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州市自然資源和城鄉建設局2026年部門預算匯總
目錄
第一部分隨州市自然資源和城鄉建設局預算公開情況說明
一、部門(單位)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情況
三、預算收支及增減變化情況
四、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
五、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及增減變化情況
六、政府采購預算安排情況
七、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八、重點項目預算績效情況
九、其他情況說明
十、專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隨州市自然資源和城鄉建設局2026年部門預算公開表
一、部門收支預算總表
二、部門收入總表
三、部門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項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購預算表
第一部分隨州市自然資源和城鄉建設局預算公開情況說明
一、部門(單位)主要職責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礦產、森林、濕地、水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和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
(二)負責統籌推進城鄉建設發展。擬訂城鄉建設發展戰略、政策制度、改革方案、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以及有關地方性標準、技術規定,并監督實施。提出城鄉建設高質量發展、綠色發展以及重大問題的政策建議。擬訂統籌城鄉基礎設施建設規劃,并監督實施。
(三)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貫徹執行國家和省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的指標體系、統計標準,建立健全全市統一規范的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制度。實施自然資源基礎調查,組織開展森林、濕地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等專項調查、動態監測與評價。
(四)負責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組織制定并貫徹執行各類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權籍調查、不動產測繪、爭議調處、成果應用的制度、規范。
(五)負責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實施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統計制度、報告制度。負責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核算。編制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擬訂考核標準并組織實施。制定并指導實施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和土地儲備政策措施,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
(六)負責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組織擬訂自然資源發展規劃,組織實施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建立健全政府公示自然資源價格體系,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分等定級價格評估,開展自然資源利用評價考核,指導自然資源節約集約利用。負責自然資源市場監管。
(七)負責建立空間規劃體系并監督實施。推進主體功能區規劃戰略,組織編制并監督實施國土空間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統籌銜接各類專項規劃,推動實施“多規合一”。開展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建立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和預警體系。組織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控制線,構建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布局。貫徹落實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擬訂城鄉規劃政策并監督實施。
(八)負責建設工程規劃管理。負責各項建設工程的規劃審批與竣工核實。辦理各類建設工程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竣工規劃條件核實。
(九)負責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工作。建立健全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并監督實施。擬定并實施土地等自然資源年度利用計劃。負責土地征收、轉用管理。負責建設用地規劃管理,依法負責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和選址意見書核發。負責臨時用地管理。
(十)負責統籌國土空間生態修復工作。牽頭組織編制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并實施有關生態修復重大工程。負責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整理復墾、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等工作。組織實施林業及其生態保護的政策措施,組織指導植樹造林和天然林保護、退耕還林、古樹名木保護。建立和實施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會資金進行生態修復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備選項目。
(十一)負責組織實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牽頭擬訂并實施耕地保護政策,負責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保護。組織實施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完善并落實耕地占補平衡制度,監督占用耕地補償制度執行情況。
(十二)負責地質災害預防和地質礦產資源治理。負責全市地質工作和管理地質勘查行業。組織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并指導實施。負責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組織協調推進地面沉降處置和防治工作。負責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和礦業權管理,監督指導礦產資源合理利用和保護。
(十三)負責測繪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負責基礎測繪和測繪行業管理。負責測繪資質資格與信用管理,監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場秩序。負責地理信息公共服務管理。負責基礎測繪規劃計劃編制和組織實施。負責基礎測繪成果的管理,負責地圖的編制審批。負責測量標志保護。
(十四)負責森林、濕地、草場資源的監督管理。監督木材憑證采伐。負責林地管理,指導縣(市、區)擬定林地保護利用規劃,組織編制并監督執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額。監督林地、草場的保護、開發和利用。指導各類公益林、國有森林經營單位的森林資源管理工作。
(十五)負責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監督管理。依法組織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采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
(十六)負責各類自然保護地的監督管理。擬訂國家公園、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自然遺產、地質公園、濕地公園、森林公園等各類自然保護地規劃和相關市級標準。負責國家公園、濕地公園等自然保護地的設立申報、規劃、建設和管理等工作。指導、監督開展森林防火巡護、火源管理、監測預警、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
(十七)組織全市林業產業體系建設,指導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承擔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組織指導農村林業發展,維護林業經營者權利。組織實施林業資源優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措施。監督實施相關林業產業標準,落實林業改革相關工作,指導林業產業扶貧等相關工作。
(十八)負責組織全市造林綠化工作。組織、指導和監督全民義務植樹、造林營林、封山育林、退耕還林、防沙治沙、山體復綠及各類生態公益林、商品林建設工作,制定全市造林綠化的指導性計劃。指導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和飛防飛播工作。
(十九)負責城市設計管理工作。負責城市設計管理體系建設,組織和指導城市設計編制和審查工作。擬定城市風貌管控等政策措施,并監督實施。負責建設工程規劃管理。
(二十)負責監督管理建筑市場。規范建筑活動,推進建筑市場信用體系建設,指導促進建筑業、勘察設計、工程監理、裝飾裝修行業發展。按規定權限負責建筑業企業資質和從業資格管理。負責建設工程招標投標、勘察設計行業監管。指導完善地方工程造價定額及各類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指導監督全市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工作。
(二十一)指導全市的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歷史街區、傳統村落、歷史建筑等的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擬定名城保護的地方性法規草案、地方政府規章草案、規范性文件,負責組織國家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的編制、評審和報批工作,并監督組織實施;負責名城保護宣傳、發展工作。
(二十二)負責房屋建筑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房屋建設工程招投標活動監管、施工圖設計審查、施工許可、建設監理、竣工驗收,以及工程造價定額和建設標準定額、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等工作。
(二十三)負責規范和指導村鎮建設職責。指導集鎮和村莊建設示范創建工作。參與指導小城鎮建設和特色示范鎮創建工作(不包括城鎮基礎設施建設指導)。參與指導城鎮和村莊人居環境改善工作。
(二十四)負責推進建筑節能監督管理。負責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標準實施和專項驗收監督管理,發展節能建筑和綠色建筑。負責預拌混凝土(砂漿)企業日常管理和綠色生產,以及可再生能源、預拌混凝土(砂漿)和新型墻體材料建筑應用監督管理,發展綠色建材。
(二十五)負責自然資源和城鄉建設領域科技創新發展。組織實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創新能力建設,推動技術引進、科技項目攻關、科技成果轉化利用、新技術應用推廣,落實有關技術標準、規程規范并監督實施。
(二十六)按規定負責相關領域行政執法和監督檢查工作。對各地落實自然資源、林業和國土空間規劃的重大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及法律法規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承擔自然資源、林業、規劃、測繪以及城鄉建設領域行政執法工作(不包括自然資源和規劃領域城鄉規劃法律法規規定的全部行政處罰權)。指導全市自然資源和城鄉建設領域有關行政執法工作。
(二十七)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情況
2026年納入隨州市自然資源和城鄉建設局部門預算管理單位共16個:隨州市自然資源和城鄉建設局、隨州市國土整治中心、隨州市自然資源保護和征地服務中心、隨州市不動產登記中心、隨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信息中心、隨州市土地收購儲備中心、隨州市城市規劃勘測設計研究院、隨州市規劃展覽館、隨州市建筑行業技術培訓中心、隨州市綠色建筑與節能科技中心、隨州市建筑市場管理站、隨州市建筑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督站、隨州市林業技術推廣中心、隨州市森林病蟲害防治檢疫站、隨州市林木種苗管理站、隨州市森林火災預防中心。
隨州市自然資源和城鄉建設局2026年度系統匯總實有人數431人,在職人數319人,其中行政人數47人、事業在職人數220人、聘用人數52人,退休人數118人。
三、預算收支及增減變化情況
(一)收入預算情況
隨州市自然資源和城鄉建設局2026年度系統匯總收入預算總計22669.01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5629.55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1026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收入5萬元,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110萬元,事業收入2513.77萬元,其他收入112.51萬元,上年結轉結余13272.18萬元。比上年度預算收入總額9977.35萬元相比增加12691.66萬元,增加比例127.2%。主要原因是:2026年隨州市土地收購儲備中心增加隨州市城南及城東片區土地儲備項目費13015.15萬元,匯總收入預算增加。
(二)支出預算情況
隨州市自然資源和城鄉建設局2026年度系統匯總支出預算總額22669.01萬元,按資金性質經濟分類分為: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5629.55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支出1026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支出5萬元,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支出110萬元,事業資金支出2513.77萬元,其他資金支出112.51萬元,上年結轉結余資金支出13272.18萬元。較上年支出預算安排9977.35萬元增加12691.66萬元,增加比例127.2%。主要原因是:2026年隨州市土地收購儲備中心增加隨州市城南及城東片區土地儲備項目費13015.15萬元,匯總支出預算增加。
隨州市自然資源和城鄉建設局2026年度系統匯總預算支出總額22669.01萬元,按功能分類分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134.53萬元,衛生健康支出223.24萬元,城鄉社區支出15506.12萬元,農林水支出614.56萬元,資源勘探工業信息等支出67.89萬元,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4721.8萬元,住房保障支出395.87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5萬元。較上年支出預算安排9977.35萬元增加12691.66萬元,增加比例127.2%。主要原因是:2026年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城鄉社區支出預算增加。
隨州市自然資源和城鄉建設局2026年度系統匯總預算支出總額22669.01萬元,按經濟分類分為:工資福利支出6161.83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2961.92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265.19萬元,資本性支出13280.06萬元。較上年支出預算安排9977.35萬元增加12691.66萬元,增加比例127.2%。主要原因是:隨州市土地收購儲備中心增加隨州市城南及城東片區土地儲備項目拆遷補償費13015.15萬元,匯總支出預算增加。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隨州市自然資源和城鄉建設局2026年度系統匯總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安排合計19743.6萬元。其中: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787.19萬元,衛生健康支出172.95萬元,城鄉社區支出15298.87萬元,農林水支出614.56萬元,資源勘探工業信息等支出67.89萬元,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2499萬元,住房保障支出298.14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5萬元。比上年度財政撥款預算支出總額6859.38萬元增加12884.22萬元,增加比例187.83%。主要原因是: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城鄉社區支出預算增加,匯總財政撥款支出預算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隨州市自然資源和城鄉建設局2026年度系統匯總政府性基金預算合計14041.15萬元,其中:項目支出14041.15萬元。比上年度預算安排總額900萬元,增加了13141.15萬元,增加比例1460.13%。主要原因是:隨州市土地收購儲備中心增加隨州市城南及城東片區土地儲備項目拆遷補償費13015.15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增加。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情況
隨州市自然資源和城鄉建設局系統2026年度系統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5萬元,比上年度預算安排總額0萬元,增加了5萬元,增加比例100%。主要原因是:隨州市林業技術推廣中心2026年增加了苗圃管護維護經費項目其他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及改革成本支出5萬元。
四、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
隨州市自然資源和城鄉建設局2026年度系統匯總預算機關運行費用492.61萬元,其中:辦公費49.9萬元,印刷費7.38萬元,水費2.35萬元,電費17.35萬元,郵電費5.97萬元,物業管理費8.89萬元,差旅費21.14萬元,因公出國(境)費用6萬元,維修(護)費3.4萬元,會議費1.65萬元,培訓費1.6萬元,公務接待費6.36萬元,勞務費23.7萬元,工會經費52.89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41.65萬元,其他交通費38.74萬元,稅金及附加費0.5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203.15萬元。比上年預算安排376.76萬元增加了115.85萬元,增加比例30.75%,主要原因是:工作量增加導致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及增減變化情況
2026年隨州市自然資源和城鄉建設局匯總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年初預算安排57.5萬元,比上年減少33.14萬元,同比減少36.56%,主要原因是:嚴格落實“過緊日子”的要求,嚴控支出標準和范圍,壓減“三公”經費支出。其中:
因公出國(境)費6萬元,比上年減少7萬元,同比減少53.85%,主要原因是:因是嚴格落實“過緊日子”的要求,嚴控支出標準和范圍,壓減支出。
公務接待費6.36萬元,比上年減少3萬元,同比減少32.05%,要原因是:節約開支,進一步壓減公務接待費支出。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45.15萬元,比上年減少5.15萬元,同比減少10.24%,主要原因是:嚴控支出標準和范圍,壓減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
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比上年減少17.98萬元,同比減少100%,主要原因是:嚴格落實“過緊日子”的要求,嚴控支出標準和范圍,壓減支出,2026年無公務用車購置費預算。
六、政府采購預算安排情況
隨州市自然資源和城鄉建設局2026年度政府采購年初預算金額總計521.51萬元,其中:面向中小企業采購金額510.69萬元,占比98.62%,面向小微企業10.82萬元,占比1.38%。政府采購年初預算其中:服務類497.89萬元,貨物類23.62萬元。比去年總計476.46萬元增加45.05萬元,增加比例9.4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其他建筑業項目、基礎測繪項目政府采購預算。
七、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26年年初,隨州市自然資源和城鄉建設局匯總資產總額26457.62萬元,其中:流動資產11906.8萬元、固定資產凈值5730.22萬元、無形資產凈值474.02萬元、在建工程8346.57萬元?,F有公務用車27輛,原值480.15萬元。資產總額比2025年度年初資產總額21707.95萬元增加4749.67萬元,增加比例21.88%,主要原因是:2025年匯總資產增加了隨州市建筑行業技術培訓中心、隨州市綠色建筑與節能科技中心、隨州市建筑市場管理站、隨州市建筑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督站四個單位的資產。
八、重點項目預算績效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目標編制情況
1、本部門整體績效目標是:
長期目標為:以要素為支撐,凝心聚力促發展;以林長制為統籌,守護生態立屏障;以提能為目標,服務建設穩市場;以改革為牽引,用心用情惠民生;以底線為約束,保護資源守安全。
年度目標為:聚焦“促發展”,全力強化自然資源要素保障服務。聚焦“優布局”,構建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新格局。聚焦“優生態”,加快推進綠色發展筑屏障。聚焦“護資源”,全力維護自然資源管理秩序。聚焦“惠民生”,深入推進優化營商環境。
2、長期目標:
產出指標:數量指標績效目標完成率,指標值100%,指標設立依據數量指標達標。質量指標質量達標率,指標值100%,指標設立依據質量指標達標。時效指標完成及時指率,指標值100%,指標設立依據時效指標達標。成本指標按照預定成本完成無資金浪費,指標值100%,指標設立依據成本指標達標。
效益指標:經濟效益指標減少違法亂建、開采和空閑對自然資源損毀和浪費造成的經濟損失,指標值100%,指標設立依據經濟效益指標達標。社會效益指標滿足經濟社會發展和自然資源工作需要,指標值100%,指標設立依據社會效益指標達標。生態效益指標協調經濟發展與自然資源保護問題,守住自然生態安全邊界,筑牢生態安全屏障,指標值100%,指標設立依據生態效益指標達標??沙掷m影響指標加強自然資源保護利用,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指標值100%,指標設立依據可持續影響指標達標。
滿意度指標:服務對象滿意度率,指標值≥90%,指標設立依據滿意度指標達標。
3、年度目標:
產出指標:數量指標績效目標完成率,指標值100%,指標設立依據數量指標達標。質量指標質量達標率,指標值100%,指標設立依據質量指標達標。時效指標完成及時指率,指標值100%,指標設立依據時效指標達標。成本指標按照預定成本完成無資金浪費,指標值100%,指標設立依據成本指標達標。
效益指標:經濟效益指標減少違法亂建、開采和空閑對自然資源損毀和浪費造成的經濟損失,指標值100%,指標設立依據經濟效益指標達標。社會效益指標滿足經濟社會發展和自然資源工作需要,指標值100%,指標設立依據社會效益指標達標。生態效益指標協調經濟發展與自然資源保護問題,守住自然生態安全邊界,筑牢生態安全屏障,指標值100%,指標設立依據生態效益指標達標??沙掷m影響指標加強自然資源保護利用,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指標值100%,指標設立依據可持續影響指標達標。
滿意度指標:服務對象滿意度率,指標值≥90%,指標設立依據滿意度指標達標。
(二)重點項目績效目標編制情況
(一)信息化系統運維
1、“信息化系統運維”主要內容是:信息化項目建設及維護。2026年預算安排35萬元,35萬元資金來源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2、項目績效總目標是:保障市局網絡暢通以及機房、各應用系統的安全運行,滿足自然資源和規劃行政審批及管理的需要,實現全市自然資源審批“一張網”、數據“一張圖”,應用大集中。
3、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產出指標:質量指標保障信息化系統穩定,指標值正常,指標設立依據系統正常運行。時效指標保障信息化系統時間,指標值1年,指標設立依據1年。成本指標信息化項目及維保費用,指標值35萬元,指標設立依據35萬元。
效益指標:經濟效益指標服務全市自然資源和規劃系統;指標值無效益;指標設立依據純服務無效益。
服務對象滿意度指標:服務企業(戶)滿意率,指標值≥85%,指標設立依據純服務無效益。
(二)地質災害防治和礦產資源管理工作
1、“隨州市地質災害防治和礦產資源管理工作”主要內容是:編制《隨州市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26-2030年)》、《隨州市地質災害防治規劃(2026-2030年)》,開展巡查排查等日常地質災害防治及排危除險、礦業權人勘查開采信息公示實地核查等工作。2026年預算安排60萬元,其中:60萬元資金來源一般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2、項目績效總目標是:開展《隨州市地質災害防治規劃(2026-2030年)》編制,開展巡查排查等日常地質災害防治及排危除險等工作,摸清隱患風險,提高地質災害防治水平,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開展《隨州市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26-2030年)》編制,通過開展礦業權人勘查開采信息公示實地核查、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水平調查評估、出讓收益評估以及儲量報告及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等各種方案報告的評審等工作,更好地進行礦產資源管理工作,為推動我市經濟高質量發展做貢獻。
3、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產出指標:數量指標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審查、出讓收益評估、出讓、培訓等工作開展率,指標值≥90%,指標設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礦產資源規劃編制實施辦法》(自然資源部第55號令);質量指標專家論證或公示通過率,指標值≥90%,指標設立依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國務院關于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決定》(國發〔2011〕20號);時效指標各項任務完成符合時效要求占比,指標值80%,指標設立依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礦產資源儲量評審備案工作的通知》(自然資辦函〔2020〕966號)。
效益指標:經濟效益指標地質災害防治能力,指標值提高;指標設立依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社會效益指標礦產資源管理能力,指標值提高,指標設立依據《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礦產資源儲量評審備案工作的通知》(自然資辦函〔2020〕966號)。生態效益指標生態環境,指標值良好,指標設立依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
服務對象滿意度指標:實施區域受益人群滿意度,指標值≥85%,指標設立依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礦產資源儲量評審備案工作的通知》(自然資辦函〔2020〕966號)。
(三)隨州市自然資源綜合管理
1、“ 隨州市自然資源綜合管理”主要內容是:開展自然資源黨建、綜合治理、鄉村振興、文明創建、宣傳、審計等工作。2026年預算安排110萬元,其中:100萬元來源是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10萬元來源是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
2、項目績效總目標是:履行“兩統一”職責,按照“嚴守資源安全底線、優化國土空間格局、促進綠色低碳發展、維護資源資產權益”的定位,積極推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建設。
3、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產出指標:數量指標省定、市定等各項目標任務完成,指標值完成,指標設立依據數量指標達標。質量指標自然資源保護和管理能力,指標值明顯,指標設立依據質量指標達標。時效指標績效目標任務完成率,指標值95%,指標設立依據時效指標達標。
效益指標:經濟效益指標強化自然資源要素保障,助力全市經濟高質量發展。,指標值顯著,指標設立依據經濟效益指標達標。社會效益指標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指標值持續改善,指標設立依據社會效益指標達標。生態效益指標筑牢生態安全屏障,持續發揮生態作用,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指標值持續改善,指標設立依據生態效益指標達標。
滿意度指標:服務對象滿意度率,指標值≥85%,指標設立依據滿意度指標達標。
(四)隨州市野生動植物保護和自然保護地監督管理工作
1、“隨州市野生動植物保護和自然保護地監督管理工作”主要內容是:開展自然保護地規劃編制和勘界立標、野生動植物保護、二級保護古樹體檢復壯相關工作。2026年預算安排72萬元,其中:72萬元資金來源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
2、項目績效總目標是:滿足經濟社會發展和自然保護地監管、野生動植物保護、古樹保護工作需要。掌握全市自然保護地、陸生野生動植物、二級保護古樹動態狀況,為指導林業發展提供依據。
3、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產出指標:數量指標全市野生動植物及二級古樹保護率,指標值100%,指標設立依據《湖北省古樹名木保護管理辦法》。質量指標建立蘭科植物資源檔案,指標值蘭科植物資源檔案成果,指標設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植物保護條例》。時效指標按照預定進度完成率,指標值100%,指標設立依據《湖北省古樹名木保護管理辦法》。
效益指標:經濟效益指標滿足經濟社會發展和自然保護地監管、野生動植物保護、古樹保護工作需要、外來入侵物種普查工作需要;指標值95%;指標設立依據《湖北省古樹名木保護管理辦法》。社會效益指標科學規劃、合理利用、有效保護野生動植物資源,指標值95%,指標設立依據《湖北省古樹名木保護管理辦法》。環境效益指標生態效益改善人居環境,確保人與自然和諧發展,指標值90%,指標設立依據《湖北省古樹名木保護管理辦法》。
服務對象滿意度指標:服務企業(戶)滿意率,指標值≥85%,指標設立依據《湖北省古樹名木保護管理辦法》。
(五)征收工作經費
1、“ 征收經費”主要內容是:“構建優勢互補、高質量發展的區域經濟布局和國土空間體系”,“提升生態系統多樣性、穩定性、持續性”,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要切實履行“兩統一”職責,嚴守資源安全底線、優化國土空間格局、促進綠色低碳發展、維護資源資產權益。2026年預算安排100萬元,其中:100萬元來源是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2、項目績效總目標是:履行“兩統一”職責,按照“嚴守資源安全底線、優化國土空間格局、促進綠色低碳發展、維護資源資產權益”的定位,積極推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建設。
3、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產出指標:數量指標省定、市定等各項目標任務完成,指標值完成,指標設立依據數量指標達標。質量指標自然資源保護和管理能力,指標值明顯,指標設立依據質量指標達標。時效指標績效目標任務完成率,指標值95%,指標設立依據時效指標達標。
效益指標:經濟效益指標強化自然資源要素保障,助力全市經濟高質量發展。指標值顯著,指標設立依據經濟效益指標達標。社會效益指標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指標值持續改善,指標設立依據社會效益指標達標。生態效益指標筑牢生態安全屏障,持續發揮生態作用,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指標值持續改善%,指標設立依據生態效益指標達標。
滿意度指標:服務對象滿意度率,指標值≥85%,指標設立依據滿意度指標達標。
(六)城市國土空間監測
1、“城市國土空間監測”主要內容是:組織在全市城市開展城市國土空間監測,主要包括城市建設總量、用地結構、基礎設施和服務功能等內容。2026年預算安排40萬元,其中:40萬元來源是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2、項目績效總目標是:完成對全市城市建設總量、用地結構、基礎設施和服務功能等內容開展監測。
3、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產出指標:數量指標按照要求對3個縣級任務單元開展監測,指標值3個,指標設立依據《湖北省自然資源調查監測2025年工作要點》。質量指標任務區監測數據提交省級驗收,指標值驗收通過,指標設立依據《湖北省自然資源調查監測2025年工作要點》。時效指標績效目標任務完成率,指標值95%,指標設立依據《湖北省自然資源調查監測2025年工作要點》。
效益指標:經濟效益指標滿足經濟社會發展和自然資源工作需要。指標值95%,指標設立依據《湖北省自然資源調查監測2025年工作要點》。社會效益指標支撐國土空間治理,指標設立依據《湖北省自然資源調查監測2025年工作要點》。生態效益指標科學規劃、合理利用、有效保護自然資源,指標值95%,指標設立依據《湖北省自然資源調查監測2025年工作要點》。
滿意度指標:服務對象滿意度率,指標值≥90%,指標設立依據《湖北省自然資源調查監測2025年工作要點》。
(七)國土變更調查
1、“ 國土變更調查”主要內容是:補充完善全市土地利用數據,及時掌握土地利用現狀和土地資源變化情況,特別是耕地變化情況。保證國土調查成果的現實性和準確性,更好地支撐自然資源管理工作。2026年預算安排39.1萬元,其中:39.1萬元來源是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2、項目績效總目標是:在2024年度國土變更調查成果基礎上,開展2025年度國土變更調查工作,并在上一年度國土變更調查成果的基礎上,開展日常變更調查工作,補充完善全市土地利用數據,及時掌握土地利用現狀和土地資源變化情況,特別是耕地變化情況。保證國土調查成果的現實性和準確性,緩解年底集中變更壓力,更好地支撐自然資源管理工作。
3、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產出指標:數量指標全面掌握2025年度全市國土利用變化情況,指標值95%,指標設立依據《湖北省自然資源調查監測2025年工作要點》。質量指標滿調查數據真實準確率,指標值98%,指標設立依據《湖北省自然資源調查監測2025年工作要點》。時效指標按照省廳統一工作進度完成,指標值95%,指標設立依據《湖北省自然資源調查監測2025年工作要點》。
效益指標:經濟效益指標滿足經濟社會發展和自然資源工作需要。指標值95%,指標設立依據《湖北省自然資源調查監測2025年工作要點》。社會效益指標支撐支撐國土空間治理,指標設立依據《湖北省自然資源調查監測2025年工作要點》。生態效益指標科學規劃、合理利用、有效保護自然資源,指標值95%,指標設立依據《湖北省自然資源調查監測2025年工作要點》。
滿意度指標:服務對象滿意度率,指標值≥90%,指標設立依據《湖北省自然資源調查監測2025年工作要點》。
(八)基礎測繪聯動更新
1、“基礎測繪聯動更新"主要內容是:基礎測繪數據庫建成。2026年預算安排200萬元,其中:200萬元來源是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2、項目績效總目標是:通過基礎測繪聯動更新,形成新型測繪服務體系測繪地理信息服務鏈,進一步提升經濟社會發展多層次、全方位服務的能力。
3、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產出指標:數量指標形成1套最新的包含高精度數字高程模型(DEM)和數字正射影像圖(DOM)等數據的基礎數據庫,指標值100%,指標設立依據《隨州市基礎測繪“十四五”規劃》、《隨州市新型基礎測繪聯動更新方案(試行)》。質量指標達到基礎測繪數據成果行業標準,指標值99%,指標設立依據《隨州市基礎測繪“十四五”規劃》、《隨州市新型基礎測繪聯動更新方案(試行)》。時效指標按照項目啟動開始2年內完成,指標值98%,指標設立依據《隨州市基礎測繪“十四五”規劃》、《隨州市新型基礎測繪聯動更新方案(試行)》。
效益指標:經濟效益指標滿足經濟社會發展和自然資源工作需要。指標值95%,指標設立依據《隨州市基礎測繪“十四五”規劃》、《隨州市新型基礎測繪聯動更新方案(試行)》。社會效益指標為住建、公安、林業、水利湖泊、生態環境、應急管理等部門,提供基礎測繪數據和技術服務,指標值92%,指標設立依據《隨州市基礎測繪“十四五”規劃》、《隨州市新型基礎測繪聯動更新方案(試行)》。生態效益指標科學規劃、合理利用、有效保護自然資源,指標值93%,指標設立依據《隨州市基礎測繪“十四五”規劃》、《隨州市新型基礎測繪聯動更新方案(試行)》。
滿意度指標:服務對象滿意度率,指標值≥90%,指標設立依據《省自然資源廳印發關于進一步推動“多測合一”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鄂自然資函〔2022〕209號)。
(九)中央財政油茶示范獎補項目
1、“油茶推廣項目”主要內容是:打造我國油茶產業高質量發展“湖北樣本”和示范高地。2026年預算安排40萬元,其中:40萬元來源是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
2、項目績效總目標是:維護國家油料安全、提升油料安全保障力量,可打造油茶全產業鏈發展的“湖北樣本”和示范高地,推動區域林業經濟的健康發展,促進“兩山”轉化,實現美好環境與幸福生活共同締造,為湖北省建設全國構建新發展格局先行區貢獻林業力量。
3、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產出指標:完成省局下達任務率,指標值100%,指標設立依據《關于實施中央財政油茶產業獎補政策的通知》、隨州市中央財政油茶產業發展示范獎補項目實施方案(2023-2027年)。質量指標完成省局下達任務驗收合格,指標值98%,指標設立依據《《關于實施中央財政油茶產業獎補政策的通知》、隨州市中央財政油茶產業發展示范獎補項目實施方案(2023-2027年)。時效指標按照預定進度完成率,指標值95%,指標設立依據《關于實施中央財政油茶產業獎補政策的通知》、隨州市中央財政油茶產業發展示范獎補項目實施方案(2023-2027年).
效益指標:經濟效益指標大力發展油茶產業從種植、加工到油茶賞花經濟以及康養文旅,是一個完整的產業鏈,帶動農民增收致富,促進區域經濟發展,推動鄉村振興。指標值95%,指標設立依據《關于實施中央財政油茶產業獎補政策的通知》、隨州市中央財政油茶產業發展示范獎補項目實施方案(2023-2027年)。社會效益指標發展油茶是解決我國糧油安全問題、調整農業產業結構重要舉措,是促進“兩山”轉化、實現鄉村振興的重要途徑,指標設立依據《關于實施中央財政油茶產業獎補政策的通知》、隨州市中央財政油茶產業發展示范獎補項目實施方案(2023-2027年)。生態效益指標使油茶產業成為地方實現綠色崛起、促進鄉村振興的重要支柱,指標值95%,指標設立依據《關于實施中央財政油茶產業獎補政策的通知》、隨州市中央財政油茶產業發展示范獎補項目實施方案(2023-2027年)。
滿意度指標:服務對象滿意度率,指標值≥90%,指標設立依據《關于實施中央財政油茶產業獎補政策的通知》、隨州市中央財政油茶產業發展示范獎補項目實施方案(2023-2027年)。
(十)地籍調查示范點建設項目
1、“地籍調查示范點建設項目”主要內容是:建立完善的隨州市地籍數據庫。2026年預算安排50萬元,其中:50萬元來源是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2、項目績效總目標是:建立完善的隨州市地籍數據庫,更好的支撐服務隨州市本級確權登記和自然資源管理工作。
3、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產出指標:地籍庫軟件使用率,指標值95%,指標設立依據自然資源部關于進一步做好地籍調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資發〔2023〕195號)。質量指標地籍庫軟件開發使用效率指標值98%,指標設立依據自然資源部關于進一步做好地籍調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資發〔2023〕195號)。時效指標績效目標任務完成率,指標值95%,指標設立依據自然資源部關于進一步做好地籍調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資發〔2023〕195號)。
效益指標:經濟效益指標滿足經濟社會發展和自然資源工作需要。指標值95%,指標設立依據自然資源部關于進一步做好地籍調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資發〔2023〕195號)。社會效益指標更好的支撐服務隨州市本級確權登記和自然資源管理工作,指標設立依據自然資源部關于進一步做好地籍調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資發〔2023〕195號)生態效益指標科學規劃、合理利用、有效保護自然資源,指標值95%,指標設立依據自然資源部關于進一步做好地籍調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資發〔2023〕195號)。
滿意度指標:服務對象滿意度率,指標值≥90%,指標設立依據省自然資源部關于進一步做好地籍調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資發〔2023〕195號)。
(十一)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3.0改造升級
1、“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3.0改造升級”主要內容是:完成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3.0改造升級。2026年預算安排67.89萬元,其中:67.89萬元來源是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結轉結余。
2、項目績效總目標是:及時完成工改數據交換標準v3.0改造、工改審批事項精細化梳理、電子證照、區域評估、清單制+告知承諾管理、房屋建筑統一賦碼平臺、工建碼3.0升級改造、系統對接等。
3、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產出指標:數量指標合同簽訂后3個月內完成系統升級建設,指標值按時實現項目改造升級功能,指標設立依據《關于做好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改造升級工作的通知》(鄂工建審改辦〔2024〕14號)。時效指標按合同時間節點完成分步實施,指標值100%,指標設立依據《關于做好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改造升級工作的通知》(鄂工建審改辦〔2024〕14號)。
效益指標:社會效益指標提高項目審批效率,指標值提高審批效率,指標設立依據《關于做好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改造升級工作的通知》(鄂工建審改辦〔2024〕14號)。
滿意度指標:申報單位滿意度,指標值≥98%,指標設立依據《關于做好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改造升級工作的通知》(鄂工建審改辦〔2024〕14號)。
(十二)隨州市臨時林地清理項目
1、“隨州市臨時林地清理項目”主要內容是:臨時林地現場勘察、圖形繪制、矢量數據比對。2026年預算安排40萬元,其中:40萬元來源是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
2、項目績效總目標是:對隨州市轄區內的各縣市區審批的臨時使用林地抽查5%,進行林地現場勘察、圖形繪制、矢量數據比對;對出現矢量數據差異明顯的單位組織復核。督促恢復植被,確保臨時林地回收,森林資源得到有效保護。
3、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產出指標:數量指標縣級審批臨時使用林地抽查率,指標值5%,指標設立依據《關于印發
效益指標:社會效益指標提高對林地管理的作用,指標設立依據《關于印發
滿意度指標:服務對象滿意度率,指標值≥85%,指標設立依據《關于印發
(十三)隨州市城南及城東片區土地收儲項目
1、“隨州市城南及城東片區土地收儲項目”項目主要內容是:土地收儲成本支出。2026年預算安排13015.15萬元,資金來源為上年結轉結余資金-政府性基金。
2、項目績效總目標是:促進土地高效節約利用。
3、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產出指標:2025年度,按照年初任務完成了土地儲備相關工作,項目產出指標數量、質量、時效均按要求完成。指標值為100%,指標設立依據為《土地儲備管理辦法》。
效益指標:通過土地儲備項目建設,實現了提高土地儲備質量,增加儲備面積,保障全市建設用地需求。指標值為100%,指標設立依據為《土地儲備管理辦法》。
滿意度指標:通過實施土地儲備,改善了項目區群眾的生產生活條件,增加了有效儲備面積,為脫貧攻堅、鄉村振興提供了有力支持,得到了群眾的普遍好評。指標值為100%,指標設立依據為《土地儲備管理辦法》。
(十四)湖北省綠色建筑創建行動方案和新型建材的標識管理
1、“湖北省綠色建筑創建行動方案和新型建材的標識管理”項目主要內容是:新型建材的標識管理。2026年預算安排150萬元,其中:150萬元來源為當年一般公共預算資金。
2、項目績效總目標是:綠色建筑創建全覆蓋、新型綠色建材標識管理、推動可再生能源應用、推動既有建筑節能實施改造、綠色建筑技術研究推廣和裝配式建筑的推廣應用開展綠色建筑標準實施、綠色建材規?;瘧茫录夹g新材料工程應用標準編制與發布并指導設計與施工。
3、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產出指標:新增建筑節能能力2.4萬噸,超低能耗應用面積1萬平方米。指標設立依據,指標設立依據是行業標準指標名稱,根據省住建廳省發改委印發《湖北省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實施方案》、《湖北省綠色建筑發展條例》、《關于加強完善綠色建筑和節能管理工作的通知》。
效益指標:組織實施的項目符合相關政策、促進工作有序發展按照2026年工作計劃,完成年內項目組織管理任務,做好項目執行的全過程監督管理工作,確保項目按計劃有效實施。指標設立依據是《湖北省綠色建筑發展條例》。
滿意度指標:扎實推動各項業務工作的相關服務,全面完成中心正常工作目標任務,為全市的經濟發展提供了有力支持。有效提供提升了服務和管理水平,服務對象滿意度指標≧93%。指標設立依據是《關于加強完善綠色建筑和節能管理工作的通知》。
九、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一)對空表的說明
無空表情況。
(二)對其他情況的說明
無其他情況說明。
十、專業名詞解釋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指市級財政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指市級財政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付的資金。
(三)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指市級財政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當年撥付的資金。
(四)上級補助收入:指從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五)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六)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項收入。(該項名詞解釋中“上述……等收入”請依據部門收入的實際情況進行解釋)
(八)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指事業單位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非財政撥款結余彌補當年收支差額的金額。
(九)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或項目已完成等產生的結余資金。
(十)本部門使用的支出功能分類科目(到項級)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商貿事務(款)招商引資(項),反映用于招商引資、優化經濟環境等方面的支出。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4.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5.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公務員醫療補助經費。
6、城鄉社區支出(類)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遷補償款支出(項),反映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和地方政府在征地和收購土地過程中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和青苗補償費、拆遷補償費支出。
7.城鄉社區支出(類)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出讓業務支出(項),反映土地出讓收入用于土地出讓業務費用的開支。
8、城鄉社區支出(類)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安排的支出(項),反映其他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安排的支出。
9.農林水支出(類)林業和草原(款)森林資源培育(項),反映育苗(種)、造林、撫育、退化林修復、義務植樹以及生物質能源建設等方面的支出。
10.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類)自然資源事務(款)行政運行(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11、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類)自然資源事務(款)自然資源規劃及管理(項),反映用于國土空間規劃,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等方面的支出。
12、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類)自然資源事務(款)其他自然資源事務支出(項),反映其他用于自然資源事務方面的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14.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補貼(項)反映按房改政策規定的標準,行政事業單位向職工(含離休人員)發放的租金補貼。
15、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類)應急管理事務(款)災害風險防治(項),反映組織、指導、協調各類風險災害防范治理方面的支出。
16、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類)自然災害防治(款)地質災害防治(項),反映防治地質災害方面的支出。
17、其他支出(類)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項),反映不能劃分到具體功能分類科目中的支出項目。
(十一)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照會計制度規定繳納的企業所得稅、提取的專用結余以及轉入非財政撥款結余的金額等。
(十二)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按有關規定結轉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繼續使用的資金,或項目已完成等產生的結余資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五)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經費:納入市級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市直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十七)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第二部分隨州市自然資源和城鄉建設局2026年部門匯總預算公開表
一、部門收支預算總表

二、部門收入總表

三、部門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項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購預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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