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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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隨州市城管執法委預算公開情況說明
一、部門(單位)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情況
三、預算收支及增減變化情況
四、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
五、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及增減變化情況
六、政府采購預算安排情況
七、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八、重點項目預算績效情況
九、其他情況說明
十、專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隨州市城管執法委2024年部門預算公開表
一、部門收支預算總表
二、部門收入總表
三、部門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項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購預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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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隨州市城管執法委預算公開情況說明
一、部門(單位)主要職責
(1)貫徹國家、省、市有關城市管理執法方面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擬訂城市管理執法工作的政策、規范性文件并組織實施;根據城市總體規劃,組織擬訂城市管理執法工作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及實施細則,經批準后組織實施。
?? ? (2)負責全市城市管理執法工作的政策研究、業務指導、執法管理、組織協調、監督檢查、考核評價及跨區城、重大案件的查處和市政府確定范圍內的城市管理執法工作。負責建立城市管理綜合執法聯席會議制度,指導縣(市、區)城市管理執法工作。
? ?? (3)負責城區市政公用設施管理工作。擬訂并監督實施市政公用設施年度維修、維護計劃;負責臨時占用或挖掘城市道路的審批管理;負責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設各種管線、標線等設施施工的審批管理;負責城市橋梁上架設各類市政管線、設施審批管理;負責特種車輛在城市道路上行駛(包括經過城市橋梁)的審批管理。依法組織征收城市道路占用費和挖掘修復費;參與城市基礎設施工程建設中涉及城市管理方面的市政公用設施工程項目的可行性研究、方案審查和竣工驗收等工作。
(4)負責城區市容市貌管理。?擬訂城市市容市貌管理標準,并指導協調、監督落實;制定并監督實施城區市容市貌整治計劃;負責城區出門出店、占道經營治理工作;負責組織編制城區戶外廣告專業規劃并組織實施;負責城區主次干道建筑物立面管理;負責設置大型戶外廣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設施上懸掛、張貼宣傳品審批管理;負責城區燈飾景觀亮化管理工作。
(5)負責城區環境衛生管理。編制城區環境衛生專項規劃并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城區主次干道等公共區域的衛生保潔;負責城區生活垃圾收集、運輸、處置體系建設及相關管理工作;負責城區主次干道公共廁所、垃圾轉運站及其他環境衛生公共設施的建設、管理、維護;負責城區環衛作業市場化運營的招標監管;負責城市垃圾無害化治理工作;依法征收垃圾處置費;負責城區內建筑垃圾處置核準管理;負責對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處理服務審批管理;負責拆除環衛設施設置審批管理。
(6)負責園林綠化管理。編制城市綠地系統專項規劃及城市綠化中長期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園林綠化重點工程建設;監督檢查城市古樹名木的保護與管理;行使城市規劃區各類綠化用地綠線劃定職能;管理新、擴、改建項目綠地面積、綠化設計方案的審査、核準;負責臨時占用綠地、移植修剪砍伐樹木管理;負責城市規劃區城內公園、游園、廣場、公共綠地的管護工作。
(7)負責統籌城區機動車停車治理具體工作,對停車管理工作進行綜合協調、指導、督促考核,依法管理城市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以外其他公共區域的停放行為,組織擬訂、宣傳貫徹停車管理相關政策、標準和服務規范。
? ???(8)在隨州城區行使下列行政處罰權:住房城鄉建設領城(不包括建筑質量安全及節能、房產市場交易方面)法律法規規定的全部行政處罰權;自然資源和規劃領域城鄉規劃法律法規規定的全部行政處罰權;生態環境方面社會生活噪聲污染、建筑施工噪聲污染、建筑施工揚塵污染、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露天燒烤污染,城市焚燒瀝青塑料垃圾等煙塵和惡臭污染、露天焚燒落葉等煙塵污染的行政處罰權;市場監督管理領城戶外公共場所無照經營、違規設置戶外廣告的行政處罰權;戶外公共場所食品銷售和餐飲攤點無證經營的行政處罰權;交通管理領域城市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以外其他公共區城侵占城市道路、違法停放車輛等的行政處罰權;水務管理領城向城市規劃區內河道傾倒廢棄物和垃圾及城市河道取土、違法建設等的行政處罰權。
(9)負責城市管理領域科學技術的開發和應用;負責城區數字化城管平臺運行、管理;負責城區數字化城市管理平臺部件的采集;負責城市管理信息采集案件和“12319”市民投訴案件的派遣、督促、檢查、指導和統計匯總等工作。
? ? (10)負責城區主次道路融雪應急處置工作。
? ? (11)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設置情況
2019年機構改革,將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的職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市政公用設施運行管理、風景園林管理職責,以及相關部門的城市管理執法職責整合,組建市城市管理執法委員會,作為政府工作部門。現下設:辦公室、人事教育科、財務裝備科、執法監督科、市容秩序管理科、垃圾分類與環境衛生管理科、市政公共設施科、園林綠化科、行政審批科、宣傳教育、督查考評科等11個科室。現定編41人,實有36人,在職36人、退休14人。
三、預算收支及增減變化情況
(一)收入預算情況
委機關本級預算收入5946.98萬元,其中:經費撥款1580.71萬元,政府性基金871.63萬元。比上年增加3025.41萬元,增加了103.55%。其中上年結轉結余增加3191.05萬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結賬前到的債券項目資金作為結轉結余資金新增到預算中,導致本年預算收入增加較多。
(二)支出預算情況
委機關本級預算支出5946.98萬元,比上年增加3025.41元,增加103.55%。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了債券資金項目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類分: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17.35萬元,衛生健康支出50.52萬元,城鄉社區支出2202.08萬元,住房保障支出86.04萬元,其他支出3191萬元。
按資金性質分:經費撥款支出1580.71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871.63萬元。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委機關本級財政撥款支出5643.34萬元,其中,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17.35萬元,醫療衛生支出50.52萬元,城鄉社區事務支出2198.43萬元,住房保障支出86.04萬元,其他支出3191萬元。比上年增加2821.77萬元,增加100%。增加原因是結轉的債券資金其他支出增加3191萬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2024年委機關政府性基金871.63萬元,比上年減少49.37萬元,減少5.36%。減少原因是部分對二級單位撥款的項目直接預算到二級單位。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情況
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四、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
委機關本級預算機關運行經費共119.8萬元,其中辦公費17萬元、印刷費4萬元、咨詢費2萬、手續費0.5萬、水費1萬元、電費3.5萬、郵電費3萬元、物業管理費7萬、差旅費4萬元、維修費2萬、租賃費2萬元、培訓費4.1萬元、會議費1萬元、公務接待費1.5萬元,勞務費2萬元、委托業務費2萬元、工會費8萬元,福利費1.19萬、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3萬元、公務交通補31.01萬元、其他商品服務支出20萬。比上年減少12.28萬元,減少比例為9.3%。減少原因為在職人員減少2人,人員公用經費核定數減少。
五、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及增減變化情況
2024年隨州市城管執法委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年初預算安排4.5萬元,比上年增加1萬元,同比增加28.57%,主要原因是:公車已臨近報廢,車輛需大修,車輛運行維護費預算增加1萬元。其中:
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與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無因公出國計劃;
公務接待費1.5萬元,與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繼續壓縮公務接待費支出;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3萬元,比上年增加1萬元,同比減增加50%,主要原因是:公車車況較差,需進行大修才能正常使用。
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與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無公車購置計劃。
六、政府采購預算安排情況
?2023年我委政府采購預算總額為3199萬元,其中:政府購買工程預算3191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8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預算總額比上年增加3071萬,增加2399.22%,主要原因為今年有上年結轉債券項目3191萬元。其中面向中小企業采購金額80萬元,面向小微企業采購金額80萬元。
七、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城管執法委本級資產總額1084.9萬元,其中:流動資產0萬元,固定資產1084.9萬元。固定資產中,房屋構筑物6處,原值共計312.12萬元;土地一處,原值67萬元;汽車28輛,原值共計211.59萬元;通用設備351臺,原值共計133.64萬元;家具398件,原值共計33.5萬元;信息數據2處,原值1.9萬元。無單價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
與上年相比,資產總額增加648.14萬元,增加148.4%。其中:固定資產與上年相比增加648.14萬元,增加148.4%,變化的原因是機構改革原園林局資產轉入和因資產系統更新,原城區分局和機動大隊資產改革時未及時劃轉到相關單位,需暫轉入我委賬上代管,待劃轉手續完善后再轉入相關單位,造成本年固定資產增加較多。
八、重點項目預算績效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目標編制情況
1、本部門整體績效目標是:長期目標為扎實推進民生項目建設,全面推進執法能力提升,城市承載力進一步提高,城市環境進一步改善,城市品質進一步提升。年度目標為高站位謀劃“四型城管”建設,高品質推進“花園城市”創建,高水平推進城鄉垃圾治理,高標準更新市政基礎設施,高效率推進民生項目建設,高質量完善指揮城管平臺,高效能治理城鄉人居環境。
2、長期目標:扎實推進民生項目建設,全面推進執法能力提升,城市承載力進一步提高,城市環境進一步改善,城市品質進一步提升,具體指標設置為:
產出指標:城市環境提升,城管執法能力提升,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效益指標:城區生態環境提升,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滿意度指標:市民滿意率≥92%,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3、年度目標:高站位謀劃“四型城管”建設,高品質推進“花園城市”創建,高水平推進城鄉垃圾治理,高標準更新市政基礎設施,高效率推進民生項目建設,高質量完善指揮城管平臺,高效能治理城鄉人居環境。具體指標設置為:
產出指標:城市環境提升,城管執法能力提升,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效益指標:城區生態環境提升,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滿意度指標:市民滿意率≥92%,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二)重點項目績效目標編制情況
1、“隨州市垃圾分揀中心項目”主要內容是:新建生產車間(含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分揀存儲中心及大件垃圾拆除中心),新建3層綜合樓,門房、配電房、綠化、場地硬化及道路。2024年預算安排2200萬元,其中:2200萬元資金來源為當年上年結轉債券資金。
2、項目績效總目標是:完成垃圾分類配套設施建設,進一步推動垃圾分類工作全面完成。
3、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產出指標:建設垃圾分類配套設施(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分揀存儲中心及大件垃圾拆除中心)1套,垃圾分類配套設施建設達標,項目建設周期≤20個月,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效益指標:垃圾分類配套設施正常使用年限≥20年,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滿意度指標:市民滿意率≥92%,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九、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一)對空表的說明
我部門2024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與上年一致。
(二)對其他情況的說明
無其他情況說明
十、專業名詞解釋
1.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單位運行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2.“三公”經費:指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3.政府采購:是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政府采購不僅是指具體的采購過程,而且是采購政策、采購程序、采購過程及采購管理的總稱,是一種對公共采購管理的制度,是一種政府行為。
4.財政撥款(補助)收入:市級財政預算安排且當年撥付的資金。
5.事業收入: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6.事業單位經營收入: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7.其他收入:填列單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項收入。
第二部分 ?隨州市城管執法委2024年部門預算公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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