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第一部分??隨州市城管執法委(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部門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隨州市城管執法委2023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3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二、2023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第三部分??隨州市城管執法委2023年部門預算表
一、部門收支預算總表
二、部門收入總表
三、部門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項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購預算表
第四部分??隨州市城管執法委2023年預算績效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目標編制情況說明
二、項目績效目標編制情況說明
第五部分??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隨州市城管執法委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1)貫徹國家、省、市有關城市管理執法方面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擬訂城市管理執法工作的政策、規范性文件并組織實施;根據城市總體規劃,組織擬訂城市管理執法工作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及實施細則,經批準后組織實施。??(2)負責全市城市管理執法工作的政策研究、業務指導、執法管理、組織協調、監督檢查、考核評價及跨區域、重大案件的查處和市政府確定范圍內的城市管理執法工作。負責建立城市管理綜合執法聯席會議制度,指導縣(市、區)城市管理執法工作。??(3)負責城區市政公用設施管理工作。擬訂并監督實施市政公用設施年度維修、維護計劃;負責臨時占用或挖掘城市道路的審批管理;負責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設各種管線、標線等設施施工的審批管理;負責城市橋梁上架設各類市政管線、設施審批管理;負責特種車輛在城市道路上行駛(包括經過城市橋梁)的審批管理。依法組織征收城市道路占用費和挖掘修復費;參與城市基礎設施工程建設中涉及城市管理方面的市政公用設施工程項目的可行性研究、方案審查和竣工驗收等工作。
(4)負責城區市容市貌管理。??擬訂城市市容市貌管理標準,并指導協調、監督落實;制定并監督實施城區市容市貌整治計劃;負責城區出門出店、占道經營治理工作;負責組織編制城區戶外廣告專業規劃并組織實施;負責城區主次干道建筑物立面管理;負責設置大型戶外廣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設施上懸掛、張貼宣傳品審批管理;負責城區燈飾景觀亮化管理工作。
(5)負責城區環境衛生管理。編制城區環境衛生專項規劃并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城區主次干道等公共區域的衛生保潔;負責城區生活垃圾收集、運輸、處置體系建設及相關管理工作;負責城區主次干道公共廁所、垃圾轉運站及其他環境衛生公共設施的建設、管理、維護;負責城區環衛作業市場化運營的招標監管;負責城市垃圾無害化治理工作;依法征收垃圾處置費;負責城區內建筑垃圾處置核準管理;負責對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處理服務審批管理;負責拆除環衛設施設置審批管理。
(6)負責園林綠化管理。編制城市綠地系統專項規劃及城市綠化中長期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園林綠化重點工程建設;監督檢查城市古樹名木的保護與管理;行使城市規劃區各類綠化用地綠線劃定職能;管理新、擴、改建項目綠地面積、綠化設計方案的審查、核準;負責臨時占用綠地、移植修剪砍伐樹木管理;負責城市規劃區城內公園、游園、廣場、公共綠地的管護工作。
(7)負責統籌城區機動車停車治理具體工作,對停車管理工作進行綜合協調、指導、督促考核,依法管理城市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以外其他公共區域的停放行為,組織擬訂、宣傳貫徹停車管理相關政策、標準和服務規范。??(8)在隨州城區行使下列行政處罰權:住房城鄉建設領域(不包括建筑質量安全及節能、房產市場交易方面)法律法規規定的全部行政處罰權;自然資源和規劃領域城鄉規劃法律法規規定的全部行政處罰權;生態環境方面社會生活噪聲污染、建筑施工噪聲污染、建筑施工揚塵污染、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露天燒烤污染,城市焚燒瀝青塑料垃圾等煙塵和惡臭污染、露天焚燒落葉等煙塵污染的行政處罰權;市場監督管理領域戶外公共場所無照經營、違規設置戶外廣告的行政處罰權;戶外公共場所食品銷售和餐飲攤點無證經營的行政處罰權;交通管理領域城市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以外其他公共區域侵占城市道路、違法停放車輛等的行政處罰權;水務管理領域向城市規劃區內河道傾倒廢棄物和垃圾及城市河道取土、違法建設等的行政處罰權。
(9)負責城市管理領域科學技術的開發和應用;負責城區數字化城管平臺運行、管理;負責城區數字化城市管理平臺部件的采集;負責城市管理信息采集案件和“12319”市民投訴案件的派遣、督促、檢查、指導和統計匯總等工作。??(10)負責城區主次道路融雪應急處置工作。??(11)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部門基本情況
2019年機構改革,將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的職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市政公用設施運行管理、風景園林管理職責,以及相關部門的城市管理執法職責整合,組建市城市管理執法委員會,作為政府工作部門。現下設:辦公室、人事教育科、財務裝備科、執法監督科、市容一科、市容二科、市政公共設施科、園林綠化科、行政審批科、宣傳教育、督查考評科等11個科室。現定編41人,實有37人,在職37人、退休12人。
委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10個,分別是:隨州市城市管理執法規劃大隊、隨州市城市管理執法督察大隊、隨州市城市管理執法渣土大隊、隨州市數字化城市管理監督指揮中心、隨州市市政服務中心、隨州市市容環境衛生服務中心、隨州市綠化管護中心、隨州市白云公園、隨州市文化公園、隨州市神農公園。城管執法委系統共有行政及參公編制41人,實有在職人員37人,退休12人;事業編制231人,實有在職人員600人,退休575人。
第二部分??隨州市城管執法委2023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3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情況
委系統匯總預算收入31745.7萬元,其中:經費撥款8858.71萬元,政府性基金3127.77萬元,上級補助收入110萬元,其他收入19356.23萬元,上年結轉293萬元。比上年增加7782.31萬元,增加了32.48%。其中其他收入增加了10766.93萬元,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中包含了債券項目收入。
(二)支出預算情況
隨州市城市管理執法委員會(匯總)2023年支出預算總額為:31745.7萬元。
1、按資金性質劃分: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8858.71萬元,比上年的8074.93萬元增加了783.78萬,同比增加9.71%;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支出3127.77萬元,比上年的2843萬元增加了284.77萬元,同比增加10.02%;上級補助收入110萬元,比上年的3507.02萬元減少3397.02萬元,減少96.86%;其他收入19356.23萬元,比上年的8589.3萬元增加10766.93萬元,增加125.35%;上年結轉結余293萬元,比上年的949.15萬元減少656.15萬元,減少69.13%。
2、按支出功能分類分: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188.73萬元,比上年的1547.89萬元增加26.07萬元,增加24.63%;衛生健康支出259.41萬元,比上年的263.52萬元增加了10.16萬元,增加24.73%;城鄉社區支出29813.19萬元,比上年的21674.32萬元減少了1121.66萬元,減少29.68%;住房保障支出484.37萬元,比上年的477.66萬元增加39.26萬元,增加44.88%。
3、按支出經濟分類劃分:工資福利支出11576.51萬元,比上年的10684.21萬元增加892.3萬元,增加8.35%;商品和服務支出6696.99萬元,比上年的6059.54萬元增加637.45萬元,增加10.52%;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1195.18萬元,比上年的1125.52萬元增加69.66萬元,增加6.19%;資本性支出(基本建設)5880萬元,比上年的0萬元增加5880萬元,增加0%;資本性支出6397.02萬元,比上年的6094.12萬元增加302.9萬元,增加4.97%,對企業補助0萬元,與上年相等。
預算支出較上年23963.39萬元增加7782.31萬元,同比增加32.48%。主要原因是:本年預算包含了債券項目支出。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委系統匯總財政撥款支出11986.48萬元,其中,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637.4萬元,醫療衛生支出213.22萬元,城鄉社區事務支出10717.96萬元,住房保障支出417.9萬元。比上年增加566.41萬元,增加4.96%。增加原因為正常的人員經費增長。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2023年委系統匯總政府性基金3127.77萬元,比上年增加284.77萬元,增加10.02%。增加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項目增加。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情況
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六)機關運行經費等重要事項的說明
委系統匯總預算機關運行經費共389.76萬元,其中辦公費33.6萬元、印刷費5.7萬元、咨詢費7萬、手續費51萬、水費6.5萬元、電費19萬、郵電費8.5萬元、物業管理費17.5萬、差旅費7.5萬元、維修費8.5萬、租賃費5.5萬元、培訓費3萬元、會議費1.5萬元、公務接待費3.68萬元,勞務費9萬元、委托業務費8萬元、工會費51萬元,福利費9.15萬、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51.17萬元、公務交通補貼32.48萬元、其他商品服務支出31.68萬。比上年增加21.15萬元,增加比例為5.74%。增加原因為人員公用經費核定金額增加。
(七)政府采購情況
2023年我委匯總政府采購預算總額為12731.02萬元,其中:政府購買服務預算577.38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517.32萬元,政府采購工程11636.32萬元。比上年增加5962.81萬,增加88.1%,主要原因為今年增加工程項目政府采購預算。其中面向中小企業采購金額12072.44萬元,面向小微企業采購金額2822.41萬元。
(八)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城管執法委系統資產總額5159.59萬元,其中:流動資產1405.14萬元,固定資產3754.45元。與上年相比,資產總額減少1608.8萬元,減少23.77%。其中:流動資產與上年相比減少939.64萬元,減少40.07%,變化的原因是財政國庫結余指標收回。固定資產與上年相比減少172.65萬元,減少4.4%,變化的原因是資產部分報廢處置。
二、2023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2023年隨州市城管執法委系統“三公”經費年初預算安排88.86萬元,比上年增加10.74萬元,同比增加13.75%,主要原因是今年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增加。
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比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無因公出國計劃。
公務接待費3.68萬元,比上年減少5.76萬元,同比減少61.02%,主要原因是壓縮三公經費支出。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67.17萬元,比上年增加19.22萬元,同比增加40.08%,主要原因是車輛老化嚴重,維修費用增加。
公務用車購置費18萬元,比上年持平無增減變動。
第三部分 ??隨州市城管執法委2023年本級預算表















第四部分 ??預算績效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目標編制情況
1、本部門整體績效目標是:長期目標有3個,目標1、創國家衛生城市; 目標2、提升城市管理水平;3、提升城市品質。年度目標有3個,目標1、推進市政基礎設施建設; 目標2、開展城市環境綜合整治;目標3、推進城市管理效能提升。
2、長期目標1、創國家衛生城市,具體指標設置為:
產出指標:資金支出金額≧100%,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產出指標:改善城市環境,提高衛生水平≧95%,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效益指標:提高城市評級,拉動經濟≧90%,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滿意度指標:市民滿意度≧90%,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長期目標2、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具體指標設置為:
產出指標:資金支出金額≧100%,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產出指標:改善城市市容環境≧95%,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效益指標:提升城市管理水平≧90%,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滿意度指標:市民滿意度≧90%,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長期目標3、提升城市品質,具體指標設置為:
產出指標:資金支出金額≧100%,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產出指標:改善城市整體環境≧95%,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效益指標:城市品質提升≧90%,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滿意度指標:市民滿意度≧90%,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3、年度目標1、推進市政基礎設施建設,一鼓作氣推進市政基礎設施建設。一是推進市容環衛設施建設。二是推進市政設施提升改造。三是提高城市園林綠化品質。四是推進停車設施建設。具體指標設置為:
產出指標:資金支出金額≧100%,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產出指標:改善城市整體環境≧95%,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效益指標:城市品質提升帶動經濟發展≧90%,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滿意度指標:市民滿意度≧90%,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年度目標2、開展城市環境綜合整治,一是更嚴要求升級市容環境。二是更大力度加速拆違控違。三是更高標準整治渣土漏撒。具體指標設置為:
產出指標:資金支出金額≧100%,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產出指標:改善城市整體≧95%,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效益指標:城市品質提升≧90%,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滿意度指標:市民滿意度≧90%,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年度目標3、推進城市管理效能提升,一是強化體系建設。二是推進智慧城管建設。具體指標設置為:
產出指標:資金支出金額≧100%,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產出指標:改善城市整體環境≧95%,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效益指標:城市品質提升≧90%,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滿意度指標:市民滿意度≧90%,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二、重點項目績效目標編制情況
(一)1、“以錢養事”項目主要內容是園林二級單位以錢養事人員經費和園林養護經費。按月考核各單位管護片區綠化管護質量,按考核結果在每月基數上扣款后撥付給各二級單位。2023年預算安排655萬元,資金來源為當年政府性基金。
2、項目績效總目標是:保障園林單位人員工資,提高園林綠化管護質量,改善城區生態環境。
3、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產出指標:質量效益≥95%,指標設立依據是提升園林綠化質量。
效益指標:成本效益≥92%,指標設立依據是提升管養效率。
滿意度指標:城區居民滿意度≥90%,指標設立依據是提升綠化管護質量,提升市民滿意度。


(二)1、“城市維護費”項目主要內容是城管二級單位及園林二級單位日常管理維護等相關經費。2023年預算安排246萬元,資金來源為當年財政撥款。
2、項目績效總目標是:保障二級單位管理維護費用,保障工作正常運轉。
3、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產出指標:數量效益≥92%,指標設立依據是執法培訓人次達標
效益指標:生態效益≥92%,指標設立依據是保障園林養護質量。
滿意度指標:市民滿意度≥92%,指標設立依據是改善市貌及綠化,提升市民滿意度。


第五部分??名詞解釋
(一)收入科目
1.財政撥款(補助)收入:市級財政預算安排且當年撥付的資金。
2.事業收入: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3.事業單位經營收入: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填列單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項收入。
(二)支出功能科目
1.一般公共服務: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務的支出。
2.社會保障和就業:反映就業補助、撫恤、退役安置、社會福利、殘疾人事業等方面的支出。
3.醫療衛生:反映醫療衛生管理事務支出、公立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公共衛生等方面的支出。
(三)經濟分類科目
1.基本工資:反映按規定發放的基本工資,包括公務員的職務工資、級別工資;機關工人的崗位工資、技術等級工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各類學校畢業生試用期(見習期)工資、新參加工作的工人學徒期、熟練期工資等。
2.津貼補貼:反映按規定發放的津貼、補貼,包括機關工作人員工作性津貼、生活性補貼、地區附加津貼、崗位津貼,機關事業單位艱苦邊遠地區津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特殊崗位津貼補貼,機關事業單位提租補貼、購房補貼、采暖補貼、物業服務補貼等。
3.獎金:反映按規定發放的獎金,包括機關工作人員年終一次性獎金、績效獎金(基礎績效獎、年度績效獎)等。
4.績效工資:反映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績效工資。
5.辦公費:反映單位購買日常辦公用品、書報雜志等支出。
6.印刷費:反映單位的印刷費支出。
7.郵電費:反映單位開支的信函、包裹、貨物等物品的郵寄費及電話費、電報費、傳真費、網絡通訊費等。
8.差旅費:反映單位工作人員國(境)內出差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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