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州市水利和湖泊局2021年部門預算
目??錄
第一部分??隨州市水利和湖泊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部門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隨州市水利和湖泊局2021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1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二、2021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第三部分隨州市水利和湖泊局2021年部門預算表
一、部門收支預算總表
二、部門收入總表
三、部門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財政專項支出預算表
??十、政府采購預算表
第四部分隨州市水利和湖泊局2021年預算績效情況
一、 部門整體績效目標編制情況
二、 重點項目績效目標編制情況
第五部分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隨州市水利和湖泊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根據《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隨州市水利和湖泊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隨辦文〔2019〕20號)文件精神,隨州市水利和湖泊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掛隨州市河湖長制辦公室牌子。
1、主要職責
(1)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擬訂全市水利發展規劃和政策,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起草水利方面的規范性文件并組織實施,組織編制全市水資源綜合規劃、重要江河流域綜合規劃、防洪規劃等重大水利規劃。
(2)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科學配置和保障。組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擬訂全市和跨縣(市、區)水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并監督實施。負責相關調水工程的水資源調度。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水資源論證、防洪論證制度、指導開展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指導水利行業供水、城市供水和鄉鎮供水工作。
(3)組織指導國家、省和市級水利工程投資建設,負責提出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具體安排建設并組織指導實施,按照政府規定權限審批、核準國家和省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水利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提出省和市水利資金安排建議并負責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
(4)指導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并實施全市水資源保護規劃。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有關工作,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組織指導地下水超采區綜合治理。
(5)負責節約用水工作。擬訂全市計劃用水、節約用水政策,組織編制全市節約用水規劃并監督實施,組織擬訂有關標準。組織實施用水總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6)指導全市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與綜合利用。組織指導全市水利基礎設施建設。指導市內河道的治理、開發和保護。指導河道生態保護與修復。負責全市河道采砂規劃和的管理工作。指導全市水庫工程管理工作,對中型以上水庫蓄水、調洪提出指導性意見。
(7)指導重大涉水違法事件的督辦,負責辦理跨縣水事糾紛裁決事項,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
(8)指導監督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組織提出、協調落實有關政策措施,指導監督工程安全運行,參與組織工程驗收有關工作。
(9)負責水土保持工作。擬訂全市水土保持規劃并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治理。負責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國家和省、市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
(10)指導農村水利工作。組織開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指導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工作,指導節水灌溉有關工作。指導農村水利改革創新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工作。
(11)指導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擬訂全市水利工程移民有關政策并監督實施,組織指導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驗收、監督蘋果等工作。指導監督水庫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實施。
(12)依法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指導水庫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監管。指導全市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的監督。組織開展水利行業質量監督工作。
(13)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水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并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負責防治水旱災害。組織編制全市重要水利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災調度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序報批并組織實施。承擔防御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
(13)承擔全市河湖長制的組織實施工作,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于推行河湖長制的精神,負責全面推行河湖長制工作的組織實施、綜合協調、檢查督辦和日常考核。
(14)按規定要求,承擔對口事業服務機構業務工作的指導、協調和監督職責。
(15)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部門基本情況
2021年納入部門預算管理單位8個,隨州市水利和湖泊局(本級)、水政監察支隊、水利技術推廣中心、河道堤防建設管理局、先覺廟水庫工程管理局、白云湖水利工程管理局、隨中灌區管理局、市移民局。
其中市水利和湖泊局本級內設機構有辦公室、規劃計劃與財務科、人事教育科(老干部科)、水資源與農村水利科(市節約用水辦公室)、建設監督科、水庫與移民科、水土保持與政策法規科(行政審批科)、水旱災害防御科;市河湖長制辦公室內設河湖長制工作科;機關黨委。
市水利和湖泊局機關行政編制20名,另核定機關 “以錢養事”崗位2個。
2020年底實有在職公務員20人,以錢養事2人,自聘人員1人,退休13人,遺屬1人。
第二部分隨州市水利和湖泊局2021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1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情況
2021年,局系統匯總財政收入20737.78萬元,比上年31605.47萬元減少10876.69萬元,減少34.38 %,減少的主要原因是白云湖水環境提升工程和梁家橋水生態聯通工程債券資金收入減少。其中本年財政撥款(補助)2750.65萬元,比上年2627.91萬元減少122.74萬元;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0元;其他收入15421.12萬元,比上年28048.41萬元減少12627.29萬元;上年結轉2566.01萬元,比上年929.15萬元增加1636.86萬元。
局本級部門財政預算收入1763.04萬元,比上年1500.23萬元增加262.81萬元,增加17.51%,主要原因項目預計收入增加。其中本年財政撥款1152.88萬元,比上年1197.5萬元減少44.62萬元,其他收入295.97萬元,比上年201.28萬元增加94.69萬元,上年結轉314.19萬元,比上年101.45萬元增加212.74萬元。
(二)支出預算情況
2021年,局系統匯總支出20737.78萬元,減少10876.69萬元,減少34.38 %,減少的主要原因是白云湖水環境提升工程和梁家橋水生態聯通工程債券資金項目支出減少。其中社會保障險和就業支出273.52萬元,醫療衛生支出108.06萬元,農林水事務支出20118.97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97.23萬元。
局本級部門支出1763.04萬元,比上年1500.23萬元增加262.81萬元,增加17.51%,主要原因項目預計支出增加。其中社會保障與就業支出41.75萬元,醫療衛生支出24.01萬元,農林水事務支出1629.24萬元,住房保障支出27.95萬元。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21年,局系統匯總財政撥款支出2750.65萬元,比上年2627.91萬元增加122.74萬元,增加4.67%,主要是先覺廟水庫人員經費支出增加。
2020年,局本級部門財政撥款支出1152.88萬元,比上年1197.5萬元減少44.62萬元,減少3.7%,主要是水土保持補償費等非稅收入預計減少。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2021年局系統和局機關無政府性基金預算。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情況
2021年局系統和局機關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六)機關運行經費等重要事項的說明
2021年,局系統匯總納入一般公共預算的機關運行經費129.99萬元(不含公務交通補貼),比上年117.2萬元增加12.79萬元,增加10.91%,主要是搬入傳媒中心后各單位物業管理費用及水電燃氣費增加;全面推行河長制和梁家橋水生態聯通工程、白云湖水環境提升工程等項目啟動,單位差旅下鄉等增加,車輛費用增加等原因造成的。其中辦公費11.94萬元,印刷費1.21萬元,咨詢費1.2萬元,水費2.49萬元,電費11.95萬元,郵電費4.47萬元,取暖費0.75萬元,物業管理費4.75萬元,差旅費17.31萬元,因公出國(境)費用5萬元,維修費0.44萬元,會議費5.69萬元,培訓費5.66萬元,公務接待費4.14萬元,勞務費0.6萬元,工會經費20.15萬元,福利費10.37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2.85萬元,稅金及附加3.56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5.46萬元。
2021年局本級部門納入一般公共預算的機關運行經費67.13元(不含公務交通補貼),與上年減少6.07萬元,減少8.29%.主要是部分郵電費、差旅費和物業管理費分攤到項目支出中。其中辦公費7.42萬元,水費2萬元,電費8萬元,郵電費2萬,物業管理費4.03萬元,差旅費5萬元,因公出國(境)費用5萬元,會議費3萬元,培訓費2.95萬元,公務接待費1.92萬元,工會經費9萬元,福利費2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8萬元,稅金及附加3.56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3.25萬元。
(七)政府采購情況
2021年,局系統匯總政府采購預算總額12428.98萬元,比上年362.2萬元增加12066.78萬元,增幅3331.52%,主要是白云湖水環境提升工程建設項目公開招標、梁家橋水生態聯通工程跟蹤審計采購、大洪山北麓水資源配置工程設計招標等增加造成。
局本級部門政府采購預算694.98萬元,比上年362.2萬元增加332.78萬元,增幅91.87%,主要是梁家橋水生態聯通工程跟蹤審計采購、大洪山北麓水資源配置工程設計招標、最嚴水資源管理相關監測調查服務政府采購等增加造成。
(八)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2021年年初局系統匯總資產總額31625.73萬元,其中流動資產3506.36萬元,固定資產479.37萬元,無形資產46.86萬元,在建工程15842.75萬元,公共基礎設施11500.98萬元,工程物資249.41萬元。與2020年年初相比,資產總額增加13729.37萬元,增幅76.71%。主要原因有二:一是梁家橋水生態連通工程、白云湖水環境提升工程開工建設導致在建工程增加;二是單位更換公務車導致固定資產增加。
2021年年初局本級部門資產總額5518.93萬元,其中流動資產590.84萬元,固定資產73.43萬元,無形資產0萬元,在建工程4854.66萬元。與2020年年初相比,資產總額增加5014.81萬元,增幅994.76%。主要原因有二:一是梁家橋水生態連通工程開工建設導致在建工程增加;二是單位更換公務車導致固定資產增加。
二、2021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2021年,局系統匯總“三公”經費預算61.99萬元 ,比上年63萬元減少1.01萬元,減少1.6%。其中:
公務接待費7.14萬元,比上年8.38萬元減少1.24萬元,減少14.79%,主要原因是:厲行節約,壓縮公務接待費用;
因公出國(境)費5萬元,比上年減少5萬元,主要原因是:根據以往年度因公出國費用預計。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4.85萬元,比上年19.62萬元增5.23萬元,增加26.65%,主要原因是:全面推行河長制和鄂北調水二期、梁家橋水生態連通工程、白云湖水環境提升工程啟動,單位差旅下鄉等增加,導致車輛費用增加。
公務用車購置費25萬元,比上年一樣,主要是單位公車已達到使用年限,影響日常使用,計劃處置后重新購置一臺。
2021年局本級部門“三公”經費預算51.92萬元,比上年59.02萬元減少7.1萬元,減少12.03%,主要是厲行節約,壓減支出。其中:
公務接待費3.92萬元,比上年6.02萬元減少2.1萬元,減少34.88%,原因:厲行節約,壓縮公務接待費用;
因公出國(境)費5萬元,比上年預算減少5萬元,減少50%,原因:根據以往年度因公出國費用預計。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8萬元,與上年一樣。
公務用車購置費25萬元,與上年一樣,主要是單位公車已達到使用年限,影響日常使用,計劃處置后重新購置一臺。
第三部分??隨州市水利局2021年部門預算表






















第四部分??預算績效情況
一、 部門整體績效目標編制情況
(1)本部門整體績效目標是:長期目標為:全面完成全年各項工作任務。年度目標為:全面完成全年各項工作任務。
(2)長期目標1:全面完成全年各項工作任務。具體指標設置為:
產出指標:職工工資按時發放,保障機關工作正常運轉。指標設立依據是:全面完成全年各項工作任務。
滿意度指標:受益群眾滿意度≥90%。指標設立依據是:力爭使服務對象的滿意度達到較好水平。
(3)年度目標1:全面完成全年各項工作任務。具體指標設置為:
產出指標:數量指標≥1763.04萬元,指標設立依據是:嚴格控制經費支出。
效益指標:社會效益指標≥100%,指標設立依據是:確保資金使用效率,保障各項工作進展順利。
滿意度指標:服務對象滿意率≥90%,指標設立依據是:力爭使服務對象的滿意度達到較好水平。

二、 重點項目績效目標編制情況
1、“全面推行河長制”
(1)“全面推行河長制”主要內容是:河長辦日常辦公費用、市級河湖長制信息系統維護費用、河道和水利工程劃界確權工作經費等。2021年預算安排83.33萬元,其中:54萬元資金來源為當年一般公共預算資金,29.33萬元資金來源為上年結余資金。
(2)項目績效總目標是:圍繞河長制年度工作任務,推進河長履職、壓實河湖長責任、幸福河湖建設、小微水體管護、夯實基礎工作、考核督辦等工作,圓滿完成上級河長制年度考核工作。
(3)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產出指標:一河一策方案按時完成、1-2條市級河流健康評估。指標設立依據是:歷史標準。
效益指標:河長制工作考核順利通過。指標設立依據:行業標準。
2、”水旱災害防御”
(1)“水旱災害防御”主要內容是:開展防汛搶險實戰演練、補充防汛抗旱物資、視頻會商設備維護等。2021年預算安排70萬元,其中:70萬元資金來源為其他收入。
(2)項目績效總目標是:全力抓好防汛抗旱日常工作,著重抓好監測預警、工程調度、技術支撐等工作。
(3)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產出指標:水文報汛及時完成防汛抗旱物資補充及時、汛期24小時值班。指標設立依據是:行業標準。
效益指標:水利工程安全度汛。指標設立依據是:行業標準。
2、“水利行業監管”
(1)“水利行業監管”主要內容是:水土保持公告編制、水保監督信息化建設、涉水法律法規普法宣傳培訓、水利行業監管日常工作經費等。2021年預算安排380.95萬元 ,其中: 292萬元資金來源為當年一般公共預算資金,18.95萬元資金來源為上年結余資金,70萬元資金來源為其他收入。
(2)項目績效總目標是:對江河湖泊、水資源、水利工程、水土保持、水利資金、行政事務工作的監管工作有效順利開展。
(3)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產出指標:水利執法檢查及時進行、水利工程質量飛檢按時完成。指標設立依據是:行業標準。
效益指標:涉水法規宣傳到位。指標設立依據是:行業標準。
4、“水資源管理與保護”
(1)“水資源管理與保護”主要內容是:開展水資源管理與保護日常各項工作經費、水資源用水統計調查、水資源管理系統運行維護、水資源公報編制、水源地保護工作經費等。2021年預算安排291.02萬元,其中:200萬元資金來源為當年一般公共預算資金,91.02萬元資金來源為上年結余資金。
(2)項目績效總目標是:認真開展最嚴格水資源管理、農村飲水安全脫貧攻堅和鞏固提升等工作,確保最嚴格水資源考核、脫貧攻堅考核、節水創建考核等工作圓滿完成。
(3)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產出指標:水資源管理系統正常運行,水資源公報按時發布、水資源管理與保護宣傳達到5次以上。指標設立依據是:歷史標準。





第五部分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市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三)事業單位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五)上年結轉: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六)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反映用于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方面支出。??(七)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 反映實行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事業單位離退休(項):反映實行歸口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八)醫療衛生(類)行政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行政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九)農林水事務(類)水利(款):反映政府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行政運行(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水利行業業務管理(項):反映用于水利行業業務管理方面的支出,有關業務包括制定政策、法規及行業標準、規程規范、進行水利宣傳、審計監督檢查、精神文明建設以及農田水利管理、水利重大活動、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水利資金監督管理、水利國有資產監管、行政許可及監督管理等。??水利工程建設(項):反映水利系統用于江、河、湖、灘等水利工程建設支出,包括堤防、河道、水庫、水利樞紐、涵閘、灌區、供水、蓄滯洪區等水利工程及其附屬設備、設施的建設、更新改造、大中型病險水庫防險、大中型灌區改造、農村電氣化建設等支出。??水利工程運行與維護(項):反映水利系統用于江、河、湖、灘等治理工程運行與維護方面的支出,以及納入預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單位的支出。??水利前期工作(項):反映水利規劃、勘測、設計、科研及相關管理辦法編制、業務培訓、資料整編、設備購置等基礎性前期工作的支出。??水利執法監督(項):反映水利系統納入預算管理的事業單位開展水利執法監督活動的支出。??水土保持(項):反映水利系統納入預算管理的水土保持事業單位的支出,包括規劃制定和實施,治理、生態修復、預防監測、調查協調、綜合治理、開發技術的示范、監督執法等支出以及水土保持生態工程措施和各項管理保護活動的支出。??水資源節約管理與保護(項):反映水利系統納入預算管理的水資源管理與保護事業單位的支出。有關事項包括進行水資源調查評價和水資源規劃,水量分配方案,節水以及相關標準的制訂及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流域或跨流域水資源調度,水功能區監督管理,取水許可、江河湖庫及水源地保護監督,水資源公報發布,基礎資料整編,水量調度,節約用水,設備儀器運行維護,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審定水域納污能力和限制排污控制,水資源論證,地下水資源管理,超采區治理和保護,用水定額管理,水務管理和各項保護管理等。??防汛(項):反映防汛業務支出,包括防汛物資購置管護,防汛通信設施設備、網絡系統、車船設備運行維護,防汛值班、水情報汛、防汛指揮系統運行維護、水毀修復以及防汛組織(如防汛預案編制、檢查、演習、宣傳、會議等),汛期調用民工及勞動保護,水利設施災后重建,退田還湖,蓄滯洪區補償,水情、雨情、決策支持,防汛視頻會商,山洪災害防治等。??水資源費安排的支出(項):反映用水資源費收入安排的支出。??其他水利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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