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生育場景式服務導讀:
這里有婚姻登記、生育登記相關辦事指南、服務查詢等信息,包括結婚登記、離婚登記、補領婚姻登記證等。如果您是一名婚育青年,通過瀏覽本服務,可以了解相關法律法規及服務事項,為您辦事提供方便。
婚姻登記
生育登記
1、了解政策
2、申請條件
3、資格審查
4、公示公告
5、辦事指南
6、注意事項
7、辦事機構查詢
8、網上辦事服務
9、互動咨詢
10、行政復議
1、文件依據
2、申請途徑
3、所需材料及信息
4、時限要求
5、證件發放
6、知識問答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
2、民政部《婚姻登記工作規范》(民發〔2015〕230號);
3、民政部關于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有關婚姻登記規定的通知(民發〔2020〕116號);
4、省民政廳關于印發《湖北省內地居民婚姻登記“全省通辦”實施方案的通知》(鄂民政發〔2023〕6號);
5、隨州市民政局關于印發《隨州市內地居民婚姻登記“全市通辦”實施方案》的通知。
(一)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二)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三)男女雙方為非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四)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1、婚姻登記機關的職責:
(1)辦理婚姻登記;
(2)補發婚姻登記證;
(3)建立和管理婚姻登記檔案;
(4)宣傳婚姻法律法規,倡導文明婚俗。
2、婚姻登記員的職責:
(1)負責對當事人有關婚姻狀況聲明的監誓;
(2)審查當事人是否具備結婚、離婚、補發婚姻登記證的條件;
(3)辦理婚姻登記手續,簽發婚姻登記證;
(4)建立婚姻登記檔案。
詳見隨州市民政局網站(http://mzj.suizhou.gov.cn/)
(一)結婚登記程序
初審—受理—審查—登記(發證)
1、詢問當事人的結婚意愿;
2、自愿結婚的雙方當事人各自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3、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聲明人”一欄簽名并按指紋;婚姻登記員作監誓人并在“監誓人”簽名;當事人向婚姻登記員宣讀本人的聲明書;
4、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供的證件、證明、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條件的,予以受理;
5、婚姻登記機關給當事人雙方分別頒發結婚證。
(二)離婚登記程序
申請—受理—冷靜期—審查—登記(發證)
1、申請。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共同到有管轄權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并提供相關證件和證明材料。
(1)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中國駐外使(領)館頒發的結婚證;
(2)符合《婚姻登記工作規范》第二十九條至第三十五條規定的有效身份證件;
(3)在婚姻登記機關現場填寫的《離婚登記申請書》。
2、受理。婚姻登記員按照《婚姻登記工作規范》有關規定對當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初審,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和證明材料初審無誤后,發給《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不符合離婚登記申請條件的,不予受理。當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受理離婚登記申請告知書》的,應當出具。
3、冷靜期。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并向當事人發放《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遺失的可不提供,但需書面說明情況),向受理離婚登記申請的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并親自填寫《撤回離婚登記申請書》。經婚姻登記機關核實無誤后,發給《撤回離婚登記申請確認單》,并將《離婚登記申請書》、《撤回離婚登記申請書》與《撤回離婚登記申請確認單(存根聯)》一并存檔。
自離婚冷靜期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4、審查。自離婚冷靜期屆滿后三十日內(期間屆滿的最后一日是節假日的,以節假日后的第一日為期限屆滿的日期),雙方當事人應當持《婚姻登記工作規范》第五十五條第(四)至(七)項規定的證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
婚姻登記機關按照《婚姻登記工作規范》規定的程序和條件執行和審查。婚姻登記機關對不符合離婚登記條件的,不予辦理。當事人要求出具《不予辦理離婚登記告知書》的,應當出具。
5、登記(發證)。婚姻登記機關按照《婚姻登記工作規范》規定,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三)補領婚姻登記證(結婚證、離婚證)程序
初審—受理—審查—發證
1、申請人持證件證明材料、到原結(離) 婚登記機關或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補領申請;
2、婚姻登記申請提交的證件證明材料;
3、申請人填寫《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聲明書》,《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的簽名由聲明人在監誓人(婚姻登記員)面前完成并按指紋。委托他人辦理的,由受托人在“聲明人”一欄簽署委托人姓名、受托人的姓名并按指紋、書寫當天日期。
4、婚姻登記員審核申請人提交的證件證明材料,符合補領條件的,予以登記,發給結(離) 婚證;不符合補領條件的,不予受理。
1、在申請登記時,居民身份證與常住戶口簿上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及身份證號必須一致;
2、居民身份證或者常住戶口簿丟失,當事人應當先到公安戶籍部門補辦;
3、男女雙方辦理結婚登記的,要符合結婚的條件。
1、隨縣民政局婚姻登記處:
電話:0722-3339165
地址:隨縣新縣城民主路(隨縣民政局)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法定節假日除外
2、廣水市民政局婚姻登記處:
電話:0722-6242588
地址:廣水市應山街道廣安路35號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8:00--11:30,14:30—17:30,法定節假日除外
3、曾都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
電話:0722-7097506/3317516
地址:曾都區戒煙堂巷58號(曾都區民政局一樓)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法定節假日除外
可通過湖北省政務服務網首頁一事聯辦—省民政廳—公民婚育一件事(公民婚育)進行婚姻登記網上預約
詳見湖北省政務服務網(http://zwfw.hubei.gov.cn/)
咨詢方式
咨詢電話:0722-7097506
咨詢公眾號:湖北政務服務網
咨詢地址:湖北省隨州市白云大道路18號隨州市政務服務大廳I區綜合窗口I15、I17或隨州市烈山大道戒煙堂巷58號曾都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一樓103-105室
投訴方式
投訴電話:0722-12345
投訴郵箱:45394586@qq.com
投訴地址:湖北省隨州市曾都區城南新區白云大道18號曾都區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總服務臺
咨詢方式
行政部門:曾都區行政復議辦公室
行政電話:0722-3228828
行政網址:暫無
行政地址:湖北省隨州市曾都區西城街道大北街16號曾都區司法局院內201室行政復議和應訴股
行政訴訟
行政部門:曾都區人民法院
行政電話:0722-3262147
行政地址:湖北省隨州市曾都區沿河大道浮纓巷2號曾都區人民法院3樓301室
《省衛生健康委辦公室關于進一步簡化規范生育登記服務工作的通知》(鄂衛辦通〔2022〕74號)
進入湖北省政務服務網(http://zwfw.hubei.gov.cn/)
搜索“生育登記服務(生育登記信息證明)”

選擇此項服務

選擇你辦事服務所在的辦理地點進入即可辦理。
1、申請人到男女雙方任意一方戶籍或者現居住所在地村居(社區),由信息員進行錄入。
2、申請人到男女雙方任意一方戶籍或者現居住所在地鄉鎮(街道),由衛健辦信息員進行錄入。
3、登錄湖北省政務服務網(http://zwfw.hubei.gov.cn/),在主頁上輸入“生育登記服務”可打開界面,選擇男女雙方任意一方戶籍或者現居住所在地鄉鎮(街道)村居(社區),便可在線申請,提交相關材料。
4、手機下載“鄂匯辦”APP,安裝后登錄,輸入“生育登記服務”后,選擇男女雙方任意一方戶籍或者現居住所在地鄉鎮(街道)村居(社區),便可在線申請,提交相關材料。
1、夫妻雙方的居民身份證號碼
2、夫妻雙方戶籍地和現居住地信息
3、夫妻雙方聯系方式。
4、現家庭子女的基本信息。
若是現場辦理生育登記服務,一般只需要出具夫妻雙方身份證既可,若是通過“湖北省政務服務網”和“鄂匯辦”進行網上辦理,需上傳結婚證、生育服務登記表、夫妻雙方身份證和戶口本電子版材料。
1、法定辦結時限:10個工作日。
2、承諾辦結時限:3個工作日(一般情況下即時辦結)。
生育登記信息完整無誤,經鄉鎮(街道)審核通過后,申請人可到申報所在地鄉鎮(街道)或村居(社區)打印。
1、什么是生育登記服務?
生育登記是一項公共服務事項,非審批事項,主要目的是為了了解掌握群眾生育情況及服務需求,做好優生優育服務指導,也是為了統計出生人口信息,科學把握出生人口態勢,監測人口發展形勢,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數據支撐。
2、生育登記信息是否就是出生醫學證明?
否。生育登記信息與出生醫學證明是兩個不同信息,均需要單獨辦理。
3、居民是否必須進行生育登記?
否。居民可以根據自身需求決定登記與否。
4、生育登記信息是否為辦事證明?具有什么效力?
生育登記信息不是一項辦事證明,其本身不作為生育行為合法性的判定依據,不是個人入戶、入學、入職等辦事事項的前置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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