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州市交通運輸局大洪山風景名勝區分局2023年度部門決算
目?錄
第一部分?隨州市交通運輸局大洪山風景名勝區分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部門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隨州市交通運輸局大洪山風景名勝區分局2023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明細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隨州市交通運輸局大洪山風景名勝區分局2023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十、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十一、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十二、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十三、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十四、專項支出、轉移支付支出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第五部分?名詞解釋
第六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隨州市交通運輸局大洪山風景名勝區分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1.主要職能:⑴組織擬定地方性交通運輸發展戰略、產業政策,指導全區交通運輸行政執法和行業有關體制改革工作;⑵負責全區交通運輸行業的管理;承擔涉及全區綜合運輸體系的規劃和協調工作;⑶根據全區經濟和社會發展需要,組織擬訂全區公路和客運行業的發展規劃、發展計劃并監督實施;⑷負責全區公路和農村道路運輸市場監管;指導全區農村客運及有關設施的規劃和管理工作;維護公路營運競爭秩序,引導交通運輸行業優化結構、協調發展;⑸負責全區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和養護市場監管,統籌全區路、橋、站的合理布局,組織協調交通運輸工程建設、工程質量、工程造價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⑹承擔調控重點物資和防汛、春運等緊急客貨運輸;承擔交通運輸行業統計、信息引導和交通運輸戰略戰備有關工作;⑺負責交通行業技術標準管理和監督;指導全區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指導全區公路和農村客運行業科技、環保、節能減排工作;⑻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機構設置情況
從單位構成看,隨州市交通運輸局大洪山風景名勝區分局部門決算由實行獨立核算的隨州市交通運輸局大洪山風景名勝區分局本級決算和0個下屬單位決算組成。
納入隨州市交通運輸局大洪山風景名勝區分局2023年度部門決算編制范圍的二級預算單位包括:隨州市交通運輸局大洪山風景名勝區分局(本級)
隨州市交通運輸局大洪山風景名勝區分局隸屬于市交通運輸局,為正科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內設機構有辦公室、綜合科。核定編制3人,實有在崗員工4人。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明細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說明:本單位當年度無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說明:本單位當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3年度收、支總計均為75.88萬元。與2022年度無可比性,因機構改革,7月份機構撤銷,原單位人員劃轉至新單位,劃轉前人員職業年金做實支出21.06萬元。
圖1:收、支決算總計變動情況(單位:萬元)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2023年度收入合計75.88萬元,與2022年度無可比性,因機構改革,7月份機構撤銷,原單位人員劃轉至新單位,劃轉前人員職業年金做實支出21.06萬元。
其中:財政撥款收入75.88萬元,占本年收入100%;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占本年收入0%;事業收入0萬元,占本年收入0%;經營收入0萬元,占本年收入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占本年收入0%;其他收入0萬元,占本年收入0%。
圖2:收入決算結構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3年度支出合計75.88萬元,與2022年度無可比性,因機構改革,7月份機構撤銷,原單位人員劃轉至新單位,劃轉前人員職業年金做實支出21.06萬元。
其中:基本支出75.88萬元,占本年支出100%;項目支出0萬元,占本年支出0%;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占本年支出0%;經營支出0萬元,占本年支出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萬元,占本年支出0%。
圖3:支出決算結構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3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均為75.88萬元。與2022年度無可比性,因機構改革,7月份機構撤銷,原單位人員劃轉至新單位,劃轉前人員職業年金做實支出21.06萬元。
2023年度財政撥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75.88萬元,與2022年度無可比性,因機構改革,7月份機構撤銷,原單位人員劃轉至新單位,劃轉前人員職業年金做實支出21.06萬元。
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比2022年度決算數增加(減少)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 萬元,比2022年度決算數增加(減少)0元。
圖4:財政撥款收、支決算總計變動情況(單位:萬元)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3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75.88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100%。與2022年度無可比性,因機構改革,7月份機構撤銷,原單位人員劃轉至新單位,劃轉前人員職業年金做實支出21.06萬元。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2023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75.88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75.88萬元,占100%。主要是用于人員工資福利支出74.22萬元,商品服務支出1.66萬元。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23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為92.11萬元,支出決算為75.88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82.38%。其中: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財政事務(款)行政運行(項)。年初預算為92.11萬元(工資福利支出74.22萬元,商品服務支出17.89萬元),支出決算為75.88萬元(工資福利支出74.22萬元,商品服務支出1.66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82.38%,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75.88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74.22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17.73萬元、津補貼1.98萬元、獎金4.5萬元、績效工資6.19萬元、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9.06萬元、醫保2.32、住房公積金2.39萬元、職業年金做實21.06、其他工資福利費8.99萬元。
公用經費1.66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0.2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6萬元、委托業務費0.52萬元、其他商品服務0.24萬元、電費0.03萬元、差旅0.07萬元。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單位當年無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單位當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3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為2.57萬元,支出決算為0.6萬元,完成預算的23.34%。因機構改革,7月份機構撤銷,原單位人員劃轉至新單位。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1.因公出國(境)費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0萬元,同比地無增減。主要原因是本單位2023年度無因公出國(境)費用。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預算為2.35萬元,支出決算為0.6萬元,完成預算的25.53%;與2022年度無可比性,因機構改革,7月份機構撤銷,車輛劃入新單位。
其中:
(1)公務用車購置費支出0萬元,本年度無購置(更新)公務用車。
(2)公務用車運行費支出0.6萬元,主要用于公務車運行維護費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開支財政撥款的公務用車保有量為0輛。
3.公務接待費預算為0.22萬元,支出決算為0萬元,完成預算的0%,與2022年度無可比性,因機構改革,7月份機構撤銷,原單位人員劃轉至新單位。
十、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本單位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2023年度無機關運行經費支出。
十一、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本部門2023年度無政府采購支出
十二、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部門共有車輛0輛(機構改革,原車輛劃入新單位),其中,其他用車0輛,單位無價值100萬元以上設備(不含車輛)。
十三、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本部門組織對2023年度一般公共預算整體全面開展績效自評,不涉及項目。
從評價情況來看,本單位2023年度整體支出績效評價整體情況較好。預算編制較及時、準確,資金使用較規范;目標實施取得一定的經濟和社會效益,公路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發揮積極促進作用。但是,在預算規劃準確性上有待提高。
十四、財政專項支出、專項轉移支付支出的部門(單位)參照部門預算公開的范圍、體例和內容進行公開。
本單位本年度無財政專項支出、專項轉移支付支出。
第四部分?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本單位本年度無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第五部分?名詞解釋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指市級財政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上級補助收入:指從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三)、事業在職人員工資與退休人員工資:以人社局批復數為基數發放。
(四)、社會保障繳費:主要為基本養老保險金、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等。
(五)、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和公用支出(包括辦公費、水電費、郵電費、交通費、會議費、培訓費、差旅費等)。
(六)、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七)“三公”經費:納入市級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市直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第六部分?附件
一、2023年度部門名稱整體績效評價報告
2023年度本單位收支預算數92.11萬元,執行數為75.88萬元,到位資金在年度內執行率100%,完成預算82.38%,因機構改革,七月單位撤銷。
本單位根據主要職責,完成了2023年度大部分目標任務。2023年我局實施監督的項目9個,嚴格執行監督標準制度、扎實開展質量安全督查,實現了工程質量安全監督覆蓋率100%、監督手續辦理率100%、質量鑒定合格率100%,工程建設項目質量安全繼續保持“零事故”的良好態勢。在確保完成年度職能責任目標的同時,統籌推進安全與應急管理、黨風廉政與黨建、文明單位創建、檔案目標管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各項工作,各項工作繼續保持在較好水平。
從產出指標完成情況分析和效益指標完成情況分析結果情況來看,本部門2023年度該項目支出績效評價情況較好,完成績效目標,績效等級為良好。
2023年度隨州市交通運輸局大洪山風景名勝區分局
部門整體績效自評表
單位名稱:交通運輸局大洪山風景名勝區分局填報日期:2024.4.29
單位名稱 | 隨州市交通運輸局大洪山風景名勝區分局 | |||||||||
基本支出總額 | 75.88 | 項目支出總額 | 0 | |||||||
預算執行情況 (萬元) (20分) | 預算數(A) | 執行數(B) | 執行率(B/A) | 得分 (20分*執行率) | ||||||
部門整體支出總額 | 92.11 | 75.88 | 82.38% | 20(因機構改革) | ||||||
年度目標1: (20分) | 保障全站日常工作的高效正常運轉 | |||||||||
年度績效指標 | 一級指標 | 二級指標 | 三級指標 | 年初目標值(A) | 實際完成值(B) | 得分 | ||||
產出指標 | 數量指標 | 行業年培訓人次 | 10 | 8 | 8 | |||||
效益指標 | 經濟效益指標 | 基本支出經費使用情況 | 基本支出經費進一步壓縮 | 10 | ||||||
滿意度指標 | ||||||||||
年度績效目標2 (30分) | 工程質量監督目標 | |||||||||
年度績效指標 | 一級指標 | 二級指標 | 三級指標 | 年初目標值(A) | 實際完成值(B) | 得分 | ||||
產出指標 | 數量指標 | 工程質量監督覆蓋率 | 100% | 100% | 15 | |||||
效益指標 | 經濟效益指標 | 工程質量合格率 | 100% | 100% | 15 | |||||
滿意度指標 | ||||||||||
年度績效目標3 (30分) | 工程安全監督目標 | |||||||||
年度績效指標 | 一級指標 | 二級指標 | 三級指標 | 年初目標值(A) | 實際完成值(B) | 得分 | ||||
產出指標 | 數量指標 | 工程安全監督覆蓋率 | 100% | 100% | 15 | |||||
效益指標 | 經濟效益指標 | 工程安全零事故 | 100% | 100% | 15 | |||||
滿意度指標 | ||||||||||
總分 | 92 | |||||||||
偏差大或 目標未完成 原因分析 | ||||||||||
改進措施及 結果應用方案 | 高度重視績效評價工作,針對本部門績效自評中存在的問題,及時調整和優化年度預算支出的方向和結構,提高工作質量。 | |||||||||
備注:
1.預算執行情況口徑:預算數為調整后財政資金總額(包括上年結余結轉),執行數為資金使用單位財政資金實際支出數。
2.定量指標完成數匯總原則:絕對值直接累加計算,相對值按照資金額度加權平均計算。定量指標計分原則:正向指標(即目標值為≥X,得分=權重*B/A),反向指標(即目標值為≤X,得分=權重*A/B),得分不得突破權重總額。定量指標先匯總完成數,再計算得分。
3.定性指標計分原則:達成預期指標、部分達成預期指標并具有一定效果、未達成預期指標且效果較差三檔,分別按照該指標對應分值區間100-80%(含80%)、80-50%(含50%)、50-0%合理確定分值。匯總時,以資金額度為權重,對分值進行加權平均計算。
4.基于經濟性和必要性等因素考慮,滿意度指標暫可不作為必評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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