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州市擂鼓墩文物保護中心2024年部門預算
目 ??錄
第一部分 ?隨州市擂鼓墩文物保護中心預算公開情況說明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情況
三、預算收支及增減變化情況
四、運行經費安排情況
五、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及增減變化情況
六、政府采購預算安排情況
七、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八、重點項目預算績效情況
九、其他情況說明
十、專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隨州市擂鼓墩文物保護中心2024年部門預算公開表
一、部門收支預算總表
二、部門收入總表
三、部門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項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購預算表
??第一部分 ?隨州市擂鼓墩文物保護中心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1、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擂鼓墩古墓群專職保護管理機構,主要負責文物保護、文物執法、宣傳。
2、開展文物科研項目,實施曾侯乙墓槨室的疏干脫水保護工程。
3、我市重要的旅游接待窗口,是建設文化隨州,擦亮編鐘文化名片的主陣地。
二、機構設置情況
隨州市擂鼓墩文物保護中心隸屬市文化和旅游局,正科級單位,公益一類事業單位(隨編辦發[2015]71號)。本單位全額撥款事業編制8人,主任一名,副主任三名。現實際工作人員46人,其中在職在編人員8人,在職人員10人,聘請人員10人、退休人員18人(已納入社會保險)。文保中心內設展覽陳列廳、辦公室、財務科、保衛科、宣教部、售票室、檢票室、電影室。
三、預算收支及增減變化情況
(一)收入預算情況
擂鼓墩文物保護中心2024年收入預算總額849.68萬元,相比較上年增加17.5萬元,增加2.1%,增加原因:結轉資金列入預算。
其中:財政撥款補助收入638.18萬元,較上年比較589.93萬元,增加48.25萬元,增加8.18%,增加原因:正常變化。其他收入37.5萬元,較上年224.25萬元,減少186.75萬元,,減少83.3%。減少原因:預算細致化,減少開支。
(二)支出預算情況
市擂鼓墩文物保護中心2024年支出預算總額849.68萬元,較上年832.18萬元增加17.5萬元,增加2.1%,增加原因:結轉資金列入預算。
按支出功能分: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742.53萬元,較上年709.33萬元增加33.2萬元,增加4.68%,增加原因:結轉資金列入2024年度預算。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89.57萬元,較上年86.1萬元增加3.47萬元,增加4.03%,增加原因:正常浮動。衛生健康支出6.06萬元,較上年12.63萬元減少6.57萬元,減少52%,減少原因:屬于正常浮動。住房保障支出11.53萬元,較上年24.11萬元減少12.58萬元,減少52%,減少原因:屬于正常浮動。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24年財政撥款支出預算數712.18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607.93萬元的增加104.25萬元,增加17.15%,增加原因:結轉資金列入2024年度預算。
其中: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605.03萬元,較上年552.15增加52.88萬元,增加9.58%,增加原因:結轉資金列入2024年度預算。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89.57萬元,較上年38.69萬元增加50.88萬元,增加131.51%,增加原因:正常浮動。衛生健康支出6.06萬元,較上年5.88萬元增加0.18萬元。增加3.06%,增加原因:正常浮動。住房保障支出11.53較上年11.22萬元,增加0.31萬元,增加2.76%,增加原因:正常浮動。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市擂鼓墩文物保護中心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情況
市擂鼓墩文物保護中心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四、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
2024年隨州市擂鼓墩文物保護中心年初預算8萬元,較上年8萬元增加0萬元,增加0%,增加原因:無變動。
其中:郵電費1萬元,較上年1.16萬元減少0.16萬元,減少13.79%,減少原因:減少擂鼓墩巡查系統。
工會經費4.8萬元,較上年4.8萬元,增加0萬元,增加原因,人員工會經費提取的基數無變化。
福利費1.7萬元,較上年1.7萬元,增加0萬元,增加原因:相關開支無變化。
其他商品和福利支出0.5萬元。較上年0.34萬元增加0.16萬元,增加47.06%,增加原因:根據當年支出需要。
五、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及增減變化情況
2024年隨州市擂鼓墩文物保護中心“三公”經費年初預算安排4.5萬元,比上年減少19萬元,同比減少80.85%,主要原因是:無公務用車購置費用。其中:
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比上年增加0萬元,同比增加0%,主要原因是:無變化。
公務接待費0.5萬元,比上年0.5萬元增加0萬元,同比增加0%,主要原因是:無變化。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4萬元,比上年5萬元減少1萬元,同比減少20%,主要原因是:減少相關開支。
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比上年18萬元減少18萬元,減少100%,主要是去年已購置公務用車。
六、政府采購預算安排情況
2024年部門政府采購總額150萬元,面向中小企業及小微企業采購金額150萬元、份額比例100%。其中:物業管理費150萬元,較上年150萬元,增加0萬元,增加0%,增減原因:根據招投標金額標準。
七、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2024年初,隨州市擂鼓墩文物保護中心資產合計124.43萬元。其中:流動資產36.09萬元,非流動資產凈值88.34萬元(固定資產原值215.01萬元,累計折舊139.64萬元;無形資產原值14.10萬元,累計攤銷1.13萬元),固定資產中,房屋構筑物原值50.47萬元(其中辦公用房屋35.37萬元,構筑物15.1萬元),單價200萬元以上的設備0套,車輛3輛37.77萬元。其他固定資產原值126.78萬元。較上年資產總額(248.15萬元)減少了121.37萬元,減少46%,主要原因是:根據隨財涵(2023)年200號文統籌2022年度結余資金。
八、重點項目預算績效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目標編制情況
1、本部門整體績效目標是:長期目標為:文物保護,年度目標為:增加旅游收入
2、長期目標1:文物保護,具體指標設置為:
產出指標:數量指標,例如:文物安全巡查≥2次/天,指標設立依據是:歷史標準。
效益指標:經濟效益指標,增加旅游收入≥60萬元,指標設立依據是:歷史標準。
滿意度指標:游客滿意度,服務對象滿意率≥90%,指標設立依據是:行業標準
3、年度目標1:增加旅游收入,具體指標設置為:
產出指標:數量指標,例如:游客參觀≥15000人/年,指標設立依據是:歷史標準。
效益指標:經濟效益指標,增加旅游收入≥60萬元,指標設立依據是:歷史標準。
滿意度指標:游客滿意度,服務對象滿意率≥90%,指標設立依據是:行業標準
(二)重點項目績效目標編制情況
1、①“擂鼓墩文化旅游區運行項目”主要內容是:擂鼓墩文化旅游區正常運維費用。2024年預算安排130萬元,資金來源為當年一般公共預算資金
②、項目績效總目標是:確保擂鼓墩文化旅游區正常運維
③、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產出指標:數量指標,人員運行≥13人/2500元,指標設立依據是:行業標準
效益指標:經濟效益指標,增加旅游收入≥60萬元,指標設立依據是:歷史標準。
滿意度指標:游客滿意度,服務對象滿意率≥90%,指標設立依據是:行業標準。
2、①“擂鼓墩古墓群運行項目”主要內容是:擂鼓墩古墓群保護管理。2024年預算安排35萬元,資金來源為當年一般公共預算資金
②、項目績效總目標是:確保古墓群地下文物安全
③、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產出指標:質量指標,文物安全維護≥100%,指標設立依據是:行業標準
效益指標:經濟效益指標,增加旅游收入≥60萬元,指標設立依據是:歷史標準。
滿意度指標:游客滿意度,服務對象滿意率≥90%,指標設立依據是:行業標準。
3、①“擂鼓墩田野文物安防運行項目”主要內容是:擂鼓墩古墓群安防正常運維費用。2024年預算安排50萬元,資金來源為當年一般公共預算資金
②、項目績效總目標是:確保擂鼓墩古墓群安防正常運維
③、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產出指標:質量指標,設備運行≥100%,指標設立依據是:行業標準
效益指標:經濟效益指標,增加旅游收入≥60萬元,指標設立依據是:歷史標準。
滿意度指標:游客滿意度,服務對象滿意率≥90%,指標設立依據是:行業標準。
4、①“濟南空軍修理廠隨州分廠先期管理項目”主要內容是:濟南空軍修理廠隨州分廠先期管理費用支出。2024年預算安排70萬元,資金來源為當年一般公共預算資金
②、項目績效總目標是:確保濟南空軍修理廠隨州分廠先期管理
③、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產出指標:質量指標,環境維護≥100%,指標設立依據是:行業標準
效益指標:經濟效益指標,增加旅游收入≥60萬元,指標設立依據是:歷史標準。
滿意度指標:游客滿意度,服務對象滿意率≥90%,指標設立依據是:行業標準。
九、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一)對空表的說明
我部門2024年無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與年一致。
(二)對其他情況的說明
無其他情況說明。
十、專業名詞解釋
1.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單位運行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2.“三公”經費:指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3.政府采購:是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政府采購不僅是指具體的采購過程,而且是采購政策、采購程序、采購過程及采購管理的總稱,是一種對公共采購管理的制度,是一種政府行為。
4.財政撥款(補助)收入:市級財政預算安排且當年撥付的資金。
5.事業收入: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6.事業單位經營收入: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7.其他收入:填列單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項收入。
第二部分 隨州市擂鼓墩文物保護中心2024年部門預算公開表








備注:本單位無政府性基金預算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
您訪問的鏈接即將離開“隨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是否繼續?
您的瀏覽器版本太低!
為了更好的瀏覽體驗,建議升級您的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