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群眾信訪舉報轉辦和邊督邊改公開情況一覽表
(第 22 批?????? ???2024年6月8日)
序號 | 受理編號 |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 | 行政區域 | 問題類型 | 調查核實情況 | 是否屬實 | 辦結目標 | 處理和整改情況 | 是否辦結 | 責任人被 處理情況 |
1 | D3HB202405290074 | 隨州市隨縣安居鎮肖某經營的屠宰場(原王家沙灣小學):1.將生產污水蓄積門口的廢水池中,散發臭味,雨天將污水直排到附近的安居河,影響沿岸居民用水。2.一般在凌晨兩點開始屠宰作業,屠宰生豬產生噪音污染。 | 隨州市 | 水,噪音 | 信訪人反映3個事項。(一)關于信訪人反映的“將生產污水蓄積門口的廢水池中,散發臭味”問題。 該問題屬實。經查: 隨縣安居鎮食品經營部屠宰車間、污水處理站南側收集池未密閉,3個收集池內存放有未處理的屠宰廢水(3192立方米),臨時存放豬舍內存放有待宰牲豬63頭,現場檢查時存在明顯異味。 (二)關于信訪人反映的“雨天將污水直排到附近的安居河,影響沿岸居民用水”問題。 該問題不屬實。經查: 該屠宰場距離府澴河直線距離約200米,府澴河河堤高于屠宰場及其污水收集池。 2024年5月31日對該屠宰場周圍沿線進行排查,未發現有屠宰廢水外排的現象及痕跡,藕堰和漁業養殖的水有沒有進入府澴河影響下游居民用水。經走訪周邊住戶了解,未發現該屠宰場在雨天將污水排入府澴河河道的情況。 2024年5月31日,隨縣環境保護監測站對該屠宰場污水處理站出水水質、臨近該屠宰場的府澴河河道水質及河道下游水質進行采樣檢測,據檢測報告(隨縣環測(WT)字2024第032號)顯示,隨縣安居鎮食品經營部污水處理站出水水質達到《肉類加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457-92),隨縣安居鎮食品經營部旁府澴河河道及河道下游水體水質符合《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Ⅲ類標準。 經查詢湖北省生態環境廳隨州生態環境監測中心2024年1-4月份府澴河下游隨縣安居鎮肖家店國考斷面水質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Ⅲ類。 (三)關于信訪人反映的“一般在凌晨兩點開始屠宰作業,屠宰生豬產生噪音污染”問題。 該問題屬實。經查: 隨縣安居鎮食品經營部屠宰牲豬時段為凌晨2點至凌晨4:30分,采用傳統放血的方式進行屠宰,在屠宰牲豬過程中待宰牲豬會產生噪聲。 2024年6月1日凌晨1點-3點,隨縣環境保護監測站對該屠宰場屠宰過程中廠界外6個點位進行噪聲采樣,據檢測報告(隨縣環測(WT)字2024第033號)顯示,該6個點位中5個噪聲值超過《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Ⅲ類。 綜上所述,投訴反映情況屬實。該問題屬于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屬實 | 1. 督促隨縣安居食品經營部落實主體責任,加強環境衛生管理,做好日常衛生清運工作。對收集池進行加蓋密閉,加大對屠宰車間、收集池的清理和噴灑除臭劑的頻次,減少異味的產生。2.督促隨縣安居鎮食品經營部將傳統放血的屠宰方式,更換為電麻方式進行屠宰,壓縮屠宰加工時間,有效減少屠宰過程中噪音對周邊環境的影響。 | 1.隨州市生態環境局隨縣分局督促隨縣安居食品經營部落實主體責任,加強環境衛生管理,做好日常衛生清運工作。對收集池進行加蓋密閉,加大對屠宰車間、收集池的清理和噴灑除臭劑的頻次,減少異味的產生。 2.隨縣農業農村局責令隨縣安居鎮食品經營部將傳統放血的屠宰方式,更換為電麻方式進行屠宰,壓縮屠宰加工時間。建立長效屠宰監管機制,有效減少屠宰過程中噪音對周邊環境的影響。 3.隨州市生態環境局隨縣分局對其下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隨環(隨)責改〔2024〕34號),責令隨縣安居食品經營部7日內采取有效的措施,對屠宰牲豬產生的噪聲進行治理,減少屠宰牲豬造成噪聲擾民。同時,對隨縣安居鎮食品經營部噪聲超標排放的行為進行立案查處。 | 階段性辦結 | 無 |
2 | D3HB202405290015 | 州市曾都區南郊辦事處南郊工業園正大養雞場,距離居民區不足一百米,異味擾民,該問題已持續數年。 | 隨州市 | 大氣 | 信訪人反映2個事項。(一)關于信訪人反映的“隨州市曾都區南郊辦事處南郊工業園正大養雞場,離居民區不足一百米,異味擾民”問題。 信訪人反映的問題屬實。 2024年5月31日,曾都區工作專班針對信訪人反映問題的湖北正大畜禽有限公司肉雞05A號場進行現場核查。該場處于消毒階段,雞舍處于空欄狀態,沒有養殖行為,現場未聞到異味。經了解,該批次肉雞2024年4月15日進欄,5月26日養殖成熟全部出欄并清欄消毒完畢,處于待養殖狀態。 南郊正大養殖場建場時周圍100米內并無居民區,隨著城區規劃范圍的調整和南郊街道的發展,如今該養殖場周邊逐步建起其他企業和居民區,最近的居民區不足100米。 (二)關于信訪人反映的“該問題已持續數年”問題 2021年,南郊工業園內的柳城寓墅小區開始建成,距離南郊正大養殖場約500米左右,5棟306套住房大部分開始居住,養殖場異味問題投訴開始增多。 2023年在異味明顯時,市生態環境局曾都區分局聯合南郊街道辦事處,(肉雞進欄30天至出欄前)組織了2次突擊監測: 2023年10月11日,市生態環境局曾都區分局委托隨州市生態環境監測中心,對該肉雞養殖場的無組織廢氣進行監測,根據[隨環監(JD)字第2023058號]《監測報告》顯示,該雞場的無組織廢氣監測濃度均符合國家標準限值。 2023年12月9日,市生態環境局曾都區分局再次委托第三方技術公司對該肉雞養殖場開展監督性監測,根據(SW[檢]字202312038號)《檢測報告》顯示,該肉雞養殖場的無組織廢氣監測濃度均符合國家標準限值。 2024年5月31日,曾都區工作專班現場核查時了解到,該肉雞養殖場處于待養殖狀態,不具備檢測條件。 調閱相關資料顯示,該肉雞養殖場“異味擾民”問題確實持續數年,曾被2021年中央、2023年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交辦要求整改。該肉雞養殖場雖加大環保投入,持續落實整改,且監測數據達到國家排放標準,但由于養殖場與居民區較近,仍對周圍居民生活造成一定影響。 綜上所述,投訴反映情況屬實。該問題屬于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屬實 | 1、改進生產工藝,降低異味產生。要求正大養雞場提高OPM除臭液噴淋頻率,及時清糞,做好環境保潔,積極采取技術措施消毒除臭。2、做好群眾解釋工作。曾都區計劃在該場區租賃合同到期后變更該區域的用途,督促養雞場搬遷,從根本上改善周邊住戶的居住環境。在租賃到期前南郊街道辦事處主動回應群眾訴求,進一步做好周邊群眾解釋工作,妥善化解廠鄰矛盾。 | 一是改進生產工藝,降低異味產生。曾都區農業農村局督促正大公司專門研制了OPM除臭液,采取霧化噴降、提高OPM除臭液噴淋頻率,降低臭氣產生濃度。同時,加強對正大養雞場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的監督指導,要求正大養雞場在清欄期間及時清糞,做好環境保潔,積極采取技術措施消毒除臭。 二是謀劃養殖場搬遷。該肉雞養殖場自2010年建成,隨著城市建設發展,該養殖場逐步演變為禁養區。南郊街道辦事處將在該場區租賃合同2029年9月到期后變更該區域的用途,督促該肉雞養殖場搬遷,從根本上改善周邊住戶的居住環境。 三是加強日常環境監管。在該肉雞養殖場存續期間,市生態環境局曾都區分局將加大日常檢查力度,確保污染防治設施正常運行,污染物達標排放。 四是做好周邊群眾解釋工作,妥善化解廠鄰矛盾。在租賃到期前,南郊街道辦事處主動回應群眾訴求,進一步做好周邊群眾解釋工作,妥善化解廠鄰矛盾。 | 階段性辦結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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