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州市人民政府駐北京聯絡處2026年部門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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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隨州市人民政府駐北京聯絡處預算公開情況說明
一、部門(單位)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情況
三、預算收支及增減變化情況
四、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
五、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及增減變化情況
六、政府采購預算安排情況
七、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八、重點項目預算績效情況
九、其他情況說明
十、專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隨州市人民政府駐北京聯絡處2026年部門預算公開表
一、部門收支預算總表
二、部門收入總表
三、部門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項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購預算表
第一部分??隨州市人民政府駐北京聯絡處預算公開情況說明
一、部門(單位)主要職責
1、承擔市委、市政府委托工作,積極開展政務商務聯絡、項目跟蹤,搭建推介隨州、招商引資的平臺,指導北京隨州企業商會建設和發揮作用,為隨州經濟社會發展服務。
2、承辦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門交辦的事項。
3、積極做好隨州進京上訪人員的疏導勸返、維權幫助和困難救助工作,全力維護首都穩定。
4、發揮聯絡北京的優勢,加大招商引資力度。
二、機構設置情況
市人民政府駐北京聯絡處在職實有人數9名,其中行政編制5名,主任1名,副主任2名,其中1名副主任為掛職。內設綜合科、信訪和應急管理科,科級領導職數2名。保留工勤事業編制1名,“以錢養事”崗位1名。“以錢養事”人員實行勞務派遣。單位自主聘請2名。
三、預算收支及增減變化情況
(一)收入預算情況
2026年本單位全年預算資金共353.37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337.37萬元,單位資金收入5萬元,上年結余結轉單位資金11萬元。
較2025年預算293.65萬元(明細為: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資金收入272.45萬元,單位資金21.2萬元)相比增加了59.72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資金收入增加64.92萬元,單位資金收入減少5.2萬元。
增減變化的原因為:一是2026年本單位完成非稅收入開戶,將由本單位管理的客房收入及食堂收入按要求作為非稅收入上繳國庫,本級財政以一般公共預算(非稅收入)指標下達給本單位,以供本單位管理客房日常運轉支出,2026年預算的非稅收入為60萬元;二是2026年本單位自有資金作為非稅收入納入預算,影響上年與當年單位資金預算減少,金額為5.2萬元。
(二)支出預算情況
2026年本單位全年預算支出353.37萬元,其中:
按資金性質劃分:財政撥款補助資金共計337.37萬元,較上年預算資金增加64.92萬元;其他資金收入共計16萬元,較上年資金減少5.2萬元。
按功能分類劃分:2010301行政運行123.44萬元,較上年124.8萬元減少1.36萬元;2010399其他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支出161.00萬元,較上年115.5萬元增加45.5萬元;2011308招商引資25.00萬元,較上年10萬元增加15萬元;2080501行政單位離退休3.29萬元。較上年3.43萬元減少0.14萬元;2080505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12.30萬元,較上年12.07萬元增加0.23萬元;2080506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6.15萬元,較上年6.03萬元增加0.12萬元;2089999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0.17萬元,與上年保持一致;2101101行政單位醫療5.23萬元,較上年5.11萬元增加0.12萬元;2101103公務員醫療補助3.48萬元,較上年3.41萬元增加0.07萬元;2210201住房公積金12.01萬元,較上年11.83萬元增加0.18萬元;2210202提租補貼1.30萬元,與上年保持一致。
3、按部門經濟分類劃分:基本工資31.67萬元,較上年30.32萬元增加1.35萬元;津貼補貼20.48萬元,與上年保持一致;獎金42.38萬元,較上年42.27萬元增加0.11萬元;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12.30萬元,較上年12.07萬元增加0.23萬元;職業年金繳費6.15萬元,較上年6.03萬元增加0.12萬元;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5.23萬元,較上年5.11萬元增加0.12萬元;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3.48萬元,較上年3.41萬元增加0.07萬元;其他社會保障繳費2.29萬元,較上年2.37萬元減少0.08萬元;住房公積金12.01萬元,較上年11.83萬元增加0.18萬元;其他工資福利支出6.00萬元,與上年保持一致;辦公費35.80萬元,較上年4.99萬元增加30.81萬元;印刷費4.80萬元,較上年2.10萬元增加2.70萬元;水費0.40萬元,較上年1.35萬元減少0.95萬元;電費0.40萬元,較上年0.80萬元減少0.40萬元;郵電費0.30萬元.較上年1.6萬元減少1.3萬元;取暖費8.00萬元,較上年9.50萬元減少1.50萬元;差旅費50.30萬元,較上年31萬元增加19.3萬元;維修(護)費8.00萬元,較上年0.2萬元增加7.80萬元;租賃費5.00萬元,較上年租賃費12.00萬元減少7.00萬元;會議費0.20萬元,與上年保持一致;公務接待費0.68萬元,較上年1.71萬元減少1.03萬元;勞務費27.00萬元,較上年9.95萬元增加17.05萬元;委托業務費3.50萬元,較上年19.5萬元減少16.00萬元;工會經費1.89萬元.較上年3.6萬元減少1.71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3.00萬元,較上年16.3萬元減少3.30萬元;其他交通費用19.18萬元,較上年5.48萬元增加13.7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25.76萬元,較上年10.6萬元增加15.16萬元;醫療費補助1.17萬元,較上年1.22萬元減少0.05萬元;辦公設備購置6.00萬元,較上年3.00萬元增加3.00萬元;減少了公務用車購置費18.00萬元。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26年財政撥款支出預算數337.37萬元,較上年財政撥款支出預算數272.45萬元增加64.92萬元,增長率23.83%,增減變化的原因為:一是2026年人員調資變化影響;二是2026年本單位增加了非稅收入預算資金60萬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2026年本單位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和上年同比無增減。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情況
2026年本部門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四、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
2026年本單位公用經費安排的支出共計19.21萬元,其中:辦公費0.90萬元、印刷費0.30萬元、水費0.10萬元、電費0.10萬元、郵電費??0.20萬元、差旅費0.80萬元、會議費0.20萬元、公務接待費0.68萬元、工會經費1.89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6.00萬元、其他交通費用5.48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2.56萬元。
較上年相比公用經費支出16.33萬元增加2.88萬元,主要為辦公費增加0.8萬元、印刷費增加0.3萬元、水費減少0.3萬元、電費減少0.3萬元,差旅費增加0.4萬元,勞務費減少0.5萬元,工會經費增加0.4萬元,其他商品服務支出增加2.46萬元,增加原因2026年根據計劃工作需要對各項支出進行了調整。
五、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及增減變化情況
2026年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年初預算安排13.68萬元,比上年36.01萬元減少22.33萬元,同比減少62.01%,主要原因是:2026年較2055年減少了公務車購置預算支出18萬元及公務車運行維護支出3.3萬元。其中:
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比上年減少0萬元,同比減少0 %。
公務接待費0.68萬元,比上年減少1.03萬元,同比減少60.23%,主要原因是:預計2026年本單位公務接待人次,批次減少,故相關預算支出減少。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3萬元,比上年減少3.3萬元,同比減少20.25%,主要原因是:2025年更換車輛后,預計相關車輛支出減少,故預算資金減少。
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比上年減少18萬元,同比減少100%,主要原因是:2026年無車輛購置預算。
六、政府采購預算安排情況
2026年本單位政府采購預算支出0萬元,較上年(預算購置車輛18萬元及辦公設備購置3萬元)減少21萬元。
七、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2026年本部門沒有使用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八、重點項目預算績效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目標編制情況
1、本單位2026年度整體績效目標為:一是負責市委、市政府委托的工作,為隨州社會發展服務配合北京市做好首都穩定的工作;二是加大招商引資力度;三是做好在北京的政務聯絡、服務保障工作。
整體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一是長期目標:
目標1:配合北京市做好首都穩定的有關工作。
目標2:加大招商引資力度。
目標3:做好在北京的政務聯絡服務、黨建等工作。
根據總體目標規劃,設定了長期績效目標,包括:運行成本(公用經費控制、在職人員控制、"項目支出成本控制");管理效率(戰略管理、預算編制、預算執行、績效管理、資產管理、財務管理);履職效能(核心業務指標);社會效應(社會效益)、可持續發展能力(體制機制改革、人才支撐、科技支撐);滿意度("服務對象滿意度"、??"聯系部門滿意度")六項長期績效目標。
二是年度目標:
目標1:負責市委、市政府委托的工作,為隨州社會發展服務配合北京市做好首都穩定的工作。
目標2:加大招商引資力度。
目標3:做好在北京的政務聯絡、服務工作。
根據年度工作目標,制定了根據年度工作績效目標,設定了年度的運行成本分別為:
①公用經費控制平均控制率約88%、在職人員控制率約85%??"項目支出成本控制"會議費控制率70%和“三公”經費變動率約10%??;
②管理效率
戰略管理:中長期規劃相符性,規劃基本符合戰略目標;
工作計劃健全性;預算編制科學性;預算編制合理性;立項規范性;預算調整率低于10%??;預算執行率90%以上預算結轉率控制在4%以下;預算政府采購執行率達100%??;績效管理績效目標切合實際,績效監控開展率達80%,績效評估覆蓋率達80%??,并充分利用績效評價結果;資產管理制度健全、資產管理規范;財務管理制度健全、會計核算規范,并按規定用途使用資金;
③履職效能(核心業務指標):全面完成各項聯絡工作,并確保駐京維穩勸返率平均達到80%以上;
④社會效應(社會效益):保障在京工作運行??,維護首都和諧穩定;??
⑤可持續發展能力:不斷促進服務體制改革;組織在職人員進行業務學習及培訓,完成率89%;組織培養干部人才隊伍;陸續對高學歷、高層次人才的儲備??;不斷提高單位業務信息化建設;??
⑥滿意度:服務對象勸返率??維穩勸返率保持85%以上相關部門滿意度得到相關部門的好評。??
(二)重點項目績效目標編制情況
1、“維穩勸返經費項目”主要內容是:做好隨州進京上訪人員的疏導勸返、維權幫助和困難救助工作,全力維護首都穩定。2026年預算安排130萬元,資金來源為當年一般公共預算資金(其中包括非稅資金)。
項目績效總目標是:做好隨州進京上訪人員的疏導勸返、維權幫助和困難救助工作,全力維護首都穩定。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一是長期目標:根據長期目標規劃,設定了長期績效目標,包括:
(1)成本指標:經濟成本指標,駐京維穩人員差旅費,指標值≤35萬元,標設立依據是歷史標準。駐京維穩工作運轉費,指標值≤130萬元,標設立依據是歷史標準。
(2)產出指標:強化駐京信訪維穩工作責任,指標值做到“五個”不發生,京上訪人員勸返信息處理及時性,指標設立依據是歷史標準。
(3)效益指標:做好進京上訪人員的勸返工作,指標值維護首都和諧穩定,指標設立依據是行業標準。
(4)滿意度指標:信訪維穩工作考核優秀,指標值考核優秀,指標設立依據是歷史標準。
二是年度目標:根據年度工作目標,制定了根據年度工作績效目標,包括:
(1)成本指標:經濟成本指標,駐京維穩人員差旅費,指標值≤25萬元,標設立依據是歷史標準。駐京維穩工作運轉費,指標值≤130萬元,標設立依據是歷史標準。
(2)產出指標:強化駐京信訪維穩工作責任,指標值做到“五個”不發生,駐京勸返人次成功率,指標值基本實現,進京人員上訪人員勸返信息處理及時性,指標值堅決落實勸返工作要求,指標設立依據是行業標準。
(3)效益指標:做好進京上訪人員的勸返工作,指標值維護首都和諧穩定,指標設立依據是行業標準。
(4)滿意度指標:省辦、市委、市政府滿意度,指標值≥90%,指標設立依據是行業標準。
2、“運行經費項目”主要內容是加強機關建設,保障在京工作運轉。2026年預算安排31萬元,其中:25萬元資金來源為當年一般公共預算資金,6萬元資金來源為代管資金。
項目績效總目標是:加強機關建設,保障在京工作運轉。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一是長期目標:根據長期目標規劃,設定了長期績效目標,包括:
(1)成本指標:經濟成本指標,駐京聯絡處機關運轉費,指標值:≤31萬元,指標設立依據是單位預算標準。
(2)產出指標:常態化做好日常聯絡,保障在京人員補助,指標值≥15次,維護首都和諧穩定,指標設立依據是單位預算標準。
(3)效益指標:保障在京工作運行,指標值駐京工作順利進行,維護首都和諧穩定,指標設立依據是行業標準。
(4)滿意度指標:省辦、市委、市政府、服務企業、群眾滿意度,指標值≥90,基本實現,指標設立依據是行業標準。
二是年度目標:根據年度工作目標,制定了根據年度工作績效目標,包括:
(1)成本指標:經濟成本指標,駐京聯絡處機關運轉費,指標值:≤31萬元,指標設立依據是單位預算標準。
(2)產出指標:常態化做好日常聯絡,保障在京人員補助,指標值≥15次,維護首都和諧穩定,保障在京人員補助,指標值基本實現,加強信訪維穩后勤,指標設立依據是單位預算標準。
(3)效益指標:保障在京工作運行,指標值駐京工作順利進行,維護首都和諧穩定,指標設立依據是行業標準。
(4)滿意度指標:省辦、市委、市政府、服務企業、群眾滿意度,指標值≥90,基本實現,指標設立依據是行業標準。
3、“招商經費”主要內容是:常態化做好招商引資工作,積極依托北京資源開展招商引資工作。2026年預算安排25萬元,其中:14萬元資金來源為一般公共預算,11萬元資金來源為非稅資金。
一是長期目標:根據長期目標規劃,設定了長期績效目標,包括:
(1)成本指標:經濟成本指標,開展各項招商活動經費,指標值不超過25萬元,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2)產出指標:持續跟蹤項目,指標值5個,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擴大招商渠道,指標值基本實現,依托北京資源,指標設立依據是歷史標準。
(3)效益指標:常態化招商,指標值基本實現,加大招商力度,指標設立依據是歷史標準。
(4)滿意度指標:服務包保重點項目對象,指標值滿意,指標設立依據是歷史標準。
二是年度目標:根據年度工作目標,制定了根據年度工作績效目標,包括:
(1)成本指標:經濟成本指標,開展各項招商活動經費,指標值不超過25萬元,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2)產出指標:持續跟蹤項目,指標值5個,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擴大招商渠道,指標值基本實現,依托北京資源,指標設立依據是歷史標準。
(3)效益指標:常態化招商,指標值基本實現,加大招商力度,指標設立依據是歷史標準。
(4)滿意度指標:服務包保重點項目對象,指標值滿意,指標設立依據是歷史標準。
九、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一)對空表的說明
樣式:我單位2026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無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與上年一致,故該表為空表。
(二)對其他情況的說明
無其他情況說明。
十、專業名詞解釋
1.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單位運行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2.“三公”經費:指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3.政府采購:是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政府采購不僅是指具體的采購過程,而且是采購政策、采購程序、采購過程及采購管理的總稱,是一種對公共采購管理的制度,是一種政府行為。
4.財政撥款(補助)收入:市級財政預算安排且當年撥付的資金。
5.事業收入: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6.事業單位經營收入: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7.其他收入:填列單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項收入。
第二部分??隨州市人民政府駐北京聯絡處2025年部門預算公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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