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隨州市散裝水泥辦公室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部門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隨州市散裝水泥辦公室2021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1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二、2021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第三部分隨州市散裝水泥辦公室2021年部門預算表
一、部門收支預算總表
二、部門收入總表
三、部門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財政專項支出預算表
十、政府采購預算表
第四部分隨州市散裝水泥辦公室2021年預算績效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目標編制情況
二、重點項目績效目標編制情況
第五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隨州市散裝水泥辦公室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市散裝水泥辦公室主要職責是:推行實施綠色建筑與建筑節能標準,發展綠色建筑和節能建筑;推廣太陽能、地源熱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領域中的應用;推行墻體材料革新,推廣新型墻體材料應用,發展綠色建材;推廣預拌混凝土(砂漿)行業綠色生產,推廣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散裝水泥應用;推動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建設,推廣裝配式建筑,實施能耗監測,推廣既有建筑節能綠色改造;承辦綠色建筑和綠色建材評價標識認定、綠色建筑專項驗收工作;組織開展綠色建筑與建筑節能技術、新工藝的研發、交流與推廣應用;負責中心城區室內裝飾裝修行業監管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部門基本情況
隨州市散裝水泥辦公室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二級單位,執行政府會計制度。2020年底,實有人數15人,在職人員13人,其中事業在職編內人數6人,事業在職編外人數7人,退休人員2人。下設綜合科、推廣應用科、執法科、裝飾裝修管理科、財務科等五個科室。
第二部分 隨州市散裝水泥辦公室2021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1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情況
2021年收入預算總額為373.63萬元,其中:一般預算財政撥款64萬元,政府性基金收入254萬元,其他結轉55.63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199.37萬元,降低34.79%。減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關于壓縮一般性支出的要求,公用經費在上年標準上一律壓縮。
(二)支出預算情況
2021年支出預算總額為373.63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199.37萬元,降低34.79%。減少的主要原因是公用經費在上年標準上一律壓縮,返退政府性墻材基金減少。其中:城鄉社區事務支出327.65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199.64萬元,降低37.86%,減少的主要原因是公用經費在上年標準上一律壓縮,返退政府性墻材基金減少;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4.62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73萬元,增長7.56%;增長的主要原因:人員工資及福利支出增加,醫療衛生支出6.95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0.48萬元,降低6.46%;減少的主要原因:在上年標準上一律壓縮,住房保障支出14.41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0.98萬元,降低6.37%。減少的主要原因:在上年標準上一律壓縮。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21年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總額為318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17.66萬元,項目支出100.34萬元。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支出較上年減少255萬元,降低44.50%。減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關于壓縮一般性支出的要求,公用經費在上年標準上一律壓縮。
基本支出217.66萬元:(1)人員經費支出198.99萬元,較上年減少4.9萬元,降低2.40%。(2)日常公用經費支出18.67萬元,較上年減少3.44萬元,降低15.56%,減少的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壓縮。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2021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254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53.66萬元,項目支出100.34萬元。基本支出比上年減少72.34萬元,同比下降32%,主要原因:進一步壓縮基本費用支出。項目支出比上年減少246.66萬元,同比下降71%,主要原因:減少了墻材反退基金和壓縮項目支出。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情況
2021年未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支出。
(六)機關運行經費的說明
2021年預算支出安排機關運行經費18.67萬元,2021年預算支出安排機關運行經費較上年減少3.44萬元,降低15.56%,主要原因是進一步壓縮基本費用支出。其中,維護費3000元、工會經費2萬元、福利費10000元、郵電費5000元、公務用車維護費24200元、勞務費2萬元、差旅費10000元、會議費12700元、印刷費5000元、物業管理費10000元、辦公費2萬元、公務接待費3800元、其它商品服務支出費2萬元、水費3000元、電費10000元、培訓費10000元。2022年預算支出安排機關運行經費較上年減少3.44萬元,降低15.56%,主要原因是進一步壓縮基本費用支出。
(七)政府采購情況
2021年無財政撥款的新增政府采購預算安排。
(八)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20年年底,散辦資產總額1078.43萬元,其中:流動資產53.8萬元,固定資產1024.63萬元。長期投資和在建工程為零。固定資產中,房屋資產凈值為1020.54萬元;執法車1輛凈值3.26萬元,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為零;其他固定資產凈值0.83萬元。資產總額與上年相比減少39.97萬元,減少3.57%。其中流動資產增加2萬元,變化的主要原因是財政撥款指標年度結余數字不同;固定資產比年初減少41.97萬元,變化的主要原因是計提2020年度固定資產折舊。
二、2021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無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支出。與上年一致。。
第三部分隨州市散裝水泥辦公室2021年部門預算表











第四部分隨州市散裝水泥辦公室2021年預算績效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目標編制情況
2021年散辦部門整體績效目標是根據部門主要職責編制,對每個項目制定細化、明確的預算績效目標和可考核、可量化的績效指標,并加強對績效目標的審核,將其作為預算編制和資金安排的前置條件和重要依據。加強對支出政策效果和資金使用績效的監控,將預算績效評價結果作為預算安排、政策調整的重要依據。
2021年重點工作有三個方面,分別是:第一,以嚴格執法為抓手,確保綠色建筑標準全面執行。截至目前,全市城區所有新建建筑嚴格按照《綠色建筑設計與工程驗收標準》進行設計、圖審和施工,已實現各縣市區全覆蓋。
第二、以強化監管為抓手,推進預拌行業綠色生產改造。從市場準入到質量保證,從安全生產到日常監管,多管齊下,實現了全鏈條閉合式管理。同時把專項檢查和日常巡查結合起來,及時掌握各企業改造進度,及時協調解決出現的問題,及時制止違法違規行為,督促各企業將綠色生產要求貫徹到日常生產活動中,使綠色生產改造得以穩步推進。
第三、以閉合管理為抓手,推廣綠色建材廣泛應用。我們結合國家和省相繼出臺的《綠色建筑創建行動方案》要求,把綠色建材申報和應用列入重點工作,通過組成專班到各在建工程項目和各個建材生產企業進行走訪調研,宣傳政策,指導建材企業積極申報綠色建材標識,引導綠色建筑項目使用綠色建材,對取得綠色建材標識的生產企業開展考核評比,并對兩家取得優異成績的企業分別給予了10萬元資金獎勵,在全行業掀起了一股綠色建材標識創建熱潮。

二、重點項目績效目標編制情況
2021年散辦部門重點項目是根據部門主要職責編制,對項目制定細化、明確的預算績效目標和可考核、可量化的績效指標,并加強對績效目標的審核,將其作為預算編制和資金安排的前置條件和重要依據。加強對支出政策效果和資金使用績效的監控,將預算績效評價結果作為預算安排、政策調整的重要依據。
重點工作推進情況
1綠色建筑發展實現全覆蓋。我們認真貫徹落實住建部和省住建廳相關文件精神,通過政策引領、宣傳造勢、技術支撐、資金補貼等措施,極大地調動了建設單位創建綠色建筑的積極性。
2創新工作方式,強化執法過程監管。針對新修訂的《建筑節能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組織執法人員深入施工一線,到全市所有建筑工地根據圖紙設計的具體內容有針對性的開展技術交底,進一步明確了各參建主體的責任,以及節能材料與設備的選用和進場驗收程序,對建筑節能分部工程的施工與控制提出了明確要求,指導參建各方搞好建筑節能分部工程施工,進一步提升了建筑節能工程施工質量。
3 逐步實施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加強政策宣傳,開展試點示范,利用省級建筑節能以獎代補資金對市建管大樓進行了節能改造,更換了節能外窗,降低了使用能耗,改善了辦公環境。
4宣傳引領凝聚綠色生產共識。一是印制標準手冊。我們將《預拌混凝土綠色生產及管理技術規程》進行了簡化,編印了《隨州市預拌混凝土綠色生產標準化工作手冊》下發給每家企業,使企業對綠色生產有更加直觀更加清晰的認識,更變于企業操作,使綠色生產的管理更加標準化規范化。二是舉辦預拌混凝土綠色生產及質量控制培訓班。
5建立健全預拌行業綠色生產管理體系。為配合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我們建立健全了預拌行業綠色生產閉合式管理機制。一是提高了準入門檻,研究制定了《關于規范預拌混凝土(砂漿)管理的通知》,從新建預拌混凝土(砂漿)企業開始介入,指導其按照綠色生產要求建站,對于不滿足綠色生產要求的不予發放《資質證書》。
6嚴格實施城區在建工程砂漿“禁現”。組織執法人員對城區所有在建工程項目的砂漿“禁現”工作進行了專項巡查整治,一是進一步強化監管重點。


相關指標情況說明:
(一)產出指標:
1. 數量指標:反映項目需要完成的任務量,預期可以提供的公共產品及其數量。(實際完成率)新建建筑節能能力1.78萬噸,績效標準達到100%。發展綠色建筑面積30萬立方米,績效標準達到100%。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面積38萬平方米,績效標準達到100%。
2. 質量指標:是指項目預期的質量等次和質量實現程度,質量合格率達100%、質量達標率100%、考核優良率100%。
3. 時效指標:反映項目預期工作進度。
4. 成本指標:反映預期提供公共產品和服務所需要的成本,
(二)效益指標:反映與既定績效目標相關的、前述相關產出所帶來的預期效果的實現程度,由單位根據項目的具體情況選取填列。可進一步細分為:新建建筑節能能力1.78萬噸,績效標準達到100%。發展綠色建筑面積30萬立方米,績效標準達到100%。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面積38萬平方米,績效標準達到100%。
1.經濟效益指標:反映項目實施預期對經濟發展帶來的直接或間接影響情況,有經濟效益產生的項目必須在經濟效益指標下設定反映項目預期經濟效益的三級指標。質量合格率達100%、質量達標率100%、考核優良率100%。
2.社會效益指標:反映項目公共產品或服務預期可以產生的社會效果,反映項目實施預期對社會發展所帶來的直接或間接影響情況,要根據項目實際,在社會效益指標下設定反映項目預期社會效益的三級指標。質量合格率達100%、質量達標率100%、考核優良率100%。
3.生態效益指標:反映項目實施預期對環境、生態產生的影響。有環境效益產生的項目必須在環境效益指標下設定反映項目預期環境效益的三級指標。質量合格率達100%、質量達標率100%、考核優良率100%。
4.滿意度指標:反映項目服務對象或項目受益人對相項目實施的滿意程度,根據實際細化為具體指標,如“受訓學員滿意度”、“群眾對工作的滿意度”、“社會公眾投訴率/投訴次數”等。質量合格率達100%、質量達標率100%、考核優良率100%。
第五部分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補助)收入:指財政預算安排且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行政運行: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三、行政單位醫療:反映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行政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退休人員的醫療經費。
四、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和公用支出(包括辦公費、水電費、郵電費、交通費、會議費、差旅費等)。
五、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六、“三公”經費:按照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
七、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
八、公務用車:指單位用于履行公務的車輛,包括領導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
九、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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