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全市河湖長制工作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踐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治水重要論述精神,認真落實省、市工作部署及《2026年湖北省河湖長制工作要點》,立足“十五五”發展新起點,持續強化河湖長制,全面提升河湖監管效能,加快建設安瀾、健康、生態、美麗、和諧的幸福河湖,確保“河湖安瀾、水清岸綠”,為加快建設“三地一樞紐”提供堅實水安全保障和優質水生態環境。
一、強化制度建設,壓實河湖長制履職責任
1.強化河湖長履職。實行定期報告與提醒制度,定期向總河湖長報告本轄區河湖長制落實情況,向對應河湖長報送聯系河流流域治理進展情況,向下一級河湖長反饋突出問題,適時提請總河湖長召開河湖長會議。
2.健全問題處置機制。嚴格落實《水利部關于加強涉河湖重大問題調查與處置的意見》、《湖北省河湖長制工作規定》,強化河湖長履職實效,加大追責問責力度,必要時提請上級河湖長約談相關責任人。深化“河湖長+警長+檢察長”協作機制,及時移交涉河(庫)違法違規問題線索。
3.實施河流健康預警。根據省河湖長制辦公室發布的河流健康預警信息,按照河流管理層級組織編制并報送“一河一策”響應方案,緊盯預警河流問題整改,建立責任與措施清單,強化督辦分辦,推動河流環境持續改善。
4.加強宣傳引導。組織開展“全面推行河長制十周年”系列宣傳活動,選樹“河湖守護者”典型,征集河湖長制優秀案例。健全民間河湖長、志愿者等社會力量參與機制,規范民間河湖長選聘管理。
二、強化問題整改,提升河湖(庫)監管質效
5.深化河湖(庫)“清四亂”整治。開展涉河問題專項整治行動,堅持“清存量、遏增量”,縱深整治河湖(庫)管理范圍內“亂占、亂采、亂堆、亂建”問題,重點整治妨礙河道行洪突出問題,保障行洪暢通;持續推進河湖(庫)地物遙感圖斑核查及“回頭看”,堅持從嚴從細排查突出問題,依法依規、有序高效推進問題整改。
6.推進重大問題整改。緊盯中央、省和市級巡視、審計、生態環保督察、巡查暗訪交辦、主流媒體反映及群眾關切的涉河湖重大問題,依法依規推動整改落實。
7.有序退出不穩定耕地。加快摸排河湖(庫)管理范圍內影響防洪安全的不穩定耕地情況,穩妥退出影響行洪安全的不穩定耕地。
8.開展鄉村河(庫)管護攻堅。借鑒“千萬工程”經驗,制定本地區攻堅工作清單,健全基層河庫管護長效機制,集中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鄉村河庫突出問題;針對水普名錄內流域面積 200平方公里以下河流,編制農村水系綜合整治方案。
9.嚴格涉河項目監管。依據法律法規、岸線保護與利用規劃及技術標準,規范涉河建設項目審查許可,重拳整治未批先建、越權審批、批建不符等問題,嚴格管控岸線開發利用方式與強度。
10.完善河湖(庫)劃界成果。復核河湖(庫)管理范圍劃定成果,推動成果上圖入庫,糾正違法違規束窄、擠占河湖問題,強化劃界成果在河湖(庫)監管中的應用,為岸線管控和執法監管提供依據。
三、強化系統施治,推進河庫流域綜合治理
11.深化跨界河湖(庫)聯防聯治。強化流域岸線保護規劃管控,加強府澴河、淮河及徐家河、鄭家河庫區等重點河湖(庫)水質安全保障及生態修復,完善流域橫向生態補償機制,強化部門協同與區域聯動,推進聯合執法和信息共享。
12.推進水污染防治。因地制宜優化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調整低效無效污水處理設施;推進農村生活垃圾源頭減量與收運處置,嚴控垃圾入河;加強農業面源污染防治,推動化肥農藥減量增效、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及養殖尾水達標排放;加快縣級城市及農村黑臭水體治理,強化城鄉污水收集處理,深化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
13.落實長江流域“十年禁漁”。強化禁漁執法監管,開展“一打兩清兩整治”專項執法,健全禁捕水域網格化管理,嚴厲打擊非法捕撈行為;加強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修復,強化珍貴瀕危水生野生動物及其棲息地保護。
14.加強河道采砂管理。落實采砂管理責任體系,明確并公告重點河段、敏感水域采砂管理責任人,保持非法采砂高壓嚴打態勢,重點打擊借涉河工程建設之機、以公益性工程建設或疏浚為名進行非法采砂行為等;規范疏浚砂綜合利用,探索河道疏浚物資源化利用路徑。
15.推進河湖(庫)生態修復。加強重要河湖(庫)、濕地生態保護修復,深化河湖(庫)水土流失綜合治理,提升水源涵養能力;嚴格生態流量管控,落實重點河湖(庫)主要控制斷面和水利工程下泄生態流量監控管理。
四、強化提質增效,加快幸福河湖建設
16.推進國家級幸福河湖建設。做好2027—2028年國家級幸福河湖項目申報,力爭浪河成功入選2027年國家級幸福河湖建設名錄,以點帶面提升全市河湖整體面貌。
17.推進省級及以下幸福河湖建設。高標準完成2025年?水省級幸福河湖項目建設及評估驗收,啟動2026年漂水省級幸福河湖創建,同步推進市級幸福河湖建設,動態更新并公告幸福河湖名錄,總結建設經驗,遴選發布優秀案例。
18.推動河湖生態價值轉化。健全河湖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探索將河湖生態價值納入自然資源資產核算,推動生態價值向經濟價值轉化;以幸福河湖為載體,發展旅游、康養、水上休閑運動等綠色水經濟,助力“三資”改革和群眾增收。
五、強化創新賦能,夯實河湖(庫)管理保護基礎
19.推進河湖(庫)數智監管。加快河湖(庫)一體化監測感知體系建設,運用衛星遙感、無人機、視頻監控等技術,提升河湖(庫)智慧監管水平;推進河湖(庫)空間數據與管理數據關聯,推動涉河湖(庫)監管信息共享。
20.完善“一河一策”。總結評估上一輪“一河一策”實施情況,滾動修編完善;開展新一輪河流健康評價,健全河流健康檔案,強化評價成果運用。
21.摸清河流基本情況。開展河流基本情況摸底,形成流域 200平方公里以下河流空間數據內業成果,組織復核并推動河流溯源。
22.加強技術理論創新。強化河湖長制及河湖保護治理業務培訓,推進制度與理論創新,推廣應用河湖保護治理新技術。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
您訪問的鏈接即將離開“隨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是否繼續?
您的瀏覽器版本太低!
為了更好的瀏覽體驗,建議升級您的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