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隨州市社會福利中心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部門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隨州市社會福利中心2021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1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二、2021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第三部分??隨州市社會福利中心2021年部門預算表
一、部門收支預算總表
二、部門收入預算總表
三、部門支出預算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2021年財政專項支出預算表
十、政府采購預算表
第四部分??隨州市社會福利中心2021年預算績效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目標編制情況
二、重點項目績效目標編制情況
第五部分??名詞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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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隨州市社會福利中心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能
隨州市社會福利中心于2011年1月9日經市編委批準成立,隸屬于市民政局,為全額撥款公益一類事業(yè)單位,內設市兒童福利院、社會福利院及兒童福利指導中心,主要承擔隨州市轄區(qū)內棄嬰、棄兒、孤兒、城鎮(zhèn)“三無”孤老收養(yǎng)工作,加強全市孤殘兒童保障工作,對困境兒童和留守兒童做好指導福利保障及濟困幫扶工作。福利中心現有服務對象床位數共350張,其中老年人床位150張,孤殘兒童床位200張。
二、部門基本情況
中心現實行“隨州市兒童福利院”、“隨州市社會福利院”、“隨州市兒童福利指導中心”三塊牌子一套班子管理。設有辦公室、財務部、老年部、兒童部、社工宣傳科、后勤保障部等職能部門。中心現有工作人員30名,其中全額編6人,以錢養(yǎng)事15人,臨聘員工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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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隨州市社會福利中心2021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1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部門收入預算情況
隨州市社會福利中心財政收入1022.01萬元,其中:公共財政預算373萬元,政府性基金收入230萬元,其他收入419.01萬元。比上年增加44.45萬元,同比增加4.3%,主要原因是財政政府性基金專項項目支出增加。
(二)部門支出預算情況
2021年財政預算安排支出1022.01萬元,總體比上年增加44.45萬元,同比增加4.3%,主要原因為財政補款收入增加。2021年財政撥款 373萬元,其中經費撥款補助216.15元,非稅收入86.85萬元、上級專項轉移支付70萬元。政府性基金撥款230萬元,上年結轉419.01萬元。其中:機關事業(yè)單位養(yǎng)老保險繳費支出8.5萬元,比上年增加0.47萬元,同比增加5.52%,主要原因是人員工資增長;兒童福利項目支出374萬元,比上年減少148.97萬元,同比減少39.8%,主要原因是兒童福利院養(yǎng)治教康體系建設項目費用減少:老年福利項目支出80萬元,比上年減少3.2萬元,主要為中心20名特困供養(yǎng)老人生活及醫(yī)療費用支出;社會福利事業(yè)單位550.61萬元(其中:人員支出160.61萬元、公用支出14.22萬元、項目支出390萬元),比上年增加194.66萬元,同比增加35.35%;事業(yè)單位醫(yī)療2.9萬元,比上年增加0.49萬元,同比增加16.8%,主要原因是在編人員增加,工資增長;住房公積金4.97萬元,比上年增加0.44萬元,同比增加8.85%,主要原因是在編人員增加;提租補貼1.03萬元,比上年增加0.16萬元,同比增加15.53%,主要原因是在編人員增加。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21年財政撥款支出373萬元,總體比上年減少14.86萬元,同比減少為3.9%,主要原因是非稅收入減少。財政撥款支出用于開展兒童、“三無”對象養(yǎng)、治、教、康等社會福利事業(yè)工作。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2021年財政預算政府性基金支出230萬元,比上年增加120萬元,同比增加52.17 %,主要原因是項目的增加,用于隨州市社會福利中心兒童福利院改擴建項目開展。
(五)國有資產經營預算收入
2021年本部門沒有使用國有資產經營預算撥款
(六)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21年財政預算公用支出6萬元,比上年增加3.5萬元,用比增加58%。主要原因為人員增加,公用經費增加。其中:辦公費1萬元,水費0.21萬元,電費0.5萬元,差旅費1萬元,公務接待費0.29萬元,工會經費3萬元。
(七)政府采購情況
2021年福利中心新增資產購置預算19.5萬元,比上年減少55.5萬元,同比減少75%,主要原因為公益一類事業(yè)單位不能作為購買服務主體單位,不再進行購買服務類采購,2021年新增政府采購用于兒童福利院養(yǎng)、治、教、康工作的設施設備的購置。
(八)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2021年年初國有資產總額為4179.63萬元,比上年增加717.59萬元,同比增加17%,主要原因是福利中心基建項目增加。其中流動資產420.73萬元,比上年減少0.3萬元,同比減少0.7%。固定資產3498.17萬元(=原值4387.69萬元-累計折舊889.52萬元),比上年增加717.88萬元,同比增加20.52%,主要原因是固定資產增加,無形資產260.73萬元(=原值261.3萬元-累計攤銷0.57萬元),同上年無變化。
二、2021年“三公”經費財政預算情況
2021年隨州市社會福利中心“三公”經費年初預算安排0.29萬元,比上年減少0.01萬元,同比減少3%。其中:
公務接待預算費用0.29萬元,比上年減少0.01,同比減少3%。主要原因是:預算定額測算。
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比上年增(減)0萬元,同比增(減)0%。主要原因是:預算測算未安排因公出國。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比上年增(減)0萬元,同比增(減)0%,主要原因是:無公務用車。
第三部分??隨州市社會福利中心2021年部門預算表











第四部分?隨州市社會福利中心2021年預算績效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目標編制情況
1、本部門整體績效目標是:承擔隨州市轄區(qū)內棄嬰、棄兒、孤兒、城鎮(zhèn)“三無”孤老、孤老優(yōu)撫對象的收養(yǎng)工作,并依托兒童福利院平臺,開展兒童福利指導中心工作,加強全市孤殘兒童保障,提高全市兒童福利工作水平。
2、長期目標為:1、做好社會福利兜底保障工作。2、做好社會福利中心的機構管理工作。3、充分發(fā)揮兒童福利指導中心職能,創(chuàng)新工作方式,做好兒童福利指導工作。
產出指標:開展孤、棄兒童的生活照料和養(yǎng)育工作,做好市兒童福利院兒童福利信息系統的采集錄入、更新孤兒相關信息的工作>上年度,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效益指標:保障民生,維護困難群眾切身利益,構建和諧社會,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數據。
滿意度指標:服務對象滿意度達100%,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數據。
3、年度目標為:1、做好市兒童福利院的管理及院內孤殘兒童的養(yǎng)、治、教、康工作,保障孤殘兒童合法權益。2、開展兒童福利指導中心工作。3、做好社會福利兜底保障工作。4、做好“醫(yī)養(yǎng)結合”院內服務工作。5、做好市社會福利院養(yǎng)老工作。
產出指標:做好職責范圍內政策服務相關工作。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數據。
效益指標:做好社會棄嬰(兒)及打拐解救兒童接受工作。做好接受符合政策的“三無”對象工作。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數據。
滿意度指標:服務對象滿意度達100%,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數據。
二、重點項目績效目標編制情況
1、隨州市社會福利中心安全隱患項目按照《省民政廳關于印發(fā)<全省民政服務機構安全管理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鄂民政函[2020]209號)文件指出:“養(yǎng)老機構按照國家消防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建設工程消防技術指標認真實施改造,并申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備案,2022年全面完成消防安全達標工作。”該項目主要對社會福利院消防噴淋系統、消防水池、消防泵房、逃生通道及消防水電管道等進行消防達標改造,確保通過消防合格驗收,消除消防安全隱患。
(1)產出指標:對社會福利院消防達標按期開展及時率達100%,支出成本嚴格按照預算執(zhí)行,成本控制率達100%。
(2)效益指標:提高了社會福利院居住老年生活安全水平,提升了生活質量。
(3)滿意度指標:社會福利院老人對居住安全滿意度達到100%

2、兒童福利項目根據民發(fā)【2009】77號和鄂政辦發(fā)【2011】2號文件精神,兒童福利機構要充分發(fā)揮兜底作用,確保不能回歸家庭的孤兒、棄嬰得到妥善安置、良好撫育。讓孤兒與正常家庭兒童一樣幸福正常生活、醫(yī)療康復、教育保障及社會發(fā)展權。福利中心充分認識孤殘兒童保障工作的重要意義,發(fā)展兒童福利事業(yè),保障孤殘兒童的合法權益,不斷完善院內孤殘兒童的養(yǎng)育、醫(yī)療、教育、康復等保障制度,進一步提高孤殘兒童生活保障水平,提升孤殘兒童的幸福指數。
(1)產出指標:按照服務標準和流程、工作計劃、完成期限,保質保量完成任務,完成率達到100%。兜底保障率達100%,服務率達100%,兒童養(yǎng)治教康工作開展及時率達100%。
效益指標:該項目提升了兒童福利機構兒童養(yǎng)育水平和技術力量,定期開展服務質量考核,完成率達到100%。
(3)滿意度指標:服務對象滿意度達100%。

第五部分 ?名詞解釋
(一)收入科目
1.財政撥款(補助)收入:市級財政預算安排且當年撥付的資金。
2.事業(yè)收入:事業(yè)單位開展專業(yè)業(yè)務活動及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3.事業(yè)單位經營收入:事業(yè)單位在專業(yè)業(yè)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填列單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項收入。
(二)支出功能科目
1.一般公共服務: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務的支出。
2.社會保障和就業(yè):反映就業(yè)補助、撫恤、退役安置、社會福利、殘疾人事業(yè)等方面的支出。
3.醫(yī)療衛(wèi)生:反映醫(yī)療衛(wèi)生管理事務支出、公立醫(yī)院、基層醫(yī)療衛(wèi)生機構、公共衛(wèi)生等方面的支出。
(三)經濟分類科目
1.基本工資:反映按規(guī)定發(fā)放的基本工資,包括公務員的職務工資、級別工資;機關工人的崗位工資、技術等級工資;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各類學校畢業(yè)生試用期(見習期)工資、新參加工作的工人學徒期、熟練期工資等。
2.津貼補貼:反映按規(guī)定發(fā)放的津貼、補貼,包括機關工作人員工作性津貼、生活性補貼、地區(qū)附加津貼、崗位津貼,機關事業(yè)單位艱苦邊遠地區(qū)津貼,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特殊崗位津貼補貼,機關事業(yè)單位提租補貼、購房補貼、采暖補貼、物業(yè)服務補貼等。
3.獎金:反映按規(guī)定發(fā)放的獎金,包括機關工作人員年終一次性獎金。
4.績效工資:反映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績效工資。
5.辦公費:反映單位購買日常辦公用品、書報雜志等支出。
6.印刷費:反映單位的印刷費支出。
8.水電費:反映單位支付的水費、污水處理費、電費等支出。
7.郵電費:反映單位開支的信函、包裹、貨物等物品的郵寄費及電話費、電報費、傳真費、網絡通訊費等。
8.差旅費:反映單位工作人員國(境)內出差發(fā)生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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