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分發揮政策激勵和政策惠企效能,全面激發全市文旅產業各類市場主體活力,加快推進文旅產業高質量發展,市文化和旅游局牽頭研究起草了《隨州市加快推進文化旅游業高質量發展獎勵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獎勵辦法》)。現將有關起草情況說明如下:
一、獎勵實施的必要性
1.補齊文化產業發展短板的需要。隨州是炎帝神農故里、中國編鐘之鄉、國家歷史文化名城,文化底蘊深厚,但文化產業發展相對滯后,與隨州文化資源大市的地位不相符,需要強化政策扶持,帶動文化產業發展。
2.推進炎帝源頭文化和編鐘禮樂文化傳承保護地建設的需要。建設炎帝源頭文化和編鐘禮樂文化傳承保護地是全市“十五五”重大戰略目標之一。文旅產業投入大、落地難、見效慢,加之我市文旅產業發展總體水平較省內先進地市仍有不小差距,必須進一步強化政策扶持,優化文旅發展環境,激發文旅發展內生動力。
3.落實國家文旅產業政策的需要。黨的二十大報告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系列重要論述,都要求推動文化和旅游高水平融合、高質量發展。近年來,國家和湖北省出臺了一系列關于推動文化旅游產業發展的政策文件。為落實國家、省文旅產業發展政策,加快推動文旅產業高質量發展,需要結合實際出臺我市文旅產業獎勵扶持政策。
4.借鑒外地發展經驗的需要。實施文旅產業扶持和獎勵,已成為國內各城市發展文旅產業的通用做法。全省17個地市州、直管市和林區,多數近年來都出臺了旅行社引客獎勵、文旅市場主體綜合獎勵等各類支持文旅發展的優惠政策。從實施效果看,這些獎勵政策不同程度都對促進旅游業發展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
二、主要參考政策文件依據
(一)國家政策文件。《關于釋放旅游消費潛力推動旅游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國辦發〔2023〕36號)、《關于推動文化高質量發展的若干經濟政策》(國辦發〔2025〕4號)等。
(二)湖北省政策文件。《關于推動文旅深度融合加快新時代湖北旅游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2023年9月)。
(三)省內其他市州政策文件。《襄陽市推動文旅融合高質量發展獎勵實施細則》(2026年)、《宜昌市促進文化旅游產業高質量發展獎勵辦法(試行)》(2025年)、《2025年旅行社“引客入荊”獎勵政策方案》(荊門市2025年)、《2024年“引客入黃”活動獎勵資金分配方案》(黃石市)。
(四)隨州市政策文件。《隨州市加快推進文化旅游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隨政發〔2023〕17號);《隨州市競技體育獎勵辦法》(隨文旅發〔2025〕7號)。
(五)省外有關政策。部分獎勵項目,如針對電競賽事的獎勵,參考了省外廣州、深圳、成都、廈門等地同類先進做法;民宿引客住宿獎勵參考了省外江西省婺源縣2025年12月印發的民宿產業提檔升級專項扶持獎勵辦法等。
三、起草過程
《獎勵辦法》起草工作始終堅持科學嚴謹、務實可行、多方參與的原則,嚴格按照規范性文件起草程序推進,主要分為三個階段:
1.前期調研籌備。市文化和旅游局組織專班,深入各縣(市、區)和重點文旅企業開展實地調研,全面梳理全市文旅產業發展成效、存在問題和政策扶持訴求,同時學習借鑒省內外其他地區先進經驗,為文件起草奠定實踐基礎。
2.文稿起草完善。專班依據國家、湖北省相關政策要求,學習借鑒省內外其他地區先進經驗,并結合隨州文旅發展實際,初步擬定《獎勵辦法》框架和初稿,明確獎勵項目、獎勵標準、獎勵說明等內容。初稿形成后,多次組織內部研討,反復修改完善,確保內容貼合實際、可操作、能落地。
3.征求意見準備。完成《獎勵辦法》(征求意見稿)起草后,按照規范性文件制定印發程序,面向市直有關部門、各縣(市、區)文旅局以及社會公眾公開征求意見,后續將根據反饋意見進一步修改完善,形成送審稿按程序報批。
四、獎勵辦法框架內容
總體框架內容分為八大核心部分:一是培育文旅產業主體,對首次入全市“四上”名錄的相關企業獎勵5萬元;二是支持高等級品牌創建,覆蓋景區、酒店、示范區等多類主體及文創產品開發,按評級或獎項分檔獎勵;三是實施“引客入隨”境內外旅游獎勵,按包機、專列、大巴團、自駕團等不同形式,依據人數、住宿天數、游覽景區數設差異化獎勵,另設年度接待人次累計獎;四是扶持文旅新業態,對“數字+文旅”投資、大型營業性演出、商業電競賽事按標準獎勵;五是助力旅游民宿發展,按評級給予獎勵,對線上引流成效顯著的民宿也有補貼;六是支持旅游線上消費引流,對旅游達人的銷售、引流成效分檔獎勵;七是培養文旅與體育人才,對獲得資質、入選人才項目、賽事獲獎的導游及體育人才給予獎勵。八是其他說明,明確資金來源、適用范圍、違規處理及實施細則制定主體等。另外將重點收費A級景區、“引客入隨”精品旅游線路推薦作為獎勵辦法附件。
隨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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