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審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規〔2023〕3號)《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延續有關事項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號)等相關文件,將企業普遍關注的、容易混淆、不易理解的問題集中公布,本《政策問答》隨著上級文件變化不斷更新,是我省住建部門審批勘察設計資質的依據
第一部分 綜合問題
1.在哪里能查到勘察設計企業資質標準?
答:以下兩種方式均可查詢到勘察設計企業資質管理文件:
(一)可登錄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網站查找: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網站→建設工程企業資質行政審批專欄→資質標準,即可獲取擬申報資質的相應資質標準。如申報工程設計資質,點擊“工程設計資質標準”。
(二)可登錄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網站查找: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網站→“店小二”專線→勘察設計企業資質核準相關法規文件。
2.企業通過什么系統提交資質申請,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答:(一)由住建部核準的資質(新申請、升級、增項、重組合并分立、水利及公路丙級資質換領乙級資質等,延續除外),下載安裝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申報軟件,依據系統提示掃描上傳并提交生成zbb格式數據包,由省廳政務服務中心報送住建部,具體清單要求,詳見住建部行政審批專欄。
由住建部核準資質的延續,按《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延續有關事項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號)執行,登錄“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戶網站在線申報。
(二)由省廳核準的資質。申請企業登錄“湖北政務服務網”檢索“設計企業乙級資質”或“勘察企業乙級資質”,點擊任意辦理事項“在線辦理”進入“湖北省數字住建政務服務綜合平臺”,按照《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管理規定實施意見》(建市〔2007〕202號)《工程勘察資質標準實施辦法》(建市[2013]86號)附件《申報材料清單》首次、增項、升級、延續、簡單變更、重新核定等申請事項和要求,提交相應材料(詳見“湖北省數字住建政務服務綜合平臺”材料清單列表)填報申請。其中企業資質延續,按《關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延續有關事項的通知》(廳頭〔2023〕2441號)執行。
全程網報,上報地選擇企業“屬地”,無需提供紙質材料。
3.各級資質許可機關審查的資質類別和等級具體有哪些?
答:詳見下表
序號 | 資質序列及等級 | 審批部門 | ||
住建部 | 省廳 | |||
省廳審查 (央企、省屬企業) | 委托市州審查 | |||
1 | 工程勘察甲級資質、工程設計甲級資質 | √ | × | × |
2 | 工程設計乙級資質 (涉及鐵路、交通、水利、信息產業、民航等方面) | √ | × | × |
3 | 工程勘察乙級資質、工程設計乙級 (不涉及鐵路、交通、水利、信息產業、民航等方面的工程設計乙級資質) | × | √ | √ |
4 | 工程勘察勞務 | × | √ | √ |
注:1.省屬企業是指,省國資委監管的企業及其全資子公司,或在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登記注冊的企業。 2.我廳在住建部審批權下放試點期間頒發的試點資質,在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前繼續有效。企業辦理資質證書變更、注銷的,由我廳辦理。 3.因辦理合并、跨省變更等事項,住建部審批權下放試點期間,我廳發放1年有效期資質證書的企業,按規定申請換發5年有效期資質證書的,由我廳辦理。 4. 企業申請部批資質升級(含新申請),增項,延續以及發生重組分立、合并、跨省變更、國企改制(含事業單位改制)資質重新核定的,由住建部辦理。申請上述事項前,需向我廳申請出具《企業資質核查意見》?!颂?涉及外省轉入我省的甲級資質,是否由外省省廳出具《核查意見》,我省不用出具),等待住建部受理辦回復后再調整 | ||||
4.勘察設計企業資質審批流程是什么?多長時間可以知道審批結果?
答: (一)住建部審查事項
企業申請住建部審批資質升級(含新申請)、增項,延續以及發生重組分立、合并、跨省變更、國企改制(含事業單位改制)資質重新核定、公路或水利丙級換證等事項的,在申請前,需向省廳提交企業資質核查意見申請(申請模板文件見省住建廳《關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延續有關事項的通知》(廳頭〔2023〕2441號)附件1,同時附營業執照及現有資質證書掃描件),經省廳審核,取得企業資質核查意見后,再辦理資質申報(見問題2)。
(二)省廳審查事項
企業申報→省廳政務服務中心接受申報材料→專家初審→公示審查意見(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專家復審→公告審批結果。
公示意見不同意的企業登錄湖北政務服務網,點擊“正在辦理”-“我的辦件”查詢具體意見??稍谝幎〞r限內針對公示意見提交陳述材料,逾期未提出陳述材料的,視為企業對公示意見無疑異,且資質許可機關不再接受任何補充材料。
法定時間為20個工作日。省廳承諾,省廳審查事項自受理資質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不含專家評審及網上公示時間),企業可獲知審查結果。其中,涉及聯辦部門審查的事項,需待聯辦部門回復審查意見后,企業方可獲知審批結果。
(三)委托市州審查事項
企業申報→市州住建主管部門接受申報材料→初審→公示審查意見→復審→合格的上報省廳→省廳復核→公告審查結果。省廳復核意見為“不同意”的,企業應當重新申報。
委托審查事項,省廳收到市州公函后5個工作日辦結。
5.事業單位可以申請勘察設計企業資質嗎?分公司開展業務是否需要辦理相應資質?
答:事業單位不可以申請勘察設計企業資質。分公司為非獨立企業法人,在母公司資質許可范圍內開展市場經營活動,無需辦理相應資質。
6.外商投資企業是否可以申報工程勘察設計資質?應提供哪些材料?
答:外商投資企業可以申報工程勘察設計資質。外商投資企業申請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的條件和申報材料與內資企業一致。
7.企業申請資質的類別、數量有何要求?考核指標有何限制?
答:依法取得獨立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的企業,可申請工程勘察、設計資質,類別及數量不受限制。企業的專業技術人員、工程業績、技術裝備等資質條件,均是以獨立企業法人為審核單位。企業(集團)的母、子公司在申請資質時,各項指標不得重復計算。
8.企業信息發生變化,如何辦理資質證書變更?
答:企業在資質證書有效期內名稱、地址、注冊資本、法定代表人等信息發生變更的,應當在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辦理變更手續后30日內辦理資質證書變更手續。
我廳在住建部審批權下放試點期間頒發的試點部級資質,企業辦理資質證書變更、注銷的,由我廳辦理;因辦理合并、跨省變更等事項,我廳發放1年有效期部級資質證書的企業(住建部審批權下放試點期間),按規定申請換發5年有效期資質證書的,由我廳辦理。
由省廳頒發的工程勘察資質、工程設計省級資質證書,涉及企業名稱變更、國有企業整體改制變更的,由省廳負責辦理。除此名稱變更及國有企業整體改制變更以外的資質證書變更事項,省屬企業及央企由省廳負責辦理,市州所屬企業由各市州主管部門辦理。
9.企業的凈資產如何考核?
答:企業凈資產就是企業所有者(即投資方或股東)權益,是指所有者在企業資產中享有的經濟利益,其金額為資產減去負債后的余額,即企業年度財務報表中的“所有者權益”。所有者權益包括實收資本(或者股本)、資本公積、盈余公積和未分配利潤等。
企業應提供申請資質的上年度或當期合法的財務報表(全套報告)。首次申請資質的,以提供的企業《營業執照》所載注冊資本考核凈資產。
申請多類資質的,企業凈資產不累加計算考核,以企業所申請資質和已擁有資質標準要求的凈資產指標最高值為準。
10.企業發生重組分立、合并、國企改制(含事業單位改制)以及跨省變更的,如何申請重新核定工程勘察設計乙級資質?
答:(一)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重組涉及的原、新企業存在失信行為,不予辦理重組、合并、分立事項。
(二)企業由于經營結構調整,在企業與其全資子公司之間,或各全資子公司間進行重組分立,需申請資質證書的,應當進行重新核定企業資質。
對原企業相應資質證書上記載的全部資質按照資質標準及有關規定重新核定企業的凈資產、人員、設備等內容。
對新企業擬承繼資質按照資質標準及有關規定重新核定企業的凈資產、人員等內容。
原企業的工程設計資質是通過具備相應的施工總承包資質直接申請取得的,還應向原發證部門申請原企業施工總承包資質重新核定。
(三)建設工程企業發生合并、國企改制(含事業單位改制)以及工商注冊地跨省變更的,應當按照擬承繼資質相應資質標準和有關規定重新核定新企業的凈資產、人員等。
被吸收企業未辦理工商注銷登記的,合并后企業可取得有效期1年的資質證書。有效期內完成工商注銷登記的,可按規定申請換發有效期5年的資質證書;逾期未注銷或未提出換證申請的,其資質證書作廢。
企業申請辦理工商注冊地跨省變更的,發放有效期1年的資質證書,企業應當在證書有效期內將有關人員變更到位。有效期內人員變更到位的,可按規定申請換發有效期5年的資質證書;逾期人員未變更到位或未提出換證申請的,其資質證書作廢。
(四)企業發生重組分立、合并、國企改制(含事業單位改制)以及跨省變更的,申請重新核定資質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序號 | 申報材料 | 企業重組分立 | 企業合并 | 國有企業改制 | 企業跨省變更 |
1.1 | 《企業資質申請表》(原企業) | √ | √ | ||
1.2 | 《企業資質申請表》(新企業) | √ | √ | √ | √ |
2.1 | 能夠反映企業凈資產的合法的財務報表或審計報告(原企業) | √ | √ | ||
2.2 | 能夠反映企業凈資產的合法的財務報表或審計報告(新企業) | √ | √ | √ | √ |
3 | 設備清單及發票(原企業、新企業) | √ | |||
4 | 含技術負責人等專業技術人員身份證、職稱證、學歷證書、個人業績表(資質分立考核原企業、新企業;合并、改制及跨省變更考核新企業。其中個人業績,應按要求在相關網站備案。) | √ | √ | √ | √ |
5 | 注冊人員身份證信息,或預注冊證明(資質分立考核原企業、新企業,合并及跨省變更考核新企業。其中勘察資質考核的個人業績,應按要求在相關網站備案。) | √ | √ | √ | √ |
6 | 企業上級主管部門或國有資產監管部門的批復文件 | √ | |||
7 | 原注冊地省級主管部門同意資質轉出的公函 | √ | |||
8 | 改制、重組、分立等方案 | √ | √ | √ | |
9 | 企業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決議和職工代表大會的決議 | √ | √ | √ | √ |
10 | 原企業法律承續或分割情況的說明材料(含債權債務情況說明、無在建工程項目承諾等,需雙方企業簽署) | √ | √ | √ |
(五)企業完成重組分立并重新核定資質后,原企業、新企業均不得以資質轉移前承攬的工程項目作為代表工程業績申請相應資質。
11.新設立企業,改制、分立、合并產生的新公司,及跨省變更的新企業,因尚未取得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注冊人員無法注冊或變更,申請資質怎么辦?
答:除注冊造價工程師應注冊到位外,其他注冊建筑師、注冊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可提供廳注冊中心出具的預注冊證明或變更注冊申請表。企業應承諾取得資質后3個月內完成注冊人員初始注冊或變更注冊手續。逾期未完成的,為違諾企業。
12.申報勘察設計企業資質,其企業業績、個人業績備案要求有哪些?
答: 由我省核準的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申請企業在 “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湖北省建筑市場監督與誠信一體化平臺”中的A、B、C級工程項目為有效業績。未錄入平臺或平臺中的D級,以及平臺中技術指標不明確的工程項目,申請企業需在提交資質申請前由業績項目所在地市州住建局確認業績及其指標真實性。2024年1月1日起,申請資質企業的業績應當錄入全國、省平臺,業績存疑的,審查機關另行核實。申請由有關專業部門配合實施審查的企業資質,相關業績由有關專業部門確認。
13.企業多次申請同一個事項,審批機關如何認定?
答:申請企業不應根據審查意見硬性修改申請(尤其是來自主管部門出具的原始資料),需提供合理有效的佐證材料(允許企業更換人員),確因申請企業疏忽產生的錯誤,可提供相應的佐證材料。未見有效證明材料直接修改原申報材料的不予認可,如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依規處理。
14.企業申報資質需要提供社保證明材料么?
答:企業在申請工程勘察計資質(含新申請、升級、延續、變更、重新核定等)時,不需提供人員社保證明材料。由資質申報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對人員社保真實性、有效性簽字承諾,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資質審批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對企業申報資質人員繳納社保情況進行核查。
不認可個人繳納社保及母公司或子公司繳納社保的情況;同時受聘或注冊于兩家或以上單位的人員不予認定;60周歲以內的退休人員,提供退休證及返聘合同即可,無需考核其社保繳納情況;分公司為非獨立企業法人,認可分公司繳納的社保。
15.企業申報材料中所列的個別注冊執業人員存在重復注冊問題,但剔除該注冊執業人員后,企業注冊執業人員數量仍然達標,其資質申請是否可以認可?
答:不可以。注冊執業人員重復注冊是違規行為,在問題沒有糾正之前,不批準該企業的資質申請。
16.工程勘察設計資質個人業績有無年限考核要求,哪些個人業績不能被認可?
答:工程設計資質的個人業績無年限考核要求。工程勘察資質的個人業績應為近5年完成的非涉密工程勘察項目業績。
在全國平臺、省平臺未備案或備案等級不符合要求的業績、保密業績、在無資質單位完成的個人業績、超企業資質承攬范圍及個人資格執業范圍的個人業績、本單位人員到外單位培養參加設計的個人業績,均不予認可。
17.在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審查中,認可哪些中、高級職稱證書?
答:對于有地市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授權文件,且符合授權文件要求評定的中級職稱可予以認可。
對于有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授權文件,且符合授權文件要求評定的高級職稱可予以認可。
18.申請勘察設計資質,必須提供辦公場所、技術裝備和管理制度證明材料嗎?
答:申請設計資質的,不用提供辦公場所、技術裝備證明材料,以及質量體系和技術、經營、人事、財務、檔案等管理制度證明材料,但須由企業法定代表人對上述事項的真實性、有效性簽字承諾,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申請勘察資質的,不用提供辦公場所、技術裝備證明材料,以及質量體系和技術、經營、人事、財務、檔案等管理制度證明材料,但須由企業法定代表人對上述事項的真實性、有效性簽字承諾,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需提供標準要求的技術裝備證明材料。技術裝備包括硬件裝備和軟件裝備(例如設計軟件)。資質標準對設備參數有要求的,還應提供產品合格證、產品說明書、產品鑒定報告(任選其一)等。
19.工程勘察設計企業資質延續如何申報?
答:(一)住建部核發資質: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建筑市場監管司關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延續有關事項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號,2023年11月16日發布)規定:“一、我部核發的工程勘察、工程設計、建筑業企業、工程監理企業資質(以下簡稱企業資質),資質證書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屆滿的,即日起可向我部申請資質證書有效期延續。企業資質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后屆滿的,按照有關資質管理規定向我部申請資質證書有效期延續。企業于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后再申請資質證書有效期延續的,我部不予受理。二、資質延續申請企業按照有關資質管理規定及資質標準有關要求提交申請,對材料真實性、合法性作出承諾,并對承諾內容負責,承擔全部法律責任。收到企業資質延續申請后,我部按照資質標準對企業注冊人員等內容進行核查,經核查合格的,準予延續?!?/span>
具體申報材料清單及有關要求,詳見住建部延續在線申報系統所列清單要求,及住建部網站行政審批專欄&資質申報常見問題&通用問題第十五條。
(二)省廳核發資質
按照《關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延續有關事項的通知》(廳頭〔2023〕2441號,2023年12月2日發布)規定:
1.我廳頒發的建設工程企業資質(不含審批權限下放試點期間頒發的資質)和由武漢、宜昌、黃岡市住(城)建局頒發的工程勘察、工程設計、工程監理企業資質,資質證書有效期于2024年6月29日前屆滿的,統一延期至2024年6月30日。企業可登錄湖北政務服務網自行下載延期后的電子證書。企業資質有效期于2024年6月30日后屆滿的,按有關資質管理規定向我廳申請資質證書有效期延續。企業于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后再申請資質證書有效期延續的,我廳不予受理。
2.企業登錄湖北政務服務網,按照現行資質管理規定及資質標準要求填報有關信息提交延續申請,對材料真實性、合法性作出承諾,并對承諾內容負責,承擔全部法律責任。我廳收到企業資質延續申請后,按照現行資質標準要求對企業注冊人員等內容進行核查,經核查合格的,準予延續。
3.企業應保持現行資質標準要求的條件,接受審批機關的動態核查。
第二部分 工程設計資質
1.申請二個及以上工程設計資質時,人員配備表中人員數量應如何確定?
答:申請二個以上設計類型的工程設計專業資質時,應同時滿足《工程設計資質標準》(建市[2007]86號)附件2中相應行業的相應設計類型的專業設置或注冊專業的配置,其相同專業的專業技術人員的數量以其中的高值為準。
2.工程設計資質標準對專業技術人員年齡有限制,限60周歲及以下,是否有男女之分,未滿60周歲的退休人員如何考核?
答:無男女之分,均限60周歲及以下。認可未滿60周歲的退休人員,提供退休證、返聘合同等證明材料即可。
3.目前,已實施的注冊專業有哪些?未啟動的注冊專業,應如何申報?
答:已實施注冊的人員專業包括:注冊建筑師,注冊結構工程師,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注冊公用設備(暖通空調、動力、給水排水)、注冊電氣(發輸變電、供配電)、注冊化工、注冊造價工程師。
人員配備表中,未啟動注冊的注冊專業,按非注冊人員考核,無需在注冊人員一欄中填報。這類人員滿足相應資質對非注冊人員的要求即可,當作為主導專業人員申報的,還需提供個人業績。
4.注冊人員能作為非注冊人員申報嗎?
答:可以。注冊人員可作為非注冊人員申報。按其注冊執業專業認定崗位專業,但學歷水平、職稱等級、從業經歷、個人業績等條件仍需按《工程設計資質標準》有關要求考核。
5.工程設計資質標準對非注冊人員的考核要求有哪些?專項設計資質標準對專業技術人員的工程設計經歷、職稱、學歷有何要求?
答:非注冊人員須具有大專以上學歷、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并從事工程設計實踐10年以上。
申請各專項資質的,企業主要技術負責人或總設計師、總工程師,乙級主要專業技術人員中的非注冊人員資格條件,以相應專項資質標準規定的考核條件為準。其中企業主要專業技術人員中的非注冊人員的學歷、職稱條件在專項資質標準未作規定的,按大專以上學歷、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確定。
人員配備表中要求專業技術人員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從其規定。
6.消防設施專項資質,是否考核“消防專業培訓合格證書”?
答:不考核。依據《關于取消部分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設定的證明事項(第二批)的決定》附件二第11項,取消申請消防設施工程設計專項資質的“消防專業培訓合格證書”。
7.在工程設計項目中承擔何種角色,方能作為技術負責人的有效個人業績認定。
答:企業主要技術負責人或總工程師的個人業績是指,作為所申請行業某一個大型項目的工程設計的項目技術總負責人(設總)所完成的項目業績;個人業績表中所起作用反映為“項目負責人或項目主持人或設計總負責人”。
8.在工程設計項目中承擔何種角色,方能作為主導專業非注冊人員的有效個人業績認定?
答:主導專業的非注冊人員的個人業績是指,作為所申請行業某個大、中型項目工程設計中某個專業的技術負責人所完成的業績。個人業績表中所起作用反映為“**專業技術負責人”。
建筑、結構專業的非注冊人員業績,也可是作為所申請行業某個大、中型項目工程設計中建筑、結構專業的主要設計人所完成的業績。個人業績表中所起作用反映為“建筑專業主要設計人/結構專業主要設計人”。
工程設計專項資質標準中的非注冊人員,按相應專項資質標準對個人業績規定的考核條件考核個人業績。
9.申報工程設計資質時,哪些人員可以作為有效專業人員考核?
答:《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管理規定實施意見》(建市[2007](202)號)第三十五條規定:在確定主要專業技術人員為有效專業人員時,除具備有效勞動關系以外,主要專業技術人員中的非注冊人員學歷專業、職稱證書的專業范圍,應與崗位要求的本專業和稱謂一致和相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也可作為有效專業人員認定:??(1)學歷專業與崗位要求的本專業不一致,職稱證書專業范圍與崗位稱謂相符,個人資歷和業績符合資質標準對主導專業非注冊人員的資歷和業績要求的;??(2)學歷專業與崗位要求的本專業一致,職稱證書專業范圍空缺或與崗位稱謂不相符,個人資歷和業績符合資質標準對主導專業非注冊人員的資歷和業績要求的;??(3)學歷專業為相近專業,職稱證書專業范圍與崗位稱謂相近,個人資歷和業績符合資質標準對主導專業非注冊人員的資歷和業績要求的;??(4)學歷專業、職稱證書專業范圍均與崗位要求的不一致,但取得高等院校一年以上本專業學習結業證書,從事工程設計10年及以上,個人資歷和業績符合資質標準對主導專業非注冊人員的資歷和業績要求的。
10.哪些專業可以作為總圖專業的相近專業考核?
答:工藝、規劃、建筑專業可以作為總圖專業的相近專業認可,結構專業不能作為總圖專業的相近專業申報。
11.建筑裝飾專項乙級資質人員配備表中,合并單元格人數如何理解?
答:室內設計、環境藝術設計、建筑3專業共3人,并非要求3個專業每個專業必須有1人。
12.風景園林專項乙級資質對園林專業人員如何要求?
答:需具有園林專業中級職稱人員2名。除園林專業外,規劃、景觀設計專業、環藝等專業中級職稱人員均可認定為園林專業有效人員;不要求風景園林、規劃、景觀設計、環藝等每個專業必須配備1人。
13.消防設施專項乙級資質人員數量及業績應如何考核?
答:4個崗位專業各需2人,共8人,但專業技術人員總數為10人,另外2人可在4個崗位專業中自由搭配;主導專業非注冊人員每人2項中型業績,需涵蓋的設計業績類型詳見人員配備表下方注釋規定。
14.工程設計規模指標中,金額指標指什么?
答:一般指項目投資額。
15.企業具有覆蓋某行業全部專業資質,是不是就視同為取得了行業資質?首次能申請行業乙級資質嗎?
答:不是的。取得工程設計某行業全部專業資質,但未按《資質標準》要求核定該行業的行業資質,不能視同為取得該行業的行業資質。
不可以。資質標準人員配備表下方注釋中,明確申請行業資質時需包括部分設計類型的企業業績,且在住建部發布的《工程設計資質申報常見問題》中第21條,又補充規定了升級行業甲級資質的情形。申請工程設計行業甲級資質的企業需具備以下資質條件之一:1.具備所申請行業乙級行業資質;2.具備所申請行業技術人員配備表中所要求設計類型對應的專業甲級資質。3.具備所申請行業技術人員配備表中所要求設計類型中部分設計類型具有專業甲級資質,另外的部分設計類型具備專業乙級資質。根據這一規定,引申出申請工程設計行業乙級資質的企業需具備以下資質條件:具備所申請行業技術人員配備表中所要求設計類型對應的專業乙級資質。
16.市政行業“排水工程、環境衛生工程”與環境工程專項資質中的“水污染防治工程、固體廢棄物處理處置工程”之間有何聯系?
答:取得環境工程設計專項資質中“水污染防治工程”和“固體廢棄物處理處置工程”資質的企業可以承接市政行業資質中“排水工程”、“環境衛生工程”相應級別的工程設計業務;取得市政行業 “排水工程”和“環境衛生工程”專業資質的企業可以承接環境工程中“水污染防治工程”和“固體廢物處理處置工程” 相應級別的工程設計業務。
第三部分 工程勘察資質
1.申請二個及以上工程勘察資質時,人員配備表中人員數量應如何確定?
答:申請兩個以上工程勘察專業資質時,應同時滿足《工程勘察資質標準》附件《工程勘察行業主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表》中相應專業的專業設置和注冊人員的配置,其相同專業的專業技術人員的數量以其中的高值為準。
2.勘察標準對非注冊專業技術人員的考核要求有哪些?
答:“工程勘察行業主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表”中的非注冊人員,須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并從事工程勘察實踐8年以上(如所學專業、職稱專業與崗位專業不一致,提供本專業1年以上培訓結業證書的,從事工程勘察實踐需達10年以上。);人員配備表中要求專業技術人員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從其規定。
每個專業技術人員只可作為1個專業技術崗位人員申報。
3.申報工程勘察資質時,什么樣的專業技術人員才能作為有效的專業人員申報?
答:非注冊人員的學歷專業、職稱證書專業范圍應滿足崗位要求,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作為有效專業人員認定:
(1)學歷專業與崗位要求的專業不一致,職稱證書專業范圍與崗位要求的專業一致,個人資歷和業績符合資質標準對主導專業非注冊人員資歷和業績要求的;
(2)學歷專業與崗位要求的專業一致,職稱證書專業范圍空缺或與崗位要求的專業不一致,個人資歷和業績符合資質標準對主導專業非注冊人員資歷和業績要求的;
(3)學歷專業、職稱證書專業范圍均與崗位要求的專業不一致,但取得高等院校一年以上本專業學習結業證書,從事工程勘察10年以上,個人資歷和業績符合資質標準對主導專業非注冊人員資歷和業績要求的。
4.一個注冊人員同時具備兩個及以上注冊執業資格,在資質申報時,是否可以重復計算?
答:不可以。當一個注冊人員同時具有兩個及以上注冊執業資格,作為注冊人員考核時,只認定一個專業的注冊執業資格,其他注冊執業資格不再作為相關專業的注冊人員予以認定。如:一個注冊人員同時具有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兩個注冊執業資格,資質申報時,只能選用其一,不能同時作為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和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進行申報。
5.申報工程勘察資質時,是否可以將注冊執業人員作為非注冊人員進行申報?
答:可以。注冊人員作為非注冊人員申報時,其學歷、職稱、工程勘察經歷、個人業績等指標需滿足《工程勘察資質標準》對非注冊人員的要求。
6.非本單位獨立完成的工程勘察項目業績是否認可?
答:不認可。
7.在工程勘察項目中承擔何種角色,方能作為技術負責人(或總工程師)的有效個人業績認定。
答:企業主要技術負責人(或總工程師)的個人業績應為所申請工程勘察類型,作為項目負責人主持完成的本專業工程勘察業績。個人業績表所起作用反映為 “項目負責人或項目主持人”。
8.在工程勘察項目中承擔何種角色,方能作為注冊人員或主導專業非注冊人員的有效個人業績認定?
答:注冊人員或主導專業非注冊人員的個人業績應為所申請工程勘察類型,作為專業技術負責人主持完成的本專業工程勘察業績。個人業績表所起作用反映為“**專業技術負責人”。
9.技術裝備主要審查哪些內容?
答:(一)自有設備的:1、設備發票單位是否為資質申報單位;2、設備名稱、數量是否符合資質標準要求。
(二)協議設備的:1、協議中設備的名稱、數量、型號是否符合資質標準要求;2、協議簽字、蓋章是否完備;3、設備發票名稱是否為協作單位名稱。
10.勘察資質的技術裝備可以是租賃的嗎?
答:《工程勘察資質標準》中明確可由依法約定的協作單位提供的技術裝備可以租賃,其它技術裝備須為企業自有,以企業設備購置發票為準進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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