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第一部分 隨州市人社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部門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 隨州市人社局2023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3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二、2023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第三部分隨州市人社局2023年部門預算表
一、部門收支預算總表
二、部門收入總表
三、部門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項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購預算表
第四部分隨州市人社局2023年預算績效情況
一、 部門整體績效目標編制情況說明
二、 項目績效目標編制情況說明
第五部分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隨州市人社局(匯總)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省委和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法律法規,組織起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地方政府規章草案,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
(二)擬訂并組織實施全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人力資源流動管理,指導全市人力資源市場建設,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全市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擬訂就業援助制度和創業扶持政策,擬訂就業補助資金使用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就業形勢分析研判、失業預測預警工作,保持就業形勢穩定。
(四)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擬訂并組織實施全市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貫徹落實國家和省養老、失業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辦法。組織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的管理和監督制度,編制全市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承擔相關社會保險基金稽核、預測預警工作,擬訂應對預案,保持相關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全民參保計劃并建立統一的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
(五)承擔市政府人才工作的綜合管理。負責全市職業能力建設工作,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健全職業技能多元化評價政策。擬訂專業技術人才管理政策,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和專家選拔培養工作,擬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繼續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制度,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擬訂吸引留學人員來隨工作、定居和創新創業政策。擬訂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制度并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職業資格考試工作的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
(六)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權限負責規范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公開招聘、聘用合同、工作人員考核獎懲等人事綜合管理工作,擬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人事管理政策并組織實施。
(七)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決定、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訂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
(八)實施國家功勛榮譽制度,規范全市表彰獎勵和評比達標表彰項目,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表彰獎勵制度,綜合管理表彰獎勵工作,承擔全市評比達標表彰工作,根據授權承辦以市委、市政府名義開展的有關表彰獎勵活動。
(九)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農民工工作的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相關政策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擬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并組織實施,擬訂勞動關系政策并完善相關協商協調機制,組織實施勞動合同制度,組織落實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監督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二、部門基本情況
2023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所屬財政撥款預算單位共11個:1、社會保險中心2、勞動就業服務中心3、技師學院4、人才服務中心5、人事考試院6、勞動監察局7、信息中心8、勞動爭議仲裁院9、就業訓練中心10、下崗失業人員小額貸款擔保中心11、隨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本級。
隨州市人社系統編制人員420人,實際在職人員464人,其中財政補助人員355人,經費自理和自聘人員42人。退休人員66人。
2023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機關行政編制28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總會計師1名;正科級領導職數18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兼機關紀委書記1名、老干部科科長1名),副科級領導職數1名。市人社局下設16個內設機構:辦公室、政務服務科、規劃財務科、就業促進與失業保險科(農民工工作科)、人力資源流動管理科(人才開發科)、職業能力建設科、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職稱科、事業單位人事科、勞動關系和勞動保障監察科、工資福利科、養老保險科、工傷保險科、社會保險基金監管科、調解仲裁管理科(法規科)、表彰獎勵科(市表彰獎勵辦公室)、人事科、老干科、機關黨委。機關實有人員26人,退休人員17人。
第二部分隨州市人社局(匯總)2023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3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情況
2023年部門收入預算9731.12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收入6662.53萬元、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1223.91萬元、上級補助收入220萬元、其他收入1310.93萬元、上級結轉結余313.75萬元,用于人員工資、公用支出、項目等局機關正常運行支出。收入預算比上年9932.84萬元減少201.72萬元,減幅2.03%,主要原因:項目支出減少導致。
(二)支出預算情況
2023年部門支出9731.12萬元,支出預算比上年9932.84萬元減少201.72萬元,降幅2.03%,降幅的主要原因是:項目支出減少導致。
按照支出功能分類科目,主要用于:
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784.71萬元,主要用于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險等支出及單位基本支出;
2.衛生健康支出99.28萬元,主要用于政府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方面的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174.28萬元,主要用于按照國家政策規定向職工發放的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4.教育支出6672.85萬元,主要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按照支出經濟分類科目,主要用于:
1.工資福利支出5790.49萬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績效工資、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和其他工資福利支出等。(基本工資2120.16萬、津貼補貼445.69萬、在職五項獎730.76萬元、績效工資716.94萬元、養老保險632.96萬元、職業年金240萬元、醫療保險287.59萬元、公務員醫療補助31.34萬元、其他社會保障繳費48.39萬元、住房公積金506.68萬,其他工資福利支出30萬元)
2.商品和服務支出319.58萬元:主要用于單位人員日常公用經費、辦公用房租金、其他交通費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辦公費35.58萬元、印刷費2.39萬元、水費46.48萬元、電費58.90萬元、郵電費7.75萬元、業務管理費3.9萬元、差旅費14.7萬元、維修費0.76萬元、租賃費0.1萬元、會議費2.95萬元、培訓費2.10萬元、公務接待費4.69萬元、勞務費1.7萬元、委托業務費1.03萬元、工會福利費40.91萬元、福利費52.64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7.35萬元、其他交通費30.89萬元、其他商品與服務支出4.76萬元)
3.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100.66萬元:主要用于離休費、退休費和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其中退休費92.51萬元、醫療費補助8.14萬元)。
4.其他支出5.8萬元。(主要是 購買辦公設備,其中: 設備購置費5.8萬元等)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23年財政撥款支出6692.29萬元,比上年5965.75萬元,增加726.54萬元,同比增加12.18%,主要原因:人員工資大調整,教師補貼變化,新增教材教輔資料費項目550萬元。其中基本支出6216.53萬元(人員5891.15萬元,公用325.38萬元),項目支出475.76萬元。基本支出比上年5965.75萬元增加250.78萬元,增幅4.2%,主要原因人員工資大調整,教師補貼變化導致。項目支出比上年373萬元增加102.76萬元,增幅27.55%,主要原因新增教材教輔資料費項目550萬元等支出導致。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2023年部門無政府性基金收支情況。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情況
2023年未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六)機關運行經費等重要事項的說明
2023年部門機關運行經費325.38萬元,其中:辦公費35.58萬元、印刷費2.39萬元、水費46.48萬元、電費58.90萬元、郵電費7.75萬元、業務管理費3.9萬元、差旅費14.7萬元、維修費0.76萬元、租賃費0.1萬元、會議費2.95萬元、培訓費2.10萬元、公務接待費4.69萬元、勞務費1.7萬元、委托業務費1.03萬元、工會福利費40.91萬元、福利費52.64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7.35萬元、其他交通費30.89萬元、其他商品與服務支出4.76萬元、辦公設備購置5.8萬元。與上年321.43萬元相比增加3.95萬元,增幅1.23%。增加原因:人員變動導致配套費用增加。
(七)政府采購情況
2023年度部門政府采購預算總額361.15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支出52.32萬元,購買服務類預算支出180.6萬元,購買工程類128.23萬元。較2022年度676.48萬元,減少預算采購支出315.33萬元,減少比例46.61%。減少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技師學院減少采購書籍課本等支出419萬元。
(八)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隨州市人社局部門資產總額118.21萬元,資產總額與上年241.32萬元相比減少123.11萬元,降幅51.02%,主要原因是年底回收資金導致。固定資產凈值91.47萬元(原值631.94萬元,累計折舊540.47萬元),其中通用設備凈值75.91萬元,通用及家具類凈值15.22萬元,專用設備凈值0.35萬元,固定資產凈值比上年136.92萬元相比減少45.45萬元,減幅33.19%;無形資產凈值4.62萬元(原值20.98萬元,累計折舊16.36萬元),與無形資產凈值上年8.71萬元相比減少4.09萬元,減幅46.96%,主要原因是固定資產折舊和無形資產攤銷導致。
二、2023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2023年本部門“三公”經費年初預算安排13.74萬元,比上年17.04萬元減3.3萬元,同比減少19.37%,主要原因是:嚴格控制,節約開支。
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比上年持平,無增減變化;
公務接待費4.89萬元,比上年7.14萬元減少2.25萬元,減幅31.51%,主要原因是嚴格控制,節約開支;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8.85萬元,比上年9.9萬元減少1.05萬元,減幅10.61%,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嚴格控制,節約開支;
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比上年持平,無增減變化。
第三部分 隨州市人社局2023年部門預算表








備注:本單位無政府性基金預算


第四部分??預算績效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目標編制情況
1、本部門整體績效目標是:
長期目標:關注民生,履行職責促更加安民惠民利民為民,一是就業促進體系更加安民,二是社會保險政策更加惠民,三是行業精準扶貧更加為民。推進改革,養老保險醫療保險整合平穩實施。戰略推動,聚集興隨人力人才。一是更加完善技能人才培育體系。二是重力打造高層次人才引用機制。
年度目標:關注民生,履行職責促更加安民惠民利民為民,一是就業促進體系更加安民,二是社會保險政策更加惠民,三是行業精準扶貧更加為民。推進改革,養老保險醫療保險整合平穩實施。戰略推動,聚集興隨人力人才。一是更加完善技能人才培育體系。二是重力打造高層次人才引用機制。
2、長期目標:關注民生,履行職責促更加安民惠民利民為民,一是就業促進體系更加安民,二是社會保險政策更加惠民,三是行業精準扶貧更加為民。推進改革,養老保險醫療保險整合平穩實施。戰略推動,聚集興隨人力人才。一是更加完善技能人才培育體系。二是重力打造高層次人才引用機制。具體指標設置為:
產出指標:數量指標,組織筆試活動≥500人,全部完成,指標設立依據是行業標準;
效益指標:社會效益指標,人才選拔選聘70名,分配到各縣市區基層服務,解決基層工作人員緊缺問題。指標設立依據是其他標準;
滿意度指標:非常滿意,指標設立依據是行業標準。
3、年度目標:關注民生,履行職責促更加安民惠民利民為民,一是就業促進體系更加安民,二是社會保險政策更加惠民,三是行業精準扶貧更加為民。推進改革,養老保險醫療保險整合平穩實施。戰略推動,聚集興隨人力人才。一是更加完善技能人才培育體系。二是重力打造高層次人才引用機制。具體指標設置為:
產出指標:數量指標,組織筆試活動≥500人,全部完成,指標設立依據是行業標準;
效益指標:社會效益指標,人才選拔選聘70名,分配到各縣市區基層服務,解決基層工作人員緊缺問題。指標設立依據是其他標準;
滿意度指標:非常滿意,指標設立依據是行業標準。
二、重點項目績效目標編制情況
項目1:隨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預算15萬元,資金來源全部為一般公共預算。
績效目標:更好地為公眾服務,保障事業單位用人。具體指標設置為:
產出指標:數量指標,招聘優秀人才≥300人,全部完成,指標設立依據是行業標準;
效益指標:社會效益指標,解決基層工作人員緊缺問題,全部實現,指標設立依據是行業標準;
滿意度指標:非常滿意,指標設立依據是行業標準。
項目2:人社事務專項工作經費預算20萬元,資金來源全部為一般公共預算。
績效目標:關注民生,履行職責促更加安民惠民利民為民,一是就業促進體系更加安民,二是社會保險政策更加惠民,三是行業精準扶貧更加為民。推進改革,養老保險醫療保險整合平穩實施。戰略推動,聚集興隨人力人才。一是更加完善技能人才培育體系。二是重力打造高層次人才引用機制。具體指標設置為:
產出指標:數量指標,組織專場招聘會≥3次,全部完成,指標設立依據是行業標準;
效益指標:社會效益指標,促進就業,聚集興隨人力人才。全部實現,指標設立依據是行業標準;
滿意度指標:非常滿意,指標設立依據是行業標準。
項目3:社保事業運行經費預算48萬元,資金來源全部為一般公共預算。
績效目標:按照市社會保險中心年度工作計劃,完成年內項目組織管理任務,做好各類項目執行的全過程監督管理工作,確保各類項目按計劃有效實施。具體指標設置為:
產出指標:數量指標,市本級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參保人數達到8.1萬人,工傷保險參保人數達到4.3萬人,指標值100%,指標值確定依據為歷史標準。
效益指標:社會效益指標,征收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費60575萬元,工傷保險費480萬元,指標值100%,指標值確定依據為歷史標準。
滿意度指標:非常滿意,指標設立依據是行業標準。
項目4:個人權益記錄單郵寄費預算15萬元,資金來源全部為一般公共預算。
績效目標:按照市社會保險中心年度工作計劃,完成年內項目組織管理任務,做好各類項目執行的全過程監督管理工作,確保各類項目按計劃有效實施。具體指標設置為:
產出指標:數量指標,市本級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參保人數達到8.1萬人,工傷保險參保人數達到4.3萬人,指標值100%,指標值確定依據為歷史標準。
效益指標:社會效益指標,征收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費60575萬元,工傷保險費480萬元,指標值100%,指標值確定依據為歷史標準。
滿意度指標:非常滿意,指標設立依據是行業標準。
項目5:就業項目經費預算98萬元,資金來源全部為單位資金。
績效目標:開展就業創業政策進萬家系列宣傳,提高就業政策知曉率,擴大政策覆蓋面。建立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實現全市城鎮新增就業16000人,扶持勞動者成功創業、返鄉創業2200人。具體指標設置為:
產出指標:數量指標,政策宣傳=電視臺、報社辦宣傳專版、印制宣傳手冊。創業工作=扶持勞動者成功創業,返鄉創業不低于2200人。指標設立依據是:1、省財政廳、省人社廳關于印發《湖北省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鄂財社發[2017]102號)2、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鼓勵和支持多渠道靈活就業的實施意見(鄂政辦發〔2020〕65號)3、省人社廳 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湖北省稅務局關于進一步做好援企穩崗促就業工作的通知(鄂人社發[2022] 21號)4、省人社廳關于印發《湖北省返鄉創業示范縣認定辦法》《湖北省返鄉創業示范園認定辦法》《湖北省返鄉創業示范項目認定辦法》的通知(鄂人社規[2022] 2號)。
效益指標:社會效益指標,就業創業服務全市新增就業人數≥18000人,指標設立依據是:1、省財政廳、省人社廳關于印發《湖北省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鄂財社發[2017]102號)2、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鼓勵和支持多渠道靈活就業的實施意見(鄂政辦發〔2020〕65號)3、省人社廳 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湖北省稅務局關于進一步做好援企穩崗促就業工作的通知(鄂人社發[2022] 21號)4、省人社廳關于印發《湖北省返鄉創業示范縣認定辦法》《湖北省返鄉創業示范園認定辦法》《湖北省返鄉創業示范項目認定辦法》的通知(鄂人社規[2022] 2號)。
滿意度指標:非常滿意,指標設立依據是行業標準。
項目6:農民工工資清欠維權項目預算35萬元,資金來源全部為一般公共預算。
績效目標:開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湖北省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辦法》宣傳貫徹活動,農民工工資清欠維權工作宣傳率達到99%以上。完善勞動保障守法誠信等級評價全覆蓋。公布重大違法行為2023年度不少于4次。日常嚴厲打擊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行為每季度一次。開展“雙隨機、一公開”執法檢查年不少于3次。扎實開展保障農民工工資工資支付,六項制度建設目標考核全省領先水平,實現全市農民工工資清欠逐年下降目標,切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年維權執法案件結案率在99%以上,確保農民工工資按時足額發放到位。具體指標設置為:
產出指標:數量指標,農民工工資清欠維權相關工作,專戶制度落實全覆蓋,公布重大違法行為每季度一次,達到100%。日常嚴厲打擊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行為每季度一次,達到100%。開展“雙隨機、一公開”執法檢查,達到100%。
效益指標:社會效益指標,開展保障農民工工資工資支付,六項制度建設目標考核全省領先水平,實現全市農民工工資清欠逐年下降30%。年維權執法案件結案率在100%以上。
滿意度指標:農民工工資清欠維權工作,群眾滿意度99%,指標設立依據是行業標準。
項目7:職業技能競賽經費預算60萬元,資金來源10萬元為一般公共預算,50萬為單位資金。
績效目標:加大宣傳力度,有聲勢、有效果舉辦2023年度職業技能競賽市級2場,組織參加省級職業技能競賽3場。具體指標設置為:
產出指標:數量指標,參加市級舉辦活動≥2場次,參加省級舉辦活動≥3場次,廣告宣傳媒體進行專題報道≥3個,廣告≥50期,戶外廣告位≥100個,指標設立依據是:1、省委辦公廳? 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實施技能人才振興計劃建設技能強省的若干意見》的通知(鄂辦發【2017】44號)。 2、按省政文件鄂政發[2012]29號文件要求,縣以上人社部門所屬職業技能鑒定機構應配備專職工作人員和必要的設施設備。
效益指標:社會效益指標,助推隨州經濟轉型升級和創新驅動示范城市建設,加快我市高技能領軍人才隊伍建設,培育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指標設立依據是:1、省委辦公廳? 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實施技能人才振興計劃建設技能強省的若干意見》的通知(鄂辦發【2017】44號)。 2、按省政文件鄂政發[2012]29號文件要求,縣以上人社部門所屬職業技能鑒定機構應配備專職工作人員和必要的設施設備。
滿意度指標:非常滿意,指標設立依據是行業標準。
項目8:考務活動經費預算180萬元,資金來源60萬元為一般公共預算,120萬為單位資金。
績效目標:按照省人事考試院技術要求,建立隨州市人事考試標準化考場,開展考務活動。具體指標設置為:
產出指標:成本指標,考務成本≤180萬元,指標設立依據是:嚴格控制經費支出。
效益指標:社會效益指標,考試任務順利完成,端正考風,嚴肅考紀,確保考試安全,逐步實現考試規范化、科學化,標準化考場功能設施完善。指標設立依據是:1、按《全國人事考試標準化建設規范》要求建設標準化考場,開展考務活動。2、《關于加快推進全省人事考試指揮平臺建設工作的通知》(鄂人考函[2022]30號)。
滿意度指標:非常滿意,指標設立依據是行業標準。
項目9:就業培訓工作經費預算260.4萬元,資金來源全部為單位資金。
績效目標:根據學員訴求和市場需求,調整專業設置并拓展培訓專業,切實解決學員的技能需求。堅持走創新之路,辦特色專業、創品牌效應,提升勞動者技能素質,為用人單位提供滿意實用的技能人才,提高勞動生產率。具體指標設置為:
產出指標:數量指標,創業培訓期數≥8期,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效益指標:社會效益指標,勞動者技能素質得到提高,用人單位勞動生產率得到提高,保障機關正常運轉,指標設立依據是行業標準。
滿意度指標:非常滿意,指標設立依據是行業標準。
項目10:隨州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辦案經費預算70萬元,資金來源40萬元為單位資金,30萬元為一般公共預算。
績效目標:推動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四化建設,依法公正及時處理勞動人事爭議糾紛,維護雙方當事人合法權益,化解并防范風險,在社會上樹立良好形象,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具體指標設置為:
產出指標:數量指標,完成勞動仲裁案件處理。指標設立依據是:調解仲裁法及調解仲裁辦案規則。
效益指標:社會效益指標,勞動仲裁案件辦案時限45-60天;綜合調解率達到60%;案件結案率達到90%;辦案系統同步錄入率90%。指標設立依據是:維護雙方當事人合法權益,化解并防范風險,在社會上樹立良好形象,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滿意度指標:非常滿意,指標設立依據是行業標準。
項目11:金保工程預算109.76萬元,資金來源全部為一般公共預算。
績效目標:對金保工程軟硬件進行維護,保障人社各項業務正常運行。具體指標設置為:
產出指標:實現全市金保工程網絡穩定運行,維持軟硬件系統穩定運行,保障硬件設備穩定運行,機房24小時不斷電,社保數據問題及時處理,指標設立依據是行業標準。
效益指標:社會效益指標,完成社保系統國家統籌工作,實現系統正常平穩運轉,指標設立依據是行業標準。
滿意度指標:非常滿意,指標設立依據是行業標準。
項目12:檔案管理預算59萬元,資金來源全部為一般公共預算。
績效目標:負責保管好流動人員的和事業單位人事檔案。具體做好新進人事檔案的登記、入庫,辦理流動人員檔案的轉遞和依托檔案開具的相關證明及業務等工作。具體指標設置為:
產出指標:數量指標,保管人事檔案≥91000份,保管檔案零差錯,指標設立依據是根據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國家檔案局聯合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4〕90號)文件要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103號)文件要求。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五部門關于印發《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規定》的通知(人社部發〔2021〕112號)文件要求。
效益指標:社會效益指標,檔案管理投訴率≤0.5%,指標設立依據是根據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國家檔案局聯合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4〕90號)文件要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103號)文件要求。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五部門關于印發《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規定》的通知(人社部發〔2021〕112號)文件要求。
滿意度指標:非常滿意,指標設立依據是行業標準。
第五部分 名詞解釋
一、收入科目
1. 財政撥款收入:指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 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3. 事業單位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4. 其他收入:指除 “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 上年結轉: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二、支出科目
1. 工資福利支出: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臨時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其下設款級科目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伙食費、伙食補助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
2. 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反映用于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方面的支出,其下設款級科目包括:離休費、退休費、退職(役)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助學金、獎勵金、生產補貼、離退休人員提租補貼、離退休人員購房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3. 商品和服務支出: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各項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其下設款級科目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交通費、差旅費、出國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招待費、專用材料費、裝備購置費、工程建設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4. 其他資本性支出:反映除發展與改革部門以外其他部門安排的用于購置固定資產、戰略性和應急性儲備、土地和無形資產,以及購建基礎設施、大型修繕和財政支持企業更新改造所發生的支出。該科目下設款級科目與“基本建設支出”類下設款級科目相同,具體包括:房屋建筑物購建、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交通工具購置、基礎設施建設、大型修繕、信息網絡購建、物資儲備、其他資本性支出。
5. 事業單位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6. 其他支出:不屬于以上類型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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