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州市價格認定中心2025年部門預算
目 ??錄
第一部分 隨州市價格認定中心預算公開情況說明
一、部門(單位)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情況
三、預算收支及增減變化情況
四、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
五、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及增減變化情況
六、政府采購預算安排情況
七、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八、重點項目預算績效情況
九、其他情況說明
十、專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隨州市價格認定中心2025年部門預算公開表
一、部門收支預算總表
二、部門收入總表
三、部門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項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購預算表
第一部分 隨州市價格認定中心預算公開情況說明
一、部門(單位)主要職責
經有關國家機關提出,價格認定機構對紀檢監察、司法、行政工作中所涉及的,價格不明或者價格有爭議的,實行市場調節價的有形產品、無形資產和各類有償服務進行價格確認的行為。
二、機構設置情況
隨州市價格認定中心是隨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下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無內設科室。單位人員編制2人,實有在職2人。
三、預算收支及增減變化情況
(一)收入預算情況
2025年,隨州市價格認定中心收入預算總額35.63萬元,其中財政撥款-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35.63萬元。比上年度預算收入總額36.02萬元減少0.39萬元,減少1.08%,減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無其他收入。
(二)支出預算情況
2025年,隨州市價格認定中心支出預算總額35.63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35.63萬元。比上年度預算支出總額36.02萬元減少0.39萬元,減少1.08%,減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無其他收入。
按支出性質和用途分類:基本支出30.63萬元,項目支出5萬元。
按支出功能分類: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7.42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4.84萬元,衛生健康支出1.16萬元,住房保障支出2.2萬元。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25年,隨州市價格認定中心財政撥款支出35.63萬元。比上年度財政撥款總額35.35萬元增加0.28萬元,增加0.79%,增加的主要原因為人員薪資增加導致變化較大。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2025年,隨州市價格認定中心無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情況
2025年,隨州市價格認定中心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安排的支出。
四、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
2025年,隨州市價格認定中心公用經費支出年初預算總支出2萬元:辦公費0.1萬元、差旅費0.1萬元、工會經費0.64萬元、福利費0.96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0.2萬元。較上年公用經費預算安排2萬元無變動。
五、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及增減變化情況
2025年,隨州市價格認定中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年初預算安排0.5萬元,比上年度“三公”經費預算總額0.5萬元無變動。其中:
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比上年0萬元減少0萬元,同比減少0%,主要原因是:無變動。
公務接待費0.5萬元,比上年0.5萬元減少0萬元,同比減少0%,主要原因是:無變動。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比上年減少0萬元,同比減少0%,主要原因是:無變動。
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比上年減少0萬元,同比減少0 %,主要原因是:無變動。
六、政府采購預算安排情況
2025年,隨州市價格認定中心無政府采購預算。
七、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本單位2025年初資產總額2.48萬元,包括流動資產0萬元、固定資產原值2.99萬元,累計折舊0.51萬元,凈值2.48萬元,無公用車輛,較上年減少0.41萬元,減幅14.19%,主要原因是計提固定資產折舊。
八、重點項目預算績效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目標編制情況
1、本部門整體績效目標是:完成涉案財物價格認定。
2、長期目標1:開展所有涉案、涉紀、行政執法等財物價格認定工作,高效為定性量紀、定罪量刑、依法行政提供價格依據,具體指標設置為:
數量指標:案件辦結率≥90%,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質量指標:價格認定結論準確率≥90%,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時效指標:按時完成,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3、年度目標1:開展所有涉案、涉紀、行政執法等財物價格認定工作,高效為定性量紀、定罪量刑、依法行政提供價格依據,具體指標設置為:
數量指標:案件辦結率≥90%,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質量指標:價格認定結論準確率≥90%,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時效指標:按時完成,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二)重點項目績效目標編制情況
“價格鑒證費項目”主要內容是:開展所有涉案、涉紀、行政執法等財物價格認定工作。2025年預算安排5萬元,其中:5萬元資金來源為當年一般公共預算資金。
項目績效總目標是:開展所有涉案、涉紀、行政執法等財物價格認定工作,高效為定性量紀、定罪量刑、依法行政提供價格依據。
數量指標:案件辦結率≥90%,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產出指標:認定辦案復議率小于10%,價格認定結論準確率≥90%,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效益指標:促進價格認定工作開展,為提出機關辦案提供價格依據,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九、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一)對空表的說明
隨州市價格認定中心本年度無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無政府采購預算安排的支出。
(二)對其他情況的說明
無其他情況說明。
十、專業名詞解釋
1.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單位運行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2.“三公”經費:指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3.政府采購:是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政府采購不僅是指具體的采購過程,而且是采購政策、采購程序、采購過程及采購管理的總稱,是一種對公共采購管理的制度,是一種政府行為。
4.財政撥款(補助)收入:市級財政預算安排且當年撥付的資金。
5.事業收入: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6.事業單位經營收入: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7.其他收入:填列單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項收入。
第二部分??隨州市價格認定中心2025年部門預算公開表
一、部門收支預算總表

二、部門收入總表

三、部門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隨州市價格認定中心本年度無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九、項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購預算表

隨州市價格認定中心本年度無政府采購預算安排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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