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州市城管執法委2021年決算公開
目錄
第一部分??隨州市城管執法委部門概況
一、部門基本情況
二、部門主要職責
第二部分??隨州市城管執法委2021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決算收入、支出情況說明
二、“三公“經費支出說明
三、機關運行經費情況說明
四、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五、政府性基金情況說明
六、國有資本經營支出情況
七、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八、2021年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九、其他情況說明
第三部分?隨州市城管執法委2021年度部門決算公開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公開表01表)
二、收入決算表(公開表02表)
三、支出決算表(公開表03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公開表04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公開表05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公開表06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公開表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公開表08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公開表09表)
第四部分??名詞解釋說明
第一部分?隨州市城管執法委部門概況
??一、部門基本情況
??隨州市城市管理執法委員會(以下簡稱市城管執法委),為政府直管行政單位,下設10個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市容環衛服務中心、市政管理中心、規劃大隊、督察大隊、渣土大隊、數字化城管監督中心、綠化管護中心、白云公園、神農公園、文化公園)、1個企業單位(隨州市擂鼓墩植物園)。
隨州市城市管理執法委員會機關編制41名,實有人員38名。內設辦公室、人事教育科、財務裝備科、執法監督科、市容一科、市容二科、市政公用設施科、園林綠化科、行政審批科、宣傳教育科、督查考評科等11個科室。
??二、部門主要職責
??1.貫徹國家、省、市有關城市管理執法方面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擬訂城市管理執法工作的政策、規范性文件并組織實施;根據城市總體規劃,組織擬訂城市管理執法工作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及實施細則,經批準后組織實施。
??2.負責全市城市管理執法工作的政策研究、業務指導、執法管理、組織協調、監督檢查、考核評價及跨區城、重大案件的查處和市政府確定范圍內的城市管理執法工作。負責建立城市管理綜合執法聯席會議制度,指導縣(市、區)城市管理執法工作。
??3.負責城區市政公用設施管理工作。擬訂并監督實施市政公用設施年度維修、維護計劃;負責臨時占用或挖掘城市道路的審批管理;負責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設各種管線、標線等設施施工的審批管理;負責城市橋梁上架設各類市政管線、設施審批管理;負責特種車輛在城市道路上行駛(包括經過城市橋梁)的審批管理。依法組織征收城市道路占用費和挖掘修復費;參與城市基礎設施工程建設中涉及城市管理方面的市政公用設施工程項目的可行性研究、方案審查和竣工驗收等工作。
??4.負責城區市容市貌管理。擬訂城市市容市貌管理標準,并指導協調、監督落實;制定并監督實施城區市容市貌整治計劃;負責城區出門出店、占道經營治理工作;負責組織編制城區戶外廣告專業規劃并組織實施;負責城區主次干道建筑物立面管理;負責設置大型戶外廣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設施上懸掛、張貼宣傳品審批管理;負責城區燈飾景觀亮化管理工作。
??5.負責城區環境衛生管理。編制城區環境衛生專項規劃并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城區主次干道等公共區域的衛生保潔;負責城區生活垃圾收集、運輸、處置體系建設及相關管理工作;負責城區主次干道公共廁所、垃圾轉運站及其他環境衛生公共設施的建設、管理、維護;負責城區環衛作業市場化運營的招標監管;負責城市垃圾無害化治理工作;依法征收垃圾處置費;負責城區內建筑垃圾處置核準管理;負責對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處理服務審批管理;負責拆除環衛設施設置審批管理。
??6.負責園林綠化管理。編制城市綠地系統專項規劃及城市綠化中長期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園林綠化重點工程建設;監督檢查城市古樹名木的保護與管理;行使城市規劃區各類綠化用地綠線劃定職能;管理新、擴、改建項目綠地面積、綠化設計方案的審查、核準;負責臨時占用綠地、移植修剪砍伐樹木管理;負責城市規劃區城內公園、游園、廣場、公共綠地的管護工作。
??7.負責統籌城區機動車停車治理具體工作,對停車管理工作進行綜合協調、指導、督促考核,依法管理城市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以外其他公共區域的停放行為,組織擬訂、宣傳貫徹停車管理相關政策、標準和服務規范。
??8.在隨州城區行使下列行政處罰權:
??(1)住房城鄉建設領域(不包括建筑質量安全及節能、房產市場交易方面)法律法規規定的全部行政處罰權;
??(2)自然資源和規劃領域城鄉規劃法律法規規定的全部行政處罰權;
??(3)生態環境方面社會生活噪聲污染、建筑施工噪聲污染、建筑施工揚塵污染、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露天燒烤污染,城市焚燒瀝青塑料垃圾等煙塵和惡臭污染、露天焚燒落葉等煙塵污染的行政處罰權;
??(4)市場監督管理領域戶外公共場所無照經營、違規設置戶外廣告的行政處罰權;戶外公共場所食品銷售和餐飲攤點無證經營的行政處罰權;
??(5)交通管理領域城市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以外其他公共區城侵占城市道路、違法停放車輛等的行政處罰權;
??(6)水務管理領域向城市規劃區內河道傾倒廢棄物和垃圾及城市河道取土、違法建設等的行政處罰權。
??9.負責城市管理領域科學技術的開發和應用;負責城區數字化城管平臺運行、管理;負責城區數字化城市管理平臺部件的采集;負責城市管理信息采集案件和“12319”市民投訴案件的派遣、督促、檢查、指導和統計匯總等工作。
??10.負責城區主次道路融雪應急處置工作。
??11.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12.有關職責分工。跨部門的行政處罰權移交后,政府相關職能部門承擔的行政管理職責,以及其對行政處罰的監管主體、監管責任不變。自然資源和規劃、住建、生態環境、市場監管、交通運輸、水利和湖泊等相關部門應按照各自職能加強事前、事中和事后監管,與城管執法部門建立健全信息互通、資源共享、協調聯動機制,主動對違法違規案件進行認定和技術核準,配合城市管理執法部門做好綜合執法工作。城市管理執法部門可以實施相關部門移交范圍內法律法規規定的行政處罰權有關的行政檢查權和行政強制措施。
第二部分??隨州市城管執法委2021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決算收入、支出情況說明
(一)決算收入情況2021年城管執法委(匯總)收入為18651.3萬元,其中財政撥款9515.96萬元,政府性基金3932.65萬元,上級補助收入540.66,事業收入25.68萬元,其他收入3459.43萬元,上年結轉1176.91萬元,比上年收入增加6732.33萬元,增幅56.48%,原因是部分項目經費如以錢養事等由財政撥款到城管執法委,執法委撥給二級單位,委機關和二級單位均納入決算導致重復,使今年決算較去年增加幅度較大。比年初預算少13199.9萬元,少41.44%,主要原因是委機關與二級單位預算重復,導致預算金額較大。
2021年城管執法委(本級)收入為4361.92萬元,其中:財政撥款2322.56萬元,政府性基金1862.23萬元,年初結轉177.14萬元,較上年增加了533.7萬元,增加了13.94%,主要是政府性基金增加。與年初預算相比,減少1551.89萬元,減幅26.24%,原因是其他收入實際收入少于預期收入。比年初預算少1552.89萬元,少26.26%,主要原因為非稅收入預算較大。??
(二)決算支出情況
?2021年城管執法委(匯總)決算支出為18651.3萬元,其中,人員支出9893.72萬元,占53.05%;項目支出7049.55萬元,占37.8%,年末結轉1708.03,占9.16%。比年初預算少13199.9萬元,少41.44%,比去年增加6732.33萬元,增幅56.48%,原因是部分項目經費如以錢養事等由財政撥款到城管執法委,執法委撥給二級單位,委機關和二級單位均納入決算導致重復,使今年決算較去年增加幅度較大。其中財政撥款支出13741.72萬元,比預算增加9058.79萬元,增加193.44%,比上年增加2882.49萬元,增加26.54%,原因是部分項目經費如以錢養事等由財政撥款到城管執法委,執法委撥給二級單位,委機關和二級單位均納入決算導致重復。
2021年城管執法委(本級)年支出為3734.99萬元,均為財政撥款支出,比年初預算減少1599.09萬元,減少29.98%。主要原因是其他支出預算1000萬元實際未支出。比上年增加83.9萬元,增加2.3%。主要是項目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901.03萬元,較年初預算增加84.95萬元,增加10.41%,主要原因是人員支出增加,較上年減少467.03萬元,減少34.14%,主要原因為以錢養事支出上年決算計入對人員支出科目,本年計入了項目支出;項目支出2833.96萬元,較年初預算減少1263.77萬元,減少30.84%,主要原因是部分預算項目未實施。較上年增加了550.94萬元,增幅24.13%,主要原因為以錢養事支出上年決算計入對人員支出科目,本年計入了項目支出。
二、部門“三公”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2021年城管執法委(匯總)“三公”經費決算支出43.17萬元,比年初預算減少50.64萬元,同比增加25.52%,主要原因是車輛狀況差,維修費用增加。
1、因公出國(境)0萬元,和年初預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無因公出國預算支出。
2、公務接待費0.09萬元。比年初預算少8.61萬元,同比減少79.55%,主要原因是壓縮公務接待支出。2021年全年公務接待1次,來客人數9人次,陪客3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比年初預算減少0萬元,同比減少0%。主要原因是:無公務用車購置費。公務用車購置數0輛,保有量43輛。
4、公務用車運行費43.08萬元,比年初預算減少42.03萬元,同比增加8.77%,主要原因是車輛狀況差,維修費用增加。
2021年城管執法委(本級)“三公”經費決算支出1.06萬元,比年初預算減少4.14萬元,同比增加1.92%,主要原因是車輛維護費稍有增加。
1、因公出國(境)0萬元,和年初預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無因公出國預算支出。
2、公務接待費0.09萬元。比年初預算少8.61萬元,同比減少79.55%,主要原因是壓縮公務接待支出。2021年全年公務接待1次,來客人數9人次,陪客3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比年初預算減少0萬元,同比減少0%。主要原因是:無公務用車購置費。公務用車購置數0輛,保有量1輛。
4、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97萬元,比年初預算減少2.53萬元,同比增加61.67%,主要原因是車輛狀況差,維修費用增加。
三、機關運行經費情況說明
?????2021年城管執法委運行經費(匯總)開支802.25萬元,主要是保障二級單位執法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辦公費48.81萬元、印刷費5.24萬元、咨詢費9.13萬元、物業管理費0.68萬元、手續費15.3萬元、維修(護)費209.96萬元、勞務費94.48萬元、委托業務費27.83萬元、福利費28.59萬元、郵電費12.89萬元、差旅費10.90萬元、水電費48.99萬元、租賃費2.14萬元、專用材料14.86萬元、培訓費0.16萬元、公務接待費0.09萬元、工會費28.59萬元、公車運行費69.52萬元、其他交通費用25.44萬元、燃料費38.93萬元、稅金及附加2.45萬元、其他支出36.96萬元。比年初預算增長403.46萬元,增長101.17%,主要原因是環衛車輛老舊,維修維護費用增加較多。
2021年城管執法委(本級)運行經費支出總計106.74萬元。其中,辦公費12.98萬元、印刷費1.83萬元、咨詢費3萬元、水電費3.62萬元、郵電費2.44萬元、差旅費3.67萬元、維修(護)2.24萬元、租賃費1.75萬元、公務接待費0.09萬元、勞務費8.25萬元、委托業務費8.66萬元、其他交通費用24.02萬元、培訓費0.13萬元、工會費11.57萬元、公務用車運行費0.97萬元、其他商品服務支出21.53萬元。比上年減少11.42萬元,減幅9.66%,增加原因是壓縮支出。比年初預算數減少了60.88萬元,減少36.32%,原因是我委堅持厲行節約原則,進一步規范管理,壓減開支。??四、政府采購支出說明??2021年城管執法委(匯總)政府采購了944.08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203.64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202.02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538.42萬元。政府采購面向中小企業合同金額218.73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23.17%,面向小微企業280.65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29.73%。
四、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2021年城管執法委(匯總)政府采購了944.08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203.64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202.02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538.42萬元。政府采購面向中小企業合同金額218.73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23.17%,面向小微企業280.65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29.73%。
2021年城管執法委(本級)政府采購支出23.98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2.86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21.12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面向中小企業合同金額23.98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00%,面向小微企業23.98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100%。
五、政府性基金情況說明
2021年城管執法委(匯總)政府性基金收入3193.79萬元,主要為常年性的項目支出。比年初預算減少258.21萬元,減少7.48%,主要原因是部分預算未撥付。
????2021年城管執法委(本級)政府性基金收入1863.23萬元,主要為常年性的項目支出。比年初預算減少682.77萬元,減少26.82%,主要原因是部分政府性預算下撥到二級單位支出。
六、國有資本經營支出情況
2021年度市城管執法委(匯總)和2021年度市城管執法委(本級)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情況。
七、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市城管執法委(匯總)共有車輛123輛,其中主要領導干部用車7輛,執法執勤用車28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9輛,其他用車79輛,其他用車主要是生產用車;單位價值50萬以上通用設備無,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無。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市城管執法委(本級)共有車輛7輛,其中主要領導干部用車1輛,其他用車6輛,其他用車主要是電瓶車及待報廢車輛;單位價值50萬以上通用設備無,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無。
八、2021年度預算績效情況的說明
(一)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本部門組織對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全面開展績效自評,共涉及項目9個,資金2833.96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總額的75.88%。從評價情況來看,項目年度總體目標基本完成,項目總體達到了預期績效,項目立項規范、合理,使用合規、監控有效,工作及財務管理制度健全、執行有效、項目質量可控,項目實際支出沒有超預算,總體滿意度、服務履職工作方面滿意度等綜合滿意度高,達到了預定目標。
我委組織對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設立了明確、細化、量化的績效目標,在績效依據及績效目標安排上符合相關規定。經過資料收集、現場勘查以及評價分析等評價程序,隨州市城管執法委2020年度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總分為95分,評價結果類型為A,績效評價結果級別為優,部門各項管理制度齊全,并得到了有效地實施,社會效益明顯,公共服務水平社會滿意度高。
2021年我委績效目標完成95分,未完成指標如下:1、部門支出全年執行數為3734.99萬元,預算數為5913.81萬元,實際完成值為58.08%,扣5分。


(二)部門決算中項目績效自評結果
我單位項目全年預算資金4097.73萬元,實際支出2833.96萬元,預算執行率68.16%。較好的完成了年初預定績效目標,保障了本單位的正常工作運轉。主要是完成改善城區市容市貌,城區環境提檔升級。保障機關日常辦公正常運行?;饧m紛,提高執法人員素質。保障規劃執法經費,完成牛皮癬清理。各項目產出數量及質量指標均較好的完成。改善了老城區市容環境。化解糾紛,提高城管執法人員素質,文明執法、提高執法人員整體執法能力。社會效益指標得到進一步提高。









(三)績效評價結果應用情況
一是逐步完善績效評價體系,科學合理制定項目績效考核指標,使財政資金產出更大效益。二是加強預算編制,提高預算科學性,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我單位按照上級部門的要求,將績效自評結果在本部門門戶網站和市政府網站對績效評價報告全文進行公開。
九、其他情況說明
2021年隨州市城管執法委(匯總)財政專項支出預算22286.14萬元,決算支出7049.55萬元,比預算減少了15236.59萬元,同比減少68.37%,主要是原因一是預算中數字化城管智慧改造項目7406萬元當年未下達指標導致未支出,二是以錢養事經費執法委和二級單位預算重復,導致預算過大。

2021年隨州市城管執法委系統(本級)財政專項支出預算4097.73萬元,決算支出2833.96萬元,比預算減少了1263.77萬元,同比減少30.84%,主要是原因一是荊門園博會400萬元當年未全部支出,二是城市管理維護費當年部分指標下達二級單位導致支出比預算小。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門決算表
一、2021年隨州市城管執法委系統(本級)決算表公開:









注:2021年隨州市城管執法委系統(本級)本年度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
二、2021年隨州市城管執法委系統(匯總)決算表公開:









注:2021年隨州市城管執法委(匯總)本年度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
第四部分??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補助)收入:指財政預算安排且當年撥付的資金。
??2、行政運行: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3、行政單位醫療:反映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行政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退休人員的醫療經費。
??4、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和公用支出(包括辦公費、水電費、郵電費、交通費、會議費、差旅費等)。
??5、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6、“三公”經費:按照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
??7、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
??8、公務用車:指單位用于履行公務的車輛,包括領導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
??9、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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