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是河長制工作正式啟動相關任務的開局年。為承上啟下,提前謀劃相關工作,現結合隨州實際,擬出2018年“七大”工作任務:
一、積極向市人大匯報,力爭出臺地方立法的《河道管理辦法》。將河長制的工作理念、工作要素、工作措施、工作責任全部貫穿到地方法規之中。
二、完成所有河道劃界登記工作。市級10條河流由市級河長掛帥、聯系單位協調、屬地政府配合,市國土資源局、市水利局分別配備一名技術人員,全力推進。
三、下大力氣解決農村和農業污染的突出問題。2018年,堅決取締水庫投肥養魚和攔汊養殖行為(今年已經啟動,許多地方已經規范了水庫承包合同)。對畜禽集中養殖場將分類整治,禁養區、限養區現有規模以上養殖場須達標排放,不能達標排放的予以關停或搬遷,且不再審批新的規模以上養殖場。對農村污水和垃圾將結合“潔美家園”和農村人居環境改善工作進一步規范。
四、初步實現城鎮和工礦企業污水無直排。完成城南新區、高新區、曾都開發區等污水處理廠建設,推進鄉鎮污水處理廠建設,探索研究切合實際的運行管理模式,確保2018年底入河污水均得到有效處理。
五、實現跨鄉鎮河道斷面水質自動化監測。完成市級10條河流納污能力監測分析。總結吸收小型水庫自動化監測的經驗,在各河流的各鄉鎮跨界斷面均安裝自動化的水質、水位和視頻監控設備,隨時掌握河流動態。
六、啟動一批水生態治理項目。圍繞長江大保護包裝的“五水繞城”項目,其中水生態治理13個子項目已打包申請國開行貸款35.6億元,目前已經進入招標程序。以此為契機,2018年須完成水源地達標建設、黑臭水體治理和重點河段的綠化、美化。
七、讓河長巡河成為常態化工作。按照市河長辦出臺的《河長工作細則》,敦促各河道的各級河長按照規定的頻次巡河,隨時發現、處理、解決問題,防止重大涉河違法違規案件發生。
請各地河長辦、各河流聯系單位結合各自實際,細化工作方案,分解工作任務,強化工作措施,確保實現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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