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第一部分??隨州市委政法委(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部門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隨州市委政法委2021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1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二、2021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第三部分??隨州市委政法委2021年部門預算表
一、部門收支預算總表
二、部門收入總表
三、部門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財政專項支出預算表
十、政府采購預算表
第四部分??隨州市委政法委2021年預算績效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目標編制情況說明
二、項目績效目標編制情況說明
第五部分??名詞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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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隨州市委政法委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一)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深入貫徹黨中央和省委關于政法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政法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二)對全市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加強對政法工作的督查。統籌推進平安建設、法治建設,加強政法隊伍建設,深化政法智能化建設,堅決維護國家政治安全、確保社會大局穩定、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人民安居樂業。
(三)指導協調全市維護社會穩定工作,分析研判社會穩定形勢。協調政法部門做好涉及國家政治安全重要事項和重大問題的聯動處置。協調推動預防、化解全市影響社會穩定的矛盾和風險,協調應對和處置重大突發事件。指導全市見義勇為工作。
(四)負責全市平安建設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研究制定并推動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重大政策措施。指導協調掃黑除惡、社會重點地區和突出問題排查整治、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和重點領域、行業、物品安全管理等工作。組織推動基層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矛盾糾紛排查化解、特殊人群服務管理、護路護線聯防等工作。
(五)監督和支持政法部門依法行使職權。指導和協調政法各部門密切配合,依法協調督導重大、敏感案件的辦理和政法部門在執行法律、政策中出現的重大爭議事項。協調督導政法部門依法辦理涉法涉訴信訪事項。組織政法部門開展案件評查工作。對政法部門重大執法活動和事項進行備案。
(六)組織研究政法改革中帶有方向性、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問題,深化政法改革。
(七)指導協調全市政法部門媒體網絡宣傳工作。指導協調政法部門做好涉及政法工作和社會穩定的網絡輿情監控分析、引導和應急處置等工作。
(八)指導推動全市政法系統黨的建設和政法隊伍建設。組織指導全市政法隊伍的教育、培訓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協助黨委及其組織部門管理政法部門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
(九)協調指導全市反邪教工作。
(十)統籌規劃和組織推進全市政法智能化建設。
(十一)指導下級黨委政法委的工作。
(十二)代管隨州市法學會。
(十三)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部門基本情況
隨州市委政法委是市委領導政法工作的職能部門(市法學會掛靠市委政法委員會),承擔著組織、領導、協調全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護社會穩定、反邪教工作、政法隊伍建設、政法智能化建設、代管法學會等職能。市委政法委機關內設政治部(副處級)和辦公室、干部科、宣傳教育科、執法監督科、維穩指導科、反邪教協調科、綜合督導科、基層社會治理科(市鐵路護路聯防辦公室)、法學會秘書科9個職能科室;下設隨州市城市社區網格化建設管理中心(加掛“市政法信息管理中心”的牌子)1個二級事業單位。
2020年設獨立編制機構2個,核算機構1個。
2020年末單位設行政編制數16個、事業編制數4個、以錢養事編制數1個。實有在職人員20人(其中行政編制15人、事業編制4人、工勤人員1人),退休人員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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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市委政法委2021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1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情況
1、匯總情況:2021年部門財政預算收入1329.74萬元,其中財政撥款1155.57萬元,其他收入、上年結轉174.17萬元,比上年減少27.04萬元,同比減少2.08%,主要原因是:政法機關信息化建設經費預算收入減少。
2、本級情況:2021年部門財政預算收入1279.84萬元,其中財政撥款1116.86萬元,其他收入、上年結轉162.98萬元,比上年減少22.86萬元,同比減少1.75%,主要原因是:政法機關信息化建設經費預算收入減少。
(二)支出預算情況
1、匯總情況:2021年財政預算支出1329.74萬元,其中基本支出490.94萬元,比上年增加212.74萬元,同比增加76.47%;項目支出838.80萬元,比上年減少185.70萬元,同比減少18.13%。支出預算按功能分類: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251.75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30.15萬元,醫療衛生支出20.97萬元,住房保障支出26.87萬元,比上年減少27.04萬元,同比減少2.08%,主要原因是:政法機關信息化建設經費預算收入減少。
2、本級情況:2021年財政預算支出1279.84萬元,其中基本支出441.04萬元,比上年增加162.84萬元,同比增加58.83%;項目支出838.80萬元,比上年減少185.70萬元,同比減少18.13%。支出預算按功能分類: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212.24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6.07萬元,醫療衛生支出19.23萬元,住房保障支出22.30萬元,比上年減少22.86萬元,同比減少1.75%,主要原因是:政法機關信息化建設經費預算收入減少。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1、匯總情況:2021年財政撥款支出1155.57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077.58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30.15元,醫療衛生支出20.97萬元,住房保障支出26.87萬元,比上年減少45.63萬元,同比減少3.80%,主要原因是:政法機關信息化建設經費預算支出減少。
2、本級情況:2021年財政撥款支出1116.86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049.26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5.60元,醫療衛生支出19.23萬元,住房保障支出22.30萬元,比上年減少84.34萬元,同比減少7.02%,主要原因是:政法機關信息化建設經費預算支出減少。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2021年本部門沒有使用政府性基本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情況
2021年本部門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六)機關運行經費等重要事項的說明
1、匯總情況:2021年機關運行經費支出443.57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395.47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44.79萬元,包括辦公費4.22萬元,印刷費5.03萬元,水費1.04萬元,電費2.36萬元,郵電費0.23萬元,差旅費4.23萬元,維修(護)費0.23萬元,會議費1.6萬元,公務接待費1.70萬元,工會經費4萬元,福利費0.6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3.37萬元,公務交通補貼13.79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2.39萬元;對個人和家庭補助3.31萬元。比上年增加186.87萬元,同比增加72.80%,主要原因是:2021年二級單位人員增加和機關干部調資后工資福利支出增加。
2、本級情況:2021年機關運行經費支出404.86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360.76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40.79萬元,包括辦公費3萬元,印刷費5萬元,水費1萬元,電費2萬元,郵電費0.2萬元,差旅費3.98萬元,維修(護)費0.19萬元,會議費1.6萬元,公務接待費1.51萬元,工會經費3.20萬元,福利費0.6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3.37萬元,公務交通補貼13.79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1.35萬元;對個人和家庭補助3.31萬元。比上年增加148.16萬元,同比增加57.72%,主要原因是:機關干部調資后工資福利支出增加。
(七)政府采購情況
2021年部門(主要指市城市社區網格化建設管理中心)政府采購支出490萬元,用于全市政法機關信息化建設第三方服務支出和政法信息化系統運維支出。其中,政法信息化建設經費450萬元,信息化系統運維經費40萬元。比上年減少310萬元,同比減少38.75%,主要原因是:政法機關信息化建設經費預算支出減少,政府采購經費相應減少。
(八)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2021年初部門(含二級單位)資產總額329.96萬元,其中,流動資產284.74萬元,固定資產42.22萬元。流動資產中,貨幣性資金5萬元;固定資產中,通用設備24.42萬元,車輛11.05萬元,家具6.75萬元。比上年增加5.09萬元,同比增加1.57%,主要原因是:2020年末本部門流動資產增加;同時,當年新購置一批辦公家具,固定資產增加。
二、2021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1、匯總情況:2021年部門“三公”經費年初預算安排9.07萬元,比上年減少1.10萬元,同比減少10.82%,主要原因是:機關堅決落實過“緊日子”要求,厲行節約原則,逐年壓減“三公”經費支出。其中:
公務接待費5.70萬元,比上年減少0.92萬元,同比減少13.90%,主要原因是:進一步嚴格執行公務接待標準要求,減少公務接待經費支出;
公車運行維護費3.37萬元,比上年減少0.18萬元,同比減少5.07%,主要原因是:厲行節約原則,減少公車運行維護經費支出。
無因公出國(境)經費和公務用車購置經費預算。
2、本級情況:
2021年本部門“三公”經費年初預算安排8.88萬元,比上年減少1.29萬元,同比增少12.68%,主要原因是:機關堅決落實過“緊日子”要求和厲行節約原則,逐年壓減“三公”經費支出。其中:
公務接待費5.51萬元,比上年減少1.11萬元,同比減少16.77%,主要原因是:進一步嚴格執行公務接待標準要求,減少公務接待經費支出;
公車運行維護費3.37萬元,比上年減少0.18萬元,同比減少5.07%,主要原因是:厲行節約原則,減少公車運行維護經費支出。
無因公出國(境)經費和公務用車購置經費預算。
第三部分?? 市委政法委2021年部門預算表
一、市委政法委匯總預算表











二、市委政法委本級預算表











第四部分?? 預算績效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目標編制情況
????1、本部門整體績效目標是: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及中央政法工作會議、省委政法工作會議精神,堅持黨對政法工作的絕對領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緊緊圍繞中心,服務大局,以防控風險為著力點,以現代科技應用為支撐點,深入推進“四大建設”,切實履行“四大任務”,努力為隨州經濟社會發展創造安全的政治環境、穩定的社會環境、公平的法治環境、優質的服務環境。年度目標為:堅持黨對政法工作的絕對領導,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以加強政法隊伍建設為統領,以防范化解各類風險為牽引,以營造優良法治化營商環境、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工作、加快政法智能化建設,努力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隨州、法治隨州,奮力推動政法工作高質量發展,為奮力打造“漢襄肱骨、神韻隨州”提供有力政法保障。
2、長期目標設置情況
(1)長期目標1:以實施平安建設“四大工程”為抓手,努力實現社會治理“社會化、法治化、智能化、專業化”水平“四個提升”,確保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滿意感“四個增強”,實現社會平安穩定,人民群眾安居樂業。具體指標設置為:
產出指標1:4個以上媒體進行宣傳報道,指標設立依據是:歷史標準
產出指標2:鐵路運輸安全暢通,指標設立依據是:歷史標準
效益指標:理順工作體制機制,充實完善工作職能,確保各項工作落實,指標設立依據是:經驗標準
(2)長期目標2: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安全決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關于國家安全工作的各項要求,扎實抓好信息情報、危機管控、安全防范、宣傳教育、綜合協調等工作落實,全力維護國家政治安全,特別是政權安全和制度安全。
產出指標:每季度通報1次反邪教形勢,指標設立依據是:鄂發〔2018〕22號
效益指標:完善反邪教機制,厚積的邪教土壤,防控涉邪教問題風險,指標設立依據是:鄂發〔2017〕14號
(3)長期目標3:著力破解“入口不利、程序空轉、出口不暢”三大難題,實現源頭預防,有效化解積案,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和司法權威,全力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產出指標:提高專項資金使用率,指標設立依據是:第九屆〔2018〕38號
效益指標:化解一批信訪積案,指標設立依據是:市委常委會會議紀要〔2012〕2號
(4)長期目標3:大力推動信息化高科技在政法機關各系統領域的應用,實現政法機關網絡互通、資源共享、業務協同,增強政法工作的科學性、規范性、公開性,推動全市政法工作的跨越式發展。
產出指標1:完成運維中心平臺建設,指標設立依據是:鄂發〔2016〕18號
產出指標2:建立符合安全防護等級三級要求的政法大數據,實現政法機關信息資源充分整合和高度共享,指標設立依據是:鄂發〔2016〕65號
效益指標:提升政法智能化、信息化水平提,實現政法機關網格互通、資源共享、業務協同,指標設立依據是:隨發〔2017〕2號

二、重點項目績效目標編制情況
??(一)政法專項工作經費績效目標編制情況
1、政法專項工作經費主要內容是:依據中央、省平安建設的要求和平安隨州建設的實際,統籌推進我市社會治理、維護穩定和平安建設工作。
2、項目績效總目標是:緊緊圍繞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緊扣新時代社會主要矛盾的新變化和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按照“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社會治理改革創新總要求,堅決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會議精神,注重聯動融合、開放共治、民主法治、科技創新,以實施綜治(平安建設)心臟工程、血管工程、細胞工程、免疫工程“四大工程”為抓手,努力實現社會治理“社會化、法治化、智能化、專業化”水平“四個提升”,努力確保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滿意感“四個增強”,為隨州經濟社會發展營造更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公正規范的法治環境。
3、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產出指標:鐵路運輸安全暢通,績效標準為確保鐵路運輸安全暢通。
效益指標1:加強平安建設,理順工作體制機制,充實完善工作職能,績效標準為社會平安穩定,人民群眾安居樂業。
效益指標2:實現社會管理新目標,績效標準為社會穩定和諧,人民群眾安居樂業
效益指標3:建設和諧平安隨州,績效標準為加強綜治委(辦)建設,理順工作體制機制,充實完善工作職能,妥善處置涉穩突發事件
效益指標4:預防和處理醫療糾紛,績效標準確保達到預防為主、依法處理、公平公正、高效便民目標。
效益指標5:基層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績效標準為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和諧發展。
效益指標6:反邪教工作,績效標準為突出基層基礎、防范打擊、教育轉化三個重點,全面推進反邪教工作
(二)涉法涉訴工作經費績效目標編制情況
1、涉法涉訴工作經費主要內容是:1、完善制度機制,著力破解三大難題。2、突出工作重點,著力深化信訪改革。3、加強組織保障,著力推動責任落實。
2、項目績效總目標是: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會議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法治引領,堅持問題導向,堅持實事求是,著力破解“入口不利、程序空轉、出口不暢”三大難題,加強源頭預防,有效化解積案,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和司法權威,全力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3、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產出指標1:資金管理使用規范到位,績效標準為涉法涉訴信訪人員司法救助資金管理使用規范到位。
產出指標2:司法救助30余人計75萬元,績效標準為30余人75萬元。
產出指標3:宣傳和獎勵,績效標準為4個以上媒體,舉報獎勵20萬元。
產出指標4:掃黑除惡工作扎實有效展開,績效標準為有力打擊震懾黑惡勢力犯罪,有效鏟除黑惡勢力滋生土壤。
效益指標1:積極化解一批信訪積案,績效標準為維護群眾合法權益和司法權威,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效益指標2:掃黑除惡工作扎實有效展開,績效標準為集中攻堅、徹底鏟除黑惡勢力賴以生存的土壤。
(三)政法信息化建設績效目標編制情況
1、政法信息化建設主要內容是:按照《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全省政法機關信息化建設的意見》(鄂發〔2016〕18號)、《湖北省綜治網格化系統應用試點工作方案》(鄂平安辦〔2020〕1號)、《全市政法機關信息化建設行動方案(2017-2018年)的通知》(隨辦文〔2017〕1號)、《隨州市網格化管理平臺建設應用試點工作方案》(隨政法〔2020〕7號)等文件要求,為確保2020年10月底前建成省、市、縣(市、區)、鎮(辦)、村(社區)五級網絡連通、平臺貫通、數據融通的“網格化+大數據”的信息服務管理平臺。
2、項目績效總目標是:
????(1)完成政法綜合信息網建設;
????(2)完成政法大數據中心、政法輿情監測中心、網格化服務管理中心建設;
?? (3)完成應急指揮平臺、維穩情報信息平臺建設;
?? (4)完成政法為民服務支撐體系、安全運維支撐體系建設。
3、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產出指標1:平臺體系建設,績效標準為全面完成3個平臺建設
產出指標2:運維中心建設,績效標準為開展日常運行維護、網絡安全檢查、系統安全檢查等工作,保障系統高效、安全、優質的運行。
效益指標:網格化工作智能化、信息化,績效標準為實現全市政法機關網格互通、資源共享、業務協同,推動政法工作跨越式發展
第五部分??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補助)收入:指財政預算安排且當年撥付的資金。
2、行政運行(2160201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3、行政單位醫療(2101101項):反映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行政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退休人員的醫療經費。
4、基本支出:反映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和公用支出(包括辦公費、水電費、郵電費、交通費、會議費、差旅費等)。
5、項目支出:反映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包括平安建設、法治建設、信息化建設、掃黑除惡等費用支出。
6、“三公”經費:按照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
附件:
隨州市城市社區網格化建設管理中心2021年部門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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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1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情況
2021年隨州市城市社區網格化建設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市網格中心)預算收入49.90萬元,其中財政撥款38.71萬元,其他收入11.19萬元。市網格中心為市委政法委二級事業單位,因2021年首次獨立進行預算公開,故無上年對比數。
(二)支出預算情況
??2021年部門預算支出49.90萬元,其中基本支出49.90萬元(人員支出40.53萬元;公用支出9.37萬元)。支出預算按功能分類:一般公共服務支出39.51萬元;社會保障就業支出4.08萬元;醫療衛生支出1.74萬元;住房保障支出4.57萬元。因2021年首次獨立進行預算公開,故無上年對比數。。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21年財政撥款支出38.71萬元。支出預算按功能分類: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8.32萬元;社會保障就業支出4.08萬元;醫療衛生支出1.74萬元;住房保障支出4.57萬元。因2021年首次獨立進行預算公開,故無上年對比數。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2021年本部門沒有使用政府性基本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情況
?? 2021年本部門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六)機關運行經費等重要事項的說明
??2021年部門機關運行經費4萬元。其中主要科目支出情況:辦公費1.22萬元,印刷費0.03萬元,水費0.04萬元,電費0.36萬元;郵電費0.03萬元,差旅費0.25萬元,公務接待費0.19萬元,維修(護)費0.04萬元;工會經費0.80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1.04萬元。因2021年首次獨立進行預算公開,故無上年對比數。
(七)政府采購情況
??2021年市網格中心無政府采購預算,無上年對比數。
(八)國有資產占有情況
??2021年市網格中心國有資產占用情況由市委政法委機關一并登記統計和公開。
??二、2021年度“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2021年隨州市城市社區網格化建設管理中心“三公”經費年初預算安排0.19萬元。上年單位無單獨預算,無對比數據。其中:
??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上年單位無單獨預算,無對比數據。
??公務接待費0.19萬元。上年單位無單獨預算,無對比數據。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上年單位無單獨預算,無對比數據。
??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上年單位無單獨預算,無對比數據。
三、2021年市網格中心預算表











四、市網格中心項目績效情況:
本單位整體績效目標是:深入推進政法智能化“1234”工程、“雪亮工程”建設,加強運用和安全運維管理。
本單位無項目。
五、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補助)收入:指財政預算安排且當年撥付的資金。
2、行政運行(2160201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3、行政單位醫療(2101101項):反映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行政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退休人員的醫療經費。
4、基本支出:反映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和公用支出(包括辦公費、水電費、郵電費、交通費、會議費、差旅費等)。
5、項目支出:反映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包括平安建設、法治建設、信息化建設、掃黑除惡等費用支出。
6、“三公”經費:按照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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