八、公務用車:指單位用于履行公務的車輛,包括領導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
九、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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