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第一部分 隨州市建筑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督站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情況
第二部分 隨州市建筑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督站2024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明細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隨州市建筑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督站2024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十、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十一、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十二、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十三、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十四、專項支出、轉移支付支出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第五部分 名詞解釋
第六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隨州市建筑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督站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1.宣傳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建筑工程質量及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政策和技術標準;負責擬訂全市建筑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督的實施細則,并組織實施。
2.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裝飾工程、建筑節能工程的質量和安全監督,監督參建各方主體質量行為;負責建筑業企業安全資質的初審、報批工作;參與組織省、市優質工程的評審和申報工作;參與重大工程質量和安全事故的調查、鑒定和處理工作;參與全市建筑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檢查的組織工作;負責受理建筑工程質量和安全投訴工作;參與全市建筑新標準、新技術、新產品的推廣工作。
3.在城市規劃區內(含淅河鎮、大洪山風景管理區),負責承辦建筑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督手續,出具建筑工程質量監督報告,負責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的初審、報批和發證工作;負責建筑預制構件的質量監督;對建筑工程質量和安全中的違法違規行為按程序報批后立案查處;負責監督建設工程監理企業履行質量責任行為;監督有關單位建立健全建筑工程質量和安全管理制度及質量安全保證體系。
4.負責城區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和竣工驗收備案抽查。
5.指導縣、市、區建筑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督工作。
6.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情況
從單位構成看,隨州市建筑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督站部門決算由實行獨立核算的隨州市建筑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督站納入隨州市建筑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督站2024年度部門決算編制范圍的二級預算單位。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明細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4年度收、支總計均為568.26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收、支總計減少127.63萬元,下降18.3%,主要原因是2023年支付了2022年部分單列績效核定工資。
圖1:收、支決算總計變動情況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2024年度收入合計568.26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收入合計減少127.63萬元,下降18.3%。其中:財政撥款收入568.11萬元,占本年收入100.0%;上級補助收入0.00萬元,占本年收入0.0%;事業收入0.00萬元,占本年收入0.0%;經營收入0.00萬元,占本年收入0.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00萬元,占本年收入0.0%;其他收入0.15萬元,占本年收入0.0%。
圖2:收入決算結構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4年度支出合計568.26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支出合計減少127.63萬元,下降18.3%。其中:基本支出544.24萬元,占本年支出95.8%;項目支出24.01萬元,占本年支出4.2%;上繳上級支出0.00萬元,占本年支出0.0%;經營支出0.00萬元,占本年支出0.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00萬元,占本年支出0.0%。
圖3:支出決算結構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4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均為568.11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各減少127.04萬元,下降18.3%。主要原因是2023年支付了2022年部分單列績效核定工資。
2024年度財政撥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568.11萬元,比2023年度決算數減少127.04萬元,減少主要原因是非稅收入減少。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00萬元,比2023年度決算數持平,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單位無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00萬元,比2023年度決算數持平,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單位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
圖4:財政撥款收、支決算總計變動情況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568.11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100.0%。與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減少127.04萬元,下降18.3%,主要原因是非稅收入減少。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568.11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城鄉社區支出類支出568.11萬元,占100.00%。主要是用于工資福利支出及商品和服務支出。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為732.02萬元,支出決算為568.11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77.6%。其中:
1.城鄉社區支出具體包括:
(1)城鄉社區支出(類)建設市場管理與監督(款)建設市場管理與監督(項)年初預算為 628.34萬元,支出決算為568.11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0%,支出決算數小于年初預算數(凡是年中有追加預算的或決算數低于年初預算數95%的應作原因說明)的主要原因:一是住房公積金基數調整減少;二是堅持過緊日子,壓減商品和服務支出。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544.09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508.95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490.64萬元、津貼補貼19.69萬元、獎金141.6萬元、績效工資55.96萬元、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49.18萬元、職業年金繳費20.76萬元、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20.6萬元、其他社會保障繳費0.91萬元、住房公積金44.04萬元、其他工資福利支出10.65萬元、退休費18.31萬元。
公用經費35.14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4.1萬元、印刷費0.28萬元、水費0.06萬元、電費1.8萬元、郵電費0.4萬元、差旅費1.26萬元、工會經費12.86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3.82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10.38萬元、辦公設備購置0.19萬元。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單位2024年度無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單位2024年度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4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全年預算為6.83萬元,支出決算為3.82萬元,完成全年預算的55.9%。較上年增加0.25萬元,增長7.0%,決算數小于全年預算數的主要原因:厲行節約,政策控制;決算數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車輛使用年限長,維修成本高;二是為加強房屋市政工程質量安全管理,確保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我站加大了對房屋市政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工作的巡查力度,確保了城區范圍內連續兩年未發生安全事故,也導致公車用油量的增加。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1.因公出國(境)費全年預算為0.00萬元,支出決算為0.00萬元,完成全年預算的0.00%。較上年持平。
全年支出涉及出國(境)團組0個,累計0人次。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全年預算為6.83萬元,支出決算為3.82萬元,完成全年預算的55.9%;較上年增加0.25萬元,增長7.0%。決算數小于全年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決算數小于全年預算數的主要原因:一是厲行節約,政策控制;決算數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車輛使用年限長,維修成本高;二是為加強房屋市政工程質量安全管理,確保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我站加大了對房屋市政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工作的巡查力度,確保了城區范圍內連續兩年未發生安全事故,也導致公車用油量的增加。其中:
(1)公務用車購置費支出0.00萬元。本年度購置(更新)公務用車0輛。
(2)公務用車運行費支出3.82萬元,主要用于保障公務用車的正常運行、維修保養、車輛保險以及過路過橋費用等支出。截至2024年12月31日,開支財政撥款的公務用車保有量為3輛。
3.公務接待費全年預算為0.00萬元,支出決算為0.00萬元,完成全年預算的0.00%,較上年持平。
外賓接待支出0.00萬元。
國內公務接待支出0.00萬元。
十、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本單位2024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0.00萬元。
十一、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本單位2024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0.00萬元。
十二、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隨州市建筑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督站共有車輛3輛,其中,副省級及以上領導干部用車0輛、主要負責人用車0 輛、機要通信用車0 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3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離退休干部服務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單位價值 100萬元以上設備0 臺(套)。
十三、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一)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本部門組織對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全面開展績效自評,共涉及項目1個,資金40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總額的100%。從評價情況來看,2024年度,市質安站在市住建局正確指導下,在市委、市政府堅強領導下,保障在建房屋市政工程質量安全,開展智慧工地信息化監管平臺、建筑起重機械第三方檢查、消防驗收檢查,不斷強化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切實履職盡責,較好地完成了各項工作任務。
組織開展部門整體績效評價,評價情況來看,2023年度市質安站在全體干部職工的共同努力下圓滿出色完成了各項工作目標和任務。2024年,共辦理房屋市政工程監督手續41項,面積81.4萬平方米(其中房屋建筑工程33項,面積81.4萬平方米;市政工程8項,造價7.45億元,不含上年接轉工程),工程竣工備案45項,132.83萬平方米;辦理消防工程驗收備案64項,建筑面積125.7萬平方米,化解歷史遺留問題8個;申報既有建筑加裝電梯90部,辦理竣工驗收52部。先后有9項工程獲省結構優質工程,5項工程獲省安全文明施工現場;18項工程獲市建設優質工程,26項工程獲市建筑結構優質工程,23項工程獲市安全文明施工現場。城區范圍內未發生一般以上質量安全事故。根據《2024年度隨州市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共性指標自評表》中績效指標分析評分,市質安站2024年度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自評得分95分。
(二)部門決算中項目績效自評結果。
1.建筑工程消防監管驗收管理抽樣檢測項目績效自評綜述:項目全年預算數為40萬元,執行數為40萬元,完成預算100%。主要產出和效益:一是數量指標:(1)完成消防驗收工程84項;(2)完成消防驗收管理58項;(3)完成消防備案抽查26項。二是質量指標:保證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消防質量安全。三是時效指標:按時按量完成監督驗收工作;四是效益標準:(1)是經濟效益保證項目經費的合理使用;(2)社會效益保證全市建筑工程消防項目的質量安全;(3)環境效益保證全市在建工程的揚塵治理工作。
存在的問題和原因:編制預算時應根據項目實際情況編制預算,預算編制水平待提高。
下一步改進措施:做好預算和決算的編制工作,提高專業水準。加強預算編制的前瞻性,結合上一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和本年度預算收支變化因素,科學、合理地編制下一年度預算。
(三)績效評價結果應用情況。
加強項目規劃、績效目標管理、完善項目分配辦法和管理辦法、加強項目管理、結果與預算安排相結合等。
十四、財政專項支出、專項轉移支付支出的部門(單位)參照部門預算公開的范圍、體例和內容進行公開。
2024年度市質安站財政專項支出預算40萬元,決算支出24.1萬元,完成率60%。

第四部分??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本單位本年度無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第五部分??名詞解釋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指省級財政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指省級財政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付的資金。
(三)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指省級財政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當年撥付的資金。
(四)上級補助收入:指從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五)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六)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項收入。(該項名詞解釋中“上述……等收入”請依據部門收入的實際情況進行解釋)
(八)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含專用結余):指事業單位按照預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彌補收支差額的金額,以及使用專用結余安排支出的金額。
(九)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或項目已完成等產生的結余資金。
(十)本部門使用的支出功能分類科目(到項級)
1.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行政運行(項)
2.…
(參考《2024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說明逐項解釋)
(十一)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照會計制度規定繳納的企業所得稅、提取的專用結余以及轉入非財政撥款結余的金額等。
(十二)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按有關規定結轉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繼續使用的資金,或項目已完成等產生的結余資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五)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經費:納入省級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省直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十七)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十八)其他專用名詞。
(根據本部門使用的其他專用名詞補充解釋)
第六部分??附件
一、2024年度隨州市建筑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督站整體績效評價自評表


二、2024年度建筑工程消防監管驗收管理及抽樣檢測項目績效評價自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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