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第一部分隨州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部門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隨州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2021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1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二、2021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第三部分隨州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2021年部門預算表
一、部門收支預算總表
二、部門收入總表
三、部門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隨州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2021年預算績效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目標編制情況
二、重點項目績效目標編制情況
第五部分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隨州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宗旨:認真落實國家、省、積極推進各項政策要求的落實。把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當作一項功在當代、利在千秋的民心工程而常抓不懈,確保沒有一名學生因貧困而失學。
業務范圍:(1)中等職業學校的國家助學金管理等資助工作。負責全市中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的管理工作,跟蹤資金申報、分解、發放、落實情況;
(2)負責市直普通高中貧困學生的資助工作,督促檢查普通高中貧困學生的資助政策的落實情況;
(3)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管理工作;
(4)負責督促檢查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兩免一補”政策的落實情況;
(5)積極組織社會捐資、企業贊助、個人捐資助學等多種形式的資助活動,營造一個健康、和諧、良好的扶貧助學氛圍;
(6)資助政策的宣傳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新聞媒體利用廣大人民群眾和學生喜聞樂見的形式,開展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和咨詢等工作。
(7)接受上級業務單位的指導,完成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布置的相關業務工作;
(8)完成上級單位布置的其他工作。
二、部門基本情況
隨州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是隸屬隨州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管理的正科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屬于公益性服務機構,面向全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管理發放全市學生資助資金,是教育部門一個沒有任何收費職能的二級單位。
中心現有工作人員4人,編制4人,領導職數2名。
第二部分??隨州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2021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1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情況
本年收入預算總額257.58萬元,其中:財政撥款(補助)150.65萬元、其他收入47.62萬元、上年結轉59.31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了27.71萬元,比上年預算安排增加了12.1%,主要原因為增加了財政撥款的項目支出經費。
(二)支出預算情況
2021年財政預算安排支出257.58萬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務(教育管理事務)人員支出85.3萬元,公用支出11.02萬元,項目支出161.26萬元。比上年增加27.71萬元,增加12.1%。主要原因為增加了財政撥款的項目支出經費。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 2021年財政撥款支出150.65萬元。比上年增加13.76%,增加主要原因增加一名工作人員人員經費。
??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 2021年本部門無政府性基金收支預算。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情況
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六)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 2021年部門運行經費支出11.02萬元。其中,辦公費3萬元,郵電費0.50萬元,物業管理費0.5萬元,差旅費1.38萬元,維修(護)費0.5萬元,會議費0.5萬元,培訓費0.5萬元,公務接待費0.21萬元,工會經費0.83萬元,福利費0.71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0.5萬元,預備費及預留0.80萬元。比上年減少1.25萬元,減少10%。因疫情影響減少經費支出。
?? (七)政府采購情況
2021年沒有部門納入政府采購預算資金。
(八)國有資產占有情況
2021年初資產總額646420.26元,流動資產536556.25元、固定資產109864元。較上年無變化。
二、2021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 2021年市學生資助中心“三公”經費預算0. 5萬元,與上年持平。
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與上年相比無變化。
公務接待費0.5萬元,與上年相比無變化。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與上年相比無變化。
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與上年相比無變化。
第三部分隨州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2021年部門預算表
一、收支預算總表

二、部門收入總表

三、部門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項目支出表
| 預算09表 | |
| 教育部門2021年財政專項支出預算表 | |
| 表九 | 單位:萬元 |
| 項目 | 預算數 |
| 合計 | 161.26 |
| 2018年非稅結轉扶貧助學 | 10.00 |
| 2020年大學新生入學資助項目 | 1.50 |
| 2020年教育事業發展——學生資助管理 | 30.00 |
| 部門項目 | 5.66 |
| 大學新生入學資助項目 | 4.95 |
| 扶貧助學捐贈款 | 8.16 |
| 工作運行經費補助 | 3.99 |
| 教育事業發展——扶貧助學 | 60.00 |
| 教育事業發展——學生資助管理 | 27.00 |
| 教育事業發展——資助育人 | 10.00 |
十、政府采購預算表

第四部分 隨州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預算績效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目標編制情況
(一)部門總體資金情況
1.總體資金情況:財政撥款150.65萬元,占比58.49%;其他資金47.62萬元,占比18.49%;上年結轉59.31,占比23.02%。合計257.58萬元。
2.基本支出96.32萬元,占比37.39%;項目支出161.26萬元,占比62.61%。
(二)部門職能概述
1.認真落實國家、省、市各項資助政策,確保沒有一名學生因貧困而失學;
2.督促檢查全市學生資助管理工作的政策落實情況;
3.負責市直高中貧困學生、中職學校的國家助學金管理工作;??????????????????????????
4.跟蹤資金申報、分解、發放、落實情況;????????????
5.積極組織各種形式的資助活動,營造一個陽光扶貧助學氛圍。
(三)年度工作任務
1.落實精準資助,助力脫貧攻堅。深入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各項助學政策,確保精準扶貧、精準資助、不落一人。????????????????????????????????????????????????????
2.提升自主管理水平。全面推行使用全國資助系統,加強對資助信息管理系統數據維護,使資助工作的管理水平高效精準;
3.開展扶貧助學活動。穩步推進社會力量扶貧助學捐資助教,大力開展感恩教育及社會扶貧助學活動,形成社會捐資助學助教常態機制。
二、重點項目績效目標編制情況
(一)按國家省文件要求成立學生資助中心,屬于公益性服務機構,面向全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無任何收費職能及經費來源,為確保新資助政策體系的順利實施,使我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都能上得起學,保障我市學生資助管理工作的正常開展,懇請將學生資助工作管理經費納入財政預算。按文件要求足額安排資助工作經費,確保我市學生資助政策順利實施,保證我市學生資助工作順利開展,對學生資助管理支出立項。
根據省教育廳等14部門關于印發《關于開展經常性助學活動的實施辦法》的通知( 鄂教財[2005]2號)和《國務院關于建立健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國發[2007]13號)文件精神,通過開展扶貧助學活動呼吁社會更多的愛心人士來幫助貧困學子,形成長效機制,充分發揮社會的正能量,營造良好的助學氛圍。為了讓黨和國家的關愛譜照每一個孩子,保證全市沒有一個孩子因貧困而失學,對扶貧助學活動支出立項。
(二)2022年財政預算安排“教育事業發展—學生資助管理”項目資金27萬元,用于學生資助管理日常業務支出;“教育事業發展—扶貧助學”項目資金60萬元,用于開展扶貧助學活動支出;“教育事業發展—資助育人”項目資金10萬元,用于開展資助育人活動;“大學新生入學資助” 項目資金4.95萬元,用于資助普通高校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到校報到。



第五部分名詞解釋
(一)公共預算財政撥款(補助):指市級財政預算安排且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納入預算管理的非稅收入:含地方教育附加收入和教育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
(三)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05類):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務的支出。
(四)行政運行(2050101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行政管理事務(2050102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六)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08類):反映政府在社會保障與就業方面的支出。
(七)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20805款):反映用于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方面的支出。
(八)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2080501項):反映實行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九)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210類):反映政府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行政單位醫療(2101101項):反映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行政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十一)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和公用支出(包括辦公費、水電費、郵電費、交通費、會議費、差旅費等)。
(十二)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經費:按照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
(十四)公務用車:指單位用于履行公務的車輛,包括領導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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