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隨州市委、隨州市人民政府轉發〈市委宣傳部、市委法治辦、市司法局關于在全市公民中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的第七個五年規劃(2016-2020年)〉的通知》(隨發〔2016〕22號)和《省水利廳關于印發〈全省水利系統法治宣傳教育第七個五年規劃〉的通知》鄂水利函【2016】651號精神,為持續深入開展水利法治宣傳教育工作,全面推進依法治水管水,結合我市水利工作實際,特制定本規劃。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四中全會、省委十屆五次、七次全會精神和市委常委會關于推進法治隨州建設的要求,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的新時期水利工作方針,堅持“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全面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按照全面推進法治隨州建設的工作部署和新時期水利改革發展目標任務,全面貫徹落實國家、省、市“七五”普法規劃,開展水利法治宣傳教育,推進水利法治宣傳教育與水利法治實踐相結合,更好地發揮水利法治在水利改革發展中的引領、規范、推動和保障作用。充分發揮法治宣傳教育在全面推進法治隨州建設中的基礎性作用,營造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社會氛圍,為隨州建設鄂北區域性中心城市提供堅實的法治保障。
二、主要目標
全市水利普法宣傳教育機制進一步健全,水利法治宣傳教育實效性進一步增強,水利系統干部職工特別是領導干部法律素養進一步提升,依法治水管水能力和水平進一步提高,全社會水法治觀念明顯增強,全社會水法律意識、水憂患意識和水安全意識明顯提高。
三、工作原則
1.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緊緊圍繞“十三五”時期隨州經濟社會發展的目標任務,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大力提升全民水法治意識,全面推進水利依法行政,切實提高依法治水管水能力和水平。
2.堅持統籌規劃,合理安排。結合水利工作實際,立足于當前的新目標、新形勢、新要求,緊緊圍繞新時期水利工作方針,科學謀劃水利法治宣傳教育工作,合理制定年度工作計劃,保障普法工作有序推進,確保普法任務圓滿完成。
3.堅持學用結合,普治并舉。堅持法治宣傳教育與依法治理有機結合,在水利法治實踐中注重水利法治宣傳教育,積極引導管理人和管理相對人嚴格依法開展各項水事活動,提高水利法治宣傳教育的實際效果。
4.突出重點,注重創新。根據不同地區、不同人群的特點,突出水利法治宣傳教育的重點內容,增強工作的針對性。把握水利法治宣傳教育的工作規律,創新工作思路,健全工作機制,改進工作方式,增強水利法治宣傳教育工作實效性。
四、主要任務
(一)深入學習宣傳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論述。深入學習宣傳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論述,增強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的自覺性和堅定性。深入學習宣傳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關于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部署,宣傳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黨內法規建設的生動實踐,使全市水利系統廣大干部職工深入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國的重大意義和總體要求,更好地發揮法治的引領和規范作用。
(二)突出學習宣傳憲法。堅持把學習宣傳憲法擺在首要位置,在水利系統普遍開展憲法教育,弘揚憲法精神,樹立憲法權威。深入宣傳依憲治國、依憲執政等理念,宣傳黨的領導是憲法實施的最根本保證,宣傳憲法的實施。認真組織好“12·4”國家憲法日、全國法治宣傳日集中宣傳活動,提高水利系統干部職工特別是各級領導干部的憲法意識,增強憲法觀念,堅決維護憲法尊嚴。
(三)深入學習宣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堅持把宣傳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作為法治宣傳教育的基本任務,大力宣傳憲法相關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經濟法、社會法、刑法、訴訟與非訴訟程序法等多個法律部門的法律法規。大力宣傳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的法律法規和保障公民基本權利的法律法規。在傳播法律知識的同時,更加注重弘揚法治精神、培育法治理念、樹立法治意識,大力宣傳憲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權由法定、權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提高水利系統廣大職工自覺守法和全行業依法行政能力。
(四)深入學習宣傳黨內法規。適應全面從嚴治黨、依規治黨新形勢新要求,切實加大黨內法規宣傳力度。突出宣傳黨章,教育引導水利系統廣大黨員尊崇中國共產黨章程,以中國共產黨章程為根本遵循,堅決維護中國共產黨章程權威。大力宣傳《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等各項黨內法規,注重黨內法規宣傳與國家法律宣傳的銜接和協調,堅持紀在法前、紀嚴于法,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教育引導水利系統廣大黨員做中國共產黨章程黨規黨紀和國家法律的自覺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堅定捍衛者。
(五)深入學習規范行政機關行政行為的法律法規。大力宣傳依法行政領域的法律法規,推動水行政主管部門牢固樹立“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的意識,促進法治政府建設。深入加強對《立法法》《行政處罰法》《行政許可法》《行政復議法》《行政監察法》《公務員法》《政府采購法》《審計法》《預算法》《信訪條例》《信息公開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學習和培訓。全市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廣大干部職工要系統學習和熟練掌握與履行職責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規范行政機關、公務員以及水行政執法人員的行政行為,全面提高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
(六)深入學習宣傳水法規。進一步加強對《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河道管理條例》《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征收管理條例》《抗旱條例》《農田水利條例》和《湖北省實施辦法》《湖北省實施辦法》《湖北省實施辦法》《湖北省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征收管理辦法》等各項水法律法規的宣傳學習,切實落實依法治水管水的各項措施,促進全社會依法開展水資源開發、利用、節約、保護和防治水害活動,引導公民、法人和其它社會組織依法表達利益訴求、解決矛盾糾紛、維護自身權益。突出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宣傳,促進全社會用水觀念轉變,為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保障國家水安全,切實加強水生態文明建設創造良好條件,大力推動美麗中國建設。
(七)大力推進水法治文化建設。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形成濃厚的水法治文化氛圍,夯實水生態文明的文化內涵。推進水法治文化陣地建設,因地制宜建設水法治文化長廊、水法治文化主題公園、水法治文化主題廣場和水情教育基地、水利風景區等普法宣傳陣地,寓教于樂,將普法宣傳與群眾休閑娛樂有機結合,發揮水利普法陣地宣傳最大效應。
(八)持續開展水利法治集中宣傳活動。充分利用“12·4”國家憲法日、“世界水日”“中國水周”以及水法律法規頒布紀念日,大力開展水利法治宣傳教育,提高宣傳教育成效。每年 “世界水日”“中國水周”期間,市水利局將圍繞宣傳主題,突出年度水利工作重點,周密部署和組織宣傳活動,營造濃厚的水利法治宣傳氣氛。各地各單位要結合實際,突出重點,精心策劃,豐富內容,組織安排好“世界水日”“中國水周”等節點的集中宣傳活動,增強集中宣傳的感染力和有效性,廣泛傳播水法治理念。
(九)深入推進依法治水。認真學習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貫徹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和《關于完善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的意見》等意見精神要求。完善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健全決策規則,推進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根據水利改革發展新形勢新任務,加快推進地方水利立法和制度建設,完善地方水法規制度體系。全面落實加強水行政執法工作的政策措施,進一步理順水行政執法體制機制,著力構建高效的水法治實施體系。進一步完善水行政執法程序,切實加大執法力度,規范執法行為,堅決查處和制止各類水事違法行為,建立健全水事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機制,加強基層水政監察隊伍建設。深化水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清理、減少、下放水行政審批事項和審批權限,減少前置審批,嚴格水行政許可行為,強化行政許可事中事后監管,優化水行政審批流程,進一步提高審批效率。
(十)推進法治教育與道德教育相結合。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的基本原則,以法治體現道德理念,以道德滋養法治精神,促進實現法律和道德相輔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在水利行業內外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培育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提高全民族思想道德水平,為全面依法治國創造良好人文環境。強化規則意識,倡導契約精神,弘揚公序良俗,引導人們自覺履行法定義務、社會責任、家庭責任。發揮法治在解決道德領域突出問題中的作用,健全水利建設市場信用體系,有序推進水利建設市場主體信用評價工作,完善守法誠信褒獎機制和違法失信行為懲戒機制。
五、對象和要求
水利法治宣傳教育的對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點是全市水利系統各級領導干部、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水行政執法人員、企事業單位經營管理人員、青少年以及水行政管理相對人。
(一)以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為指導,落實五大發展理念,積極踐行新時期水利工作方針。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的新時期水利工作方針,落實五大發展理念。水利法治宣傳教育要緊密圍繞加快水利改革發展的需要,大力宣傳水利改革發展的指導思想、目標任務、基本原則以及各項政策措施,推動水利發展。要加大力度宣傳國情水情,提高社會各界水憂患意識和節水保護意識。通過典型案例持久深入推進依法行政、依法治水,大力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強化水法治保障,加快推進水治理體系和水治理能力現代化。
(二)嚴格貫徹落實《關于完善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的意見》,健全和完善水利系統機關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堅持學法用法相結合,進一步完善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各項制度,健全考核評估機制,創新工作方式方法,不斷推進學法用法工作持續深入開展,增強水利系統領導干部和機關工作人員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動發展的能力水平。健全完善黨委(黨組)中心組學法制度、領導干部法治講座和法律培訓制度、水利法律知識考核制度、重大事項決策法律咨詢制度、水行政執法人員培訓考核制度和公務員日常學法、法治培訓、定期法律考試、任職法律考試、依法決策、依法履職考核等制度,推動健全完善公務員特別是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工作機制。黨委(黨組)書記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帶頭講法治課,做學法表率。逐步建立和完善領導干部學法考勤、學法檔案、學法情況通報等制度,把領導干部學法各項要求落到實處。認真落實《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加強全市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法治建設績效考核的意見〉的通知》(隨辦發〔2015〕8號)要求,把尊法學法守法用法情況作為考核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重要內容,把法治思維能力、依法辦事作為考察干部的重要內容。嚴格實行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未取得執法資格的,不得從事執法活動。
(三)堅持法治宣傳與法治實踐相結合,實行“誰主管、誰普法,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在加強和創新水利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工作中,緊密結合水利法治宣傳教育,傳播法治精神,法治宣傳與法治實踐相輔相成相得益彰。在執法實踐中加強典型案例宣傳,廣泛開展以案釋法和警示教育, 積極回應人民群眾關心的水利熱點問題,形成行政執法、糾紛調解和法律服務的過程即是向群眾弘揚法治精神的過程。加強水行政執法案例整理編輯工作,做好重大水行政執法典型案例發布制度,推動形成全社會積極踐行水法治的良好風尚。
六、工作步驟和安排
本規劃從2016年開始實施,到2020年結束。分以下三個階段。
(一)宣傳發動階段(2016年)。各地各單位跟據本規劃確定的目標、任務和要求,結合實際,制定本地區、本單位的五年普法規劃,同時做好水利“七五”普法的宣傳、發動和組織工作。
(二)組織實施階段(2017年至2019年)。各地各單位制定水利法治宣傳教育年度工作目標和舉措,深入開展宣傳教育,全面組織實施。2018年按照省、市的統一部署,開展中期檢查督導。
(三)檢查驗收階段(2020年)。在各級普法領導機構的領導下,組織開展全市水利“七五”普法總結驗收考核。
七、組織領導和保障措施
(一)切實加強領導。全市水利系統各級黨委(黨組)要加強對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的領導,進一步健全普法依法治理領導機構和辦事機構,明確領導職責,建立和完善普法依法治理領導機構定期召開會議、聽取工作匯報、開展工作督查等制度。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納入本單位議事日程,切實加強對水利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和檢查,做到有部署、有檢查、有總結、有驗收,保障規劃落實。
(二)建立長效機制。建立健全水利普法工作評估考核機制,對普法工作進行年度考核、階段性檢查和專項督查,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績作為評選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的重要條件。按照省、市的統一部署,開展法治宣傳教育表彰獎勵工作,及時總結推廣典型經驗。
(三)落實經費保障。各地各單位要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經費納入本單位的年度預算,滿足普法工作的需要。同時建立動態調整機制,把法治宣傳教育列入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積極利用社會力量開展水利普法宣傳,切實保障水利普法工作的順利開展。
(四)加強隊伍建設。加強對水利法治宣傳教育工作者的培訓,不斷提高法治宣傳教育工作者的政治法律素養和業務能力。建立與完善水利普法聯絡員制度,鼓勵社會組織與公民投身水利法治宣傳教育活動,形成上下聯動,內外配合、廣泛參與的普法工作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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