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廳關于印發《湖北省婚姻登記記錄查詢證明出具工作規范》的通知
鄂民政規〔2012〕1號
各市、州、縣(市、區)民政局:
現將《湖北省婚姻登記記錄查詢證明出具工作規范》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二日
湖北省婚姻登記記錄查詢證明出具工作規范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規范婚姻登記記錄查詢證明出具工作,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民政部《婚姻登記檔案管理辦法》、《婚姻登記工作暫行規范》和《關于出具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的答復》(民辦函〔2004〕32號)的規定,制定本規范。
第二條 各地婚姻登記機關為婚姻登記記錄查詢證明出具機關。縣級以上民政部門指導轄區婚姻登記機關做好出具工作。
第三條 婚姻登記記錄查詢證明是依當事人申請出具的是否在本轄區辦理結婚登記、離婚登記的記錄證明,不包括轄區外其它地區的婚姻登記記錄。
第四條 出具婚姻登記記錄查詢證明是依申請行政行為,必須堅持客觀、真實、時效的原則,采用規范格式。
第二章 申請人和提供證件材料
第五條 當事人申請出具《婚姻登記記錄查詢證明》時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 在本轄區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的結婚或離婚登記;
(二)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書面申請。
第六條 當事人申請出具《無婚姻登記記錄查詢證明》時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戶籍屬本轄區(當事人戶口從一個轄區遷入另一個轄區的,由現戶籍地的婚姻登記機關受理);
(二)達到法定婚齡;
(三)目前婚姻狀況為未婚、離婚或喪偶;
(四)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書面申請。
第七條 當事人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出具《婚姻登記記錄查詢證明》和《無婚姻登記記錄查詢證明》需要提供以下證件和證明材料:
1.本人的戶口簿和身份證(軍人提供《軍官證》等軍人身份證件);華僑、外國人提供有效護照,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提供有效通行證、身份證(僅限出具《婚姻登記記錄查詢證明》);
2.離婚者同時持離婚證、離婚調解書(離婚判決書)原件,喪偶者持喪偶證明原件;
3.當事人因故不能親自前往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的,可以委托辦理。委托辦理應當提交經公證機關公證的授權委托書,出國人員應提交經中國駐外使(領)館公證的當事人的委托書。委托書應當寫明當事人目前的婚姻狀況、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碼,受委托人應同時提交本人身份證和委托人的戶口簿、身份證(原件);
4.當事人已經死亡,其近親屬申請出具其《婚姻登記記錄查詢證明》的,申請人須提供當事人的死亡證明,公安部門或公證部門出具的近親屬關系的證明,申請人的戶口簿、身份證、照片;
5.當事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可由其監護人提出申請,監護人應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證、當事人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當事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證明、申請人與當事人有監護關系的證明。
第三章 出具程序和時限
第八條 當事人申請出具《婚姻登記記錄查詢證明》或《無婚姻登記記錄查詢證明》應提交書面申請書。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不符合條件的不予受理;符合條件的按以下程序辦理:
(一)當事人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二)填寫《申請出具婚姻登記記錄查詢證明聲明書》或《申請出具無婚姻登記記錄查詢證明聲明書》;
(三)婚姻登記機關根據本機關原始檔案保存的年限,查詢婚姻登記信息系統后,由系統打印出《婚姻登記記錄查詢證明》或《無婚姻登記記錄查詢證明》,婚姻登記機關統一編號(格式為“Zaaaaaa-bbbb-ccccc”,其中“aaaaaa”為6位行政區劃代碼,“bbbb”為當年年份,“ccccc”為當年出具證明的序號,鄉鎮人民政府婚姻登記機關行政區劃代碼改為9位),粘貼照片(卡鋼印)并加蓋公章。當事人已經死亡的不貼照片,在貼照片處注明當事人已死亡;
(四)婚姻登記機關在當事人保存的原始檔案和信息系統可查詢的時間段內,《無婚姻登記記錄查詢證明》起始日期填寫為法定婚齡日、離婚日或喪偶日,截止日期填寫為申請日前一日。當事人已經死亡的截止日期填寫為當事人死亡日期。
第九條 當事人申請出具證明時間段,超出本機關保存檔案的部分,或者申請出具當事人目前已婚狀況以前時間段無婚姻登記記錄的,登記機關不予出具,應告知當事人去檔案管理部門辦理或者采取其他方式解決。
第十條 當事人具備條件、手續齊全的,婚姻登記機關應于2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
第四章 檔案管理
第十一條 婚姻登記機關對申請出具婚姻登記記錄查詢證明當事人的《聲明書》、戶口簿、身份證、離婚證(離婚調解書或離婚判決書)、喪偶證明的復印件以及委托書等文本材料應存檔管理,保存期限要符合《檔案法》的有關規定。登記機關可根據檔案室的保存量,對超過十年的檔案依次進行銷毀。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二條 本工作規范由湖北省民政廳負責解釋。
第十三條 本工作規范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申請出具婚姻登記記錄查詢證明聲明書??????????
編號:
本人
申請出具婚姻登記記錄查詢證明,謹此
聲明:
本人姓名:???? ??性別:
出生日期:
民??族: ???? 職業: ????
身份證件號碼: ??????????
戶口所在地:????????????
現詳細地址:????????????
1、?? 年??月??日??????與??????
(身份證號???????? )辦理過???? 登記類業務;
2、?? 年??月??日??????與??????
(身份證號???? ????)辦理過???? 登記類業務;
本人上述聲明完全真實,如有虛假,一切后果自負,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聲 明 人:
聯系電話:
年??月??日
備注:聲明人需提供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近期二寸免冠證件照二張。
申請出具無婚姻登記記錄查詢證明聲明書??????????
編號:
本人因??????????????
申請出具無婚姻登記記錄查詢證明, 謹此聲明:
本人姓名:???? ??性別:
出生日期:
民??族: ???? 職業: ????
身份證件號碼: ??????????
戶口所在地:????????????
現詳細地址:????????????
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
本人上述聲明完全真實,如有虛假,一切后果自負,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聲 明 人: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備注:聲明人需提供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近期二寸免冠證件照二張。
婚姻登記記錄查詢證明
編號:
姓 名:??性 別:
出生日期:
身份證件號碼:????????????
戶口所在地:??????????????
根據當事人《申請出具婚姻登記記錄查詢證明聲明書》,經查詢我婚姻登記機關從?? 至今的婚姻登記檔案,查到當事人婚姻登記記錄如下(按時間順序列出全部婚姻登記信息):
1、?? 年??月??日??????與??????
(身份證號????????)辦理過??????登記類業務;
2、?? 年??月??日??????與??????
(身份證號???????? )辦理過??????登記類業務;
此證明只表明當事人在本登記機關所轄范圍內目前的結婚或離婚登記記錄,不包括在本轄區外其他地區的婚姻登記記錄。
出證人簽名:??????
聯系電話:????????出證機關:
年??月??日??????
無婚姻登記記錄查詢證明
編號:
姓 名:??性 別:
出生日期:
身份證件號碼:
戶口所在地:
根據當事人《申請出具無婚姻登記記錄查詢證明聲明書》和我婚姻登記機關電腦保存的結婚登記檔案,經查詢我婚姻登記機關從?? 年??月??日至?? 年月日的婚姻登記檔案,未發現當事人有(結婚/離婚后再婚/喪偶后再婚)登記記錄。此證明僅限用于使用。
此證明只表明當事人在本登記機關所轄范圍內目前無結婚登記記錄,不包括在本轄區外其他地區的婚姻登記記錄。
本證明不等同于單身證明和未婚證明。
出證人簽名:??????
聯系電話:????????出證機關: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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