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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隨州市應急管理局預算公開情況說明
一、部門(單位)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情況
三、預算收支及增減變化情況
四、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
五、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及增減變化情況
六、政府采購預算安排情況
七、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八、重點項目預算績效情況
九、其他情況說明
十、專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隨州市應急管理局2025年部門預算公開表
一、部門收支預算總表
二、部門收入總表
三、部門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項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購預算表
第一部分 ?隨州市應急管理局預算公開情況說明
一、部門(單位)主要職責
1.負責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全市各地區各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全市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2.執行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等政策措施,組織編制全市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組織并監督實施相關規程和標準。
3.指導全市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4.牽頭建立全市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負責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和布局,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5.組組織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協助上級組織特別重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并提出應對建議,協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重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6.統一協調指揮全市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臺對接。
7.統籌全市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森林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協助管理和指導、協調全市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
8.組織協調消防工作,指導縣市區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9.指導協調森林和草場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10.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管理、分配救災款物并監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市政府有關部門和縣市區政府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全市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依法組織并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組織指導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14.制定全市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并組織實施,負責市級救災物資的收儲、管理,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臺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15.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應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16.開展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參與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的對外救援工作。
17.承擔市自然災害和事故災難應急、安全生產、減災救災等議事協調和指揮機構的日常工作。
18.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19.職能轉變。市應急管理局要加強、優化、統籌全市應急能力建設,構建統一領導、權責一致、權威高效的全市應急能力體系,推動形成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平戰結合的應急管理體制。一是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結合,堅持常態減災和非常態救災相統一,努力實現從注重災后救助向注重災前預防轉變,從應對單一災種向綜合減災轉變,從減少災害損失向減輕災害風險轉變,提高全市應急管理水平和防災減災救災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風險。二是堅持以人為本,把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確保受災群眾基本生活,加強應急預案演練,增強全民防災減災意識,提升公眾知識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三是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機構設置情況
由于機構改革,隨州市應急管理局組建于2019年3月(隨辦文〔2019〕24號),核定編制28人,其中:行政編制27人、工勤編制1人。實有年末在職人數33人,其中:行政編制28人、工勤編制1人、長期聘用人員4人;退休人員3人。內設辦公室(規劃財務科)、應急指揮中心(救援協調和預案管理科)、人事教育科、綜合減災救災科、火災防治管理科、防汛抗旱科、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科、安全生產基礎科、安全生產綜合協調科(科技信息化科)、法規和宣傳科、調查執法統計科、行政審批科、機關黨委13個科室。
三、預算收支及增減變化情況
(一)收入預算情況
2025年,市應急管理局本級財政撥款收入預算4427.03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938.47萬元,其他收入13.59萬元,上年結余結轉3474.96萬元。比上年增加了3432.06萬元,增加344.94%。主要原因為:2025年新增隨州市森林火災應急能力建設項目2888萬元。
(二)支出預算情況
2025年,市應急管理局本級財政撥款支出預算4427.03萬元,按資金性質分為: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938.47萬元,其他資金支出13.59萬元,上年結余結轉資金支出3474.96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了2899.06萬元,增加189.73%。主要原因為:2025年新增隨州市森林火災應急能力建設項目2888萬元。
按功能分類分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89.43萬元,衛生健康支出40.26萬元,住房保障支出62.42萬元,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4014.96萬元,其他支出219.96萬元。
按經濟分類分為:工資福利支出623.66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492.51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1.29萬元,資本性支出(基本建設)3107.96萬元,資本性支出201.6萬元。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25年,市應急管理局本級財政撥款支出預算4413.44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了2885.47萬元,增加188.84%。主要原因為:2025年新增隨州市森林火災應急能力建設項目2888萬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2025年,市應急管理局本級政府性基金支出219.96萬元,項目支出219.96萬元,較上年度政府性基金減少71.04萬元,減少24.41%。減少原因:2025年沒有安排政府性基金收入,219.96萬元為上年結轉債券項目資金收入。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情況
2025年,市應急管理局本級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四、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
2025年,市應急管理局本級預算機關運行經費共130.51萬元,包括差旅費10萬元、辦公費10.83萬元、印刷費10.50萬元、水費0.45萬元、電費7.19萬元、公務用車維護費6.3萬元、會議費0萬元、福利費16.12萬元、工會經費7.63萬元、郵電費1.84萬元、維修(護)費2.32萬元、租賃費0.89萬、公務接待費2.89萬元、培訓費0萬元、物業管理費11.28萬元、勞務費9.02萬元、因公出國(境)費用8萬元,其他交通費用25.25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了13.74萬元,減少9.53%。主要原因是:2025年差旅費與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減少。
五、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及增減變化情況
2025年,市應急管理局本級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年初預算安排199.94萬元,比上年增加183.24萬元,同比增加1097.24%。主要原因是:2025年新增公務用車購置費、增加了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用以補助二級單位2025年新購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
因公出國(境)費8萬元,比上年增加0.5萬元,同比增加6.67%,主要原因是:不同出訪國家收費標準不同。
公務接待費2.89萬元,比上年減少0.01萬元,同比減少0.34%,主要原因是:嚴格落實八項規定,進一步壓減“三公”經費支出。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0.85萬元,比上年增加4.55萬元,同比增加72.22%,主要原因是:用以補助二級單位2025年新購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
公務用車購置費178.2萬元,比上年增加178.2萬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基建支出項目,計劃采購特種專業技術用車9輛。
六、政府采購預算安排情況
2025年,市應急管理局本級政府采購預算總額3220.58萬元,其中:面向中小企業采購金額0萬元,占采購總額的0%,面向小微企業采購金額21.33萬元,占采購總額的0.62%;政府采購貨物預算3198.79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21.79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較上年政府采購預算總額增加3217.08萬元,增幅91917%。主要原因:2025年實施基建支出項目、防災減災專用設備購置。
七、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2025年年初市應急管理局本級資產總額1925.55萬元,其中流動資產合計0萬元,非流動資產合計1925.55萬元(固定資產原值380.24萬元,固定資產累計折舊145.69萬元;在建工程1547.56萬元,政府儲備物資143.44萬元)。較上年增加159.32萬元,增加比例9.02%,主要原因是:新購設備資產及政府儲備物資。
八、重點項目預算績效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目標編制情況
1.整體績效目標:建強應急管理責任體系,建強風險預防控制體系,建強防災減災救災體系,建強應急救援能力體系,建強社會共治共享體系,全力推動應急管理體系和能力現代化。
2.長期目標:建強應急管理責任體系,建強風險預防控制體系,建強防災減災救災體系,建強應急救援能力體系,建強社會共治共享體系,全力推動應急管理體系和能力現代化。
3.年度目標:加快應急管理體系建設,提升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履職能力。

(二)重點項目績效目標編制情況
1.應急管理工作經費
(1)項目主要內容:用于安委會專項、安全監管專項、安全生產專家使用費、安全生產舉報獎勵、特種作業人員考試考核工作經費、安全生產宣傳教育資金、聘請法律顧問、鑒定檢測及政務服務外包。
(2)項目年度績效目標:加強、優化、統籌全市應急能力建設,構建統一領導、權責一致、權威高效的全市應急能力體系,推動形成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平戰結合的應急管理體制。
(3)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成本指標:年成本控制≤79萬元,指標設立依據是預算支出標準。
產出指標:平均每年全市安委會全體會議次數≥4次,執法人員培訓覆蓋率100%,隱患整改完成率100%,年度執法計劃按時完成率100%,違法行為查處及時,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效益指標:經費使用合規,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水平提升,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和歷史標準。
滿意度指標:社會公眾滿意度≥90%,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2.森林防滅火工作經費
(1)項目主要內容:組織協調消防工作,指導縣市區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指導協調森林和草場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2)項目年度績效目標:提高森林防滅火應急處置能力。
(3)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成本指標:年成本控制≤20萬元,指標設立依據是預算支出標準。
產出指標:年度森林防滅火應急演練次數≥1次,火災隱患整改完成率100%,火災撲救完成率100%,火災撲救及時,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效益指標:經費使用合規,森林過火面積下降,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滿意度指標:社會公眾滿意度≥95%,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3.安全生產事故調查技術服務費
(1)項目主要內容:開展生產安全事故調查、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實情況評估,以及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2)項目年度績效目標:生產安全事故調查依法開展,證據充分,責任認定準確。事故責任單位整改措施落實到位,事故發生率下降。
(3)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成本指標:年成本控制≤10萬元,指標設立依據是預算支出標準。
產出指標:事故查處結案率100%,事故有關責任單位(人)處理完成率100%,事故調查合法合規,證據充分,責任認定準確,事故責任單位整改措施落實到位,事故查處及時,指標設立依據是歷史標準和行業標準。
效益指標:事故責任單位事故發生率下降,指標設立依據是其他標準。
滿意度指標:事故責任單位滿意度≥95%,指標設立依據是其他標準。
4.走訪慰問消防救援隊伍經費
(1)項目主要內容:開展重要節日走訪慰問消防救援隊伍活動。
(2)項目年度績效目標:看望慰問消防救援人員,體現黨和政府及社會對消防隊伍的關心關懷。
(3)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成本指標:年成本控制≤5萬元,指標設立依據是預算支出標準。
產出指標:慰問次數≥1次,資金使用合規,指標設立依據是歷史標準。
滿意度指標:消防救援隊伍和人員滿意度100%,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5.企業三級安全生產標準化
(1)項目主要內容: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確定從事安全生產相關工作的事業單位或者社會組織作為標準化定級組織單位,委托其負責受理和審核企業自評報告、監督現場評審過程和質量等工作。
(2)項目年度績效目標:安全生產標準化定級評審規范有序,全市創建安全生產標準化企業氛圍濃厚,企業安全管控水平明顯提高。
(3)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成本指標:每年成本控制≤30萬元,指標設立依據是預算支出標準。
產出指標:年度標準化定級企業≤120家,評審工作規范,評審時效性符合規定,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效益指標:企業安全生產水平提升,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滿意度指標:評審對象滿意度≥95%,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6.救災儲備金及重大自然災害生活救助地方配套資金
(1)項目主要內容:發生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其他類型突發事件,根據需要啟動應急響應,開展應急救助工作。
(2)項目年度績效目標:受災群眾得到妥善安置,基本生活有保障;提升防災減災能力。
(3)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成本指標:年成本控制≤50萬元,指標設立依據是預算支出標準。
產出指標:受災救助覆蓋率100%,資金使用合規,救助程序合規,受災救助及時,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效益指標:受災群眾生活有保障,防災減災救災能力提升,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滿意度指標:受助對象滿意度≥95%,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7.防災減災工作經費
(1)項目主要內容:主要用于市級防辦日常工作運轉、保障防汛抗旱業務制式培訓和演練,強降雨應急值守保障等,促進防汛抗旱各項工作任務完成。
(2)項目年度績效目標:暴雨預警信息發布及時,群眾轉移快速。
(3)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成本指標:年成本控制≤16萬元,指標設立依據是預算支出標準。
產出指標:年度防汛演練次數≥1次,受災群眾轉移覆蓋率100%,預警信息“叫應”“回告”及時,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效益指標:群眾因災損失減少,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滿意度指標:社會公眾滿意度≥95%,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8.地震業務事務支出
(1)項目主要內容:主要是根據防震減災工作的要求,不斷推進地震監測預報、震害防御、科普宣傳、地震應急演練等內容,包括地震臺站的運轉維護、地震應急演練、農居科普示范項目、防震減災宣傳等。
(2)項目年度績效目標:做好日常地震監測、落實好防震減災科普知識進社區、進校園活動,扎實開展地震應急演練。
(3)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成本指標:每年成本控制≤5萬元,指標設立依據是預算支出標準。
產出指標:年度地震應急演練次數≥1次,年度地震知識科普宣傳次數≥1次,地震監測設備正常運行率≥95%,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效益指標:市民防震減災知識普及率提高,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滿意度指標:社會公眾滿意度≥80%,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9.全災種(除火災外)應急救援裝備
(1)項目主要內容:為消防隊伍采購配備消防救援裝備。
(2)項目年度績效目標:消防應急救援能力得到提升。
(3)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成本指標:年成本控制≤219.96萬元,指標設立依據是預算支出標準。
產出指標:消防設備采購批次≥1次,設備驗收合格率≥90%,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效益指標:消防應急救援能力提高,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滿意度指標:消防隊伍滿意度≥90%,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10.隨州市應急管理局安全生產風險隱患監測預警平臺
(1)項目主要內容:開展安全生產風險隱患監測預警平臺建設。
(2)項目年度績效目標:全市安全生產風險隱患監測預警能力得到提升。
(3)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成本指標:年成本控制≤172萬元,指標設立依據是預算支出標準。
產出指標:建成信息化平臺數量≥1套,安全生產風險隱患預警覆蓋率≥80%,安全生產風險隱患預警及時,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效益指標:企業安全生產風險管控水平提高,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滿意度指標:企業滿意度≥90%,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11.基建支出
(1)項目主要內容:本項目的實施,通過適度增加森林消防專業隊伍規模,完善森林防火基礎設施條件,提高隊伍裝備水平,進一步建成與森林火災風險挑戰相匹配、與森林火災應急管理全過程相銜接的森林防滅火救援體系,最大限度降低事故災害風險和損失,全面提升全市森林火災預防控制能力,提高項目區政府應對和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水平,實現森林火災受害率穩定控制在0.9‰以內,24小時火災撲滅率達到90%以上,森林防火專業隊伍配備率達100%,森林防火專業隊伍新裝備普及率(使用率)達95%。
(2)項目年度績效目標:提高森林防滅火應急處置能力。
(3)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成本指標:成本控制≤4125萬元,指標設立依據是預算支出標準。
產出指標:工程完成率≥80%,設備配備率≥80%,設備驗收合格率≥90%,工程驗收合格率≥90%,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效益指標:工程區森林火災綜合防控能力有效提高,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滿意度指標:社會公眾滿意度≥95%,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12.應急能力與安全生產專項資金
(1)項目主要內容:對我市隨州市金泰礦業有限公司尾礦庫、隨州市雙鑫礦業有限責任公司尾礦庫、隨縣卸甲溝金礦有限公司張家樓尾礦庫3座尾礦庫開展尾礦庫安全風險管控評估、應急資源調查評估和基礎數據庫風險分析,并指導企業安裝尾礦庫監測預警設備。開展應急物資儲備。
(2)項目年度目標1:提升尾礦庫安全風險管控能力,提高尾礦庫安全監管數字化水平。項目年度績效目標2:應急物資儲備條件有保障,應急物資保障能力進一步提升。
(3)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成本指標1:成本控制≤54萬元,指標設立依據是預算支出標準。
產出指標1:單個尾礦庫報告編制數量≥3份,驗收通過率100%,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效益指標1:尾礦庫安全風險防控水平提高,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滿意度指標1:尾礦庫企業滿意度≥95%,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成本指標2:成本控制≤200萬元,指標設立依據是預算支出標準。
產出指標2:購買房屋租賃服務數量≤1次,倉庫防火、防潮、防盜安全有保障,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效益指標2:應急物資儲備、調撥水平提高,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滿意度指標2:受助對象滿意度≥95%,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13.中央自然災害救災資金
(1)項目主要內容:開展洪澇災害救助。
(2)項目年度績效目標:應急物資儲備有保障。
(3)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成本指標:年成本控制≤60萬元,指標設立依據是預算支出標準。
產出指標:應急物資采購批次≥1次,應急物資驗收合格率≥90%,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效益指標:受災群眾救助及時,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滿意度指標:社會公眾滿意度≥80%,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九、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一)對空表的說明
無。
(二)對其他情況的說明
無其他情況說明。
十、專業名詞解釋
1.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單位運行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2.“三公”經費:指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3.政府采購:是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政府采購不僅是指具體的采購過程,而且是采購政策、采購程序、采購過程及采購管理的總稱,是一種對公共采購管理的制度,是一種政府行為。
4.財政撥款(補助)收入:市級財政預算安排且當年撥付的資金。
5.事業收入: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6.事業單位經營收入: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7.其他收入:填列單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項收入。
第二部分 ?隨州市應急管理局2025年本級預算公開
一、部門收支預算總表

二、部門收入總表

三、部門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項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購預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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