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隨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信息中心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情況
第二部分 隨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信息中心2024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明細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隨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信息中心2024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十、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十一、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十二、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十三、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十四、專項支出、轉移支付支出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第五部分 名詞解釋
第六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隨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信息中心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1、推進住新系統大數據運用。對接各業務系統,實現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城鎮個人住房、“智慧工地”、“智慧排水”、地下管線、不動產登記數據共享,消除信息孤島,從項目立項到建設、使用、滅失實現全生命周期信息化管理。
2、提升隨州市城鎮個人住房管理系統建設品質。提升維修資金子系統資金監管功能和物業管理信息化運用程度,完善物業管理子系統功能,推進物業信息化管理全面運用。
3、推進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體制改革。構建“政事企合作,歸集、運營、管理三分離模式”,吸引社會資本參與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監管系統建設,鼓勵商業銀行通過公開競爭,保障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存儲安全和保值增值,并補充管理、運營經費不足。
4、推進“智慧工地”功能完善和推廣運用。對接各監管系統,完善系統功能開發,配合試點工地設備接入,制定各項標準,逐步實現“智慧工地”應用全覆蓋。
5、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設置情況
本單位為正科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設綜合組、信息技術服務組、住宅維修資金組三個內設組室,核定人員編制8名,領導職數3名,其中正職1名,副職2名,隸屬市住新局管理,2024年底實際在職8人。無下屬單位。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明細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本單位本年度無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本單位本年度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4年度收、支總計均為139.8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收、支總計各增加6.63萬元,增長5%,主要原因是人員經費增加。
圖1:收、支決算總計變動情況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2024年度收入合計139.8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收入合計增加6.63萬元,增長5%。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23.19萬元,占本年收入88.1%;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占本年收入0%;事業收入0萬元,占本年收入0%;經營收入0萬元,占本年收入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占本年收入0%;其他收入16.61萬元,占本年收入11.9%。
圖2:收入決算結構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4年度支出合計139.8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支出合計增加6.63萬元,增長5%。其中:基本支出130.78萬元,占本年支出93.6%;項目支出9.02萬元,占本年支出6.4%;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占本年支出0%;經營支出0萬元,占本年支出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占本年支出0%。
圖3:支出決算結構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4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均為123.19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各減少9.98萬元,下降7.5%。主要原因是上年度結余未計入財政撥款收入。
2024年度財政撥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23.19萬元,比2023年度決算數減少9.98萬元。減少主要原因是人員經費的調整。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比2023年度決算數增加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比2023年度決算數增加0萬元。
圖4:財政撥款收、支決算總計變動情況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23.19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88.12%。與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減少9.98萬元,下降7.5%。主要原因是人員經費的調整。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23.19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6.55萬元,占13.5%。主要是用于單位人員養老保險和職業年金支出。
2.城鄉社區支出96.22萬元,占78%,主要用于單位人員工資、醫療保險等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10.43萬元,占8.5%,主要用于單位人員住房公積金支出。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為107.58萬元,支出決算為123.19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14.5%。其中:
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 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年初預算為11.47萬元,支出決算為11.03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6.2%。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年初預算為5.74萬元,支出決算為5.5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6.2%。
3.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年初預算4.06萬元,支出決算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0%,支出決算數小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決算科目未細化,年末決算本科目合并入其他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支出(項)。
4.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款)其他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支出(項)。年初預算為78.56萬元,支出決算為96.2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22.5%。支出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決算科目未細化,年末決算本科目多包含了醫療保險繳費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年初預算為6.52萬元,支出決算為10.43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60%,支出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員住房公積金按照相關政策有調整,二是決算科目未細化,年末決算本科目多包含了提租補貼。
6.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補貼(項)。年初預算為1.23萬元,支出決算為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0%,支出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決算科目未細化,年末決算本科目合并入住房公積金(項)。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123.19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116.97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住房公積金。
公用經費6.22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差旅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單位當年無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單位當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4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全年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0萬元,完成全年預算的0%。較上年減少0.08萬元,減少100%。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1.因公出國(境)費全年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0萬元。較上年持平。決算數與預算數持平。決算數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無支出。
全年支出涉及出國(境)團組0個,累計0人次,主要用于開展以下工作:無出國出境。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全年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0萬元,完成全年預算的0%。
(1)公務用車購置費支出0萬元。本年度購置(更新)公務用車0輛。
(2)公務用車運行費支出0萬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開支財政撥款的公務用車保有量為0輛。
3.公務接待費全年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0萬元,完成全年預算的0%,較上年持平。決算數小于全年預算數的主要原因:無公務接待。其中:
外賓接待支出0萬元。2024年共接待來訪團組0個,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員)。
國內公務接待支出0萬元。2024年共接待國內來訪團組0個,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員)。
十、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本單位為非參公管理的事業單位,無機關運行經費支出。
十一、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本部門2024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的0%;貨物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占貨物支出金額的0%。
十二、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隨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信息中心共有車輛0輛,其中,副省級及以上領導干部用車0輛、主要負責人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離退休干部服務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設備0臺(套)。
十三、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一)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本部門組織對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全面開展績效自評,共涉及項目0個,資金0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總額的0%。組織開展部門整體績效評價,評價情況來看,隨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信息中心基本完成了全年績效指標,進一步規范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擬定隨州市“數字住建”和“數字住房”平臺項目建設方案,強化系統運維保障,推進智慧工地應用全覆蓋,完成個人住房信息查核等各項工作,貫徹落實好《湖北省數字住建行動計劃(2021-2025年)》。
(二)部門決算中項目績效自評結果
本單位本年度無財政資金項目預算,無項目績效自評。
(三)績效評價結果應用情況
部門績效評價結果應用情況。至部門決算公開時已經應用的情況。例如:加強項目規劃、績效目標管理、完善項目分配辦法和管理辦法、加強項目管理、結果與預算安排相結合等。
部門績效評價結果擬應用情況。至部門決算公開時還未應用但擬應用的情況。例如:加強項目規劃、績效目標管理、完善項目分配辦法和管理辦法、加強項目管理、結果與預算安排相結合等。
十四、財政專項支出、專項轉移支付支出的部門(單位)參照部門預算公開的范圍、體例和內容進行公開。
本單位2024年度無財政專項支出,無專項轉移支付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第五部分 名詞解釋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指省級財政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指省級財政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付的資金。
(三)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指省級財政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當年撥付的資金。
(四)上級補助收入:指從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五)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六)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項收入。(該項名詞解釋中“上述……等收入”請依據部門收入的實際情況進行解釋)
(八)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含專用結余):指事業單位按照預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彌補收支差額的金額,以及使用專用結余安排支出的金額。
(九)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或項目已完成等產生的結余資金。
(十)本部門使用的支出功能分類科目(到項級)
1.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款)其他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支出(項)。
(十一)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照會計制度規定繳納的企業所得稅、提取的專用結余以及轉入非財政撥款結余的金額等。
(十二)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按有關規定結轉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繼續使用的資金,或項目已完成等產生的結余資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五)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經費:納入省級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省直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十七)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十八)其他專用名詞。
本單位無其他需要說明的專用名詞
第六部分 附件
一、2024年度隨州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整體績效評價自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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