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支隊2021年度部門決算公開
目 錄
第一部分??隨州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支隊(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部門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 隨州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支隊2021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二、“三公”經費支出說明
三、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四、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情況說明
六、國有資本經營支出情況說明
七、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八、2021年度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九、其他情況說明
第三部分 隨州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支隊2021年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公開表01表)
二、收入決算表(公開表02表)
三、支出決算表(公開表03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公開表04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公開表05)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公開表06)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公開表07)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公開表08)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公開表09)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說明
第一部分 隨州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支隊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生態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及政策,根據市生態環境執法規劃,擬定全市生態環境現場執法計劃并組織實施。
(2)負責對地下水污染防治及開發土地、礦藏等造成生態破壞行為執法;負責對農業面源污染防治、流域水生態環境保護及機動車排氣行為執法;負責自然保護地內進行非法開礦、修路、筑壩、建設造成破壞的行為執法。
(3)負責組織落實全市污染防治、生態保護、核與輻射安全現場執法工作,依法督辦查處或直接查處生態環境違法行為。
(4)組織全市綜合性環境執法專項行動,落實各專項清查執法檢查工作,配合落實各級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整改工作。
(5)組織開展全市環境稽查、突查、污染源日常監管隨機抽查、交叉執法行動,落實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工作。
(6)組織開展信用評價、污染責任強制保險等工作。
(7)負責全市污染源自動監控終端設施的建設、考核管理工作,查處各類違法行為。
(8)負責全市環境應急、重大環境污染事故、污染糾紛、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理。
(9)負責12369環保舉報平臺的受理、轉辦、督查及相關統計工作。
(10)指導全市各級生態環境執法機構加強能力建設,負責全市生態環境執法人員業務培訓。
(11)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部門基本情況
1、機構情況
隨州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支隊于2020年4月,經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隨編發[2020]號文件《中共隨州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組建隨州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支隊的通知》批準,在隨州市環境監察支隊基礎上,組建隨州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支隊。隨州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支隊是隨州市生態環境局管理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為副處級。下設下列內設機構:辦公室、綜合執法科、稽查科、曾都大隊。
2、人員情況
隨州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支隊核定人員編制13名。2021年年末實有在職人數20人,其中:參公編內人員6人,事業編內人員4人,事業編外2人,其他人員8人。退休人員13人。
第二部分 隨州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支隊2021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
本部門2021年度收入355.08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213.23萬元,上級補助收141.85萬元,比上年決算收入增加55.48萬元,增長18.5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五項工資指標。
(二)支出決算情況
本部門2021年度支出288.47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85.34萬元,項目支出3.13萬元。比上年決算支出減少56.15萬元,減幅16.29%。比年初預算減少241.09萬元,減幅45.53%。主要原因:因政策原因,2020年五項獎勵工資未發放等。
(三)2021年度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1年財政撥款支出130.83萬元,其中:人員支出113.41萬元,公用支出17.42萬元,項目支出0萬元。比上年減少117.21萬元,減幅47.25%。與年初預算減少83.88萬元,減幅39.07%。主要原因是:因政策原因,2020年五項獎勵工資未發放等。
二、“三公”經費支出說明
2021年隨州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支隊“三公”經費決算3.09萬元,比年初預算減少0.15萬元,減幅4.63%,比上年減少0.17萬元,減幅5.21%。主要原因是:落實中央八項規定,進一步從嚴控制“三公”經費開支。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與上年持平,與年初預算一致。
2、公務接待費支出0.82萬元,共接待9批次100余人。比上年增加0.03萬元,增長3.80%。與年初預算一致。主要原因是:本年環保督察專項行動增加,業務量增大,增加了支出。
3、公務用車購置0萬元及公車運行費2.27 萬元,公務用車購置0萬元與上年持平,與年初一致。公車運行費比上年減少0.2萬元,減幅8.10%。比年初預算減少0.15萬元,減幅6.20%,公務用車保有量1輛;主要原因是:厲行節約的要求,進一步從嚴控制“三公”經費開支。
三、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本部門2021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17.42萬元,主要用于保障單位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勞務費、工會經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等。比上年減少0.06萬元,減幅0.34%。與年初預算數一致。主要原因:落實中央八項規定,進一 步從嚴控制“三公”經費開支。
四、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本部門2021年政府采購支出總額12.05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2.16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3.78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 6.11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9.89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82.07%,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9.89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82.07%。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1年度因無政府性基金,所以“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無數據。
六、國有資本經營支出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1年度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所以“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無數據。
七、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一輛,屬離退休人員服務用車。沒有單價50萬元、單價100萬元的專用設備。
八、2021年度預算績效情況的說明
(1)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本部門組織對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全面開展績效自評,共涉及項目0個,資金0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總額0的%。
組織開展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評價情況來看本單位財務會計制度健全,會計核算規范,各類資金均在預算范圍內按規定用途使用。
附件:2021年度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自評表



備注:
1、預算執行情況口徑:預算數為調整后財政資金總額(包括上年結余結轉)。執行數為資金使用單位財政資金實際支出數。
2、定量指標完成數匯總原則:絕對值直接累加計算,相對值按照資金額度加權平均計算。定量指標計分原則:(即目標值為≥X得分=權重*B/A,反向指標(即目標值為≤X,得分=權重*A/B),得分不得突破權重總額。定量指標先匯總完成數,再計算得分。
3、定性指標計分原則:達成預期指標、部門達成預期指標并具有一定效果、未達成預期指標且效果較差三檔,分別按照該指標對應分值區間100-80%(含80%)、80-50(含50%)、50-0%合理確定分值。匯總時,以資金額度為權重,對分值進行加權平均計算。
4、基于經濟性和必要性等因素考慮,滿意度指標暫可不作為必評指標。
(2)部門決算中項目績效自評結果
本部門今年在市直部門決算反映所有項目績效自評結果。??執法專項工作經費項目績效自評:項目全年預算數為3.13萬元,執行數為3.13萬元,完成預算100%。主要產出和效益:一是圍繞排污許可證的執行落實全面進行現場檢查。二是持續深入開展執法大練兵,采取線上網絡教育和線下集中培訓相結合的方式開展環境執法培訓。績效自評工作建議:??進一步加大執法專項經費保障,使專項目標工作順利開展。


備注:
1、預算執行情況口徑:預算數為調整后財政資金總額(包括上年結余結轉)。執行數為資金使用單位財政資金實際支出數。
2、定量指標完成數匯總原則:絕對值直接累加計算,相對值按照資金額度加權平均計算。定量指標計分原則:(即目標值為≥X得分=權重*B/A,反向指標(即目標值為≤X,得分=權重*A/B),得分不得突破權重總額。定量指標先匯總完成數,再計算得分。
3、定性指標計分原則:達成預期指標、部門達成預期指標并具有一定效果、未達成預期指標且效果較差三檔,分別按照該指標對應分值區間100-80%(含80%)、80-50(含50%)、50-0%合理確定分值。匯總時,以資金額度為權重,對分值進行加權平均計算。
4、基于經濟性和必要性等因素考慮,滿意度指標暫可不作為必評指標。
(三)績效評價結果應用情況
部門績效評價結果應用情況:加強項目規劃,完善項目分配辦法和管理辦法,加強項目績效目標管理。加強預算支出執行管理。動態掌握預算執行情況,確保各項工作有序推進,嚴格預算支出執行責任,按要求科學化、精細化管理,建立完善內控工作機制,明確崗位責任,加大協調,監管力度,建立長效機制,將工作制度化。
部門績效結果擬應用情況:加強預算編制管理,著力于預算編制和預算執行有效銜接,做到有預算有收支、年初無預算年中調整預算,根據實際科學合理編制年初預算,提高支出預算的精細化水平。
九、其他情況說明
2021年度本單位無財政專項支出、專項轉移支付支出。
第三部分 隨州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支隊2021年部門決算表








說明:本單位無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

說明:本單位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說明
一、行政運行: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二、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郵電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會議費、福利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工會經費、日常維修費萬元、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及其他費用。
?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和公用支出(包括辦公費、水電費、郵電費、交通費、會議費、差旅費等)。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五、“三公”經費:按照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
六、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
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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