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第一部分??隨州市社會保險服務中心預算公開情況說明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情況
三、預算收支及增減變化情況
四、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
五、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及增減變化情況
六、政府采購預算安排情況
七、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八、重點項目預算績效情況
九、其他情況說明
十、專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隨州市社會保險服務中心2024年部門預算公開表
一、部門收支預算總表
二、部門收入總表
三、部門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項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購預算表
第一部分??隨州市社會保險服務中心預算公開情況說明
一、部門主要職責
(一)宣傳和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社會保險政策法規;參與制定全市社會保險制度改革方案;擬定全市社會保險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二)負責對縣(市、區)機關事業養老保險、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傷保險業務管理和經辦工作進行指導、檢查和督辦。
(三)負責市本級參保單位和個人社會保險登記、申報、核定工作,做好擴大養老保險覆蓋面的綜合協調工作。
(四)負責市本級參保人員養老保險關系的建立、中斷、轉移、接續和中止等業務經辦.
(五)負責編制全市年度社會保險基金收支預決算,編制全市社會保險財務、統計報表,擬定社會保險基金征集方案,匯總編制全市養老、工傷基金月度支付計劃。負責社會保險金支付票據的主審、復核工作。做好社會保險金的資金組織和撥付工作。提出社會保險基金風險預測分析報告。
(六)負責市本級參保人員正常退休待遇核定,喪葬費撥付,承辦養老保險資金的社會化發放工作,定期對離退休人員養老金代發機構的服務質量、服務水平進行考評。
(七)負責擬定離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工作規劃,推動離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
(八)參與制定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和企業職工企業年金有關配套政策和辦法,負責市本級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和職業年金業務經辦工作。
(九)負責市本級工傷保險擴面、管理、待遇核算、支付。
(十)負責全市社會保險稽核及內部基金財務審計工作。
(十一)負責與財政、稅務部門銜接養老、失業、工傷保險費和基金結算工作。
(十二)負責市本級社會保險信息網絡運行維護工作。
二、機構設置情況
隨州市社會保險服務中心是隨州市人社局所屬副處級參公管理事業單位,內設10個科室:辦公室、基金財務科、核定結算科、待遇審核科、機關事業養老保險科、職業年金科、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科、工傷科、審計稽核科、信息科。人員編制24人,實有人員28人,退休人數8人。
三、預算收支及增減變化情況
(一)收入預算情況
2024年隨州市社會保險服務中心收入預算總額576.51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571.51萬元,其他收入5萬元。較上年收入預算安排560.89萬元增加15.62萬元,增幅2.78%,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增加財政撥款職業年金收入。二是本年增加了其他收入預算資金。
(二)支出預算情況
2024年隨州市社會保險服務中心支出預算總額576.51萬元,按資金性質分為: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571.51萬元,其他資金支出5萬元。較上年支出預算安排560.89萬元增加15.62萬元,增幅2.78%,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增加財政撥款職業年金支出。二是本年增加了其他收入預算支出。
2024年隨州市社會保險服務中心支出預算總額576.51萬元,按功能分類分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501.38萬元,衛生健康支出27.72萬元,住房保障支出47.41萬元。較上年支出預算安排560.89萬元增加15.62萬元,增幅2.78%,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增加財政撥款職業年金支出。二是本年增加了其他收入預算支出。
2024年隨州市社會保險服務中心支出預算總額576.51萬元,按經濟分類分為:工資福利支出461.64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111.99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2.88萬元。較上年支出預算安排預算安排560.89萬元增加15.62萬元,增幅2.78%,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增加財政撥款職業年金支出。二是本年增加了其他收入預算支出。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24年隨州市社會保險服務中心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總額571.51萬元,支出按功能分類分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496.38萬元,衛生健康支出27.72萬元,住房保障支出47.41萬元。較上年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總額560.89萬元增加10.62萬元,增幅1.89%,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資。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2024年隨州市社會保險服務中心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情況
2024年隨州市社會保險服務中心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四、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
2024年隨州市社會保險服務中心日常公用經費支出預算總額43.99萬元,其中:辦公費7.5萬元、印刷費1萬元、水費1萬元、電費4.5萬元、郵電費0.8萬元、差旅費3.32萬元、會議費0.5萬元、公務接待費0.5萬元、委托業務費1.68萬元、工會經費4.85萬元、福利費2.21萬元、其他交通費用16.13萬元。較上年日常公用經費支出預算總額37.5萬元增加了6.49萬元,增幅17.31%。主要原因為本年增加了其他交通費用預算支出。
五、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及增減變化情況
2024年隨州市社會保險服務中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年初預算安排0.5萬元,與上年持平,無增減變化。其中:
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與上年持平,無增減變化。
公務接待費0.5萬元,與上年持平,無增減變化。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與上年持平,無增減變化。
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與上年持平,無增減變化。
六、政府采購預算安排情況
2024年隨州市社會保險服務中心政府采購預算總額1萬元,其中面向中小企業采購金額0萬元,占采購總額的0%,面向小微企業采購金額1萬元,占采購總額的100%;政府采購貨物預算1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預算較上年預算安排增長1萬元,增幅100%,主要原因:本年增加辦公復印用紙政府采購。
七、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隨州市社會保險服務中心2024年初資產總額24.18萬元,其中:流動資產0萬元、固定資產凈值24.18萬元、無形資產凈值0萬元,現有公用車輛0臺。2024年初資產總額較上年年初減少9.2萬元、減幅27.57%,主要原因為:本年計提固定資產折舊,固定資產凈值減少。
八、重點項目預算績效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目標編制情況
1、整體績效目標
長期目標:加強社保服務能力建設。
年度目標:全面推動改革性工作。
2、長期目標
長期目標:加強社保服務能力建設。具體指標設置為:
產出指標:公用經費控制率≤0%;在職人員控制率≤100%;會議費控制率≤100%;“三公經費”變動率≤5%;預算調整率≤5%;結轉結余率≤5%;做好全市社保擴面、核定工作,以上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效益指標:提升服務水平帶動社會效益良好,指標設立依據是歷史標準。
3、年度目標
年度目標:全面推動改革性工作。具體指標設置為:
產出指標:公用經費控制率≤0%;在職人員控制率≤100%;會議費控制率≤100%;“三公經費”變動率≤5%;預算調整率≤5%;結轉結余率≤5%;全市范圍內應核盡核,應保盡保,以上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效益指標:繼續擴大社保參保范圍帶動社會效益良好,指標設立依據是歷史標準。
(二)重點項目績效目標編制情況
1、個人權益記錄單郵寄
(1)項目主要內容
就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單制作及郵寄工作。2024年預算安排15萬元,其中:15萬元資金來源為當年財政撥款一般公共預算資金。
(2)項目績效總目標
按市本級參保人數開展個人權益記錄單制作、郵寄工作。
(3)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產出指標:市本級養老保險參保人數計劃完成率100%;市本級企業養老保險待遇按時足額發放率100%,以上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效益指標:市本級企業養老保險待遇調整按時足額發放率100%,指標設立依據是歷史標準。
滿意度指標:參保人員滿意度≥95%,指標設立依據是歷史標準。
2、社保事業運行經費
(1)項目主要內容
社會保險擴面征繳工作;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2024年預算安排48萬元,其中:48萬元資金來源為財政撥款結轉結余一般公共預算資金。
(2)項目績效總目標
完成企業養老保險費收入預算;企業養老保險在職參保人數完成年度目標計劃。
(3)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產出指標:市本級養老保險參保人數計劃完成率100%;社保網絡安全運行天數≥98%,以上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效益指標:市本級企業養老保險費收入預算完成率100%,指標設立依據是歷史標準。
滿意度指標:參保人員滿意度≥95%,指標設立依據是歷史標準。
九、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一)對空表的說明
本部門2024年無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與上年一致。
本部門2024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與上年一致。
(二)對其他情況的說明
無其他情況說明
十、專業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補助)收入:指市級財政決算安排且當年撥付的資金。
2、其他收入:填列單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項收入。
3、社會保險經辦機構(2080109項):反映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展業務工作的支出。
4、行政單位離退休(2080501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5、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2080505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6、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2080506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實際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
7、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089999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社會保障和就業方面的支出。
8、行政單位醫療(2101101項):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9、公務員醫療補助(2101103項):反映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公務員醫療補助經費。
10、住房公積金(2210201項):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11、提租補貼(2210202項):反映按房改政策規定的標準,行政事業單位向職工(含離退休人員)發放的租金補貼。
12、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和公用支出(包括辦公費、水電費、郵電費、交通費、會議費、差旅費等)。
13、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4、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單位運行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15、“三公”經費:指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16、政府采購:是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政府采購不僅是指具體的采購過程,而且是采購政策、采購程序、采購過程及采購管理的總稱,是一種對公共采購管理的制度,是一種政府行為。
第二部分??隨州市社會保險服務中心2024年部門預算公開表
一、部門收支預算總表

二、部門收入總表

三、部門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備注:本單位無政府性基金預算
九、項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購預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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