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隨州市委政法委員會(匯總)2023年度部門決算
目 ???錄
第一部分?中共隨州市委政法委員會(匯總)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情況
第二部分?中共隨州市委政法委員會(匯總)2023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明細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中共隨州市委政法委員會(匯總)2023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十、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十一、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十二、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十三、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十四、專項支出、轉移支付支出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第五部分?名詞解釋
第六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中共隨州市委政法委員會(匯總)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市委政法委員會是市委領導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職能部門。市委政法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
(一)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堅持黨對政法工作的絕對領導,堅決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政法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統一政法單位思想和行動。
(二)深入貫徹市委決定,對全市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加強對政法工作的督查。統籌推進平安建設、法治建設,加強過硬政法隊伍建設,深化智能化建設,堅決維護國家政治安全、確保社會大局穩定、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人民安居樂業。
(三)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況動態,分析社會穩定形勢,指導協調全市維護社會穩定工作,指導全市見義勇為工作。
(四)負責全市平安建設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研究制定并推動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重大政策措施。指導協調掃黑除惡、社會重點地區和突出問題排查整治、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和重點領域、行業、物品安全管理等工作。組織推動基層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矛盾糾紛排查化解、特殊人群服務管理、護路護線聯防等工作。
(五)支持和監督政法部門依法行使職權,檢查政法部門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和國家法律法規的情況。指導協調政法部門密切配合,依法協調督導重大、敏感案件的辦理和政法部門依法辦理涉法涉訴信訪事項。組織政法部門開展案件評查工作。對政法部門重大執法活動和事項進行備案。
(六)組織研究政法改革中帶有方向性、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問題,提出重大決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的意見和建議。
(七)指導協調全市政法部門媒體網絡宣傳工作。指導協調政法部門做好涉及政法工作和社會穩定的網絡輿情分析、引導和應急處置等工作。
(八)指導和推動全市政法系統黨的建設和政法隊伍建設。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協助黨委及其組織部門加強政法單位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協助黨委和紀檢監察機關做好監督檢查、審查調查工作。組織指導全市政法隊伍的教育、培訓等工作。
(九)統籌規劃和組織推進全市政法智能化建設。
(十)指導下級黨委政法委的工作。
(十一)代管市法學會。
(十二)按規定承擔全面從嚴治黨、國家安全、意識形態、精神文明建設、安全生產、生態環境保護、保密等主體責任。
(十三)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機構設置情況
2023年設獨立編制機構2個,核算機構2個。包括:市委政法委、隨州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
2023年末單位設行政編制數16個、事業編制數6個、以錢養事編制數1個。實有在職人員22人(其中行政編制16人、事業編制5人、工勤人員1人),退休人員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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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明細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本單位本年度無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本單位本年度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3年度收、支總計均為1187.02萬元。與2022年度相比,收、支總計各增加465.86萬元,增長64.6?%,主要原因本年度有信息化項目建設。
圖1:收、支決算總計變動情況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2023年度收入合計1187.02萬元,與2022年度相比,收入合計增加465.86萬元,增長64.6%。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119.08萬元,占本年收入94.28%;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占本年收入0%;事業收入0萬元,占本年收入0%;經營收入0萬元,占本年收入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占本年收入0%;其他收入67.94萬元,占本年收入5.72%。
圖2:收入決算結構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3年度支出合計1187.02萬元,與2022年度相比,支出合計增加465.86萬元,增長64.6%。其中:基本支出554.11萬元,占本年支出46.68%;項目支出632.91萬元,占本年支出53.32%;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占本年支出0%;經營支出0萬元,占本年支出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占本年支出0%。
圖3:支出決算結構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3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均為??1119.08 ?萬元。與2022年度相比,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各增加??427.07 ?萬元,增長 ??61.71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信息化項目建設。
2023年度財政撥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119.08萬元,比2022年度決算數增加??427.07 ?萬元。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信息化項目建設。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 ?萬元,比2022年度決算數無變化。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 萬元,比2022年度決算數數無變化。
圖4:財政撥款收、支決算總計變動情況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3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119.08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94.28?%。與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427.07萬元,增長 61.7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信息化項目建設。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2023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119.08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878.31萬元,占78.49%。主要是用于單位基本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類)107.43萬元,占9.6%。主要是用于公安、司法救助、公共安全支出。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67.38萬元,占6.02%。主要是用于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險等支出。
4.衛生健康支出(類)24.95萬元,占2.23%。主要是用于醫療保險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類)41.02萬元,占3.67%。主要是用于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支出。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23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為1119.08萬元,支出決算為1119.08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行政運行(項)。年初預算為321.78萬元,支出決算為321.78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支出決算數與年初預算數一致。
2.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年初預算為200.31?萬元,支出決算為200.31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 100 %,支出決算數與年初預算數一致。
3.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專項業務(項)。年初預算為15.72?萬元,支出決算為15.7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 100 %,支出決算數與年初預算數一致。
4.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事業運行(項)。年初預算為33.15?萬元,支出決算為33.15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 100 %,支出決算數與年初預算數一致。
5.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其他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支出(項)。年初預算為307.35?萬元,支出決算為307.35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 100 %,支出決算數與年初預算數一致。
6.公共安全支出(類)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項)。年初預算為12?萬元,支出決算為1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 100 %,支出決算數與年初預算數一致。
7.公共安全支出(類)司法(款)法治建設(項)。年初預算為3 ?萬元,支出決算為3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 100 %,支出決算數與年初預算數一致。
8.公共安全支出(類)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國家司法救助支出(項)。年初預算為80.32 ?萬元,支出決算為80.3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 100 %,支出決算數與年初預算數一致。
9.公共安全支出(類)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項)。年初預算為12.11 ?萬元,支出決算為12.11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 100 %,支出決算數與年初預算數一致。
10.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年初預算為12.74 ?萬元,支出決算為12.7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 100 %,支出決算數與年初預算數一致。
1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 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年初預算為53.59 ?萬元,支出決算為53.59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 100 %,支出決算數與年初預算數一致。
1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 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年初預算為1.05 ?萬元,支出決算為1.05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 100 %,支出決算數與年初預算數一致。
13.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年初預算為14.14 ?萬元,支出決算為14.1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 100 %,支出決算數與年初預算數一致。
14.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年初預算為1.45 ?萬元,支出決算為1.45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 100 %,支出決算數與年初預算數一致。
15.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年初預算為9.36 ?萬元,支出決算為9.36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 100 %,支出決算數與年初預算數一致。
16.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年初預算為36.6 ?萬元,支出決算為36.6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 100 %,支出決算數與年初預算數一致。
17.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補貼(項)。年初預算為4.42 ?萬元,支出決算為4.4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 100 %,支出決算數與年初預算數一致。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488.28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444.45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100.27萬元、津貼補貼80.9萬元、獎金109.63萬元、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6.27萬元、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46.22萬元、職業年金繳費9.14萬元、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35萬元、住房公積金39.26萬元、其他工資福利支出5萬元、退休費12.74萬元。
公用經費43.83萬元,主要包括:水費0.39萬元、電費5萬元、郵電費0.15萬元、公務接待費1.09萬元、委托業務費0.93萬元、福利費12.7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3.25萬元、其他交通費用15.08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5.25萬元。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年初結轉和結余?0 ???萬元,本年收入??0 ?萬元,本年支出??0 ?萬元,年末結轉和結余??0 ?萬元。具體支出情況為:本單位當年無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3年度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本年支出??0 萬元。具體支出情況為:本單位當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3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全年預算為5.37萬元,支出決算為5.37萬元,完成全年預算的100%。較上年增加?0.91 萬元,增長?20.4 %。決算數與全年預算數一致的主要原因:嚴格按照預算執行。決算數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來隨考察人員較多,接待量較大。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1.因公出國(境)費全年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0萬元,完成全年預算的0%。較上年增加?0 萬元,增長?0 %。決算數與全年預算數一致的主要原因:嚴格按照預算執行。決算數較上年無變化。
全年支出涉及出國(境)團組?0 個,累計0人次,主要無開展以下工作。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全年預算為?3.25 萬元,支出決算為3.25萬元,完成全年預算的100%;較上年增加?0.51 萬元,增長?18.61 %。決算數與全年預算數一致的主要原因:嚴格按照預算執行。決算數較上年增加的原因本年開展業務較多。其中:
(1)公務用車購置費支出0 萬元,主要是無公務用車購置需求。本年度購置(更新)公務用車0輛。
(2)公務用車運行費支出0萬元,主要原因是無公務用車。截至2023年12月31日,開支財政撥款的公務用車保有量為?1 輛。
3.公務接待費全年預算為2.12萬元,支出決算為2.12萬元,完成全年預算的100%,較上年增加?0.4 萬元,增長?23.26 %。決算數與全年預算數一致的主要原因:嚴格按照預算執行。其中:
外賓接待支出0萬元,主要是無開展工作。2023年共接待來訪團組0個,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員)。來訪對象主要是:無。
國內公務接待支出1.72萬元,接待對象主要是省委政法委及相關業務公司。2023年共接待國內來訪團組32個,26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員)。
十、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本部門 2023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40.98萬元(與部門決算中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財政撥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經費之和一致),比上年決算數增加8.09?萬元,增長24.5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務交通補貼在“其他交通補貼”中核算。
十一、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本部門 2023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15.45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 15.45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 0 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 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15.45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15.45萬元,占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的100%;貨物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占貨物支出金額的100%,工程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占工程支出金額的0%,服務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占服務支出金額的0%。
十二、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23年 12月31日,部門共有車輛 1輛,其中,副區級及以上領導干部用車 0 輛、主要負責人用車0 輛、機要通信用車0 輛、應急保障用車 1?輛、執法執勤用車 0 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 0輛、離退休干部服務用車 0輛、其他用車0輛,單位價值 100 萬元以上專用設備 0 臺。
十三、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一)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市委政法委組織對2023年度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全面開展績效自評,共涉及項目3個,資金183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總額的100%。從評價情況來看,項目立項目標明確,立項依據充分,項目申報、批復等程序完備、合理合規,資金使用不存在截留、挪用、虛列支出等情況。
組織開展部門整體績效評價,評價情況來看,從評價情況來看,部門預算績效目標,從數量、質量、時效、社會效益、提高服務對象滿意度指數方面均已完成績效目標,除了司法救助(涉法涉訴)的資金到因救助次數有限、救助金發放周期長等原因,其他所有績效指標均已完成績效目標。
(二)部門決算中項目績效自評結果
(一)政法專項工作經費項目績效自評綜述:項目全年預算數為83萬元,執行數為81.78萬元,完成預算98.53%。主要產出和效益:一是緊緊圍繞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二十大精神,緊扣新時代社會主要矛盾的新變化和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二是按照“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社會治理改革創新總要求,堅決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會議精神,注重聯動融合、開放共治、民主法治、科技創新;三是以實施綜治(平安建設)心臟工程、血管工程、細胞工程、免疫工程“四大工程”為抓手,努力實現社會治理“社會化、法治化、智能化、專業化”水平“四個提升”,努力確保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滿意感“四個增強”,為隨州經濟社會發展營造更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公正規范的法治環境。
(二)涉法涉訴工作經費項目績效自評綜述:項目全年預算數為80萬元,執行數為6.84萬元,完成預算8.55%。主要產出和效益:一是完善制度機制,著力破解三大難題。二是突出工作重點,著力深化信訪改革。三是加強組織保障,著力推動責任落實。
(三)政法信息化系統運維費用項目績效自評綜述:項目全年預算數為40萬元,執行數為26.09萬元,完成預算65.23%。主要產出和效益:一是日常設備維護費用支出;二是完成機房設備巡檢24次;三是日常會議保障次數100余次;四是及時響應突發事件;五是網絡安全巡檢50余次。
發現的主要問題是:一是把績效理念、績效工作運用到實際工作中還有不足,資金支出運行環節上還有薄弱之處;二是績效約束能力有待提高,評價結果與預算安排結合的還不緊密。下一步改進措施:一是強化預算績效管理主體責任,充分運用績效目標、績效監控和部門自評等工具,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二是強化資金使用過程監督,完善資金支出審批、監管制度機制;三是強化評價結果運用,提高部門績效監控和自評質量。
(三)績效評價結果應用情況
本部門2023年在預算執行過程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其原因在于對預算編制謀劃不夠、對績效管理工作認識不深。針對以上問題,我單位將積極配合財政主管部門,加強機關干部績效管理工作相關文件學習和解讀,強化思想認識,謀劃、細化機關工作,細化、量化績效目標設置,進一步壓實領導責任和財務人員的具體責任,嚴格預算編制和執行。一是梳理財務工作風險點,補強財務制度機制薄弱環節,確保資金在安全軌道上運行;二是加強全過程監督,嚴格落實書記會審議大額資金支出制度和財務支出審核審批制度;三是加強績效目標考核,通過預算績效目標評價,切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十四、財政專項支出、專項轉移支付支出的部門(單位)參照部門預算公開的范圍、體例和內容進行公開。

第四部分?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本單位當年無其它需要說明的情況
第五部分??名詞解釋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指省級財政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指省級財政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付的資金。
(三)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指省級財政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當年撥付的資金。
(四)上級補助收入:指從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五)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六)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項收入。
(八)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和專用結余:指事業單位按照預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彌補收支差額的金額,以及使用專用結余安排支出的金額。
(九)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或項目已完成等產生的結余資金。
(十)本部門使用的支出功能分類科目(到項級)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行政運行(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2013101)
2.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2013102)
3.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專項業務(項)。反映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開展專項業務活動所發生的支出。(2013105)
4.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其他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支出。(2013199)
5.公共安全支出(類)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2040299)
6.公共安全支出(類)司法(款)法治建設(項)。反映各級政府用于法制建設方面的支出。(2040612)
7.公共安全支出(類)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國家司法救助支出(項)。反映用于國家司法救助方面的支出。(2049902)
8.公共安全支出(類)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2049999)
9.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反映行政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2080501)
10.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2080505)
11.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下同)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2101101)
12.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公務員醫療補助經費。(2101103)
13.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 (項)。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2210201)
14.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補貼?(項)。反映按房改政策規定的標準,行政事業單位向職工(含離退休人員)發放的租金補貼。(2210202)
15.其他支出?(類)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不能劃分到具體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項目。(2299999)
(十一)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照會計制度規定繳納的企業所得稅、提取的專用結余以及轉入非財政撥款結余的金額等。
(十二)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按有關規定結轉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繼續使用的資金,或項目已完成等產生的結余資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五)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經費:納入省級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市直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十七)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十八)其他專用名詞。
無其他專用名詞
第六部分??附件
一、2023年度中共隨州市委政法委員會整體績效評價自評表

二、2023年度政法專項工作經費項目績效評價自評表

三、2023年度涉法涉訴工作經費項目績效評價自評表

四、2023年度政法信息化系統運維費用項目績效評價自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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