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教育局,市直各學校:
現將《隨州市2026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隨州市教育局
2026年5月26日
隨州市2026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實施方案
根據《市教育局關于印發〈隨州市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隨教發〔2020〕7號)精神,為確保全市高中階段學校統一招生錄取工作安全、有序實施,經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計劃
(一)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含綜合高中試點班計劃)
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范圍和招生計劃由市教育局統一下達、統一劃定錄取控制線、統一錄取審批。2026年公辦優質普通高中實行名額分配招生與中考統一招生相結合方式進行。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計劃和“名額分配”招生實施方案另文下達。部分中職學校開設的綜合高中試點班,其招生計劃單列,納入普通高中第二批次錄取,招生范圍與本地區普通高中一致,學籍不得轉入其他普通高中。
(二)中職學校(含技工類學校)招生計劃
各中職學校(含技工類學校)根據發展規劃和辦學條件報送招生計劃,經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審核、省教育廳(省人社廳)審定后下發。中職學校“3+2”招生計劃單列,納入第三批次中職學校(含技工類學校)錄取。
二、招生范圍
(一)普通高中(含綜合高中試點班)
市直屬普通高中學校(含綜合高中試點班)面向全市招生;隨縣所屬普通高中學校(含綜合高中試點班)面向隨縣初中學校招生;廣水市所屬普通高中學校(含綜合高中試點班)面向廣水市初中學校招生;曾都區所屬普通高中學校(含綜合高中試點班)面向曾都區、隨州高新區初中學校招生。
(二)中職學校(含技工類學校)
根據省教育廳(省人社廳)下達的招生計劃,中職學校(含技工類學校)面向全市招生,也可按計劃在省內其他市州招生。
三、志愿填報
考生登錄“湖北省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統”自主填報、修改志愿。考生志愿設4個批次,分兩個時間段填報。取得“名額分配”資格的考生先填報招生范圍內的一所優質普通高中提前批志愿,提前批錄取結束后,剩余所有未被錄取的考生再填報其他批次志愿。
填報志愿工作在各地教育行政部門的領導下,由各地招生考試機構具體組織實施。填報志愿以初中學校統一組織為主,原則上要集中組織考生進行網上填報志愿。各縣(市、區)招考辦向考生下發初始用戶名和密碼。考生用初始密碼登錄后,必須修改密碼方能進行志愿填報操作,要保管好自己網上志愿填報的密碼。
考生及其監護人應充分了解高中階段學校招生政策、招生學校情況、民辦學校收費標準及相關注意事項,慎重選擇,妥善填報,因考生及其監護人原因,造成志愿錯填或漏填的,由考生本人承擔責任。
(一)填報提前批“名額分配”志愿
“名額分配”計劃設置1個志愿,取得“名額分配”資格的考生可填報招生范圍內的一所優質普通高中“名額分配”志愿,錄取最低控制線不得低于第一批次學校最低控制線。“名額分配”計劃招生錄取不退檔、不征集志愿。
(二)填報普通高中志愿(含綜合高中試點班)
普通高中統招計劃設兩個錄取批次,第一批次為隨州市一中、隨州市二中及各縣(市、區)一中,設3個志愿;第二批次為其他普通高中(含綜合高中試點班),設5個志愿。其中,綜合高中試點班錄取最低控制線不得低于第二批次學校最低控制線下50分。
(三)填報中職學校(含技工類學校)志愿
第三批次為中職學校(含技工類學校)志愿,設5個志愿。考生登錄“湖北省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統”在填報普通高中志愿的同時,填報第三批次志愿。“3+2”五年制高職學校(專業)招生計劃單列,參加中考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具備填報“3+2”五年制高職學校(專業)志愿的資格,錄取最低控制線不得低于第二批次學校最低控制線下50分。
考生在正式填報志愿前,可參照《隨州市2026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志愿備份卡》(見附件1)填寫志愿樣表,再進行網上填報,以網上志愿為準。
四、中考成績呈現方式
考生中考總成績將劃分為高分段(A)、中分段(分數)和低分段(C)方式呈現。
五、劃線
根據全市中考成績水平和招生計劃,按一定比例對各批次確定錄取新生的最低成績標準,即批次控制分數線。
六、招生錄取
全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工作統一在“湖北省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統”上進行,由市招考辦具體負責,未經市招考辦辦理錄取手續的學生,將無法取得高中階段學校學籍。嚴禁各學校招收已被網上其他學校錄取的考生。
1.遵循考生志愿和依批次順序錄取。我市中考志愿為梯度志愿,投檔錄取遵循第一志愿優先原則。即先對批次線上填報該學校第一志愿的考生按分數從高到低進行投檔錄取,在第一志愿投檔人數達到該校招生計劃總數時,則停止投檔,其后的第一志愿及該校其他所有志愿均不再投檔。只有在第一志愿投檔結束后,該校第一志愿線上錄取人數不足,不能完成招生計劃時,才會對批次線上填報該學校第二志愿的考生按分數從高到低進行遞補投檔至完成該校招生計劃。若第二志愿投檔結束后,仍然不能完成招生計劃,則對批次線上填報該學校第三志愿的考生按分數從高到低進行遞補投檔,其后的志愿以此類推。
2.普通高中(含綜合高中試點班)只能錄取應屆初中畢業生。中職學校(含技工類學校)招生錄取對象為應、往屆初、高中畢業生。經省教育廳批準的“3+2”五年制高職學校(專業)招生錄取對象為參加2026年中考的應屆初中畢業生。任何學校不得錄取未在網上填報該校志愿的應屆初中畢業生。
3.各批次根據考生志愿、分數和招生計劃,在相應批次最低控制分數線之上,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當錄取的最低分出現考生并列時,則依次按考生語數英三科成績之和、語文成績、數學成績、英語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進行錄取。
報考普通高中學校(含綜合高中試點班)的學生,其中以等級形式呈現的成績中,最多只允許有一個最低等級(D等)成績的科目。報考普通高中第一批次學校的學生,其中以等級形式呈現的成績中,不得有最低等級(D等)成績的科目(特長生錄取除外)。報考普通高中(含綜合高中試點班)學生的綜合素質各維度評價必須在C等及以上。參加“名額分配”的考生必須符合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政策,義務教育階段擇校生不享受“名額分配”資格,學業水平考試以等級呈現成績的科目、綜合素質評價不得低于C等,且符合省教育廳學籍管理規定,在籍和就讀時間必須在初中畢業學校不少于一學年,即至少在籍和完整讀完九年級。
4.所有已被錄取考生不得退檔。如考生個人因特殊原因申請退檔的,只能參加下一批次學校錄取。
5.民辦普通高中學校嚴格按志愿辦理錄取手續,不再預錄取。被民辦普通高中學校錄取的學生,須在收到錄取信息后3天內到校繳費,逾期未到校繳費的視作放棄錄取資格,可由錄取學校申請作退檔處理。
6.對招錄學生不足的學校,在該校所在批次錄取結束后,進行一次補錄。未被錄取考生依照市招考辦發布的征集志愿公告,在“湖北省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統”中填報征集志愿,每批次征集志愿設2個志愿,按梯度志愿規則投檔。市招考辦根據考生征集志愿、分數和剩余招生計劃,在相應批次最低控制分數線之上,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進行補錄。對于個別學校在最低控制分數線上征集志愿生源仍不足情況,經學校申請、市招考辦批準,可在同批次線下20分以內根據征集志愿進行補錄。對在鄉鎮(街道辦事處)所在地的普通高中,在批次線上征集志愿生源不足時,可在同批次線下40分以內根據征集志愿進行補錄。每批次補錄工作結束后,不再安排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學校進行補錄。
7.戶籍在我市、在省內其他市(州)參加中考、回隨州就讀普通高中的考生,須由中考所在市(州)考試機構出具中考成績及成績達到的批次證明,在學校招生計劃內辦理對等預錄取手續,報省教育廳備案。戶籍在我市但在外省參加中考后,回隨州就讀普通高中的考生,應在外省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出具初中學籍證明,并在外省市級招生考試機構出具中考成績及成績達到的批次證明,經市招考辦審核同意后,在學校招生計劃內辦理對等預錄取手續,報省教育廳審批。
8.所有有意就讀中職學校(含技工類學校)的應屆初中畢業生,統一網上填報志愿,嚴格按志愿錄取。往屆畢業生憑畢業證、身份證(戶口本)原件辦理錄取手續。禁止在普通高中就讀注冊中職(含技工類學校)學籍。未經備案不得開展聯合辦學招生,不得招收外省生源學生。除到省內市外學校就讀外,已被第三批次學校錄取考生不得退檔。
9.所有高中階段學校(含中職學校和技工類學校)必須依據市招考辦審核批準的該校錄取新生花名冊發放錄取通知書,學生憑市招考辦核準、學校發放的《隨州市高中階段學校錄取通知書》和中考準考證到錄取學校報名就讀。各高中階段學校按省有關規定在學籍管理網上申報,經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審核,提交省教育廳(省人社廳)批準注冊新生學籍。
凡逾期未到校辦理入學手續的學生,以及學校違規招收的學生,根據《湖北省中小學生學籍管理實施細則(暫行)》規定,概由違規學校或違規學生及其家長承擔相應責任。
10.錄取批次(學校相關信息見附件2)
(1)提前批:名額分配。
(2)第一批次:隨州市一中、隨州市二中、隨縣一中、廣水市一中、曾都區一中。
(3)第二批次:隨州市實驗高中、隨州市歐陽修中學、隨州市漢東中學、隨州市白云高中、隨州市烈山中學、隨州市行知高級中學、隨州盈瑞實驗高中、隨州市楚北高級中學、隨縣二中、隨縣丹外高中、廣水市實驗高中、廣水市二中、廣水市四中、廣水市育才高中、廣水市益眾高中、廣水市文華高中、廣水思賢中學、廣水市冠宇高級中學、曾都區二中,湖北現代教育學校隨州一職中、隨縣職業技術教育中心、廣水市職業技術教育中心、湖北正路職業學校、隨州市曾都區職業高中、隨州機電工程學校綜合高中試點班。
(4)第三批次:
中職學校:隨州機電工程學校“3+2”五年制,湖北現代教育學校隨州一職中、隨州市曾都區職業高中、廣水市職業技術教育中心、隨州機電工程學校、湖北正路職業學校、隨縣職業技術教育中心、隨州市弘升中等職業技術學校;
技工類學校:隨州技師學院、隨州經開實驗技工學校、隨州市曾都區興漢東技工學校。
11.錄取日程安排
7月1日前,市招考辦向各縣(市、區)下發考生網上填報志愿的初始用戶名和密碼。
7月4日,市招考辦公布考生成績、批次控制線。
7月5日—6日,填報提前批名額分配志愿。
7月7日,辦理提前批名額分配計劃錄取手續。
7月8日—10日,公布第一批次學校剩余招生計劃和“一分一段”統計表,填報其他批次志愿。
7月12日,辦理第一批次學校錄取手續。
7月12日—13日,公布征集志愿學校名單及剩余招生計劃,填報第一批次學校征集志愿。
7月13日,辦理第一批次學校補錄手續。
7月14日,辦理第二批次學校錄取手續。
7月14日—15日,公布征集志愿學校名單及剩余招生計劃,填報第二批次學校征集志愿。
7月17日,辦理第二批次學校補錄手續。
7月18日,辦理第三批次中職學校(含技工類學校)錄取手續。
7月19日—21日,公布征集志愿學校名單及剩余招生計劃,填報第三批次中職學校(含技工類學校)征集志愿。
7月22日,辦理第三批次中職學校(含技工類學校)補錄手續。
招生錄取日程根據實際招生工作進度實時調整。
七、收費
各高中階段學校須在辦理錄取手續后,對被錄取考生收費,嚴禁提前收費。各學校要嚴格執行省定收費項目和標準,民辦高中階段學校要按照招生簡章上對外公布的收費標準收取相關費用。
八、特長生招生
按照《隨州市2026年普通高中學校體育藝術特長生招生工作方案》(隨教文〔2026〕11號)執行。
九、優錄加分
按照《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26年中考招生優錄加分工作的通知》(隨教文〔2026〕10號)執行。
十、工作要求
在市教育局領導下,市招考辦具體負責中考招生錄取工作。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及時調整充實中考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組建工作專班。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各初中學校要將招生考試內容、方式、程序、中考招生政策向學生、家長和社會進行廣泛宣傳。各地各學校要嚴格執行中考招生紀律,暢通舉報和申訴受理渠道,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咨詢電話:0722—3590012、3590696
舉報電話:
市教育局:0722—3590640、3590885
市紀委監委派駐市教育局紀檢監察組:0722—3590119
市招考辦:0722—3590696
附件:
附件1:隨州市2026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志愿備份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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