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職責:
(一)擬訂并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銜接平衡各主要行業的行業規劃;提出國民經濟發展和優化重大經濟結構的目標和政策;提出綜合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會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報告。
(二)負責監測經濟社會發展態勢,研究全市經濟運行;綜合協調全市經濟和社會發展方面的重大問題,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議;參與組織重要經濟政策措施的制定和貫徹實施。
(三)負責匯總和分析全市財政、金融、物價等方面的情況;綜合分析財政、金融、價格政策的執行效果并提出建議;負責全市全口徑外債的總量控制、結構優化和監測工作。
(四)承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的責任,研究論證全市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方案;負責有關專項改革開放方案實施中的銜接工作;組織對省級和市級開發區以及開放開發城市和地區建設發展中涉及全局性的政策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指導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和改革試驗區工作;協調解決企業上市和上市公司有關問題。
(五)負責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擬訂全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銜接平衡需要安排市政府投資和涉及重大建設項目的專項規劃;組織提出全市重點項目計劃草案;安排市級預算內固定資產投資,會同相關部門安排市財政性建設資金;按規定權限審批、核準、備案重大建設項目、重大外資項目、境外資源開發類重大投資項目和大額用匯投資項目;指導和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引導民間投資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資、境外投資的戰略、規劃、總量平衡和結構優化的目標和政策。組織開展重大建設項目稽察。指導工程咨詢業發展。
(六)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協調第一、二、三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并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做好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劃的銜接平衡;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擬訂石油、天然氣、煤炭、電力等能源發展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服務業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擬訂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組織擬訂高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協調解決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
(七)負責組織編制主體功能區規劃并協調實施和進行監測評估,組織擬訂全市區域協調發展總體戰略和促進區域協調發展的政策措施;協調落實促進中部地區崛起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組織擬訂鄂西生態文化旅游圈建設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全市城鎮化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
(八)承擔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宏觀調節的責任,提出促進消費需求增長的政策建議;編制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總量計劃,監督計劃執行情況;負責組織重要物資的收儲、動用、輪換和管理;提出全市對外貿易發展戰略。
(九)負責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組織擬訂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參與擬訂人口與計劃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民政等發展政策,推進社會事業建設。
(十)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負責節能減排的綜合協調工作,組織擬訂全市發展循環經濟、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及政策措施并協調實施,參與編制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生態建設、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組織擬訂應對氣候變化重大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牽頭承擔市履行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相關工作。
(十一)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及政策。
(十二)參與擬訂和實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地方性法規和規章。按規定指導和協調全市招投標工作。
(十三)組織編制國民經濟動員、國防交通保障規劃、計劃,研究國民經濟動員、交通戰備動員與國民經濟、國防建設的關系,協調相關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交通戰備動員有關工作。
(十四)為重點企業提供“直通車”服務。
(十五)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政策法規科)
(二)政工人事科
(三)國民經濟綜合科(發展規劃科)
(四)經濟體制綜合改革科(開發區管理科)
(五)固定資產投資科(項目稽查辦公室、市重點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
(六)對外經濟科(市利用國外貸款項目辦公室)
(七)地區經濟科
(八)農村經濟科
(九)交通能源科(市交通戰備辦公室、市鐵路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
(十)工業科
(十一)高技術產業科
(十二)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科(市人民政府節能辦公室、應對氣候變化科)
(十三)社會發展科(就業和收入分配科)
(十四)市鄂西圈辦綜合協調督辦科
(十五)財金貿易科
(十六)經濟技術協作科
三、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隨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本級
隨州市農業資源區劃委員會辦公室
隨州市節能監察中心
四、2016年部門預算編制情況說明
(一)匯總預算收支編制情況
??? 2016年,發改委本級及二級單位匯總收入960.52萬元,其中,一般預算財政撥款605.88萬元,上年結轉收入354.64萬元。2016年,發改委本級及二級單位匯總支出960.52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性支出373.33萬元,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81.04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506.15萬元。
(二)發改委本級收入情況
??? 2016年,市發改委嚴格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國務院“約法三章”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有關文件精神,厲行節約,精減會議,合理壓縮一般行政性開支,嚴格控制“三公”經費支出,切實減少各項經費開支,合理編制2016年部門預算。
2016年財政撥款收入預算總額為563.05萬元,其中:一般預算撥款563.05萬元.
2016年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總額為880.71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支出791.41萬元,社會保障支出39萬元,醫療支出20.9萬元,住房保障支出29.4萬元。
(三)發改委本級支出情況
市發改委2016年支出預算總額為880.71萬元,其中,基本支出524.71萬元,項目支出356萬元,無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基本支出:(1)人員經費支出387.11萬元,其中:在職人員工資福利支出經費319.35萬元;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經費38.36萬元;行政單位醫療經費20.9萬元;住房公積金22.97萬元;提租補貼6.43萬元;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補助0.58萬元;對失業保險基金的補助0.06萬元。 (2)日常公用經費支出137.6萬元。
項目支出:項目支出經費總額356萬元。其中:項目專前期費150萬元,固定資產投資評審費40萬元,對口支援三峽10萬元,出國考察76萬元,機關信息化建設80萬元。
(四)“三公”經費預算說明
2016年市發改委“三公”經費預算100.52萬元,比上年增加46萬元,增加84%。其中:因公出國(境)費76萬元,與去年增加40萬元;公務接待費2.46萬元,公務用車費22.06萬元,與上年持平。(其中: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2.06萬元,無公務用車購置費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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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2016年財政預算編制表見附件2016發改委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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