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工傷預防是工傷保險“預防、補償、康復”三位一體制度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減少工傷事故和職業病、提高基金使用效率、促進企業安全發展、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2017年,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制定《工傷預防費使用管理暫行辦法》(人社部規〔2017〕13號),2020年,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應急管理部印發了《關于印發工傷預防五年行動計劃(2021—2025年)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90號),從規范工傷預防經費使用、提升工傷預防效果等方面作出了部署。近年來,我省制定印發《湖北省工傷預防項目管理暫行辦法》(鄂人社規〔2022〕3號)等配套文件,在規范項目實施和經費使用管理、促進工傷預防取得實效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本次為在《湖北省工傷預防項目管理暫行辦法》基礎上進行的修訂。
二、政策依據
1.《工傷保險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86號)
2.《湖北省工傷保險實施辦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375號)
3.《工傷預防費使用管理暫行辦法》(人社部規〔2017〕13號)
三、主要內容
辦法主要包括總則、工傷預防聯席會議、工傷預防重點領域、工傷預防項目確定、工傷預防項目實施、經費管理、監督管理和附則等八個方面共五十條內容。
本次修正、規范的主要內容如下:
(一)關于預防聯席會議部門職責。進一步明確工傷預防聯席會議、工傷預防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工傷預防項目管理部門職責,完善行業主管部門提出工傷預防項目立項建議的方式。????
(二)關于年度預算不足的處理。明確工傷預防費預算不足以同時開展所有工傷預防項目時,優先安排國家計劃或要求統一開展的工傷預防項目,行業領域工傷事故發生率較高、急需開展的工傷預防項目。
(三)關于工傷預防費的提取比例。按照工傷保險基金省級統收統支管理要求,對工傷預防提取比例進行調整,明確省、市工傷預防費使用具體比例分別為0.4%、2.6%。
(四)關于預防項目的業務流程。對工傷預防全業務流程進行規范,細化立項的相關標準、流程、要求等,明確擬實施工傷預防項目評分不得低于75分,提高工傷預防項目質量要求。
(五)關于預防項目申報。對實施工傷預防服務單位的專業人員資質、硬件設施、技術條件等進行了細化。拓寬項目申報范圍,明確行業協會、大中型企業之外的社會組織申報的工傷預防項目,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可作為工傷預防立項建議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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