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第一部分隨州市綠色建筑和節能科技中心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部門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隨州市綠色建筑和節能科技中心2022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2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二、2022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第三部分隨州市綠色建筑和節能科技中心2022年部門預算表
一、部門收支預算總表
二、部門收入總表
三、部門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項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購預算表
第四部分隨州市綠色建筑和節能科技中心2022年預算績效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目標編制情況
二、重點項目績效目標編制情況
第五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隨州市綠色建筑和節能科技中心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一)組織貫徹實施國家發展散裝水泥的政策、法規;
(二)編制本行政區散裝水泥的發展規劃和年度生產計劃,并組織實施、檢查和監督;
(三)按規定征收、管理和使用散裝水泥專項資金;
(四)負責組織散裝水泥工作的信息交流、宣傳教育、專業培訓和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的推廣應用;
(五)協調解決發展散裝水泥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六)協同有關部門做好預拌混凝土的推廣應用。
二、部門基本情況
隨州市綠色建筑和節能科技中心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二級單位,執行政府會計制度。2021年底,實有人數15人,在職人員13人,其中事業在職編內人數6人,事業在職編外人數7人,退休人員2人。下設綜合組和執法組。
第二部分 隨州市綠色建筑和節能科技中心2022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2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情況
2022年收入預算總額為354.61萬元,其中:一般預算財政撥款64萬元,其他收入30.63萬元,上年結轉259.98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19.02萬元,降低5.09%。減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關于壓縮一般性支出的要求,公用經費在上年標準上一律壓縮。
(二)支出預算情況
2022年支出預算總額為354.61萬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類分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7.01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7.61萬元,降低30.91%;醫療衛生支出4.48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2.47萬元,降低35.53%;住房保障支出8.66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5.75萬元,降低39.90%,城鄉社區事務支出324.46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3.19萬元,降低0.97%。按資金性質分2022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支出259.18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19.02萬元,降低5.09%。減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關于壓縮一般性支出的要求。
2022年支出預算總額為354.61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19.02萬元,降低5.09%。減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關于壓縮一般性支出的要求在上年標準上一律壓縮。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22年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總額為323.98萬元,其中基本支出64萬元,其他支出259.98萬元。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支出較上年增加5.98萬元,增長1.88%。增長的主要原因是:是本年綠色建筑需要成立專家庫和評綠色建筑二星三星級必需請省級專家。
基本支出64萬元:人員經費支出64萬元,較上年減少134.99萬元,降低67.83%。減少的主要原因是其他部分支出列入政府性基金預算。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2022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支出259.18萬元,與上年基本持平,其中:基本支出97.18萬元,項目支出162萬元。因為自取消收取政府性基金以來,本單位沒有再收費,所用政府性基金都是原結余資金。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情況
2022年未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支出。
(六)機關運行經費的說明
2022年預算支出安排機關運行經費18.67萬元,其中,維護費3324元、工會經費16718.24元、水費594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61860元、福利費20897.8元、辦公設備購置費3240元、郵電費3540元、公務用車維護費12750元、差旅費43440元、會議費2700元、印刷費432元、物業管理費1080元、辦公費3870元、公務接待費3670.84元、電費4836元、培訓費3240元,女同志福利費720元。與上年的22.11萬元相比減少3.44萬元,降低15.56%,主要減少的原因是節能科技中心機關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進一步壓縮基本費用支出。
(七)政府采購情況
2022年本單位政府采購預算0萬元,其中貨物類政府采購0萬元,服務類政府采購0萬元,工程類政府采購0萬元。與上年持平。
(八)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21年年底,綠色建筑與節能科技中心資產總額990.48萬元,其中:流動資產7.53萬元,固定資產982.95萬元。長期投資和在建工程為零。固定資產中,房屋資產凈值為979.27萬元;執法車1輛凈值2.99萬元,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為零;其他固定資產凈值0.69萬元。資產總額與上年相比減少87.95萬元,減少8.15%。其中流動資產減少46.27萬元,變化的主要原因是財政撥款指標年度結余數字不同;固定資產比年初減少41.68萬元,變化的主要原因是計提2021年度固定資產折舊。
二、2022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2022年本單位“三公”經費年初預算安排0萬元,比上年增加0萬元,同比增加0%,主要原因是:無財政撥款的“三公”經費。其中:
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比上年增加0萬元,同比增加0%,主要原因是:無因公出國(境)費。
公務接待費0萬元,比上年增加0萬元,同比增加0%,主要原因是:無公務接待費。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比上年增加0萬元,同比增加0%,主要原因是:無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
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比上年增加0萬元,同比增加0%,主要原因是:公務用車購置費。
第三部分隨州市綠色建筑和節能科技中心2022年部門預算表







備注:本單位無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



第四部分隨州市綠色建筑和節能科技中心2022年預算績效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目標編制情況
2022年綠色建筑與節能科技中心部門整體績效目標是根據部門主要職責編制,對每個項目制定細化、明確的預算績效目標和可考核、可量化的績效指標,并加強對績效目標的審核,將其作為預算編制和資金安排的前置條件和重要依據。加強對支出政策效果和資金使用績效的監控,將預算績效評價結果作為預算安排、政策調整的重要依據。
1、長期目標1:統籌推進常態化疫情防控與建筑節能工作高質量發展,不斷在城市更新行動上使長勁,在城鄉建設上提品質。具體指標設置為:
產出指標:確保建筑業安全,不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指標設立依據是歷史標準。
效益指標:提高企業辦事效率,降低企業負擔,優化營商環境,指標設立依據是歷史標準。
2、長期目標1:嚴格執行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標準。進一步提高我市新建建筑節能施工質量,確保建筑節能標準執行率達100%。組織開展綠色建筑集中示范,加強綠色建筑設計、施工和驗收管理,積極申報綠色建筑星級標識。
滿意度指標:提高群眾對節能工作的滿意度以及企業對營商環境滿意度,指標設立依據是歷史標準。
3、年度目標1.推動綠色建材廣泛應用。推進預拌混凝土企業全部取得綠色生產評價標識,五類建材產品的綠色建材認證率達到50%以上,力爭全市新建建筑應用綠色建材比例達30%以上,打造一批綠色建材應用示范工程。扎實推進既有建筑節能改造。推動既有居住建筑綠色改造,積極引導公共建筑和公共機構開展綠色節能改造示范,具體指標設置為:
效益指標:推廣新型墻體材料78.5萬平方米,推廣散裝水泥82萬噸,推廣預拌砂漿5萬噸,預拌混凝土供應量98萬立方米。指標設立依據是歷史標準。
滿意度指標:提升群眾對節能工作滿意度,指標設立依據是歷史標準。

二、重點項目績效目標編制情況
(一)1、湖北省綠色建筑創建行動方案和新型建材的標識管理項目主要內容是:綠色建筑標準實施、綠色建材規模化應用、建筑垃圾、脫硫石膏、磷石膏、粉煤灰、尾礦等固體廢物的研發、更換節能門窗、修繕屋面保溫、雨水中水利用、更換節能燈具和節水器具、門窗的保溫材料復檢和抽檢、聯合大專院校、科研院所開展綠色建筑共性和關鍵技術研發,新技術新材料工程應用標準編制并指導設計與施工。2022年預算安排92萬元,其中:92萬元資金來源為財政專戶管理資金。
2、項目績效總目標是:推廣新型墻體材料78.8萬平方米,推廣散裝水泥82萬噸,推廣預拌砂漿5萬噸,預拌混凝土供應量98萬立方米。指標設立依據是根據《湖北省綠色建筑創建行動方案》;根據湖北省推廣應用新型墻體材料管理規定。《關于推動預拌混凝土行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關于分解下達我省2021年度裝配式建筑目標任務的通知》、《關于加強完善綠色建筑和節能管理工作的通知》。
3、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產出指標:實現率=100%,指標設立依據是《湖北省綠色建筑創建行動方案》、《關于加強完善綠色建筑和節能管理工作的通知》。
效益指標:完成率=100%,指標設立依據是各年度按計劃完成。
滿意度指標 滿意度=98%,指標設立依據是依據是根據《湖北省綠色建筑創建行動方案》提升小區建筑節能品質,提升群眾對節能工作滿意度。
(二):1、民用建筑節能工作經費項目主要內容:可再生能源一體化規模應用、既有建筑節能改造、低能耗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技術應用、發展裝配式建筑。2022年預算安排70萬,其中:70萬元資金來源為財政專戶管理資金。
2、項目績效總目標是:降低民用建筑使用過程中的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動建筑節能行業高質量發展。
3、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產出指標:達標率=100%,指標設立依據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30號民用建筑節能條例;降低民用建筑使用過程中的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效益指標:完成率=100%,指標設立依據是2022年底完成。
滿意度指標:實現率=95%,指標設立依據是群眾對建筑節能工作滿意度。
相關指標情況說明:
(一)產出指標:
1. 數量指標:反映項目需要完成的任務量,預期可以提供的公共產品及其數量。(實際完成率)
2. 質量指標:是指項目預期的質量等次和質量實現程度,如質量合格率、質量達標率、考核優良率。
3. 時效指標:反映項目預期工作進度。
4. 成本指標:反映預期提供公共產品和服務所需要的成本,
(二)效益指標:反映與既定績效目標相關的、前述相關產出所帶來的預期效果的實現程度,由單位根據項目的具體情況選取填列。可進一步細分為:
1.經濟效益指標:反映項目實施預期對經濟發展帶來的直接或間接影響情況,有經濟效益產生的項目必須在經濟效益指標下設定反映項目預期經濟效益的三級指標。
2.社會效益指標:反映項目公共產品或服務預期可以產生的社會效果,反映項目實施預期對社會發展所帶來的直接或間接影響情況,要根據項目實際,在社會效益指標下設定反映項目預期社會效益的三級指標。
3.生態效益指標:反映項目實施預期對環境、生態產生的影響。有環境效益產生的項目必須在環境效益指標下設定反映項目預期環境效益的三級指標。
4.滿意度指標:反映項目服務對象或項目受益人對相項目實施的滿意程度,根據實際細化為具體指標,如“受訓學員滿意度”、“群眾對工作的滿意度”、“社會公眾投訴率/投訴次數”等。


第五部分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補助)收入:指財政預算安排且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行政運行: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三、行政單位醫療:反映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行政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退休人員的醫療經費。
四、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和公用支出(包括辦公費、水電費、郵電費、交通費、會議費、差旅費等)。
五、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六、“三公”經費:按照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
七、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
八、公務用車:指單位用于履行公務的車輛,包括領導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
九、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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